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茜 贵州省第二人民医院妇产科,贵州省贵阳市 550004
精神分裂症妇女是收治的引产患者中的一个特殊群体,由于精神分裂症患者其思维、行为的特殊性,给病房的安全管理及患者治疗护理带来较大的难题。如何使这些特殊产妇成功完成引产手术,是医护人员所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值得大家探讨。
1.1 一般资料 本组22例患者,年龄19~40岁,平均年龄26岁。孕周13~32周;经产妇12例,其中有1例死胎,初产妇10例;农村15例,城镇 7例;已婚 17例,未婚 5例。引产方式:3例予口服米非司酮+米索前列醇;19例予利凡诺羊膜腔内注射。
1.2 临床特点 本组病例有20例孕前均在精神科接受治疗,其中15例由精神科转入,5例由家中送入,服药依从性不理想;2例在妊娠前未发现精神症状,未进行系统的抗精神病治疗。所有患者均有不同程度的精神症状。
2.1 安全护理 因患者的特殊性,安全管理最为重要。为避免其他患者对该孕妇造成不良刺激,宜安排单间病房。因产科病房不同于精神科病房,均为开放式病房。必须留家属24 h陪护,责任护士提高警惕,掌握患者特点,经常巡视,特别要注意午夜、清晨、中午等重点时段巡视。必要时设专人护理,对此类患者重点交班,对一切可能发生的不安全因素要有预见性。对不合作的患者要适当限制其活动范围,防止患者外逃。加强病区环境管理,治疗室、手术室、及各种辅助室的门用毕后须随手锁门。病室内的物品陈设宜简单,加强安全检查。叮嘱家属时刻注意患者的一言一行,注意危险物品的保管及门窗的管理,加强患者物品管理,以防患者出现自伤行为和攻击行为[1]。做好对患者和家属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
2.2 心理护理
2.2.1 爱护、关心、尊重患者。精神病孕妇虽然不能正确认识和评价自己,但也有被尊重、被关心的基本需求。入院时护理人员热情接待孕妇,用爱心和耐心贯穿所有护理活动的始终,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使孕妇在陌生的环境及人群当中不害怕,感到护理人员亲切可信。这样做患者内心的真实想法才肯于流露,同时通过询问患者家人了解孕妇的孕产史及患病情况,密切观察患者的思想动态以便采取相应的护理措施。精神分裂症患者意识清晰但人格解体,缺乏自知力,不能积极配合治疗时,护理人员不要训斥、责备她,压低声调,用温和的语言劝说,稳定产妇情绪,使她们配合治疗和护理。对于有抑郁、焦虑症状的患者极易产生自杀行为,护理人员必须仔细观察,发现自杀先兆,及早预防;对于幻觉、妄想症状的患者护理人员要多和患者谈心,尽量解决患者提出的合理要求,取得患者信任,便于了解、掌握患者的妄想内容而采取针对性护理措施。
2.2.2 减少心理应激,增加安全感。提供安静、舒适的单间病房,保持室内温暖,空气流通,帮助患者适应病区环境。保护好患者的隐私,避免其他人的干扰和刺激。至少安排1位熟悉患者生活习性的家人24h陪护以防意外。走路、说话、关门、操作都要轻,尽量减少环境引发患者的心理应激,以免加重病情。本组3例患者由于恐惧紧张引起失眠,加强心理护理,消除环境的不良刺激后症状缓解。
2.3 基础护理 精神分裂症患者由于无自知力,常处于淡漠、少动、智能障碍等状态。对个人卫生不关心不自理,长时间不洗澡更衣,导致感染的机会增多。故入院时做好卫生处置,引产前、后予0.05%络合碘会阴擦洗,2次/d,以防止产后感染。
2.4 服药护理 服用米非司酮和米索前列醇片都有严格的时间限制,服用前后都需要空腹1~2h,应加强监督防止其偷吃食物。由于患者同时服用抗精神病药物,要合理安排服药时间。此类患者常不承认有病,拒绝服药,且有藏药行为,护理人员必须亲自把药交给患者,并确实保证患者服下后方可离去,要严防患者吐药或藏药,必要时应检查口腔[2]。同时医护人员应加强观察药物的不良反应,特别是服用米索前列醇片后少数患者会出现呕吐、腹泻、皮疹等。本组有2例患者服药后20~30min出现哭闹不安,不停地抓挠颈部和双手掌,经耐心询问患者诉嗓子疼痛发痒,手心发痒,考虑为药物过敏所致,遵医嘱予地塞米松针5mg静脉推注后好转。
2.5 术时护理 做好患者的思想工作,由护理人员陪同,适当约束,必要时可有患者家属陪同,以消除其紧张情绪。对不合作患者先镇静后约束,特别是手术时保持体位的固定,术前可予B超行胎盘定位及穿刺点定位,以缩短手术时间、提高穿刺成功率。手术中注意保护性措施以及心理安慰、抚摸、关心、体贴患者,为其提供表达内心情感的机会,减轻患者的无助感,使患者积极配合,获得最佳效果。术中注药过程中加强生命体征的监护,注意患者有无呼吸困难,发绀等羊水栓塞症状。使患者安全施行手术,保证手术成功。
2.6 产时护理 用药后严密观察并记录宫缩及阴道排出物的情况,第一产程最为关键,患者处于紧张时期,做好心理护理,并适当给予精神科保护措施,防止冲动行为发生。对于急性精神运动性兴奋、有暴力行为、拒绝医疗合作的患者可给予镇静处理。当其出现规律宫缩后采取导乐分娩,送入温馨待产室,让患者最信任的亲人陪伴,给予生活护理及鼓励[3]。助产士陪伴在旁,给予产妇安慰和心理支持,缓解、消除其紧张和恐惧。由于精神分裂症患者自知力缺失,不能主动诉说病情,还要特别注意患者的面部表情、行为、肢体语言等间接获取患者信息,适时采取相应的护理措施。进入第二产程,宫缩时指导产妇正确屏气,宫缩间歇期,全身肌肉放松,安静休息,恢复体力,减轻疼痛。由于疼痛可诱发或加重精神症状,宜采取加速产程进展,缓解疼痛的手段。因疼痛是生理和心理因素的综合反应,让产妇表述疼痛可使其心情得到安抚,疼痛得以减轻。同时可配合使用镇静药、麻醉药。巡回护士在旁随时注意患者的情绪,避免意外情况发生,必要时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
2.7 产后护理 分娩时的体力消耗,产后激素水平的改变,子宫收缩疼痛,加重了患者精神和身体的负担,由于产褥期是精神病复发或加重的危险期,产后有半数患者的病情会发生波动[4],应在精神科医生的指导下及时足量维持使用抗精神病药物。护理人员仍须严密的观察患者的精神状况及加强安全管理,不能掉以轻心,要多与产妇交流,做好心理护理。因患者诉说不能正确反映真实的感受,护理人员要认真评估产妇的身心状况,监测生命体征,提供良好的休息环境,保持床单位的清洁、整洁,加强会阴护理,协助产妇更换会阴垫保持会阴部清洁。重视产后排尿,产后4~6h鼓励产妇及时排尿。认真评估子宫复旧、恶露的情况,遵医嘱予退乳护理。同时发挥支持系统作用,让患者家人参与产后护理,为产妇提供良好的生活护理,多给予关心照顾,帮助其顺利的渡过产褥期。
2.8 出院指导 出院时应向家属交代引产后注意事项,帮助患者清洗外阴并观察恶露情况,保持会阴部的清洁。按时服药,禁房事、盆浴1个月。同时介绍避孕知识,指导合适避孕方法,避免再次怀孕。对于有生育要求的患者应在精神科及产科医生的指导下,权衡利弊,选择恰当时机怀孕。
妊娠对精神病患者来说是一种严重的生活事件,因此,护理人员要有充分的耐心,尊重患者及家属,取得她们的信任,以便更好地配合手术。另外,特别要注意的是,因为患者不能主动地表达她们的不适,所以要全方位、全程、严密观察患者各方面的动态变化,严格交接班,提前做好各项防范措施,加强疼痛管理避免精神症状的复发是护理的重点。
[1] 周丽君.1例妊娠合并精神分裂症病人分娩前后的护理〔J〕.家庭护士,2006,34(2):63.
[2] 陈淑清,王述彭.精神科护理学〔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6.
[3] 毛飞君.中期妊娠合并精神分裂症患者1例引产的护理〔J〕.现代中西医结合杂志,2008,17(20):3226.
[4] 王永清,杨孜.妊娠合并精神分裂症的孕期保健和围产期处理〔J〕.中国实用妇科与产科杂志,2009,2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