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柳博隽
走出“政治经济学”怪圈
文/柳博隽
各级政府切不可再迷恋行政大棒的威力,而应该走出“政治经济学”的怪圈,回归“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学”的本位
近些年来,经常会听到在经济建设一线工作的同志们聊起:“在我们国家,现实中决定经济运行的,根本不是西方经济学那一套,而是‘政治经济学’!”说此话时,是一副深谙国情、了然规律的神态。
当然,他们所说的“政治经济学”,并不是蒙克莱田早在1615年提出,后经斯密、李嘉图、马克思等发展完善,以社会生产关系为研究对象的那门叫“Political Economy”的学科。他们所说的“政治经济学”,更是一种对“中国特色”的归纳和调侃,展开来其实就是“政治主导经济”的学问,或也可称之“行政掌控经济”的学问。
其实,在我们的经济生活中,号召大家“讲政治”也未尝不可。因为当前我国最大的政治是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科学发展观和社会和谐论。然而,一些地方政府在实际工作中,却是偏离了科学发展的本意和初衷,将此蜕变成为对政治力量的迷信和崇拜,遇到经济建设中的问题,动辄挥舞政治口号和行政大棒来解决,洋洋自得于“政治经济学”立竿见影的“急功近利”。
近在眼前的,就是前不久部分地区暴发的“拉闸限电”现象。2010年是“十一五”收官之年,各地政府都要对规划中的目标任务提交各自的成绩单。然而,其中节能减排这一约束性指标却不容乐观,2010年上半年全国单位GDP能耗同比未降反升0.09%,距离“十一五”规划期最后一个季度时,仅北京、天津完成了节能目标。大限将至,一些地方政府就遵循“政治经济学”的逻辑,纷纷使出了“杀招”:不仅对高耗能企业采取限电、停产等措施,对并没有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及生产设备也是“一刀切”,个别地区甚至实行“全民限电”。
如此一来,规划的指标任务似乎是确保完成了。但简单粗暴的行政高压下,又遗留了多少隐患、造成了多大损失呢?如其一,是对法律的破坏。《电力法》明确规定:“供电营业机构,对本营业区内的用户有按照国家规定供电的义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对其营业区内申请用电的单位和个人拒绝供电”。强制“拉闸限电”,不仅严重侵害了企业和居民的合法用电权益,也直接损害了电力企业的法定供电权责。
其二,是严重扰乱了企业的生产预期。节能减排要以规章制度来引导,如限入“三高”产业,淘汰落后设备,采取用电梯度定价等等,这些都应事先明文规定,让企业有个清楚的预期,才能在市场经济规律下自动调节到位。如今却应急“拉闸”。
其三,是节能减排效果适得其反。很多企业在大量订单没有完成的情况下,为维持市场的占有及与客户的关系,只能自备柴油发电以解燃眉之急。无疑将大量消耗燃油资源,所燃烧排放的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二氧化硫、醛类物质等废气也造成了极大污染。
其四,则是对民生的侵害。数九隆冬,正值居民生活用电的急迫之时,反而釜底抽薪,岂不是要惹得民怨沸腾。如此节能减排,简直蜕化为掩耳盗铃式的闹剧。
如今展望“十二五”,发展之路并非一马平川,面临的挑战尤显严峻。单就浙江而言,2011年就面临着物价继续上涨压力加大、节能减排压力加大、企业经营压力加大等困境。压力之下,地方政府又该如何施展作为呢?吸取“拉闸限电”的教训,各级政府切不可再迷恋行政大棒的威力,而应该走出“政治经济学”的怪圈,回归“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学”的本位。要稳定物价,推出“限价令”,还不如切实加强“反垄断”;要“拉闸限电”,还不如鼓励产业转型升级;要拉动出口,让本币贬值、出口退税,还不如加强自主创新、提升产品附加值;要培育壮大企业,扶优促强,还不如扫除市场壁垒,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要维持社会和谐稳定,拦访、堵访,还不如加快民主法治的建设步伐。
2011年,是以科学发展为主题的“十二五”起步之年,是充满希望的21世纪的新十年,衷心希望一些政府及其官员,能真正走出“政治经济学”的怪圈,回归公共服务提供者的角色。
(供稿: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