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 敏
一直以来,我国实行的是政府主导型的环境保护政策,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转型的深化,政府主导型环境保护的局限性也越来越明显地暴露出来。于是,我国政府在继续改进并充分发挥政府作用的同时,开始寻找推进环境保护的新的力量之源,环保NGO(非政府组织)开始进入公众视线。
我国环保NGO起步晚,发育慢。1973年8月,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召开以后,新中国的环保事业揭开了序幕,环保NGO也在政府的引导下真正投入到对环境本身的宣传和实践活动上。1978年5月,最早由政府部门发起的第一家环保NGO——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成立。1994年,梁从诫在民政部正式注册“自然之友”,这是中国第一家民间的环保NGO,其创始人梁从诫是著名建筑学家梁思成、林徽因的儿子。在此期间,我国由民间自发组成的环保NGO相继成立。
可以说,媒体见证了环保NGO的诞生和兴起。最早的是1993年6月《光明日报》记者梁若冰在“文化与生活”版面上头条发表了《世界只有一个地球——记一次环境问题恳谈会》,并配发了大幅照片。北京广播电台康雪也对此次“玲珑园会议”进行了报道。1994年4月,作为环境保护类的专业媒体《中国环境报》对“自然之友”的成立进行了报道。梁若冰后来回忆到,“当时对民间组织没有具体的概念,对这个组织在中国未来历史上的重要意义也没有预料”。那一时期媒体的新闻报道对环保NGO(特别是具有政府背景的环保组织)也主要是宣传,对草根环保NGO,包括环保NGO的具体运作细节缺乏一定的关注。这一方面和民间环保NGO的数量有限、影响力比较弱有关,社会包括媒体工作人员对民间环保NGO并没有清晰的认识;另一方面,对NGO的有关内容的报道恐怕还要和当时的社会大环境、大背景联系起来。中国最早提到NGO用的是“民间组织”而非“非政府组织”这一概念,可见,对“非政府组织”这一概念的理解在中国多少还存在一定的误解。在中文里面“非”有“反”的意思,这些组织由于身份问题或未经过正式的程序登记注册,它们的活动为政府所敏感和疑虑。为了规避风险,大部分媒体选择回避或者少报道这类敏感的新闻,或者直接使其消失于新闻场域内部。而对NGO本身而言,其自身做事也非常低调谨慎,害怕因为太敏感而碰到“雷区”,“自然之友”的总干事就曾经感慨“94年参加民间组织的时候,民间组织做事都觉得自己必须夹着尾巴做人,就像一只地里的老鼠一样”,①可见,在当时的背景下,环保NGO各方面都处于摸索阶段,“夹着尾巴做人”的极低社会能见度也促使其将目光投注在如何完善组织等方面,而对扩大知名度、影响力等内容的重视和开发并没有提上他们的工作日程。
“自然之友”成立后,北京地球村环境文化中心(简称北京地球村)也在同年建立。此后,纯民间性质的环保NGO开始在全国大量出现,组织数量和成员数量都呈现出逐年增长的趋势。如1996年建立的“环境与发展研究所”,1997年建立的“妈妈环保志愿者协会”等等。在1995年之前,中国媒体对环保NGO,特别是自下而上的环保NGO报道较少,而1995年之后,媒体对环保NGO的报道频率急剧增加,特别是一些影响力较大的媒体频频报道NGO及其开展的活动,《人民日报》甚至在头版头条对环保NGO的活动进行了报道。一方面,环保NGO开始主动联系媒体,借助媒体不断扩大社会影响力;另一方面,媒体也开始越来越关注环保NGO,注重保持和加强与环保NGO的关系,他们展开了一系列的合作。
从媒体的角度分析,此时媒体的自我意识开始觉醒,新闻的社会守望功能大大提升,而当时的环境问题已经表现出特殊的严重性,受到了公民的广泛关注。对和公民息息相关的环境问题的关注和报道成为媒体进行社会监督、实现社会效益的重要途径和载体,而此时的环境问题正在由“政府主导”慢慢向“社会制衡”转变,环保NGO作为有组织的、具有公益性和独立性的团体自然成为媒体的关注对象;另一方面,对包括环保NGO在内的不同群体的利益表达也可以帮助媒体达到一种报道上的“平衡”,从而保证媒体的公正性、报道的真实性和客观性,且他们较强的专业背景知识、更加全面客观的信息资源也为媒体记者深入进行调查报道提供了不同的视角和方法。
而对环保NGO来说,主动出击、积极联系媒体也成为他们开展工作的主要方式。一项调查显示,在与媒体和公众的关系方面,借助媒体扩大影响力进而得到社会公众的支持已成为我国环保NGO的共识。他们通过和体制内的、具有行政级别的媒体合作,使得组织的合法性得到体制内的认可,通过媒体使公众意识到加强环境保护、提高环保意识的重要性。同时对一些比较严重的环境问题,可以利用媒体的“放大器”和“传声筒”功能,将话语表达积聚成舆论合力,提高问题的关注度以及进入决策层成为行政一部分的可能。
在这样的背景下,媒体与环保NGO互相倚重,通过开展记者沙龙、联合采访报道、环保NGO媒体工作培训、共同策划环保活动、联手门户网站搭建公益频道等方式展开了一系列的合作。1996年的保护滇金丝猴议题、1997年“自然之友”保护藏羚羊议题、1998年保护四川大熊猫的议题等都产生了较为广泛的社会影响,使我们看到了通过与媒体的联手,社会力量和民意对政府决策产生能动影响的可能,依稀向我们描绘了一种通过媒介力量推动公民参与公民社会建构的途径。当然不可否认的是,这一阶段所涉及的议题大多集中于人与自然的关系,该议题本身的不敏感性容易使其在媒体中得到呈现。
但是,在这一阶段,媒体与环保NGO的合作不成熟,也不稳定,还缺乏一定的经验,具有间歇性、偶然性的特征。类似于保护藏羚羊的公共事件依靠领导个人魅力的成分比较大,仅就单个问题试图与政府合作,虽然通过媒体掀起了一阵报道浪潮,引发社会的关注,但是没有形成一种持续性的力量。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推进、公民权利意识与参与意识的不断增强、公民社会的不断成长,媒体与环保NGO清楚地认识到,正在形成中的民主化趋势以及转型期环保NGO与媒体的诉求都给彼此合作打下了深厚的基础。在此前提下,环保NGO和媒体的合作也逐步深入,不再仅限于间歇、偶然的合作,而是进入一种常态的、更深层次的合作。这种合作,是对转型期媒体诉求的一种回应,是新闻实践的拓展延伸。也正是在媒体的积极干预和推动下,环保NGO通过将公平和谐的发展理念和环境正义融进自己的项目与活动,其公民立场正在被越来越多的公民关注、认可,公民参与得到倡导。
环境问题关系着每一个人的生存和未来的福祉。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环境问题的产生是一部分获利的人以损害其他人的生存为基础的,这必然牵涉到政策的制定、社会的分工以及群体利益的分化等各个方面。公民需要知晓和环境有关的信息包括环境决策,因为这些信息和公民的生活息息相关,而对环境问题的重视,就必然引发媒体对包括环保NGO在内的相关的利益主体的重视。同时,通过对环保NGO和社会公众之间的互动的报道,逐步勾勒出一个不断发展的公民社会的雏形和轮廓,而这种对公民社会、公共品质的关注和追求,实际上也是一个媒体独立思想、独立价值观念的形成与表达过程,这是媒体成长的一个态势。
从2003年开始,在反对怒江建坝、圆明园防渗工程事件、北京动物园搬迁、厦门PX项目、“5·12”汶川地震、广州番禹垃圾焚烧、应对气候变化、甘肃舟曲特大泥石流、青海玉树地震等一系列环保实践中,媒体与环保NGO展开了更深层次的合作。一方面,环保NGO开始把媒体作为他们一个重要的利益相关群体,利用媒体扩大自己的知名度,让更多的人了解他们所做的事情;另一方面,比较明显的变化是,媒体开始在众多公共事件中潜移默化地起作用。在一些公共事件的背后,媒体不仅仅是支持者、同盟军,还是直接的参与者。媒体针对环保NGO的议题取向也更加侧重从本质上介入深层次的利益格局,同时更加注重公众动员,以及对政府进行监督和政策宣导等,不断将环保理念、公民参与等政治态度传递给公民。
媒体与环保NGO从20世纪90年代的彼此疏忽到进行偶然、间歇的合作到如今的深入、积极的合作,这不断探索的过程也是一同成长的过程。环保NGO通过媒体使相当一部分的议题成为公共议题,得到了社会、决策层的关注;媒体对这些公共事件的关注以及报道,本身就是追求公共品质,积极构建公共领域的一种体现。尽管环保NGO与媒体在合作中还存在着许多的问题,也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阻碍,但是随着我国法制制度的不断健全,政府职能的进一步转变,环保NGO的生存环境不断改变、完善,发展速度不断加快,新闻媒体的新闻改革不断深化,我们有理由也有信心期待一个国家与社会积极互动、健康和谐的局面出现。
注释:①徐 楠:《环保NGO的中国生命史》,2009年 9月30日,http://www.infzm.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