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张炜
留心作家的行迹
/[山东]张炜
一个勤奋的写作者,也会是一个嗜读的人,他们满怀着对杰作、对杰出作家的敬仰之情,一路走过来。关于阅读,会有激动人心的一些记忆。就这样,我们通过阅读作品对作家越来越熟悉了,以至于觉得18世纪、19世纪的大师们就像活在同一座城市里似的。有时还会产生一种幻觉,觉得他们写出了那么多伟大的作品,塑造了那么多让人难忘的人物形象,思想是那样博大。充满激情的诉说犹在耳边——他们怎么可能就这样离开、离我们远去了呢?
有时候真的会有一种错觉:觉得他们恍若在世,仍旧活着,说不定什么时候还会出现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让我们再次发现他们的身影,听到他们的言说。这是因为我们对他们的文字太入迷了,不免有些恍惚,忍不住去想:如果他们出现在今天的某个场景里,会有怎样的表述、怎样的神情?
我有时真的会怀疑:这么一个沉重的、伟大的灵魂,会轻易离开人世,到另一个飘渺的世界?他真的能消失得无影无踪一去不归吗?有时候出差或旅行,有意无意地踏入他们曾经生活过的地方,来到一些留下了他们痕迹的场所,比如说他们的故居、他们工作过的地方,立刻就变得屏息静气,蹑手蹑脚了—— 一厅一室、一件用具,我都忍不住要细细地看,或者去抚摸一下……总觉得他们刚刚离去,这里分明还留有他们的体温和气息。
一些伟大的人物,很难从我们人世间彻底消失,他们或许仍然留了下来,在凝视我们,在关注我们的生活。
有一年秋天到蓬莱阁,第一次看到了阁上有个石碑,上面刻了苏东坡登阁时留下的手书:一开始写得比较谨慎,渐渐的,那种流畅与自由就出来了……苏东坡是让我多么心仪的中国作家,是最令我入迷的“屈李杜苏”中的一位,如果再加一位,就是陶渊明了。苏东坡的作品读得多了,音容笑貌仿佛就在眼前。多么有趣的人,多么不可思议的天才。这儿仅仅有一个诗碑,可是它果真刻录了一位伟大人物的行迹,而这个人已经离开我们九百多年了。顺着它寻访,你还会了解一些苏东坡在胶东半岛的事迹。他在胶东生活得时间很短,但还是做了一些有益于民生的事情。这是一个追求完美的人物,每到一地都会有所作为。可是他的一生都不得安宁,往往是刚到一个地方上任,还没有把椅子坐热——有时甚至是正在赴任的路上,一道新的任命又来了。这等于是催命。苏东坡后来到过杭州,修了著名的“苏堤”。他去的最远的地方,是当时极为荒凉的海南岛。
终于有机会到了眉山,我小心翼翼地走进了苏东坡的故居。那里可是他的出生地啊。怎样神奇的土地才能孕育出这样的一个人啊!接近眉山时,一直让我压住了心底的一个惊叹。那天徘徊在大文豪的故宅里,看过老宅和古井,觉得处处不可言说,既熟悉又陌生——那是因为梦中来到他的故乡很多次了。这一切当然是因为阅读——开始读文字和情节,最后感受的只是一个人,那就是作家本人了,是他越来越突出、越来越靠近,他就活在我们身边了。
从地理的角度看,离我更近的一个作家是蒲松龄。他是山东临淄人,那儿更早的时候是齐国古都。我从小听了太多的狐仙故事,不知道这些故事有多少是出自他的手中、有多少是当地原来就有的。最早读的《聊斋志异》是开本很小的木刻本,一直读到现在的各种版本。书中的内容简直太熟悉了,因为它跟我自小经历的环境、跟那种生活氛围非常吻合。说狐讲仙这些事情在胶东一带太多了,我终于相信它们就是土地的原产,不过是由蒲老先生将它们记下来了。崂山上清宫那儿有一个边厢,很多人在那儿烧香烧纸。这个阴暗的小屋据说就是蒲松龄当年写作的地方。
在我眼里,这个阴暗潮湿的地方正合了一种文气。我宁可相信那种恍惚的道家气息与《聊斋》是一致的。作家与书的气质总是统一的,在我看来,蒲松龄一定多次来过崂山,并在这里有过长时间的流连。读他的书,觉得他的心理不是某一类作家那种阳光和明亮,不是那种感觉,而是一种幽暗阴隐的神秘。
我由崂山到了蒲家庄,那里有他的故居:地上铺着青砖,泛着湿气。中国传统的乡间建筑采光不好,有些暗。小屋里有一个大幅的挂像,上面的老人长须飘飘,穿着官服——恰是他一生讨厌的那种仕人打扮。这让我想起一些文学通论,那里面谈到蒲松龄,总说他写狐写妖“高人一等”,说他“刺疾刺腐”。其实是赋予了很多阶级和社会的意义。但是我以一个胶东人的眼光,以一个读者和作者的感受来说,觉得或许并非如此。相反,我觉得他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兴趣写作,就是说他当时很喜欢记下这一类故事,并没有想那么多。对社会的牢骚固然有,那种愤愤不平之气文字里都有,但更多的还是趣味,是记录的兴致。这里,作家对于齐地风情、民俗传说的忠实书写才是主要的。有人认为蒲松龄的《聊斋志异》哺育了胶东一带的文化,而我却认为它是反过来的——是胶东一带的文化传统哺育了蒲松龄。我们常常会过多地从社会学的角度去分析作家和作品,这就难以放松,不能作为一个很自然的生命去面对它们,也就不能好好地欣赏了。其实只有朴实了自由了,才能更真实地贴近这个作家,理解其作品的生命底色。
到了美国波士顿,不远处就是康科德小镇,那里是有名的自然生态作家梭罗生活的地方,也是爱默生的居地。那儿离声名远播的瓦尔登湖非常近——我急于赶到瓦尔登湖边,因为从很早就看过徐迟先生译的一部叫《瓦尔登湖》的名作。我曾经想:梭罗这个人为什么有这样巨大的勇气,一个哈佛大学毕业生,却要告别城市文明、告别优越的物质生活,一个人到荒野老林里生活?他在那里开荒种地,与世隔绝,感悟人生,并将这一切做了详细的记录,写成了那部特别有名的人生启示录、自然生态文学的创始之作《瓦尔登湖》。他具体地考察了一个人究竟应该从自然中索取多少,才算是一种合理的生活。他思考了很多形而上的问题。不过,只有亲自踏上湖边,才能进一步感受那个人和那本书。用今天的眼光看,也许后来的人过分渲染了这个地方的荒凉和一个人的孤独。不管怎么说,梭罗的小木屋离那个小镇子很近,镇子上民风淳朴、风光秀丽,用现在的话说,就是最适合人类居住的地方。美洲欧洲那些很小的城镇真是太好了,那么美丽和安静,人要是在那种地方生活,想堕落大概都很难吧。那些地方一片静谧祥和,没有急躁竞争的迹象,人的灵魂会比较安宁,可以静静地思考,思考一些与个人利益相距遥远的事情,这时候整个人的生理指标也都是非常好的。这样一来,人的身体和心灵都会是健康的。
瓦尔登湖漂亮极了,周边是密林,湖水清澈,一到秋天松林里还闪着一片片红叶。梭罗当年就在离湖边不远处搭了幢小木屋,除了钓鱼,还在林子里垦了一小片地。这在现代人看来,说到底还是神仙岁月。小木屋离镇子也就是半小时的路,他要经常去爱默生家——那是他的文学老师,去他那里谈天和吃饭,临走还要挟上一些吃和用的东西。爱默生的故居在那个小镇上,今天也是一个重要的文化景点了。
梭罗的小木屋当然早就朽坏了,现在的一幢是后人依照原样恢复的,里面有一张小床一把椅子,还有一束野花,外面是他的一尊雕塑:伸着手,好像正在跟行人辩论。因为这个人是一个多少有些怪异的、好辩的人。
他最著名的著作除了《瓦尔登湖》之外,还有一篇《论公民的不服从》——那是他结束了一年左右的林中生活回到镇上之后,因为没有像镇上居民一样按时缴税,就被依法关了起来——放出时,他当众宣读了一篇东西,也就是这篇文章了。其中说:“我认为,我们必须首先做人,其后才是臣民。”还说:“我有权承担的唯一任务,是不论何时都从事我认为是正义的事业。”可见这是一位倔强的人。他这个著名的“不服从”的理论,曾被印度的甘地反抗英国人统治时引用过,现在已经成为经典名言。
爱默生的住处是一幢白色的两层楼房,生前曾经因为一场大火烧毁过,镇上人出于对作家的爱慕和怜惜,自愿出钱帮忙,又照原样重新盖了起来。爱默生在文学史上被称为“超验主义作家”,我们许多人今天已经不知道这个“超验主义”是怎么回事了。爱默生是一个严谨的写作者,在美国算得上一位老派作家了。当年,他除了写作还要到国内外做大量演讲。这和我们今天的作家有点不一样,那时的作家很重视演讲,就像伏案创作一样认真。爱默生不仅演讲,而且还要分“系列”,有“冬季系列演讲”、“春季系列演讲”等等,一讲就是几十场。他讲的内容可能是非常开放、非常个性化,也非常有见地的,或者跟保守的基督教传统多少有点冲突吧,因为曾经有记录说,镇上的某些人还联合起来抵制他的演讲。但是作家照讲不误。我们今天从文章里看,爱默生没有什么大逆不道的地方,当时连这样的老先生居然也要受到抵制,可见民风之一斑,也可以想象当作家之不易。
类似的演讲者还有马克·吐温。他曾经有过经营实业的失误,把稿费投在自己并不太懂的事项上,结果赔了很多钱,最后不是用写作,而是用全国巡回演讲的收入填补了亏空。作家的演讲要面对听众,是一种思想和艺术的直接发声,这是一个多么好的传统。
其实一个作家劳作一生,最后写出的一个最重要的人物就是作家自己——他没有办法在所有著作中将自己掩藏起来。所以我们看一本小说,一部文学著作,都会感觉到这个作家的存在。他的一生给人物画廊里留下了那么多不可磨灭的人物形象,可是最后“塑造”的一个“人物”却无处不在,这就是作家本人。他的所有文字都在记录着一个生命的全过程,是这个生命在人世间留下的所有痕迹。在这些字里行间,作家的个人气质、灵魂、形貌和嗜好,都要无一遗漏地被镌刻下来。从这些文字符号中,我们会感受他的一切。
我们经常使用“伟大作家”这个概念,可是这样的作家是怎么产生的?当然是才华、经历、作品,这所有一切的综合。于是这就需要具备一些很重要的条件,比如活得相对长久一点,因为这样才能比较完整地展现一个生命的全过程。兰波是法国一个天才的诗人,可惜三十多岁就去世了,而且十九岁就写完了所有的作品,那绝对是文学史上的一个超级天才。可即便如此,如果我们把“伟大”这个词汇放上去,又会觉得不太合适——因为他没有展现出一个生命的完整过程。一个人从出生、到青年和中年,再到老迈,他对人类社会和自然社会的感受和认识是不同的。任何生命阶段都是不一样的,生命的感慨,会随着年轮的增加而改变,思想与艺术的含量也都在发生变化,所以说作家年纪很轻就终止了记录和表达,是非常可惜的事情。
给大家举几个例子,以说明人和人之间的巨大差异。人的差异之大,往往就因为操着共同的语言、长了大致相似的形貌而被掩盖了。比如我们都熟悉的政治人物列宁,他只活了五十多岁,且有大量的时间是在动荡中度过的:流放、坐牢、暴动和革命。但是他的文字著作竟有六十多卷,每卷折合汉字四十多万,那就是两千多万字。多么巨大的劳动。他体量不大,可是生命力强大。另一个俄国人高尔基,同样不可思议。十月革命胜利后,苏联迎回了自己的国宝,当时欢迎他的民众人山人海。他住到了一座别墅里,只有三年的时间。那个别墅的楼梯是用整块大理石雕出来的,扶手上雕成了翻腾的海浪。里面摆了大量的书籍,一架架的书看得人眼花,可是谁也想不到这其中的绝大部分都是高尔基当年读过的。这三年恰恰也是他一生中最忙的时间:建立全苏作家协会,会见无数人士,接待工人和农民代表团、儿童与妇女代表团,以及国际友人,看看排得满满的活动年表,会觉得他几乎没有什么可以由个人支配的时间——可也就在这三年中,他读过了别墅中大量的藏书,而且做过详细的批语——我不相信,从中抽出几本,果真发现了一处处变色的钢笔字迹。同样是在这里,他还写下了长河小说,就是那部长达二百多万字的《克里姆·萨姆金的一生》中的一大部分。我们心里不禁要问:这是怎样的一个人?他又是怎样利用时间的?时间对我们大家都是一样的,可是那些伟大的人物竟然神秘地使用了时间。这对我们来说永远都是一个谜。
现在对高尔基的评价不像过去那么高了,因为我们过去太多地宣扬了这位“无产阶级作家”,后来就不再热衷了。人是很容易受世风影响的,都要跟着风向走,一个人不被街上的风吹透是很难的。可是我们冷静地想一想,实际上高尔基的流浪汉小说写得多么好,还有那么杰出的长篇和戏剧,他实在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大师。
从高尔基再到托尔斯泰——我们读了那么多托尔斯泰的书,在我眼里这可是西方文学的第一人。托尔斯泰和关于托尔斯泰的书,我几乎将译文全读了。终于有一天,有幸来到了托尔斯泰的雅斯亚纳·波良纳庄园。这是个令人肃然起敬的名字,这里发生了多少故事。托尔斯泰在这个庄园里过了最长的岁月,写出了最多的作品——我相信他的灵魂一直在这里徘徊不去。走进庄园,我无法抑制自己的激动。
它比我们所能想象的还要大出很多。这里的一切如同原来,房屋、道路、林子,到处都保存了托尔斯泰的秘密,留下了他的痕迹。他当年用过的东西,从一幅幅照片到日常器具,一切都在。我仿佛看到了书中所描述的那些场景,他劳作的地方,还有他抚摸过的物品。就我所知道的一些细节,比如哪部作品在哪间屋子里写成,这会儿都一一对应,在心里默记。站在老人的房间里,你会觉得他刚刚起身离去。这种特别的感触不可言喻。
当时是一个冬天。俄罗斯的冬天多么寒冷。白雪覆盖了波良纳庄园、庄园里无边无际的林莽、一座座屋子。进入庄园的是一条长满了橡树和桦树的大道,当年托尔斯泰称它为“大街”。大街两旁的水塘结了厚厚的冰。
老人活了八十多岁,有人说如果托尔斯泰没有晚年的那次出走,一定会活得更长,留下的著作更多。越是到了晚年,他和夫人越是难以相处,最后,他终于要将自己毕生的求索付诸行动了——老人在深夜叫醒了最小的女儿,向她告别,然后乘一辆马车走开了。天太冷了,结果他在一个郊区小站里中了风寒,这里也成为老人的最后一站。
综上所述,齐齐哈尔大学图书馆开展阅读推广活动对大学生的品德教育是有一定影响的,也在开展阅读推广活动的同时总结经验、完善不足,也希望高校图书馆的阅读推广活动能够更有深度和广度,但是图书馆的阅读推广仍然处于初期阶段,仍需要和其他高校图书馆进行沟通和合作,促进高校图书馆的阅读推广活动能够上一个台阶,让学生能够切身去感受品德的重要性。
托尔斯泰一生写了多少著作?我们国内出版的是十七卷本的文集,可是苏联出版过一百卷的《托尔斯泰全集》。按每卷三十五万汉字折算,去掉注解,也还有三千多万字。再看他一生的经历:求学、当兵、管理庄园、旅行和教学、耕种土地,且有大量时间在做一些公益事业,但是他竟然写出了三千多万字。这是怎样巨大的一种劳动,大到我们无法想象。
他的写字台旁边摆着一张黑色双人皮革沙发。他就在沙发上出生,他的前辈也是在这张沙发上出生的,他的所有的孩子都是在这个沙发上出生的……俄罗斯人高大,应该睡很宽大的床才是,可是他们的床都很窄,让人担心他们一翻身就会滚落——可能在小床上生育不便吧,伯爵的几代人都在这个黑皮沙发上出生。这是历史的见证。这间屋子里实在有太多的记忆、太多的情感。在各间屋子里,会看到大量祖辈用过的小玩意,如一张圆桌、一辆童车、一张小床。写字台上的一套百科全书还整整齐齐地码在那里,这是作家生前经常查阅的工具书。他在另一间拱顶小屋里写了《复活》,那时他大多数时间就伏在一个很小的圆茶几上,旁边的墙上还挂了镰刀和锯子,像是一个典型的农夫之家。我站在圆桌前,农具下,感受着一个再平凡不过的老人。
雅斯亚纳·波良纳庄园在图拉县城之南。托尔斯泰的另一座故居在莫斯科,有时他们全家要到那里过冬。从图拉到莫斯科步行要走三到四天,虽然当年已经有了火车,可是托尔斯泰为了磨炼自己的身体和意志,直到老年还是坚持徒步行走,起程时带着水和干粮,一直走上三四天。为了在路上休息,他发明了一个拐杖,可以将下端插到土里当凳子坐。夜间他就睡在农户家里,与他们分吃自己的食物。在莫斯科故居的院子里,有一个很高的土堆,他让孩子从上往下滑雪,他自己也滑。更有意思的是,他还用一个有孔的木箱装起最小的女儿,用绳子拉着箱子在屋里走,走到一个地方就问她到了哪间屋子,跟孩子玩这种游戏。老人在寒冷的冬天也要坚持自己去井上取水,自己劈柴生火,直到八十多岁还要骑马远行。
他是富裕的伯爵,也是最朴实的体力与脑力劳动者。他一生不倦地探索生活的意义,直到最后的一刻。我们看托尔斯泰的作品,最突出的感受是真挚和诚恳,他感到了什么就如实地写下来,作品从来没让令人眼花缭乱的形式主义所累。可是与那些同时期的某些作家相比,他即便在形式上的探索也显得更有勇气。
有一位欧洲作家说过:世上有两种作家,一种非常聪明,什么都懂,是狐狸型的;还有一种作家是刺猬型的,只懂一件事情——他说托尔斯泰本来是洞悉一切的,却又像一只刺猬那样专注。是的,我们读过托尔斯泰的大量作品,再看他一生的足迹,会感受他的博大与专注,他对于人性、社会,对于生命全部的奥秘,无时无刻不在探索。他犯过很多错误,做过令自己痛苦的事情,这些都记在了日记里。他一生都在苛刻地追问,不仅向外探索,还要直指自己的内心。作为一个伟大的艺术家,他是公认的现实主义者,但我们又会觉得他同时也是一个高度浪漫的、诗性极为强烈的俄罗斯作家。看过《哥萨克》,那部写青年军官初历战争和爱情的一部中篇——很早以前就读过,几十年后的某一天再翻,只想翻翻而已,可是看过了三分之一就再也放不下了。哥萨克青年的勇武和残酷,女人的爱情,敌人怎样过那条河,死亡的异族青年,枪口上的烟,将死者的眼神,兄弟收尸……吸引人一口气把它读完。伟大作品常有一种神秘难抵的力量,这往往是今天的现代作家所不具备的。
这就说到了陀思妥耶夫斯基。他与托尔斯泰的生活道路、审美志趣有着巨大的差异:一个特别富有,一生都为自己的富有而痛苦,直到最后死在了冰雪小站上;另外一个却要一生挣扎在贫困线上,九死一生,赌博、酗酒,癫痫袭来口吐白沫……
来到陀思妥耶夫斯基的故居,会觉得与原来的预想有些不同,这儿不像书上写的那样寒酸。一座公寓房,面积有一百五十平方米左右。为了再现作家在世时的壁纸,一个地方特意挖了个洞,露出了当年的那一层。会客室、写作间、厨房,都非常好,写作室铺着红色的厚地毯,写字台非常漂亮。他就是在这个屋子里去世的——有一天写到半夜,笔握不住了,掉在地毯上,滚到了写字台的另一边,他弯腰去找笔的一瞬,胸部的血管破裂了……太太将他扶到一旁的沙发上,直到在那里去世。
陀思妥耶夫斯基第一次犯癫痫时还很年轻。当时他刚刚写出了第一部文学作品,在文学界引起了轰动,都说又出现了一个了不起的天才,一颗俄罗斯文学新星即将升起来。当年的俄国文学界不像我们现在这样,开这么多的讨论会,也没有类似的文学组织,只有影响很大的文学沙龙,那大多是贵夫人们搞的,她们提供场所,不仅有钱,而且趣味高雅,能够把最有名的作家艺术家邀集在一起,聊天喝酒,请诗人作家们朗读作品,品评一番。陀思妥耶夫斯基也被邀请参加了,贵夫人对他极为赏识,将其引见给这些有身份有名望的人。陀思妥耶夫斯基当然感动不已,他穿上自己最好的衣服,朗读了作品。可是就在这样的场合,一个嫉妒者竟然当众污辱了他,这让他的自尊心无法忍受,结果当场昏倒在客厅里,口吐白沫,人事不省。之后,各种各样的打击还有很多。
后来他借书中一个人物之口谈到了那些铭心刻骨的感受。他说:当一个人奋斗的时候,要经历不知多少艰辛、多少不眠之夜,却从来没有任何人注意你付出的这些生命的代价、这些常人不能忍受的劳苦——但是当你稍微有了一点点成绩的时候,又会遭遇各种各样的磨难。嫉妒、诽谤,无所不用其极,它们永远像一根刺一样扎在你的后背上,让你终生不得安宁。
陀思妥耶夫斯基为人性的痼疾而痛苦,他告诫自己一定要终生远离所谓的“文坛”和“文学界”。他说到做到,一辈子再也没有与俄罗斯的文学人物们一起厮混,而宁可忍受最大的寂寞和最艰苦的生活。他与太太艰辛度日,时不时流浪,到境外到乡下,再转回自己冰冷的小屋。他只是伏案工作,除非万不得一,绝不跟文学人士们接触,不到热闹的场合。
他似乎知道自己的未来。陀思妥耶夫斯基当年写出了那么多杰出的作品,直到写《卡拉马佐夫兄弟》的那一年,他获得的版税连俄罗斯的三流作家还不如。正像许多真正的杰作一样,它们没有相应的市场。为了维持自己的生活,他只好不停地写,在最急迫的时候甚至要雇一个速记员来帮忙。这是怎样的天才,能够口述小说——我们知道口述一篇散文可以,口述一部长长的小说是不可思议的。速记员在为他工作的过程中深深地爱上了他。曾经有一部电影描写他们的这段经历。速记员被陀思妥耶夫斯基沉浸在自己文学世界的情状所打动:他在屋子里走动,拍打自己的脑袋,有时候很长时间一个字也讲不出,有时候又会滔滔不绝;时而狂躁火热,时而冰冷阴郁。速记姑娘小小的年纪,面对着一个贫病交加的中年作家,简直惊呆了。她爱上了他。这其中稍微有一点怜悯,但主要还是被那种巨大的魅力征服了。她甘愿为他辛苦和献身,伴他度过了艰难的一生。
苏俄时期有两个了不起的女诗人,也有过类似的不幸,她们就是阿赫玛托娃和茨维塔耶娃。这两位女诗人在中国风行过一段时间,那是八九十年代。茨维塔耶娃是性格更为激烈极端的一个,才华逼人,最后在不可忍受的流浪途中自杀身亡。阿赫玛托娃比她绵软柔和一些,却是同样的不幸。我听说她的故居就在圣彼得堡,到了那里,宁可不到冬宫也要去那里看一看。她是这样一个诗人,写下了这么多脍炙人口的诗句,她究竟是怎样生活的?我想看到她喝水的杯子,她安歇的床……去了以后才知道这不是她的房子,而是普宁的家,是当时她所爱着的一位男人的家,他是一位评论家。
当时的阿赫玛托娃独身一人,孤苦无告,想和普宁住在一起。她没有任何地方可去,也没有东西裹腹。这时候她去找了普宁,而普宁正跟自己的太太一起生活。但最后三个人还是住到了一块儿。这是高难度的家庭组合,不过三个人总算相处得很好。这个特异的诗人栖身之地深深地吸引了我。房子好像有一条细长的走廊,而后是厨房。一件件炊具,黑黑的锅子和炉灶。当年的器具都保存着,特别是有一件茶炊——我们知道俄罗斯的文学作品总是不停地写到茶炊,这是俄国人不可或缺的最重要的一件生活用品。在我看来,茶炊跟中国的火锅类似,只是造型不太一样,更挺拔一些。它有点像胶东人爱用的“烧心壶”:从中间点火,热能得到了很好的利用,所以一壶水很快就烧开了,胶东人叫它“快马”。
我过去以为茶炊的用法,就是把茶叶放到里面煮,原来不是。他们的茶炊相当于今天的饮水机,只是用来烧热水的——家庭主妇一早起来,第一件事就是生起茶炊。旁边另有一个茶壶,里面沏了浓茶,喝的时候先倒进杯子里一点,然后再根据个人的喜好从茶炊里加水。我注意到,阿赫玛托娃的茶炊放在了最高处,是银色的,闪闪发亮。
谈到俄罗斯的诗人,就不能不想到普希金。他的故居有好几处,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地方,就是诗人的生命走向完结的那个圣彼得堡的居所。他为了爱情决斗,伤在腹部,被人送回了这间租来的房子里——他和夫人普希金娜曾在这里度过一段幸福甜蜜的生活。他就死在这套堆满了书籍的屋子里,死前在一张红色的沙发上——呻吟了一夜或更长的时间,十分痛苦。普希金与一个法国兵痞决斗,为了自己的荣誉和尊严。腹伤在今天可以送医院手术治疗,可那时候还不行,结果诗人是一点点流血而死。故居里还整齐地摆放了他决斗时穿的衣服、枪,背心的血迹还在。有人在他下葬前剪下一绺头发,也罩在玻璃小厨中,闪烁着永远的深棕色。
有一些生命多么神秘。前边说到的诗人兰波,他19岁就写完了自己所有的诗,完美异常,像《奥菲莉亚》,被一代代人吟诵。还有莱蒙托夫,这是另一位天才的诗人和小说家,像普希金一样死于决斗。托尔斯泰曾经说过,如果莱蒙托夫还活着,我完全可以不再写作了——在托尔斯泰眼里对方的才华无人能及。普希金几乎所有的作品都翻译到中国来了,他被称为俄罗斯文学之父,除了诗歌还有小说——我二十岁左右读过《上尉的女儿》,前不久想重温当年的感受,因为那时印象还楚楚如新,今天再读,竟是同样的感动。时间过了这么久,我这期间读过了多少让人眼花缭乱的现代主义文学,可是它们无论如何都无法把它逼到阴影里。普希金那么年轻就写出了这部杰出的中篇,无论是形式还是内容,都完美得不可思议,那么朴素那么真挚,没有一个细节不可信,成为不可复制的、永恒的文学珍珠。
普希金的巨大才能来自先天和后天的学习,是几百年才出现一个的奇异人物,他年轻时完成的东西,已经是这样的完美。他是一个传奇:贵族出身、流放、决斗……我们知道,作家和诗人身上的色彩可以使作品流传得更久更远,也许有时候作家真的需要“色彩”,我们所知道的许多中外作家都不乏“色彩”——可是我们这里谈的普希金是个例外,他仅仅依靠作品本身的强光也要在时间里闪耀。
说到“色彩”,我们很容易就想到了美国的海明威。他当过战地记者,得过勋章,伤痕累累,好几次婚姻,打拳酗酒,还是最好的猎手。海明威的传记特别好看,因为他这个人太有色彩了,永不安宁,最能折腾,在战场上折腾,在和平年代也是一样。他有过两次飞机失事—— 一次爬出来,另一次是飞机失火了,他在生死关头硬是用头把机窗撞破才逃出来。抗战期间他来过中国,见过周恩来和蒋介石夫妇。这个人脸上的“油彩”真的不少。“油彩”也许是重要的。一个正常人走到街上,一般来说是没人多看一眼的,但是如果在脸上描一道触目的油彩,回头率就高了。有人认为海明威脸上的油彩也帮他夸大了文名,这种说法似可存疑。因为他的确有精彩的作品,它们令人百读不厌。
海明威最有名的故居叫暸望山庄,就在古巴,那是他买的一个庄园。古巴很难去,要坐很久的飞机,还要转机几次,而且故居也不开放。我被吸引,是因为关于那里的记载太有趣了。他在那个地方养了四十多只猫——他特别喜欢猫,可能一个硬汉才更需要温柔吧。这几十只猫让他喜欢得不得了,每一只猫的性格他都知道,他说有一只猫很想做人,人做的所有事情它都要试一下:喝咖啡,还嚼过海明威的药。他养了十几只狗,哪只狗死了,他就为它立上墓碑,上面刻了它的名字。我在他的故居前、在长满了棕榈和芒果的庭院里久久徘徊。他的写作间和起居室都出奇的洁净,墙上是油画,还有他亲手猎来的大动物做成的一个个头颅标本。海明威的作品数量不多,大约有四五百万字。他对自己要求特别苛刻。我们当代的作家如果有海明威那么严苛,文坛就会干净许多。海明威可以把自己作品的结尾改写三四十遍。
这不仅是性格的原因,而且是为了使自己的头脑保持清新,把职业作家的惯性写作破坏掉,他才不停地折腾自己。我原来以为海明威就是外向的性格、不安宁的性格,就是愿意冒险,后来才慢慢有了另一些理解。他是一个有文学勇气和生活勇气的人,他的这种勇气更多地表现在文学写作上面。与他不同的是,很多作家有了名也有了时间和钱之后,就会进入一种惯性写作—— 一个人只要有了二十年以上的写作训练,只凭经验和技艺就可以随笔流淌出“不错的作品”:搭起故事架子,描绘人物形象,操弄老练的语言……但这样的职业化写作没有什么前途——文字陷入粘疲,再也读不到应有的激情,作品没有生鲜气,没有崭新的创造力和爆发力,更没有深刻的牵挂。当一个作家这样写了一些年头之后,最大的敌人就是惯性写作了,我们——包括我自己,最应该警惕的就是这种职业化的写作。职业习气不仅不是一个光荣,还是一个敌人。
因为文学往深里理解,它其实并不是一个专业。所以有人问我文学是什么?我想了想说不出,只好用了一个形象的比喻,说“文学是生命的闪电”:像生命里的放电现象,是一束强光,在瞬间爆发,源于生命最底层的激动和颤栗。作品里要有这个。而职业写作只是不停地重复过去,那是感动的记忆,以及造句的方法,所以我们才出现了那么多语言的垃圾,那么多枯燥的文字。有时候我们说到作家和作品的差异,有的平淡,有的激情义愤——这除了风格问题,后者更多的还是有生命的感动,这是很耗人的。谁愿意这样?这可能很累,但却是真正意义上的文学写作。如果把文学只当成一个专业,当成完全可以传授的东西,像做木匠活之类,那就奇怪了。文学中可以传授的部分也有,但很少,而且不会是主要的部分。教会一个人感动,这很难。生命的底色是怎样,就会怎样,人的喜悦和愤怒不会适时而至,不会有一个熟练的套路。
海明威有了文名之后,避免了惯性写作,没有安心于当一个职业作家。相反,他在努力忘掉老经验和老故事,警惕自己在工作中复制以前的感动。这真是了不起。
演讲也是一样,我如果没话可说,只重复以前说过的话,这样一开口就没劲。写作也是如此,如果一个作家总要依赖以前的感觉,这会是很痛苦的。海明威反复折腾自己,让自己活在更真实的生活中,使自己不断地“回生”,所以他才能有那么多生气勃勃的文字。他为了弄清一个细节,会把大量的时间投放其中,这样做的目的,一方面是靠体力劳动冲掉创作的疲惫,另一方面也要通过实践观察生活。他弟弟曾经回忆哥哥怎样教他写作:钓到一条大鱼时很兴奋,海明威就问他最激动的是哪一刻?大鱼咬到钩子、突然拉紧的渔线、一溜水珠的颤抖……每个环节给人的感受是不同的。海明威要求弟弟记住更准确和更具体的环节。在他眼里,让人感动的事物往往是由很多“点”组成的一个过程,作家就是要找出整个过程里的某个“点”,那是一个“高点”。只要把这个过程认真总结,将每一个细部拆解开来,这个“高点”就能找到。这就是文学家的记忆和感知方式,这和平常人是不一样的。
保持勇气是困难的,作家有了一点名,住了像样的房子,体面起来了,“职业”起来了,也就不再是作家了。在生活上模仿成功的作家,就已经不是作家了。只想活得更好,只想精明,且把这些当成头等大事的人,就已经不是作家了。
所以我们今天的作家愿意窝在屋里。有人说现在的文学作品中已经听不到鸟叫了—— 一天到晚只围着电脑和书本转,最大的生活空间也就是几个朋友,所谓的“文学界”,从一个场所到另一个场所,哪里还会听到鸟叫啊?他没有像过去的作家那样面对大海、高山和林野,走万里路的能力和志向一块儿退化了,我们不再知道也不再关心大自然,对给予我们生命的这个大背景已经浑然不觉了。可它是实实在在存在着的。所以我们很少像19世纪的作家那样,有一只如椽巨笔,挥手就可以划出一道大弧——纵情山河,大江大海。一条密西西比河,唤起了马克·吐温和福克纳多少激情和灵感。我们视野不开阔,心胸又怎么开阔?你不能完全依赖现代传媒工具,不能完全听信于它。我们或许需要学习19世纪的经典作家,看看他们的气魄、眼光和高度。这虽然是不同的世纪不同的写法,但更是两种生命。
埋在现代生活里的人,神经质和变态绝不罕见。活在现代大都市中的人,患抑郁症的比例奇高:住在高处,需要不时下来钻进地铁,然后再爬上高处,而且要这样度过一生。这就是我们人类生活的一部分缩影,这怎么会正常?所以作家才热衷于写古怪的句子,声色犬马,暴力和性。
文学是语言的艺术,语言是门,再好的房子没有门你也没法进去。所以文学阅读只能贴着语言走,不然就关在门外。所有语言都来自客观世界,个人跟大自然就是不停地命名和被命名的关系。比如说我们遇到一个不认识的东西,要呼唤它就要给它取一个名字,它也就被命名了。一个杯子,一种感情,都有命名的过程。反过来我们对一些名字、一些称谓所包含的实际内容也需要一点点地深入和感受,这就是“被命名”。就在这个双向的过程中,实现了我们对于事物的认识和表达。
作品的艺术和思想含量、道德伦理高度、精神质地,这些东西不能像水和油那样清楚地剥离,你不能说这块是思想、这块是艺术、这块是语言,因为一部文学作品是浑然一体的,我们搞研究的时候可以说它的语言好,思想深刻,那只是量化的方法,是一种比喻。我们读作品的时候要感受它的浑然一体性,但是这绝不意味着对它的思想与艺术高度可以茫然不察。我们还是能够感受一个杰出作品的思想与艺术的含量。
文学研究说到底是一种阅读。评论家和作家总是一起感动或厌恶。他们都要贴着语言进入文学的世界,表达出对文学的深爱。有人说爱文学还不容易吗?是的,并不容易。从事文学工作的人,并不一定爱着文学。做一个好的阅读者,一个好的文学编辑、评论家,就像做一个好的作家一样难。真爱是困难的。你可以观察,如果十年不够就用二十年,最后你会得出结论:某人爱还是不爱文学。有的人只在需要它的时候才爱,有的人一度爱过。有的人虽然仍在从事文学,但心里早已充满厌恶。总之,爱文学真的是很难很难的。
其实爱文学也不一定就能写出杰作,因为光有爱是不够的,还要有好的灵魂,丰富的阅历,后天的博学和先天的才能,这一切的综合。可见这有多么困难。
这种爱可以发生在任何人身上。比如我小时候遇到一个人,这个人的名字就一个字,叫“坡”,当地人都这么叫。他个子矮小,长得有点怪:有一张儿童那样的浑圆脸,眉毛竟然是淡黄色的,豁牙,模样像是永远在笑。他独身一人,非常穷困,一天书都没有读,通常衣衫破旧,所以我那时总觉得他的名字是个“破”字。而现在不同了,现在我由于有了新的认识,总觉得他和美国那个天才的诗人和小说家“爱伦·坡”的“坡”是同一个字。就是说,他们是同名。因为这个海边小村里的人有个特长——每遇到什么事情激动了,就会说出长长的顺口溜,而且越说越快,到忘情处竟然顾不得押韵了,只顺着一种节奏往前急赶,直到呼号起来,热泪潸潸的。那会儿大家都围着他,或叫好或屏息静气,激动上一场。
我清楚记得,“坡”走到哪里,身边常常围了一大群人。这个人每一次开始“数叨”都是押韵的,就是通常说的那种顺口溜儿——大家觉得有趣,不停地叫好,不知不觉就跟着他的思路走得很远很远,最后忘了神儿,也就不在乎押韵不押韵了。我从小就知道,海边那个村子里,那一带,最能给人快乐的就是“坡”了,大家都很依赖他。因为那时候边地乡间也没有什么娱乐,顶多也就是看一场下乡的野外电影。可是“坡”每天都能看到,大家围上去一喊他就“数叨”起来,让人兴奋得忘掉了一切。当年那是最高级的艺术享受吧,所以“坡”在那一带很有名。“坡”总是像说快板一样开始,然后越说声音越高,也越是激动。真不知他从哪里弄来这么多的词儿,一串串往外吐个不止,简直没有穷尽的时候。比如说到冬天的寒冷,说到大雪封门时海边人的苦熬寒冬,他是这样开头的:“大雪卟卟下,压倒葫芦架,劈断凳子腿,方桌也害怕……”说到人的自强不息,他说:“天上下雨地下滑,自己跌倒自己爬,让人拉,都是傻……”这是顺口溜,但都是开始的一段引言,再说下去就没那么多讲究了,或者是思维跟不上了,或者是思维更开阔了,反正这时必要冲破形式上的束缚——他越说越快,最后要说得两手乱舞,额头冒汗,所有人的眼神都被他牵着走,他的手往哪边挥动,大家的目光就往哪边看,嘴里不断发出“嗬”、“啊呀”的叫声。有时“坡”说到悲痛处,满场里连一丝声音都没有,停上很长一段时间,又会发出几声抽泣。
我听了无数次“坡”的“数叨”。有时看见一堆人围在那里,他们兴奋地叫着或一声不吭,就知道中间是“坡”,是他在纵声大说。当时我什么都不明白,只是跟上看热闹,只是觉得有趣,听了欢乐或难过。有些段落是至今难忘的。我那时还不知道,更没有觉悟到自己正在遭遇一位了不起的农民诗人,正在目击一场场激动人心的创作……我就像当地许多人一样,只把他当做一个好玩的人,一个有意思的人。大家听过了、高兴过了,也就走开了,没有一个人想去帮他做点什么。他所有的这些表演、这些诉说,只是一种与生俱来的能力和嗜好——大家都说:“嗬,‘坡’这家伙,就是能说啊!歪才一个啊!”
有一次我记得很清楚,那是一个傍晚,我又一次看见大家都围在了一个大草垛子旁,那儿长满了刚刚结籽的蓖麻。我知道中间一定是“坡”——果然,我走过去时他已经说了长长一段了,这时候只是一个短暂的停歇,他正擦着满脸的汗水和泪水——他这次说的是一个光棍汉和羊的故事,那是海边不远的一个村子里的真人真事,不少人都知道,可不同的是经他一说就大不一样了——他在说这个人和自己的羊走到野外,羊吃草时,主人就斜倚在一道渠堤上喝酒。这个光棍汉喝完了一瓶酒,后来就睡着了,天不知什么时候下起了小雨,把他淋醒了——他一睁眼发现羊不见了,急得到处找,到处喊。天越来越黑,他找遍了所有的地方,还是没有找到,他哭了。这只羊不仅是他唯一的财产,而且还是他的伴儿,冬天,最冷的时候熬不过冬天,他就抱着羊取暖……刚开始“坡”细细地说着找羊的过程,说着那只可爱的羊,最后是喊,喊累了又低低地咕哝:“我的羊、我的羊。”当时我不知怎么一阵难过,和在场的许多人一样,忍不住流下了泪水。这一年正是我上初中的时候。
不久前,也就是去年,我有一次出差路过了那个海边,突然想到了这个叫“坡”的人。我心里一热,就转到了那个村子里。到处打听“坡”,奇怪的是村里人十有八九不知道他。后来一个上年纪的人拍拍腿说那是他的老街坊了,说他早就死了,死了好几年了。我听了心里一沉。我说我们去看一下“坡”吧,他总该有个小屋吧。
上年纪的人就领我去了。一路上他念叨着“坡”,说:“这个人哪,一辈子就是能说,有歪才,这样的人没饿死也算命大,不过这个人不坏的……”我们进了一座小到不能再小的泥墙黑瓦屋,快塌了,据他说就连这座小屋还是祖传的呢。“‘坡’这家伙穷了一辈子,什么都没有。都是那张贱嘴数叨穷的。”
小屋里空空的,因为什么都没有,所以并不上锁,门扣只用一根草绳系了。室内最显眼的是一张没上漆的白木桌子,烂了半边,旁边是两个草墩子,油乎乎的。炕上铺了麦草,枕头是一束麦草套了一块蓝布,半块被头。“坡”一直睡在这个炕上。我细细问到“坡”临死前的一些事情,对方说,“坡”这个人哪,真是个知足常乐的家伙,如今村里所有人都过得比他富,但没人比他更乐观——我想,那是因为他拥有“生命中的闪电”。
“坡”只有高兴,因为吃上了馒头——当地人叫馒头“饽饽”,“坡”经常跟人比划着说:现在多好啊,吃“饽饽”了!直到去世的前一年,炕边的一个陶土缸里还盛满了饽饽——他饿了就拿出来吃,也不蒸,去街上时啃着干硬的凉饽饽,笑眯眯的。已经没有几颗牙了,可还是想让人听他“数叨”一场,人家当然不听他的。
从老人嘴里我知道了大致的情形。他不知多少次拦着人家,说我给你们说一段吧?人家没有一个停住脚步,没有一个理他。因为家家都有了电视,个别家庭还有了网络,可以上网玩电子游戏,谁还去听“坡”那一套啊?
“坡”很痛苦,他晚年的最大痛苦,就是再也没人听他忘情地“数叨”了。那么多的电视节目,逗人的小品,花花绿绿的网络,把海边小村里的人一下吸引住了,他们再也不需要“坡”了。他们甚至讨厌这个人。在最后的日子里,那个冬天,“坡”就是一个人,啃着自己干硬的饽饽,躺在那个铺了麦草的炕上死去了。那是多年不遇的大寒流,就是他不停喊“大雪卟卟下,压倒葫芦架,劈断凳子腿,方桌也害怕”——相类似的一年……我想他是冻死的,他没有老婆孩子,邻居都围在热炕上看电视,没人想起他。他盖着很薄的被子,蜷在那里——当有人等雪化了出门发现他时,他已经“去了”。“坡”是死去好多天才被人发现的,上年纪的人说:“好在没遭什么罪吧,躺下怎么样,最后还是怎么样。”
我说不出什么。我当时正由这个“坡”想起了另一个“坡”,那是一个美国人,就是与之同名的著名诗人和小说家“坡”——同样是一个天才,死的时候正是美国进入现代资本主义的那个阶段。可是美国人既不认识、也没有功夫去怜惜自己的伟大天才,结果他是贫困潦倒而死,死去好长时间才被发现,人是躺在污水沟里的。
事情竟然如此地巧合:东方和西方各有一个叫“坡”的人,他们都是差不多的结局。
那一天,在“坡”的小屋旁,我的耳旁仿佛全是那个人忘情的大声嚎唱……可惜我没能更早地记录下他的歌,因为我那时还不懂什么是诗,更不知道自己遇到了一个什么人。今天看,这样的人说不定是旷百世而一遇呢。我只记得他是怎样“数叨”的:一开始说得好听,因为押韵,顺口,渐渐就乱说一气了——可是也因此而更加感人了。现在我才可以解释这一切,因为我知道最早那些非常棒的诗,比如李白杜甫苏东坡的古风,很是自由——当这种自由把心灵中的各种好东西唱出来时,才是最为精彩动人的。后人依此总结出一些规律,这才形成了格律诗。所以诗往前走,一直走到今天,终于获得了更大的自由,这就是现代自由诗了——这和我小时候听到的“坡”的言说多么相似啊!“坡”其实是这当中最最优秀的一类人:那么淳朴,忘我,生于泥土,原汁原味。事到如今,由谁去还原他的感动呢?
我创作之初也是写诗的,不知潜意识间是否受了“坡”的影响?可是今天我或许是因为写了太多的散文和小说吧,已经很难回到诗行之中了——一种莫名的障碍在阻挡我。但是我不愿屈服,固执地认为自己懂诗,我是那么的爱诗。我觉得我自小的目标就是当一个诗人,也一直在迎着诗走过去,可是不知怎么,走着走着,走了这么久,进入房间抬头一看,四下里全是小说了。
我怀念那个海边的“坡”,而且今天才明白,他原来早就是我诗歌的兄长了。那一天我蹲在“坡”的小屋里,久久没有离开。我又一次嗅到了他浓浓的气息;还有,又听到了他忘情的痴唱,眼前浮现出他的模样:儿童似的圆脸,发黄的眉毛……我坐在了他的小草墩上,旁边的人已经几次催我走开了,可是我像没有听见。
我今天告诉你们“坡”的故事,他是这样一个人,他是一首诗……就到这里吧,谢谢各位!
【演讲实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