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马
某女,祖籍中原,自小崇拜越剧中人物,久而久之,竟操练了一口吴侬软语,且喜食甜酸,擅长刺绣,行路如春风摆柳,说笑时常以手掩之,两道眉毛修剪成卧蚕状,唇若点漆。乃父为转业军人,从乡村到部队,再由部队到西部瀚海,娶土著为妻,连梦中也未到过吴越之地,故对爱女之行状称奇不已,曰:小女前世在苏杭。
说起某女的生存环境,有四句话可以概括:天上无飞鸟,地上不长草,风吹石头跑,女人不洗澡。因此,生在这里的女孩子,人人紫脸蛋(人称高原红),个个哑喉咙(人称沙鸡嗓)。唯某女细皮嫩肉、燕语莺声,天外来客一般。有了这般容貌,自然不会被风沙湮埋。从小学到中学,这小蹄子总能在宣传队里待着,饰演过的角色也与时代同步,从李铁梅到吴琼花,从江水英到红都女皇,无人可以替代。到了高中毕业,某女发现自己竟未读过几天书,甚至连正规的考试也未经历过,不免有点怅然。公元一九七八年恢复高考,那些高原红纷纷从瀚海小镇飞出去了,仿佛一则安徒生的童话:丑小鸭变成了白天鹅,最不济的也入了中专、电大,唯有她还在头悬梁锥刺骨地苦读,怅然之余,又平添许多失落感。是时,现实生活也发生了巨变,电影院里不再放映越南、朝鲜的故事,南斯拉夫的美人和印度佳丽竞相走上银幕,穿喇叭裤的少年提着板儿砖大小的录音机招摇过市,小铁梅唱起了何日君再来,江水英唱起了好花不常开,连大老爷们都哼哼唧唧告别了昔日的激越悲壮,令某女风光无限的日子一去不返。
高考落榜的某女恰似落进鸡窝的凤凰,纵然羽毛鲜艳,却生不出具有实际意义的蛋来,惆怅或落寞是少不了的。此后,某女就在一家农场医院当了护士,无一日不在那些粗糙的屁股上扎针,无一日不在碘酒的气味中叹息,正可谓:音容宛在,笑貌不存;十年河东,十年河西;吴宫花草埋荒野,万念尽同灰冷……
且说省刊有个文学编辑,年过半百,花心未泯,是个重获政治生命的右派,人称老编。那年春天,老编到农场体验生活,偶染风寒,有幸让某女在其屁股上扎了一针。自此,老先生在不到一个月内,七临该农场,而且每去必患伤风感冒,每患感冒就点名让某女扎针,渐渐就相熟了。为了报答某女对自己不厌其烦地救治,此公邀女至下榻宾馆,以葡萄美酒相敬,以二十年苦难经历为下酒小菜,或低吟浅酌,或双泪长流,令某女唏嘘不已。
农场的最高长官有一子,是开进口汽车的司机。乃父为他在数千女工中选美,结果选中了某女。就是说,在老编出现之前,某女已是名花有主,待嫁之人,即便有色胆包天者,也不敢与那开车的公子争锋,更何况一苍头老儿乎?
此话有理,但不尽然。
有道是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还有一说,叫无知者无畏。
再说,老编虽荒废了青春,却未荒废那一身风度,而且讲得一口南普(南方人讲普通话),而且拒食臭嘴之物(如葱蒜)。某女与其在一起,若情不自禁哼出越曲儿,老编就会以全段和之。要是凑巧在小饭馆里相遇,老编必以口胶糖相赠,颇合某女口味。
一日,某女突然接到一个通知,是省城寄来的。通知说,五月某日在某宾馆召开文学创作会议,诚邀某女参加。通知上有鲜红公章,且打印成了红头文件,郑重其事,不像假的。某女渴望去省城已多时,当下就找到了卫生院。院办主任见是场长未来儿媳,自然是一路绿灯,放她去了。
五月的省城,风和日丽,新柳如丝,一簇一簇的丁香花,盛开在幽静的宾馆院内,令某女有了如梦如幻的感觉。接下来是登记,入住,领文件,领饭票,沐浴,小憩。待某女一袭白色连衣裙出现在餐厅,宛若从天外飞来的一只天鹅,使得全体与会男人食欲大开。而食欲最为旺盛者,当属老编。如果不是该同志慧眼识珠,力排众议,从荒远之隅发掘出这位准文学小女子,众人又何以食欲亢进,春心荡漾?故老编有资格邀某女落座身旁,或交头,或接耳,或执女玉腕问候旅途劳顿,或斟酒三盅,相庆重逢之喜。
适逢拨乱反正之初,伤痕文学、大墙文学应运而生,各色人物重现江湖。在某女看来,这些与会者,一个个仿佛出土人物,且行为古怪,言辞激烈。比如男士,皆突兀着一双狼眸鹰眼。比如女人,皆鼻孔朝天,傲慢得不可理喻。开会发言,这些人专攻彼人之短,专扬自我之长,而且上蹿下跳,语无伦次。一天下来,这个被摆放在会议室里的花瓶便被劣质烟草熏染得黄渍斑斑,黯淡地失去了光泽。第二日,某女做出了选择,其计划内容是购物、下馆子、看电影、照相,总之是不再陪那些人物开会了。早餐后,她独自来到宾馆后花园,在紫丁香的芬芳中哼了一段《黛玉葬花》,嗑了一袋奶油瓜子,悠哉游哉,神清气爽。突然,花影中闪出老编。老编意味深长地笑一笑,曰:东边日出西边雨,道是无情却有情。某女说:来来来,老师傅,吃吃小瓜子。老编摆手道:紫丁香是美的,更美的是她饱含的香味。某女说:呀,老师傅,您又在作诗了。老编说:此乃莎翁名句,我不过将他的玫瑰变成了紫丁香……某女自然不识莎翁,于是老编就移步上前,以掌抚其肩,帮扶着小女子边行边谈,从莎士比亚,到托尔斯泰,从A右派到B右派,从人学到文学,口若悬河,滔滔不绝。他说:热爱读书吧,读书能帮助你的生活,能像朋友一样帮助你在那使人眼花缭乱的思想、感情事件中理出一个头绪来,它能教会你去尊重别人,也尊重自己,它将以热爱世界、热爱人的感情来鼓舞你的智慧和心灵……某女说:呀,这也是莎翁说的吗?老编说:不,你错了,这是高尔基的名言。某女嗑着奶油小瓜子,低眉沉思了一会儿,说:老师傅,您把您写的书送一本给我好吗?谢谢您通知我来开会,可是……这个会我不想开了。老编诧异道:不开了,为什么?某女说:要不你们下次开会让我来当个护士吧,万一谁有个头疼脑热的……老编收住脚步,把搭在某女肩上的手拿来与自己的另一只手相握,沉吟着,思索着,他说:也好也好。不过,既然来了,总该对这样的会议有所了解嘛,比如那个邋遢的老头子,你就有必要同他认识一下,他写出的书,可是当代女大学生们争相抢读的哟。
午餐时间,老编就把那秃顶、缺齿、驼背的老头子介绍给了某女,并让其在书上签名题字,请某女雅正。该书名曰《凶年之恋》,写了一对饥饿男女在荒原中的生死情缘,读来令人荡气回肠。当日午后,某女将自己关闭在房内,将书中文字逐句“雅正”。晚餐时,老编不见某女,忙跑去敲门,女不开。临睡前,老编又来敲门,仍不开。老编暗自笑道:读书而废寝忘食,此女可教也。继而又想:若果然将其教化成文学青年,吾可免遭扎针之苦,或许给她扎扎针也是有可能的……
次日早餐,某女仍不来。甚至那个著书的老头子也不来。老编心里的小鼓就敲响了,他想:娘希匹的,怎么就那么巧?怎么说不出来,俩人都不出来了呢?直至会议结束,也不见二人踪影。
且说某女回到农场之后,仍放那书不下,每读一回,便憔悴一回,终日以泪洗面,茶饭也不思,神情也恍惚,连人都懒得见了。一个周日,场长一家簇拥了她去看新房,老两口参观外间客厅,小两口参观套间卧室,其乐也融融。突然,某女哭泣着从卧室跑出来,又一溜烟地夺门而去,令老两口不知所措了很久。再看从套间出来的儿子,双颊各有一道血痕,如猫抓鸡挠一般。问其故,答:老子也不知道!两周后,有消息在农场传开,某女去苏杭一带旅行结婚了,同行者是个会写书的老头。此后,文坛上就添了这样两句佳话:
褡裢是A老头背上
炒面是B老头吃上
笔者也是个好背褡裢之人,故撰此文以自嘲。若还有同道读后改吃了炒面,或吃饱了炒面再背褡裢,本人将喜不自禁。
宝贝儿
小卖店女老板的独生子是个戴了近视眼镜的幸福儿童。也许是妈妈总叫他宝贝,以至于连他都把自己称作宝贝。比如,他会当众拍着胸口说:宝贝让你这样子,宝贝让你那样子。你若不合他的意思这样那样地拍其小马屁,那么,他会说,去死吧,你们!
渐渐长大了的宝贝喜欢山地车,喜欢溜旱冰,玩滑板,喜欢斜视从小卖店门前过往的行人,喜欢捉弄与其年龄相仿的女孩子。总之,这个胖乎乎的宝贝喜欢做他想做的一切事情,更喜欢把优越的感觉挂在嘴角上。
由于天天“娃哈哈”,天天“高乐高”,宝贝的脸蛋便始终粉红,粉红如那种价格不菲的外国苹果。由于在贵族小学读书,他的眼镜片儿就日益增厚,厚似啤酒瓶的瓶底儿。有时,宝贝也喜欢坐在店堂模拟小老板儿。由于他的这点小小爱好,顾客们便不得不接受一点小小的奚落。他会嫌你出手不够大方:真抠门,一瓶啤酒够谁喝呀!会嫌你的钞票太脏太破:瞧,别把宝贝当个收废纸的!那一双埋伏在瓶底儿后面的小眼睛其实很漂亮,也很生动,可惜它们总喜欢让睫毛耷拉着,或者就斜视你,让你不自在。
再大一点,宝贝的山地车变成了木兰摩托。好家伙,这小子居然头戴本田头盔,足蹬美军陆战队队员皮靴,在众人的躲闪中呼啸来去了。从某种意义上说,他的确成了这个大院里一个不可多得的宝贝疙瘩。只要他和他的木兰出现,那些小女孩便会流露出复杂的表情,她们贴墙而走,又频频回首,似乎在渴望宝贝骑士的骚扰。但当木兰摩托屁股冒烟地冲过来,女孩儿们又会无一例外地高声尖叫,犹如小兔子撞到了大灰狼,犹如花姑娘遭遇了日本鬼子。
那宝贝于是就满足了。
他的笑是无声的,有点“小”谋深算的味道。此后的日子里,就有许多女孩主动替家长去小卖店购物,她们与那宝贝隔窗相望,颇有点傍大款的嫌疑。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小卖店的生意日新月异。这时,宝贝又拥有了一只黄铜小号,于是大院里的人们便不得不接受一个事实:睡懒觉是宝贝所不能允许的,半夜鸡叫的故事也可能发生在新社会。宝贝的学习成绩如何?无人知晓,但其吹号的勤奋有耳共闻。通常是在天蒙蒙亮的时候就开始吹了,那种尖锐刺耳的短音符仿佛咳嗽,而且一咳就不能停止。偶尔也有半夜三更的操练,据其母称,宝贝想吹就吹,有时起夜,也是要顺便吹几下的,真是笑死人了……
一个早晨,小号未响。
到了中午也不见小卖店开门。
通常人们已习惯在起床后或中午下班时去小卖店买牛奶面包,买针头线脑油盐酱醋的,但这一天不得不走出大院,到街对面去买。有人突然想起一件事,于是就询问起来:你,或者你,今早是怎么醒来的?被问者有点恍兮惚兮,都说:是呀是呀,怎么没听到小号咳嗽呢?
到了傍晚,许多警车开进了大院,人们方知小卖店在头夜被打劫了。劫匪用店里的鞋带、毛巾将女老板窒息在噩梦中,将钱物及那个宝贝男孩掳掠到别处了。
又过了一周,被警察解救的宝贝回来了。
在人们眼里,失而复得的这个宝贝男孩一下子就苍老了。如今,他不溜旱冰,不骑木兰,也不吹小号了。他喜欢坐在一块石头上,在地上画字儿,露在衣领外的皮肤好像总也洗不干净,那副眼镜也断了一条腿。临时充当其监护人的是个从乡下来的女人,据说是其姨妈,每逢有顾客光临小卖店,她都是一脸受惊的模样。有人看到了他在地上画的字,其意大约是他长大了一定要当个神探亨特什么的。往日那些同他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女孩子,渐渐地也就对怪模怪样的他视而不见了,小卖店的生意也一落千丈。真可谓:世事难料,人生如梦……
责任编辑 苗秀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