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独立学院发展趋势探析*

2011-11-21 16:27陈应侠李永发
江淮论坛 2011年2期
关键词:母体办学学院

陈应侠 李永发

(安徽财经大学商学院,安徽蚌埠 233041)

我国独立学院发展趋势探析*

陈应侠 李永发

(安徽财经大学商学院,安徽蚌埠 233041)

独立学院发展已经进入了规范办学时期。教育部《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计划用5年的“过渡”期,引导独立学院向“撤”、“并”、“转”3 个方向发展:“撤”,即被市场淘汰,自生自灭;“并”,即被收归到举办高校,成为其中一部分;“转”,即脱离举办高校真正独立为民办高校。然而,现有独立学院形式千姿百态,切忌单一思维与模式进行规范,应该根据省情、校情不同,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多元化发展:既可以演变成私立大学,又可以转换成公立大学,还可以发展成国有控股或民营资本控股的股份制大学。

独立学院;民办二级学院;股份制大学;私立大学

一、我国独立学院发展历程简要分析

独立学院是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背景下的制度创新,前身是1993-1995年产生在一些公办高等学校内部的民办二级学院,形成规模于1999年公立普通高校的持续扩招,命名定位于2003年教育部8号文件 《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的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简称教育部8号文件)颁布。独立学院产生背景可以归纳为以下四个方面:一是适应了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需要;二是满足了高等教育规模快速增长的需要;三是体现了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的需要;四是适应了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的需要(周满生,2006)。事实上,独立学院的发展利民、利校、利国。利民:缓解国有大学的扩招压力,对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深化高等教育改革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大众化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利校:为母体学校因贷款建校而随之出现的资金压力提供重要的资金支持;利国:满足政府调整本、专科招生结构适应地方经济发展对人才需求的意愿。

据教育部《2007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07年全国共有独立学院318所 (至2008年5月教育部批准的独立学院共326所),在校生186.6万人,占全国民办高等教育在校生总数的53.4%;其中,独立学院本科在校生165.7万人,占全国民办本科高等教育在校生总数的88.7%。2008年2月,教育部公布了《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简称教育部26号令,2008年4月1日正式实施),独立学院发展进入了规范办学时期。

二、我国独立学院发展中的问题分析:以安徽为例

独立学院的办学模式为四种:一是校企合作型(公办高校+民营企业),如江南大学太湖学院;二是多元合作型 (公办高校+地方政府+企业),如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三是校中校型(公办高校+校办企业),如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四是内外联姻型(内陆高校+港澳台同胞或海外侨胞),如郑州大学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卢海英,2009)。但是,若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条对民办学校的属性的规定,现在许多独立学院则不属于真正的民办高校,目前主要存在三类情形:一是公办高校独自兴建的独立学院;二是公办普通高校与政府合作举办的校政合作模式的独立学院;三是转制模式的独立学院,包括普通公办高校兼并中等专业学校、职业学校或专科学校后改制而成的独立学院,以及公办高校将某个普通二级学院转制为独立学院(刘在洲、汪发元,2009)。有资料表明,国内80%左右的独立学院是由“母体”公办高校资产投入或贷款投资的“校中校”,社会民间资本投资、真正独立的比例不到20%。我国独立学院的规范化发展和教育部26号令精神还有相当差距。教育部26号令计划用5年的“过渡”期,引导独立学院向“撤”、“并”、“转”3个方向发展:“撤”,即被市场淘汰,自生自灭;“并”,即被收归到举办高校,成为其中一部分;“转”,即脱离举办高校真正独立为民办高校。然而,问题是独立学院发展能否可以在教育部分类指导下多种模式可供选择?是否应该根据省情、校情不同,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多元化发展?

安徽省独立学院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相当部分是我国独立学院发展的共性问题。安徽省属于中部地区省区,人均教育经费长期处于全国下游水平,高等教育财政经费只能维持现状,不可能再有大幅度增加,高等教育适龄人口还在稳步上升,安徽省经济发展水平又远逊于江浙省区。一方面是捉襟见肘的教育投入,另一方面是盼子成龙的高考考生家长,独立学院无疑可以成为通向理想彼岸的一座金桥。

安徽省独立学院起步较晚,2003年开始招生,当前安徽省独立学院在学校数量、招生规模、在校生占高校本科在校生比重各方面全面落后我国平均水平,远远落后于江浙等先进省份,这也意味着安徽省独立学院拥有大有可为的发展空间。安徽省现有独立学院11所,2004年招生不到4000人,2009年招生人数已近20000人,招生规模处于快速膨胀的过程,但我省独立学院招生规模和在校生占全省总数的比例还远低于江浙的兄弟院校相应指标。

尽管安徽独立学院办学取得了显著的效果,满足了安徽教育的部分需求,但也存在着不少问题,如大多没有民营资本进入,部分学院拥有独立的校园,学费与母体学校4:6分成,学院各项经费均从40%分成中支出;没有独立校园的学院虽然也采取分成模式,但大多只能是形式而已。在教学管理体制方面也存在较大差异,如有的独立学院教学及教学管理完全依附于母体学校,没有自已的专职专任教师,教学计划及所需师资均由母体学校安排,教学全部打包给母体学校的各学院,与教育部26号令要求相去甚远;有的学院拥有自已的专业课师资队伍,但基础课教师仍由母体学校提供;有的学院则采取相对独立的教学管理模式,其师资队伍的主体采取人事代理方式招聘,专职专任教师的数量不足三分之一,其余的则采取外聘退休教师。凡此种种基本属于国有独资类型,即所谓的校中校。江、浙、黑、吉、辽等省独立学院大多有社会投资,学费按比例分成,问题是江、浙的独立学院社会资金又在纷纷撤离。

三、美国、日本私立大学和中国民办大学发展分析

1.美国私立大学的发展

美国的高等教育起源于私立大学,私立大学在美国的高等教育系统中占有重要地位,是美国现代社会中一支重要的高等教育力量。据资料显示,截至2004年底,美国全国拥有的高校总数为6412所,私立高校总数为4365所,所占的比例分别是68.1%。可以说,私立高校在美国的高等教育体系中三分天下有其二。美国常青藤(lvy League)8所盟校、斯坦福大学和麻省理工学院共10所私立大学依靠它们的名声、一流的师资和丰硕的科研成果正在对美国的高等教育市场形成垄断局面。常青藤盟校包括:马萨诸塞州的哈佛大学,康涅狄克州的耶鲁大学,纽约州的哥伦比亚大学,新泽西州的普林斯顿大学,罗德岛的布朗大学,纽约州的康奈尔大学,新罕布什尔州的达特茅斯学院和宾夕法尼亚州的宾夕法尼亚大学。USNEWS发布2009美国大学排名前十名依次是:哈佛大学、普林斯顿大学、耶鲁大学、麻省理工学院、斯坦福大学、加州理工学院、宾夕法尼亚大学、哥伦比亚大学、杜克大学和芝加哥大学。可见,美国最好的大学是私立大学。

但是美国十分发达的私立大学主要不是靠投资利润回报,而是靠捐赠与低税的形式吸引投入,这在某种程度上还具有公众收益投资教育的性质,对此一定要有清醒认识(周济,2003)。哈佛、耶鲁和普林斯顿等著名学府被称为全球“最有钱”的学校,哈佛大学的捐助资金目前为340亿美元、耶鲁大学225亿美元、普林斯顿大学158亿美元。2008年4月末,美国石油大亨洛克菲勒的孙子、92岁的戴维·洛克菲勒宣布,向母校哈佛大学捐赠1亿美元。

2.日本私立大学的发展

1994年日本的私立大学为406所,2008年增加到了589所。然而,近些年来日本的人口出生率趋于下降,年轻人变得越来越少。相关数据显示,1992年,日本18岁以下的人口为205万人,到2006年度只有133万人。日本已进入大学“全入时代”,人人都可以上大学。

由于大学全入时代的到来,直接导致了一些私立大学的招生困难甚至是倒闭。地理位置偏僻、条件较差的私立大学受到的影响最为明显。2004年,立志馆大学关闭。2006年8月,日本东和大学上报文部科学省将停止2007学年以后的招生,2009年该大学倒闭。目前,日本私立大学40%以上的学校招不满学生,计划停止2010年度招生的4年制私立大学不断增加。爱知新城大谷大学(爱知县)、三重中京大学(三重县)、神户时尚造形大学(兵库县)、圣大学等相继表明2010年将停止招生。

3.我国民办大学的发展

新中国成立伊始,全国有高校227所,其中私立的高校69所,占总数的39%。1951年,将全部教会大学收为国有,1952年,将其他私立高校改为公立,这样所有私立大学包括教会大学全部改造为公立大学。值得一提的是,中国大学发展基本上是横向的移植和拆并,而不是纵向的继承。如20世纪五十年代末期,交通大学为了支援西北决定西迁,最后由于受到强烈反对又分成西安交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两部分。1999年中央工艺美术学院并入清华大学,2000年北京大学和北京医科大学合并,组建新的北京大学。

直到1978年,我国民办高等教育才重新登上了历史舞台,经过30多年的发展,逐步成为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民办大学普遍存在着经费不足、师资力量不足、校舍建设不足和教育观念落后的问题。根据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中国大学评价》课题组主持的 《2009中国大学评价》,目前,中国最好的10所大学依次是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复旦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山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和武汉大学。在《2010中国大学评价研究报告》中,中国校友会网大学评价课题组公布的2010中国大学综合排名中,中国最好的10所大学依次是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武汉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吉林大学、中山大学。从两项排名看,无一民办大学。

四、我国独立学院发展可选择的趋势分析

教育部26号令有3个关键词:“民”、“优”、“独”,其中,尤以“独”最为关键。 “民”即指进一步明确独立学院的民办属性,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公办学校,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民办学校。独立学院利用优质教育资源但不靠政府投入,投入主要是合作方承担,收费按照民办高校收费政策制定。“优”即指进一步强调优质教育资源可参与独立学院的举办,促进独立学院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提高,走内涵发展的路子。“独”,就是进一步强调独立学院在法律和制度上的独立地位,包括独立的法人资格、独立的校园校舍、独立的教学和财务管理,独立招生和独立颁发本科毕业证书。事实上,不少独立学院都在采取巧妙的“独”(将母体学校的土地、房产等办理过户手续,明确法人地位,成立董事会、监事会等);智慧的“民”(或学校成立虚拟投资公司或找部分校友小额投资等);实在的“优”(凝炼办学特色、狠抓教学质量)。

(一)独立学院演变为私立大学

部分具有优质民营资本投入的优秀独立院校可以选择演变成为外国那种私立大学:具有自己的董事会和投资方,办出自己的特色,创建自己的品牌,教学质量非常高,但同时也需要高昂的学费。但是,独立学院演变为私立大学并非唯一途径,也非最佳选择,原因有三:

1.独立学院演变为私立大学,首要问题则是能否找到符合标准又愿意投资民办教育的合作方。

民办学校投资回报是无法回避的问题。根据现有独立学院的情况分析,社会资本介入办学希望得到利息和利润回报的达到90%,而不要求投资回报的只有约10%(张卫良,黄波,2009)。教育部26号令第八条规定,“参与举办独立学院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总资产不少于3亿元,净资产不少于1.2亿元,资产负债率低于60%;参与举办独立学院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个人总资产不低于3亿元,其中货币资金不少于1.2亿元”。这一条对社会力量的经济实力作了具体要求。同时,第九条又规定,“独立学院的设置标准参照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教育部26号令中,在第三条和第四条规定中明确了独立学院作为民办高等教育重要组成部分的地位,也明确了其属于公益性事业的教育本质。资本逐利性与教育公益性之间存在着一定冲突,在目前,依这些规定来看,这样的社会力量实在难找,真有钱、真心投入、真心热爱教育的企业家太少。

2.中国民间教育投入实为教育投资,是趋利行为而非捐赠行为,直接影响到学校的教育质量

一些独立学院的出资人把投资教育看成是赚钱的捷径造成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很难顾及长期的教育质量;一些独立学院利用相比较其他民办学校政策上的优势,变相搞收费“双轨制”,把独立学院作为本部变相收取高价学生的一种手段或途径,这是中国民间教育投资的共性问题。不难想象,从目前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不合格,以及违规、违纪招生和办学的高校看,问题主要集中在民办高校,参见表1。

2010年元月14日的一篇名为 《民办高校低成本扩张陷入“红海”》的报道,介绍了民办高校目前的窘境,即学生“进口”萎缩,“出口”受阻,我国民办高校遭遇史上最严重的“寒流”。2001年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在校生人数只有14.3万人,但到了2008年迅速猛增至393万人。规模急剧膨胀的同时,质量却没有相应的提升。民办高校为了确保招生规模,收取学生学费滚动发展,分数线年年往下降,最后导致生源质量越来越差,教育质量出现问题;一些投资者只想“赚钱”,不关心学生的出路与利益,学费贵过清华北大,学生的生存能力却比不上农民工,最终必然导致“出口”不畅,反过又会影响学生“进口”与民办学校的口碑。

3.制约未来独立学院发展的致命症结在于母体公办高校、社会民间资本、独立学院本身之间的法人财产权界定与划分模糊不清。

教育部26号令第十一条规定:普通高等学校主要利用学校名称、知识产权、管理资源、教育教学资源等参与办学。社会组织或者个人主要利用资金、实物、土地使用权等参与办学。如果按照教育部26号令的要求,独立学院直接转为民办大学,或股份制大学,但是随之而来的一个问题是:母体学校的无形资产如何作价、是否会出现国有资产流失等。独立学院产权关系十分复杂、模糊,各主体之间权利、义务不明确,使独立学院产权处于公共领域,既制约了各方的积极性,又存在民事责任和债权、债务等诸多隐患。虽然2003年教育部8号文件对独立学院法人财产权的性质、构成及运作都作了原则性规定,但是由于没有相应的配套政策出台,使得其操作性不强。法人财产权界定与划分模糊不清,迟早会引起的产权法律纠纷,也必然妨碍独立学院未来的健康发展。

(二)独立学院转变为股份制大学

有机地将母体学校与投资方紧密结合,保护独立学院不同主体的合法利益及调动积极性,防止高校国有资产的流失,解决约束独立学院产权运作行为。通过产权调整,明晰产权主体,重估无形价值,以无形资产构建独立学院股份制模式,即举办方持无形资产股,大股东投资,纯民营机制模式,是独立学院发展较好的一个选项。但是,在该模式中,也需要解决好母体学校的无形资产如何科学定价、法人财产权如何科学界定与划分、是否也会出现国有资产流失等难题。

1.独立学院股份制安排,既能发挥民间资本参与高等教育的热情,又能保证独立学院社会主义教育的公益性。

独立学院的办学理念是承认与尊重民间资本的逐利本性,并不是要放弃社会主义教育公益性主导,而且独立学院的公益性力量要引导与控制社会民间资本办学的营利性力量。股份制形式有利于让独立学院投资方明确,学院的资产增值不是靠投资方的原始资本的增值,而是国家的相关优惠政策,如土地划拨、税收减免等多种政策倾斜的作用。母体学校的品牌资源,管理、教师等多方资源的优惠占有等多方因素,不是简单的资本投入与收益问题。增值部分中,不可否认的是其混合成份,一方面是国有成份,另一方面是民营成份。股份制安排强调在独立学院发展过程中无形资产的价值和教育的公益性,不能忽视教育的有形资本和教育内部物质资本的保值增值性。

2.独立学院股份制安排,符合母体高校、地方政府财政和出资人的利益要求,保障学校的持续正常运转。

第一,母体高校利益要求得到满足。母体高校积极参与举办独立学院固然有其为了扩大高等教育机会,担负起应有的社会责任,但不可否认的是母体高校也是从自身的利益出发,母体高校出学校的牌子、师资、教学计划等相关的资源,每年对应的从独立学院学费当中抽取一笔不菲的管理费,剩余费用才可用于维持独立学院正常运转。母体高校不可能眼睁睁看着自己“养大的孩子”从自己的身影中消失,独立学院以后还将必然给它带来源源不断的收益,所以母体高校从其自身的利益角度来考虑是不可能选择“一次性买断”。第二,政府利益要求得到满足。兴办独立学院,地方政府也有自己的算盘,就在于可以缓解地方政府的财政压力。第三,投资人获得合理的利益回报。社会民间资本参与高等教育投资的动机,就是看中民办高等教育的广阔市场“钱景”。

(三)独立学院转为国有大学

基于以上分析,举办高校是很难接受 “公转民”的现实,如若强行转民,举办学校可能宁愿放弃,也不愿意培养了一个竞争对手。刘在洲和汪发元(2009)进一步分析独立学院成为脱离举办高校而独立设置的民办本科院校,就会造成如下情形:一是举办高校会感到失落,不仅每年不能从中获取50%左右不等的经济回报,而且不能控制独立学院了;二是独立学院渐褪举办高校的光环。独立学院真正独立以后,时间一长就会渐褪举办高校的光环,除了很难获得举办高校继续支持或无偿援助外,对学校的办学也会受到有形和无形的影响,独立学院面临招生难与发展难“两难”境地;三是学校派往独立学院工作的人员进退两难;四是学生家长和学生不愿所读学校独立。

因此,举办高校是否有必要硬性找一个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来合作呢?是否还有必要吸收社会资本进来呢?是否一定要转制呢?以安徽省为例,安徽省现有高等学校95所,其中本科30所,占高等学校的31%,本科院校中有2所是部属院校,10所为近年来专升本院校,高职高专65所,占高等学校的68%以上,且高职高专院校均为中专升格的技术学院。高等学校直接由低层次升格解决,使得学校无论是文化沉淀还是学术氛围都难以达到高等学校的要求。安徽省10所独立学院已有7年的办学历史,且秉承了举办方办学传统和办学经验,为何不能在办学条件符合教育部26号令要求(独立校园--土地房产等过户、独立财务、独立教学管理、独立发放文凭)的基础上继续维持国有大学全资模式,直至省级财政状况改善时由省财政按评估价收购为国有呢?至少目前是多赢的举措(高校还贷、国家不投入且招生规模增长、家长和学生欢迎),且从较为成熟的独立学院转为国有大学,对我国高等教育尤其是高等教育欠发达的省份的发展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四)独立学院保持现状

如前所述,教育部26号令有3个关键词:“民”、“优”、“独”。如何理解“民”,民即非政府财政性资金投入,问题是各举办学校自行贷款,以牺牲教职工福利待遇为前提,还本付息建设新校区,将老校区用作独立学院或独立学院用分成资金自我发展,其资金如何定性,这要由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应该说政府没有投资,客观上讲即是非政府财政性资金。“独”,独即按照民营机制运作,做到“八”个独立,是否具备八个独立,在我国只要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发出强音,各举办学校定会令行禁止,当然作为独立学院应充分利用民营机制,作到人员能进能出,干部能上能下。至于“优”,则是各独立学院自已需要解决的问题。

五、结语

几年后我国的独立学院是寿终正寝还是充满活力,是分类指导、多元化发展,还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如若单一模式,举办方 大多可能采取放弃,那么近200万学生将如何处置。为何不能采取既有私立学校,又有国有学校,既可以国有控股,也可以民营资本控股的多元化办学模式呢?当然不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应规范办学,有效利用优质教育、教学资源,提高教学质量,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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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64

:A

:1001-862X(2011)02-0161-06

2010年安徽省质量工程项目(20101964)和2010年安徽财经大学教研课题“独立学院办学模式与人才培养质量监控体系研究”(ACJYYB201015)

陈应侠(1956-),安徽蚌埠人,安徽财经大学商学院副院长,研究方向:会计理论、财务管理、教学管理;李永发,男,安徽财经大学商学院国贸系讲师,研究方向: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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