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俊鹏 崔忠瑞
文献综述
理论界对R&D;海外投资的动因和区位选择的争论由来已久,下面我们将这些理论大体上分为投资母国企业本位论和东道国环境导向论来加以介绍和评论。
一、投资母国本位论。该类理论主要是从投资母国的投资企业本身的角度出发,阐述企业作为一个施动者主动的考虑为什么要在外进行R&D;投资甚至是建立专门的R&D;机构以及不同的地区如何影响他们的选择,这里不乏一些经典的理论。
皮尔斯(Pearce,1989)的R&D;分散与集中理论将影响跨国公司R&D对外投资的作用力分为向心力和离心力,R&D;的海外投资动因是这两个力的相互作用的结果。离心力促使R&D;投资趋于分散化,向心力促使R&D;投资趋于集中化。
沃尔特•库莫勒(Walter Kuemmerle,1997)将跨国公司海外R&D;直接投资分为以母国为基础的技术开发(HBE)和以母国为基础的技术增长(HBA)。影响跨国公司HBE对外投资的主要因素是东道国的市场规模和增长潜力,而HBA R&D;投资行为与东道国的公共与私人R&D;投资量、科学技术基础、国内人力资源素质的高低、有关技术领域成就是否卓越有关。
Serapio&Dalton;(1999)认为, 跨国公司的海外R&D;直接投资是为了提供辅助性资产, 而这些资产对跨国公司的海外生产或经营活动的成功至关重要。跨国公司在海外经营时,必然需要产品的适应性开发,对产品进行新的设计和工艺改造,从而使得海外相应的区位R&D;投资成为可能。
Dunning(1993)提出, 当跨国公司认为与其竞争对手相比具有一定的所有权优势, 通过对外区位的内部化开发能够获得理想的收益时, 跨国公司就要从事R&D; 的对外直接投资。他认为,跨国公司海外R&D;直接投资能帮助企业获得某种优势,该优势与公司业已存在的优势结合在一起,有利于跨国公司保持和加强竞争地位。
曲涛和格林(Qu and Green,1997)的FL模型试图提出一个综合的外商直接投资区位理论框架。将外商直接投资理论与区位理论结合起来,这样有两种变量:内部变量和环境变量,共同决定对外投资的区位选择。
崔新建(2001)从企业层面介绍了决定跨国投资区位的OL(OwnerShip Location)模型。提出了由企业所有权优势(ownership advantages)和东道国区位优势(Location advantages)两个变量构成的OL模型。最大化企业目标函数的求解决定了该模型是从企业层面对外商投资行为模式的研究。
二、东道国环境导向论。该类理论直接从影响跨国公司R&D;的因素出发,更侧重于通过对东道国投资环境的实证分析来阐明影响跨国公司 R&D;活动的区位因素,在这里投资企业作为信息的接收者,根据环境优劣被动地决定自己的投资行为。这里我们又具体的分为国别间区位研究研究和国内区位研究。
第一,国别间区位选择。
Zejan(1990) 通过对瑞士跨国公司的海外R&D;投资的研究发现,东道国的市场规模、GDP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与跨国公司在其的R&D;投资规模呈正相关,海外投资机构从事基于东道国市场的科研活动的可能性更大,除此以外,Christian Le Bas、Christophe Sierra(2002)的研究也证实了这个因素的存在。
Kumar(1995)分析了美国和日本跨国公司海外R&D;投资的区位选择发现跨国公司海外R&D;机构的区位选择除了受到附属子公司的生产规模、经营性质、东道国的技术资源条件等因素影响外,还与东道国的政策环境如知识产权政策等有很大的联系。
Grandstrand(1999)对24家日本和23家瑞士公司的海外R&D;投资行为的比较研究发现:日本企业海外R&D;投资的动机主要是获取国外区位的先进技术、弥补R&D;人才的不足和满足当地市场需求。而瑞士跨国公司对外R&D;投资的动机主要是需求驱动、海外收购、支持当地市场、获取国外先进技术、规模经济和管理成本是制约跨国公司海外R&D;投资的重要影响因素。
喻世友、万欣荣、史卫在2004年发表的《论跨国公司投资的国别选择》采用美国跨国公司在1997年海外R&D;投资的数据,用实证的方式研究指出,FDI规模、东道国的GDP、东道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是影响跨国公司R&D;投资国家选择的关键因素。
杜德斌(2001)从全球尺度上考察跨国R&D;投资的宏观(国家)区位选择。得出结论:跨国公司R&D;投资流向主要受公司本身的R&D; 流向、东道国的市场规模、科技人才的供应、技术设施的发展水平和知识产权保护的完善程度等因素的影响。
第二, 中国国内区位选择。
薛澜,沈群红,王书贵(2002)通过电话访谈和问卷调查的形式,对跨国公司在华独立研发机构行业分布特征进行了实证研究,认为需求、供给、效率和环境因素影响跨国公司在华R&D;投资的走向。
李安方(2004)通过类似方式对在华的跨国公司的R&D;机构进行了全面调查,分析了跨国公司在华R&D;投资的特征、动机、区位模式选择等。
楚天骄(2004)对中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R&D;投资区位条件进行了评价,结果表明,中国的R&D;投资区位条件差异很大,北京、上海、广东、天津、江苏是跨国公司在中国进行R&D;投资适宜的地区。
李洁(2005)对我国31个主要省、市跨国公司R&D;机构的分布数量与各省市有关科技经济截面指标进行回归分析,得出跨国公司在中国R&D;区位决策与当地的科研技术人员比重、科研专利和技术成果产出情况、外商直接投资(FDI)呈线性正相关。
罗鹏,魏浩(2009)应用因子分析法,研究了我国28个省、直辖市1998—2005年期间吸引跨国公司R&D;投资数据,结果表明:吸引海外R&D;投资的主要区位因素在于该地区的科技实力;通过比较各地区吸引FDI和吸引海外R&D;投资的情况发现,海外R&D;投资对东道国市场因素的关注程度要明显低于FDI;另外,跨国公司海外研发投资具有明显的集聚特性。
影响外资R&D;机构设立因素分析
虽然从目的和动机来看,跨国公司在华设立R&D;机构很大程度上并没有站在东道国的角度上考虑,而且可能会通过竞争效应给国内的同类企业带来生存压力,也引发了高技术人才的流失。但不可否认,跨国公司R&D;机构对我国的经济资源优化配置,产业结构升级尤其是高技术产业的繁荣产生了正面的促进作用。因此,依然要引入外商尤其是跨国公司R&D;机构。但各个地区吸引跨国公司R&D;机构的能力是有差异的,其设立主要受以下因素的影响。
一、经济发展规模。经济发展水平是各地区吸引跨国公司R&D;活动的基础性指标,是投资者首先要考虑的因素,可以用国民生产总值及其人均水平来表示,代表了一个地区的经济规模的绝对和相对数。该数值越高,说明一个地区经济实力越强,从而为研发活动提供了一个相对稳定和繁荣的市场,为投资者带来了积极的心理预期。
二、FDI水平。外商直接投资是影响跨国公司R&D;活动的最直接因素,后者通常是为前者服务的,尤其在一些不独立设立研发机构的跨国公司内部,后者通常是作为一种附属形式出现的。即便是独立法人形式的跨国公司R&D;机构,为了降低内部交易成本,通常也会采取就近原则,在其总部所在地设立。因此一个地区的外商直接投资水平与其R&D;机构的密集度是正相关的。
三、产业聚集程度。产业集群是指一组在地理上靠近的相互联系的公司或关联的机构,它们同处在一个特定的产业领域,由于具有共性和互补性而联系在一起。产业集群对跨国公司R&D;机构的设立具有导向作用。近年来的研究发现,跨国公司偏好于在产业集群程度较高的地区设立R&D;机构,概括的说,主要基于以下原因:第一,加强与总部间的地缘联系。第二,以低成本获取地方高素质的人力资源。第三,充分利用集群内雄厚的知识储备和创新能力,获得规模经济带来的利益和互补性知识技术资源。第四,借助产业集群已形成的网络系统,获得相关产业前沿信息,提高自身研发效率。
四、人力资源因素。对于纯技术创新导向的研发活动来说,人力资源因素是决定其成败的核心因素,决定了一个企业的创新能力和自主研发水平。因此一个地区高科技人才的多少及其素质高低以及高等院校的多少及其成果的大小都会极大程度上影响跨国公司设立R&D;机构的积极性,即各地区科研队伍的差异会导致跨国公司设立R&D;机构的显著不同。
五、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程度。这里的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是指科研环境。具体的,如通信设施的完善以及互联网的普及程度、上网速度等。更深入的,还包括类似于物流、法律、保险、金融设施的配套建设。服务业的发展水平直观的反应了一个地区投资环境的优劣,其完善会最大限度的为投资者带来信息获取和交流上的便利,降低交易成本,增强市场信心,繁荣资本市场,吸引FDI与外商R&D;机构,整体上提升地区经济发展水平。
六、政府激励政策。政府政策往往是跨国公司设立R&D;机构的风向标。相关利好政策的出台通常伴随R&D;机构的蜂拥而入。政策因素往往是与其他方面相互交叉的。比如基础设施完善相当一部分具有政策层面的含义,法律手段某种程序上也属于这个范畴。但对于吸引外商从事R&D;活动来说,也有一些政策是具有针对性的。比如某些具有激励效应的税收优惠政策,一方面为跨国公司研发活动带来切实的经济利益,另一方面也发出强烈的政策信号,进一步提高外商从事专项研发的积极性。再比如对产权的保护措施,这是影响技术市场繁荣的重要制度因素。明晰的产权有利于规范产权市场,对企业及个人从事科学研究有正面的激励作用。另外还有地方政府对R&D;活动的直接财政投入等,均反映了该地方政府对研发活动的重视程度。
实证分析
一、指标设计和数据选取。
我们用RD(R&D;机构的数量)作为模型的被解释变量,本文用三资企业设立的R&D;机构数目来代替。对于解释变量,本文从31个省市的软、硬环境中选取了17个指标构建了实证研究指标体系,分别是GDP(国内生产总值/亿元)、GDPP(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元)、SALA(职工平均工资/元)、INV(外商投资总额/亿美元)、INVP(外商投资人均额/万美元)、INTER(互联网用户量/万人)、RAT1(专利授权数/件应用万件)、RAT2(专利申请受理量/件)、RAT3(发明专利受理量/件)、RAPER(国内中文期刊科技论文数/篇)、INDU(产业化指数)、MARK(市场化指数)IDNO(R&D;人员数量/千人)、RDCOST(R&D;经费支出/亿元)、RDSCI(R&D;科工数量/万人)、SCINO(科技活动人员数量/万人)和GOVEX(地方财政科技拨款额)。
本文使用2004~2008年最近五个年份的数据样本进行实证分析,样本容量为155。所用数据取自于2005—2009年度《中国统计年鉴》、《中国科技统计年鉴》、《中国科技统计资料汇编》和《中国市场化指数—各地区市场化相对进程2009年报告》。
二、数据处理过程。
第一,因子分析。在利用Eviews进行多元线性回归分析之前,利用因子分析法判断和去除数据的多重共线性。本文利用SPSS17.0统计分析软件进行分析,得到KMO 和 Bartlett 的检验 结果:
此处的KMO值为0.852,Bartlett球形检验的卡方值为5082.159,伴随概率值为0.000<0.01,达到了显著性水平,两个值均表明适合进行因子分析。
利用因子分析法进行方差极大法旋转后,国内生产总值、互联网用户量、专利授权数、专利申请受理量4个变量在第1个因子上有较高的负荷,其中互联网网用户量主要体现了一个地区的科研环境;专利授权及受理情况体现了一个地区的创新水平及该地区对创新活动的保护情况,因此我们把第一个因子解释为科研环境及创新水平因子(REIN);
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职工平均工资、外商人均投资额、和产业化指数4个变量在第2个因子上有较高的负荷,可解释为经济发展水平因子(ECO);
第3个因子主要解释R&D;科工数量,体现了地区的科技人才储备状况和科研人员的学术水平,可解释为科研人力资源水平因子(RDHR)。
根据SPSS17.0软件输出的因子得分系数矩阵,可以通过回归算法计算出因子得分函数的系数,得到F1,F2 ,F3的因子得分函数(得分函数略),进而自动计算155个样本的3个因子F1、F2和F3的得分,并作为新变量进行保存,分别命名为REINit,ECOit,RDHRit(i=1,2,…31,t=1,2…5)。其中,ECOit表示第i个样本在第t年的经济发展水平得分。
第二,面板数据回归分析结果。将数据处理后得到的三个因子REIN,ECO,RDHR的得分作为最终的解释变量,我们得到从2004-2008年五年间31个省市关于3个因子指标的变量体系,根据F检验和Hausman检验结果,选择建立个体固定效应模型。最后得到的回归表达式为:
其中,虚拟变量 的定义是: 代表第i个地区第t期的三资企业研发数目, 代表第i个地区第t期的经济发展水平因子, 代表第i个地区第t期的科研及创新水平因子, 代表第i个地区第t期的科研人力资源水平因子。
拟合优度为91.85%,模型比较完善的解释了样本所代表的经济现实。从个体固定效应回归模型的结果来看,各地区吸引外商R&D;机构的能力受到各自的经济发展水平,科技研发及创新能力和科研人员数量的影响。
三、对结果的分析说明。
经济发展水平构成了跨国公司R&D;活动的基本面因素,这与以往大多数研究是相符的。本文特别提到了产业集群程度(利用高新产业化指数表示,该指数实际上包含高新技术产业化水平、高新技术产业化效益2个二级指标和8个三级指标 )的概念,它综合反映出一个地区的高新技术产业总规模、发展速度和产业聚集程度。产业化指数越高,产业聚集程度也越高,反映了一个地区的经济结构和产业层次较高,该因素已成为近年来导致各地区吸引外商R&D;机构能力显著差异的重要因素。以山东省为例,山东GDP总量自2004年以来每年均位于全国第二位,仅次于广东省,人均GDP和收入水平也都跻身前三名,但其外商研发活动并不活跃,外商尤其是跨国公司R&D;机构密集度也不高,跨国公司R&D;机构全省只有12家,与江苏、广东均逾60家相比,相差悬殊。结合实证结果,这主要是由于产业聚集程度的差异。目前山东省没有几处像苏州科技园区,上海张江高科之类有影响力的高新技术开发区,还没有形成典型的优势产业的聚集,因此,本文认为产业化水平是衡量一个地区对外商R&D;活动吸引力的重要指标,与代表经济发展水平的基础指标一起分别从经济增长和经济结构优化的角度对跨国公司R&D;活动发挥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研发环境及创新能力包含了研发环境和科研创新能力两个方面。研发环境又具体分为基础设施类的硬环境和法律金融类的软环境。各个地区如通讯、互联网等基础设施类的硬环境已差别不大,主要的差别性因素在于政策法规的规范和激励水平,如包括对产权的保护力度,这就导致了外商R&D;活动在各地的差异。拿山东和江苏省来说,江苏省早在2007年就出台了《江苏省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计划实施办法》和《江苏省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培育计划实施办法》,而山东省出台吸引人才的政策则相对较晚,力度也不够,缺乏全省范围内的具有普遍约束意义的政策法规。就科研创新能力来说,本文用专利的发明和申请状况来替代科研人员数量,更为具体和实际,是对创新能力的直接反应。
科研人员的数量和科研队伍素质的高低反映了一个地区科研活动的人力资源特征。因为人力资源在现实经济中具有不可替代性,因此该因素没有被并入创新水平指标泛泛而谈。因子分析中提取的第三个因子基本上全部体现为R&D;科工数量,恰好验证了我们的分析——人力资源是R&D;活动的核心资源。北京、上海的跨国公司R&D;机构数均超过70家位列全国之首,这与两地有大量一流高校的存在,可以为跨国公司源源不断的输送各行业顶尖技术人才是密切相关的。同时,以往的文献通常只重视R&D;人员的数量而忽视了质量,我们这里提取的是R&D;科工数量而非一般意义上的人员数,从而对R&D;人员科研水平做出了一定程度的要求,实证结果证明我们的指标选取更为合理,大量的高素质人才的存在无疑成为外商R&D;机构进入和扎根的重要原因。
政策建议
结合以上理论和实证方面的分析,我们认为要提高对外商R&D;机构的吸引力,在政策层面上应该做到:
一、酌情出台优惠政策,吸引FDI。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地政府已积累了丰富的吸引外资的经验,一般就是通过税费让步、土地优惠以及手续办理上的“绿色直通车”来吸引外商直接投资,对此,广东的珠海、深圳由于经济特区的身份做的比较突出,可以作为各地区学习的榜样。但是,在吸引FDI的过程中,要掌握好一个“度”的问题,加大监管力度,严格防范国有资产的流失,也要避免优惠过度,打击地方民营企业的积极性。
二、充分发挥政府监管职能,加大产权保护力度。产权经济是近年来经济学各界关注的焦点。如何规范产权,加强对专利、版权等无形资产的保护力度,保证企业从事科技研发的积极性,成为吸引外商研发活动及增强研发机构根植性的重中之重。地方政府应该将政策具体化,从细节入手,对可能带来产权纠纷的事项进行规范和说明,并对已经发生的侵权事件加大处罚力度,把握好事前与事后控制,力争培育一个健康有序的产权市场。
三、大力引进和培养高技术人才,形成动态创新体系。首先,地方政府应不惜重金引进高技术人才,可以用住房、户口、高薪以及其他的福利待遇来吸引国内外高素质技术人才。其次,地方政府应直接加大对当地高校的投入以培养行业尖端人才,也可采取公派留学的方式有针对性的进行培养,还可以适当的鼓励高校与当地各类R&D;机构合作,或直接与外商建立合作形式的研发机构,形成“产学研”相结合的教育方式,从而为当地源源不断的提供高技术人力资源,形成动态创新体系,与此同时也对外商R&D;机构形成巨大的吸引力,促使二者构成“双赢”的利益共同体。
四、改善科研环境,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对于基础设施的建设,要做到面面俱到。不仅要紧跟通讯设施、互联网设备更新换代的步伐,也要顾及设施的普及,信息传达应当满足“点对点”,以期创造更为便捷的科研条件。更为迫切的,政府应提高诸如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银行营业网点、物流公司、咨询公司等服务类机构的普及度,以服务业的进步带动整个地区配套设施的发展和完善,吸引外商R&D;机构入驻。
(作者单位:山东大学经济研究院金融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