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车,从字面讲即车辆相撞,并以此比喻事物在发展中互相冲突。艺术,在百度名片里面的解释是一种文化现象,大多为满足主观与情感的需求,亦是日常生活进行娱乐的特殊方式。其根本在于不断创造新兴之美,借此宣泄内心的欲望与情绪,属浓缩化和夸张化的生活。文字、绘画、雕塑、建筑、音乐、舞蹈、戏剧、电影等任何可以表达美的行为或事物,皆属艺术。那么,绘画应是以“创新”为根本,追求个性化特色与独特魅力。但是,我们却经常在绘画作品中发现“似曾相识”的“撞车”现象。
近年来,绘画作品的“撞车”现象经常发生,跨进美术馆或者随意翻开几本画册,我们就会有所体会。较为常见的“撞车”现象有以下两种情况。
画家关注同一个视点,描绘同一个题材。如我们熟悉的矿工题材,有张力先生的《丈八井》、《大井》;徐唯辛先生的矿工系列;陈丹青先生的矿工肖像等等,这些绘画作品都以矿工为创作原型,或展现矿工忙碌的工作,或以照相写实让观众通过“作品上矿工的眼睛,感受到矿工兄弟们内心的忧伤和期望”,或以平实的手法记录矿工的普通生活。虽然他们表现的风格各异,但俱是围绕矿工这一题材展开的艺术创作。
这类现象在绘画作品中较普遍,一个好的构图,被艺术家广为借鉴运用,或题材不同,或表现材料变换,有的创作者甚至直接挪用借鉴国外大师的构图技法,与自己关注的题材相结合,创作出新的绘画作品。如曾在中国风靡一时的“怀斯”风、“弗洛伊德”现象等。有的艺术家传承自相同的老师,他们技法或者形式受老师所影响,在绘画创作中不自觉就表露出相似的痕迹。如有的绘画作品,仅通过画面我们就知道其创作者毕业于某个艺术院校、师曾于某个教师。
无论是题材“撞车”还是形式“撞车”,有画家共同关注的原因,也有艺术家们互相探讨、互相学习、互相呼应的成分,就撞车现象的出现,笔者以为大抵有下面四种原因。
我们时常发现,如果读者与创作者之间有着相同的生活遭遇或共同的审美需求,他们创作的艺术作品往往会引起读者的共鸣。同时,由于对社会的广泛关注,也会引起素不相识的绘画创作者对某一个事物的共同关注。特别是信息高度发达的今天,媒体、大众传媒等信息平台十分畅通,交通便利,艺术家对当下社会的认知度和信息的接受速度较以前有很大改变。媒体的报道无疑会增加画家对社会事件的关注力度,从而引起他们的呼应并反映到他们的画面之上。如2008年汶川5.12大地震之后,很多艺术创作者都将视点投向了汶川,一批批反映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的艺术作品产生。我们不能简单的定义谁先谁后,也不可能判断出孰是孰非。这样的“撞车”,是应该得到肯定和尊重的。同理,对于其他题材,由于创作者不同个体的共同偏好和视点切入,使他们思考角度相近,导致其创作画面的相似也是可以理解的。
上个世纪80年代,英国著名油画家弗洛伊德的油画作品在中国展出,引起极大轰动,在中国画坛衍生了一大批“粉丝”。追随者在画面中不加掩饰地流露出弗洛伊德痕迹,以此表达出弗洛伊德的敬意。而美术教育的特殊授业方式,学生作品中体现出老师的痕迹更被认为是天经地义。陈丹青先生在《退步集》中有段文字,大意是一位认识陈丹青先生的西藏青年不满于陈丹青先生在中国画坛掀起的西藏风,而喊“打到陈丹青”。对于西藏题材的绘画而言,陈丹青先生的毕业创作《西藏组画》的确走在了别人的前面,在获得艺术界及社会大众认可的同时,也催生了一批以描绘西藏题材为主的艺术家。也许他们是从陈丹青的画面中得到了某种提示,获得了创作的灵感,纷纷开始创作与西藏有关的绘画作品。但笔者以为,对这些作品的评判不能简单冠以“抄袭”、“模仿”的称谓,即使画面中有撞车的地方,我们也应该尊重他们画面中对陈丹青先生致敬、学习的意思。
绘画作品的特殊性也是造成绘画作品的“撞车”现象的因素之一。绘画作品和其他文字创作、科研专利不同,对绘画作品的认识可以依据创作者、观者、展览场地等诸多因素的不同而产生不同的变化。法国画家马奈的很多绘画作品,都是对原有作品的改造;杜尚将达芬奇的《蒙娜丽莎》加上胡须,于是作品就变成了杜尚的《蒙娜丽莎》;而沃霍尔创作《玛丽莲梦露》就是用丝网印刷技术将梦露的头像直接复制产生。由于创作者的不同,即便是相同的模式,其意义也会产生变化。正是因为如此,四川美术学院、刘氏庄园和蔡国强之间围绕雕塑作品《收租院》的争执一直悬而未决。艺术作品的这种特殊性,拓宽了创作者思维、丰富了画家的表现形式,但也增加了作品“撞车”的可能。
无论是关注切入的相同还是学习、致敬,绘画作品的诞生都融入了艺术家辛勤劳作的心血,是应该得到认可和尊重的。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有的绘画作品,却不是简单的关注和学习,更多的是迎合市场或展览评委,个人的独立思考完全缺失。甚至丧失了起码的学术道德,将自身利益的获得建立在损害他人利益之上。五年一届的全国美展,是中国绘画界的大事,入选全国美展是艺术家名利双收的好途径。于是在艺术界有这么一些人,专门研究评委喜好,针对评委的评判意象有意识的“创作”自己的作品,以期获得评委认可。当然,这种以个人利益为直接出发点,靠投机专营的“撞车”艺术家是不能走远的,但其对绘画创作的危害却不容小视。
绘画作品属于艺术家宣泄个人情感,抒发个人感想的一种方式,有着浓郁的个人情绪。绘画作品也正是因为其个性化特点散发的迷人魅力,在社会众多的书写记录形式中经久不衰。所以,真正的绘画创作,必是画家心中最真实的情感流露而不是做作的无病呻吟。而最真实的情感,来自于创作者个性化艺术观、社会观和审美特点。强调和培育艺术家个性化艺术观,可以让创作者充分了解自身特点并发挥个人所长,在绘画的道路上走得更远。生性聪慧的许麟庐渐渐得到白石老人真传,获得画界“东城齐白石”这个美誉时,白石老人提醒他“学我者生,似我者亡”,于是许麟庐先生博采众长,悟出了“寻门而入,破门而出”的八字心得,逐渐形成自己的个人特色。如果许麟庐满足于“东城齐白石”这个称谓,那么他就只能原地踏步,不可能拥有其后期成就。
社会舆论在规范艺术作品的市场及艺术家群体形成的创作风气上有着重要的作用。社会舆论应加强对绘画作品原创性的鼓励,积极支持及引导艺术家个性化的探索,促使其个性化特征的形成。社会尊重艺术家的创作劳动,肯定绘画作品的个人特色及创新能力这是无需置疑的,但针对营利性模仿、投机式绘画创作的批评上还远远不够。还应针对当下的艺术品创作上的不正之风予以鞭策,为绘画创作提供良好的舆论环境,降低“撞车”现象的出现几率。
随着绘画艺术的不断发展,艺术创作中出现“撞车”的几率也在不断增大。应予以包容的心态对待艺术界合理的共同关注与学习、致敬,甄别“撞车”现象中的良伪,以客观、理性的态度审视绘画作品中的“撞车”现象。我们在摒弃投机式模仿的同时,应客观肯定创作者付出的辛勤劳动与个人元素,在相同中寻找不同,实现绘画创作中的百家争鸣、百花齐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