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城市居民未来养老意愿的因素分析

2011-11-21 01:16吴翠萍安徽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学院安徽芜湖241003
中国老年学杂志 2011年12期
关键词:城市居民意愿子女

吴翠萍 (安徽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学院,安徽 芜湖 241003)

影响城市居民未来养老意愿的因素分析

吴翠萍 (安徽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学院,安徽 芜湖 241003)

目的 探讨影响城市居民未来养老意愿的因素。方法 利用四城市的问卷调查数据,对影响未来养老选择的因素尤其是居住安排这一变量进行分析。结果 不同的居住安排会在养老服务需求上产生差异。但是,选择与已婚子女分开,和配偶独住,不仅是多数人的现实状况,也是人们未来养老时对居住安排的主流意愿和趋势。结论 老年时独自(与配偶)居住,并依靠社会化养老服务或自我服务成为城市居民未来安度晚年的主流意愿,未来的居家式社会化养老支持体系亟待加强。

居住安排;养老意愿;居家式社会化养老

有学者从社会转型、家庭结构小型化、反哺关系逐渐消失〔1〕等方面分析养老方式对家庭养老功能的影响。还有学者根据自己的理解提出养老方式的理想类型,如机构养老、家庭养老、社会养老、自立养老、子女养老等。也有学者关注到居住方式变化是养老方式选择的决定性因素〔2〕,其中,居家养老被认为可能是对老人最好,也是最有效率的照料方式,而且具有一定持续性〔3〕。既往研究中,对居民未来养老意愿的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的极少。本研究利用“江苏省城市居民老年生活状况调查”课题组对扬州、南京、镇江、泰州四城市进行的问卷调查数据,分析人们未来养老选择的主要因素以及居住安排对未来养老选择有无影响。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选取四城市25~65岁的已婚者(包括离异或丧偶者)813名为调查对象。年龄变量被操作化为三个指标,即56~65岁(老)、40~55岁(中)和25~39岁(青)老中青三代,包括了家庭养老方式中的供养者和被供养者双方。尽管供养者和被供养者并非真正意义上的配对调查,但也可以作为参照比较群体。调查对象有以下基本特征:男389人,女424人;25~39岁228人(28.0%),40~55岁359人(44.2%),56~65岁226人(27.8%);学历中比例最高的是中学,占59.8%。几代人同住情况:一代同住182人(22.4%),两代同住412人(50.7%),三代及以上同住219人(26.9%);子女数上,有1个子女最多占66.3%,有2个及以上和无子女分别占27.3%和6.4%;家庭年收入10 000~30 000元比例最高,占48.7%。

1.2 方法 采用多阶段随机抽样的方法,调查涉及四个城市城区的26条街道、36个社区居委会,其中扬州、南京和泰州各抽取了10个社区居委会,每个社区居委会调查20户;镇江抽取了6个社区居委会,每个社区居委会调查37户左右。所获有效问卷数为813份。

1.3 统计学分析 采用Logistic回归分析。

2 结果

2.1 城市居民未来选择养老方式的意愿 分析结果表明,具有不同居住期望、居住现况、个体特征、社会经济地位和养老观念的城市居民,对自己年老时是否愿意依靠子女赡养,都很明显地一致倾向于否定。即使和依靠子女赡养意愿最近的一个组别,其不想依靠子女赡养的人数也超过50%。

2.2 影响居民未来养老意愿的Logistic回归分析 考虑到居住安排的重要影响,本文将居民未来居住方式的意愿、目前的居住结构和居住面积统一为居住安排变量的指标,引入模型1。然后依次将个体特征、社会经济地位两个变量引入方程,分别建立模型2和模型3。最后,将居民的养老观念(对养老责任的认同度)视作自变量引入方程,建立模型4(见表1)。所有变量引入法为ENTER法。

在模型1中,仅将城市居民的居住期望、当前的居住结构和居住面积纳入分析框架。结果表明,居民对未来的居住期望和当前的家庭居住结构影响他们在未来养老方式上的选择。即与未来愿意和子女分开居住的居民比较,那些想在年老时和子女共同居住的人选择子女赡养的比例更高(2.528倍)。而与当前家庭居住结构是三代同堂居住的居民相比,二代同住和独自(与配偶)居住的人更不愿意子女赡养,并呈现出相应的等级序列差异。即家庭居住结构越单一、代际关系越简单,越不愿意在未来依靠子女赡养。

表1 居民养老方式选择的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

在模型2中,居住期望以及当前居住结构的差异,对居民的未来养老方式选择的影响依然存在。只是随着个体特征变量的引入,原本存在于二代居住结构的居民和三代同堂居住结构的居民间的差异消失了。但是,相比于三代同堂居住的居民,独自(与配偶)居住的居民依然在未来养老方式选择上表现出对子女赡养较高的否定比率,但较模型1的情况略有下降。与此情况相同的还有居住期望变量。在模型2中,选择未来与子女共住的居民,在愿意依靠子女赡养的比率方面依然高于选择不与子女共住者,但也略有下降,接近其2倍。模型2新引入的变量——文化程度。文化程度越低的居民,往往越倾向于未来依靠子女赡养。相比于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居民,小学文化(或没有文化)的人选择子女赡养的可能性要高出5.740倍,差异非常显著。

在模型3中,模型2和模型1得到的影响因素依然存在。除了文化程度变量受到一些影响外,新变量居民社会经济的引入并没有引起其他变量作用的显著变化。其中,居住期望依然如同模型1中的情况,相比于选择与子女分开居住的人,选择与子女共同居住的居民会有2倍多的把握选择未来依靠子女赡养。而模型2中出现的文化程度对应的子女赡养意愿序列差异不再出现。相比于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居民,只有小学文化(或没有文化)的居民对养老方式的选择与其有明显差异;即小学文化(或没有文化)程度的居民更愿意选择年老时依靠子女赡养,中学文化程度的居民和大专文化及以上程度的居民在养老方式的选择上差异消失。

到模型4时,新变量养老观念的引入并没有带来方程模型中其他自变量的显著变化。能对因变量富有解释力的仍然是模型3中存在的三个变量。

整体而言,未来的养老意愿中表现出不依靠子女赡养的居民占明显多数。居民未来居住期望、当前的家庭居住结构,以及他们的文化程度是对因变量变化富有解释力的因素。期望将来和子女共同居住的人、文化程度小学以下的人,往往都更容易选择依赖子女赡养;而和配偶居住或独自居住的人,则更可能选择不要子女赡养。

3 讨论

江苏四个城市居民在未来养老方式选择的意愿上呈现出几个明显特征:首先,选择与已婚子女分开,和配偶独住,不仅是多数人的现实状况,也是人们对未来老年居住安排的主流意愿。其次,在养老支持上,多数城市居民不仅在现实中没有获得子女赡养,在未来预想中也没有将其视为依靠。再次,愿意和子女共同居住的人,往往更容易选择未来依靠子女赡养,两者之间表现出非常高的相关性。当前的居住结构也是影响居民未来养老方式选择的因素。子女数的多少没有影响居民对未来养老方式的选择。整体而言,老年时独自(与配偶)居住,并依靠社会养老或自我养老成为城市居民安度晚年的主流意愿,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亟待建立。

1 马克·赫特尔.变动中的家庭--跨文化的透视〔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88:77-8.

2 鄢盛明,陈皆明,杨善华.居住安排对子女赡养行为的影响〔J〕.中国社会科学,2001;1:130-9.

3 吴翠萍.城市女性养老的资源及策略选择〔J〕.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1:43.

C915

A

1005-9202(2011)12-2296-02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0CSH050);省教育厅基金人文社科项目(2010sk111);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AHSK09-10D20)

吴翠萍(1980-),女,讲师,在读博士,主要从事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研究。

〔2011-01-20收稿 2011-03-20修回〕

(编辑 徐 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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