囗云南省林业厅国际合作办公室主任 徐志疆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林业系统通过内引外联、上下联动,实施了外国政府、国际组织和民间机构的贷款/赠款造林项目、保护项目以及技术援助项目。项目的实施推进了我省林业国际化进程,增加了林业建设的投资,在植被恢复、森林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更重要的是引进了国际先进的理念、技术和机制,实现了林业科技、人才、管理、资金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林业国际合作项目涉及16个州市56个县市区,8个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外援资金达6亿元人民币,其中引进生态工程建设类项目5个,引进动植物保护项目6个,引进林业科研合作项目16个,其它林业合作项目6个。外资造林项目(不含招商引资类),共计完成造林近18万公顷,封山育林2.5万公顷,培训项目区技术人员和村民达40多万人次。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已郁闭成林,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在新形势下,加强林业国际合作,多渠道吸引外资、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改善山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是林业对外开放的重要内容,是建设绿色生态安全屏障、服务面向西南开放的桥头堡建设的必然要求,对提高我省林业科学技术水平、加快林业生态体系和产业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云南林业国际合作以桥头堡建设为契机,努力建设面向西南开放的绿色生态安全屏障,坚持对外开放,适应国际形势发展。我们要以更大的气魄推进林业开放。既对国外、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机构、对本行业开放,也对国内、对非政府组织和非公企业、对其它行业开放;既注重资金、资源、人才、良种等物质形态的引进输出,更注重技术、管理、市场、理念等非物质形态的合作交流;既引进来,又走出去,发展双边和多边合作,实现互利共赢。林业系统的国际合作,应当覆盖从科学研究、试验示范,到推广种植、产品深加工这样一个产业发展链的全过程。
要紧盯国内外机遇寻发展。要充分利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大湄公河次区域及中印缅孟地区经济合作的平台,寻求对外合作交流的新契机。要全面实施“走出去”战略。走出去应当在两个层面开展,一是组织林业行政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走到发达国家和地区,开拓视野,寻求技术合作和商贸合作的机会。二是以东南亚特别是泰国、老挝、越南、缅甸为主,推动人才和技术输出,到国外市场扩大云南林业的份额。我们要抓住国家和省高度重视与周边国家的合作,且大力实施针对缅北、老北罂粟种植区开展“替代发展”的有利时机,有计划地组织有实力的林业企业,特别是龙头企业走出国门,发展壮大。
面对新形势,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积极开拓,打开对外开放的局面。一要做好我厅出访工作的计划管理。二要提高出访质量。三要精心组织境外代表团或人员的来访接待工作。四要搭建平台,精心做好对外宣传工作。围绕我省林业建设重点,寻找对外合作机遇。
我们要立足以外援项目为载体,借鉴林业发达国家发展林业的实际经验与做法,将云南林业现代化建设与实践放到更广阔的背景下,赋予更多时代特点和内涵。通过引进资金、技术和先进的发展理念及经营管理经验,促进技术进步,提高我省林业项目管理水平,增强企业和农户自身发展能力。以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国际合作机制为契机,积极参与国际重大环境项目的研究,不断拓宽合作领域,开辟合作渠道,提升合作层次。以项目建设为抓手,扩大招商引资覆盖面,全方位争取国外财政援助、优惠贷款。目前正在积极争取以下项目:一是法国开发署项目。法国开发署是法国政府官方发展援助机构,在中国的业务范围主要是针对全球气候变化问题,贷款支持的首要标准是该项目能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指二氧化碳,甲烷等),及减少储量有限的化石能源的使用。2010年4月29日,在法国总统萨科奇访华期间,中国财政部部长与法国开发署署长签署了信贷协议,法方提供贷款3500万欧元,在我省实施生物固碳造林6.7万公顷,建设“一池三改”沼气池2.4万户。目前已将《资金申请报告》报送国家发改委审批。二是欧洲投资银行贷款项目。欧洲投资银行从2008年开始向我国提供应对气候变化框架贷款,重点用于风力发电、太阳能、生物质能、沼气回收利用和植树造林等方面的项目。经与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协商,正组织有关州市申报欧投贷款5000万欧元,用于我省中低产林改造和木本油料建设。
我省林业现代化的实现离不开林业产业现代化,林业产业要有大发展就必须要改变部门办林业状况,实现大开放,利用好“两种资源、两个市场”。要发挥特色优势对外开放,立足云南森林资源丰富、地理区位优越的实际,鼓励外商到我省发展林业。要提供对外来投资的优质服务。积极提供政策、法律服务,优化对外合作环境。为此,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建立招商引资机制,梳理对外联络渠道。建立厅招商引资工作机制,安排工作经费,主动开展工作。积极梳理和建立对外联络渠道,有针对性地加强与国家和省相关部门、重点国家的对外发展援助部门、国外(华人)商会、国际援助发展机构等的联系,积极沟通,获得信息和帮助,推动合作。二是设计、优选林业项目。结合我省林业产业发展的重点和热点,加强产业、企业、市场调研,编制有指导意义的林业招商引资目录,为引资工作打实基础。通过多种渠道发布引资信息。三是正确定位我厅在引资中的职能,工作要到位,不缺位、不越位。以林业产业政策为引导,以政策法规为保障,积极优化林业项目投资环境,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四是围绕林业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有针对性地开展引资工作。积极扶持、培植龙头企业,鼓励深度开发,以龙头企业、重点产业带动我省林业产业链的全面升级。
应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利用国外丰富的土地资源,以投资租地方式建立境外工业原料林、特色经济林、珍贵用材林基地,利用东南亚和南亚丰富的森林资源,在境外开办木材加工、家具制造、制浆、造纸等合资、合作企业,产品既可返销国内市场,又可供应东南亚和南亚市场。同时应鼓励和支持企业参与东南亚和南亚各国的国家公园、森林公园等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政府部门应加强引导和服务,建设信息服务网络,为投资者提供云南及东南亚国家林业市场、相关政策、投资环境以及其他科技资讯服务。鼓励建立林业国际合作中介服务机构,壮大林业外经、外贸、中介服务等市场主体。加快国际合作人才培养,增强参与国际林业事务的整体能力。积极通过双边、多边、政府和民间以及国际会议等多种形式,开展科技、人才、管理、技术、投资的国际合作与交流,以东南亚特别是泰国、老挝、越南、缅甸为主,推动人才和技术输出。
开展跨境生物多样性保护合作。中国、老挝、越南三国交界地区的自然保护区总面积达5万多平方公里,彼此间相互连接、互相依赖,蕴藏着极其丰富的生物资源,是亚洲面积最大的热带森林区。三国应在边境地区合作建立跨国境自然保护区,以共同承担位于这一区域的亚洲最大一块热带森林的保护工作。这不仅从整体上保护生态系统的完整性,而且也给活动范围较大的物种提供足够的栖息地。
当前,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以及国际形势的变化,许多外国政府也在调整其对华援助政策与援助方式,中国的受援领域与空间有缩小的趋势,争取国外财政援助项目的难度越来越大,但林业技术合作的空间却依然很大。与此同时,国家对林业的投入也明显增加,我省林业建设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在新的形势下,为进一步开拓林业国际项目合作,要在以下几方面下功夫: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迎难而上。我们要牢牢树立这样一个观念:云南林业是中国的林业,也是世界的林业,云南现代林业建设必须实施开放战略。云南因其独特的空间区位及丰富的森林及生物多样性资源优势,一度以来受到了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云南是边疆、民族、山地、欠发达省份,依然具有开展国际合作的吸引力和优势。要有开拓精神、迎难而上、创造条件、寻找机遇,推动合作。二要精心构思合作内容,推动合作的深度发展。将合作重点转移到转变林业管理方式与生产方式等领域,紧密结合我省林业产业发展与新农村建设等当代的任务,在林业工程的管理、可持续发展与生态社会经济效益的评估、自然保护区管理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森林碳汇、社区林业、林业科研、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林产业开发等方面,创造更广阔的合作空间。三是要拓展合作对象。政府间合作影响面大,意义深远,重要的国际机构、国际组织的合作意愿与力量也应给予高度重视。四是设立林业外事专项经费,用于支持企业、科研院所开展与周边国家合作,以项目支撑桥头堡建设中的“绿色生态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