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冰心
提升政府公信力的路径取向
■ 李冰心
一般而言,公信力指的是政府得到公众信任的力量和能力,它体现了政府工作的权威性、民主程度、服务程度和法治建设程度。同时,它也是人民群众对政府的评价,反映了人民群众对政府的满意度和信任度。
人民群众对政府公信力的评价,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政府的诚信程度。信用是每个社会成员的基本品格,也是公务人员的政治品格和行政品格。对于政府来说,其信用程度更具有代表性和权威性,因为政府是行使公共权力的,政府能不能正确行使权力,能不能遵守规则,做到“言必信,行必果”,决定政府公信力的状况。二是政府的服务程度。政府的宗旨是执政为民,为公众提供充足优质的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因此,如果政府能够全面履行公共责任,努力提高政府及其部门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人民群众对政府的满意度就高,政府的公信力就强。特别是在危机状态下,政府能不能负责任地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提供社会安全与秩序的公共产品,保障公民财产和生命安全,也是政府公信力程度的体现。三是政府依法行政的程度。政府的行为不能违法,政府不能滥用权力,这是对政府公信力的基本要求,因为违法的政府毫无诚信可言。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政府应当坚持加强党的领导、依法治国与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有机统一,做到依法行政,依据宪法和法律为人民服务,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四是政府民主化程度。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是政府公信力的重要体现,政府能否建立健全决策、执行、监督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决策能否做到公开、公正、透明,不仅反映政府的决策能力和水平,也反映政府公信力程度的高低。政府民主化程度主要体现在决策程序的规范、决策制度的健全、信息透明、政务公开等方面。
从总体上看,我国政府的公信力是好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长期稳定增长,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改善,随着行政体制改革的深化,政府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也不断提高。但是,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着政府失信现象,影响和制约着我国经济社会的稳定健康发展。一些政府官员缺乏“民本”意识,不关心群众疾苦,不顾民力和财力搞“政绩工程”与“形象工程”;一些政府部门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力和利益,扩大自身的收费、处罚和许可权,使“权力部门化、部门利益化、利益法制化”,严重侵害了公民权利;有些政府部门和执法人员有法不依、执法不公、多头执法和执法扰民的现象严重;有些政府官员官僚主义严重,甚至滥用权力、贪污腐败,造成恶劣影响,致使政府公信力下降。
应该说,造成政府公信力下降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主要原因,一是政府职能转变滞后。由于没有很好地履行政府职能,一些政府还是管了一些不该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人民群众对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需求不断上升,对政府的期望值不断提高,但政府职能尚未及时转变,导致人民群众对政府信用度的主观评价降低。尤其是近年来,在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上,比如征地拆迁、水库移民、企业改制和劳资关系等方面积累了许多矛盾。这些社会矛盾解决不好,就容易对政府公信力产生影响。二是传统的政府管理方式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新要求。我国进一步深化改革涉及面较广,触及深层次利益调整,改革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明显加大,对各级政府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要求较高。一些政府官员由于不善于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应对复杂局面和危机管理的能力较差,容易使简单的问题复杂化,失去了群众的信任。同时,由于一些政府部门的决策缺乏科学化、民主化和透明度,行政效率不高,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腐败问题突出,致使政府缺乏亲和度与感召力。三是政府依法行政还存在着许多不完善的地方。由于没有很好地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公和多头执法、执法扰民,以及执法监督不力的问题,使政府缺乏权威性。同时还由于行政责任追究制度不明确,一些政府部门及公务员的违法行政行为得不到应有的惩罚,责任意识淡化等,不仅严重降低了政府的公信力,损害了政府的声誉和政府的形象,而且也削弱了政府执政的基础。
当前,应该把提高政府公信力作为提高政府行政能力的重要内容,并且作为政府管理创新的紧迫任务,认真研究并采取得力措施加以解决。
第一,应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理念。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作为建设信用政府的思想基础。政府的一切工作,都要以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政府要脚踏实地,有诺必践,讲究信用,靠自己求真务实的作风,在群众面前树起良好的诚信形象。要在政府部门和公务人员中树立诚信观念与责任观念,加强公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使其恪尽职守。同时,还要完善政绩考核办法,建立健全政府绩效评估体系和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坚决反对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第二,政府要全面履行职能,特别要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政府要努力提供充足优质的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与公共服务需求。要在加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的同时,更加注重公共设施建设,健全公共服务系统,不断加大对社会公共领域的财政投入;要加快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险体系、确保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等等。政府对社会的承诺要适度,不能开空头支票,要切切实实为民众谋利。要加强社会管理,通过制定社会政策和法规,依法管理和规范社会组织、社会事务,协调各种利益关系,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要积极扩大就业,努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理顺分配关系,加快社会事业发展,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
第三,要坚持依法行政。政府讲不讲诚信,有没有公信力,一条重要标准就是看政府能不能严格执法,依法办事。各级政府及部门必须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与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要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继续加强行政立法,努力健全行政责任体系,强化政府法律责任机制。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一步清理、取消妨碍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以及实际上难以发挥有效作用的审批事项,继续推进审批方式改革,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要切实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加强信用法规建设,加大失信惩罚力度,在全社会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风尚。
第四,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要改革和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努力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要规范决策程序,健全决策制度,优化决策环境,强化决策责任。要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决策的渠道,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立政府与公众对政府有关信息的互动回应机制,提高政府的反应能力和社会回应能力。与此同时,还要加强政风建设。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大力加强政府作风建设,推行公共服务承诺制,建立政府信用评价机制,实施连续性的政府信用民意调查,政府官员要用更多的精力和时间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作者单位:甘肃省行政学院
(责编/朱艳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