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才华 显神采 创作激情更飞扬2010年度“圣迪仙奴”杯镜架设计大赛获奖名单揭晓
旨在为中国眼镜业发现、培养更多的专业设计人才,《中国眼镜科技杂志》与具有创新意识、追求完美设计的上海缇亚光学眼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了第3届中国眼镜设计大赛——“圣迪仙奴”杯镜架设计大赛。此次大赛自2010年起将连续举办5年,在中国眼镜协会的大力支持下,得到了业内外设计专业人士的热情参与,参赛者涵盖制造业的专业设计人员、各大高校从事工业设计教学的老师和在校学生。2010年度的大赛自2010年1月1日起正式征稿,截至2010年12月31日,有近千名参赛选手递交了参赛作品800多件,经过组委会认真评审,共有230件作品脱颖而出,入围初选,并陆续刊登在《中国眼镜科技杂志》上。经过激烈竞逐,在公平、公正、公开的评审原则下,对作品的合理性、创新性、实用性以及制作工艺等进行了综合评定,共有78件作品进入复赛。由中国眼镜协会、湖南大学设计学院、深圳设计师联盟等高校工业设计专业负责人和业内权威人士共同组成的专家评委会,对进入复赛的作品围绕其艺术性、创新性、实用性等几个方面采用打分制,对大胆创新、充满想象、富有实用及合理性的作品给予较高评价,最后评选出一等奖3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35名。
历届眼镜设计大赛的连续举办,不仅对中国眼镜设计人才的发掘和培养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而且对推动中国眼镜行业的发展也具有积极的意义。本届设计大赛尤其令业内人士备感惊喜,惊的是中国眼镜原创设计的发展步伐越来越快,受到的重视也越来越多;喜的是不断有勇于创新、敢于想象的作品问世,尽管其中有的还不够成熟、有的还缺乏实践性和可操作性,但是,从本届参赛作品来看,明显地可以看出,从地域来看,深圳地区的眼镜设计师们对眼镜的认识又有了新的进步,赋予了眼镜更多的文化内涵和艺术欣赏。而来自国内几家设计高校的在校生递交的作品也让评委们眼前一亮,他们的作品或许还不够专业,但他们的思想却闪烁着灵动的光芒,这也许正是突破中国眼镜原创设计现状的灵感来源,或许是打开中国眼镜原创设计的另一条思路。
本届大赛组委会顾问、上海缇亚光学眼镜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卫富表示:“支持连续举办中国眼镜原创设计大赛,希望加快国内眼镜设计创新的步伐,进一步满足和创造差异化的消费需求。同时,希望各地的眼镜设计专业人士能将自己的才华得以施展,以饱满的创作激情推动中国眼镜业设计专业的发展。”
目前,2011年度“圣迪仙奴”杯镜架设计大赛已经正式拉开帷幕——如果你热爱眼镜设计,不妨停下忙碌的脚步,放飞思维,编织属于你的眼镜梦想!
特等奖
空缺
一等奖:3名 (每名奖金2000元)
《动》 获奖者:蒋冬云
《眼镜对讲机》 获奖者:潘 锋
《手绘的精彩》 获奖者:谢 佳
二等奖:10名 (每名奖金500元)
《向兰博基尼致敬》 获奖者:佘华安
《倾变》 获奖者:易书斌
《抗疲劳眼镜》 获奖者:李宁毅
《集成》 获奖者:王 卿
《蝴蝶》 获奖者:朱成明
《折叠反光镜》 获奖者:栾 健
《七彩眼镜腿》 获奖者:成小君
《双鱼的故事》 获奖者:陈 佳
《中华剪纸》 获奖者:柯光秋
《飚车风火轮》 获奖者:潘 峰
三等奖:35名 (每名奖圣迪仙奴眼镜1副)
刘 东 张建波 余显洋 唐常飞 吕齐林 李宁毅
吴希林 钱伟聪 刘山林 李东林 刘军伟 刘宝瑞
张 锐 吴祖旗 等35名
注:(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作品名称:七色彩虹
作品编号:099
设计说明:
此款镜架的前框采用黑、白、灰色,后框则采用红、黄、蓝、绿色,如同七色彩虹般绚丽。镜架的基调仍以黑、白二色为主,在视觉效果上比较简洁、大方,同时又符合年轻人的审美情趣,更适合年轻一代的消费者。
以锌白铜为整副镜架的主材,配以塑料防滑套,另在鼻托桩头部位镶以水钻,闪耀着别样的光彩。
作品名称:红与黑
作品编号:100
设计说明:
红与黑色是永恒而经典的色彩组合,在镜腿处的红与黑的抽象图纹更是彰显出一种鲜明而张扬的风格,令人印象深刻。
作品名称:波浪
作品编号:101
设计说明:
该副镜架最大的亮点在于镜腿上的波浪图纹,亮丽的绿色与金色的大胆撞色形成强有力的视觉冲击,镂空的图纹不但减轻了镜架自身的重量感,也让整款造型更加灵动、更显时尚。
作品名称:蜻蜓
作品编号:102
设计说明:
该款眼镜的设计灵感来自于大自然的美丽生物——蜻蜓,将蜻蜓的轻盈造型巧妙地融入镜腿连接处,颤动的双翅欲飞荷间,一颗闪耀的珍珠仿似蜻蜓的眼睛,格外具有生机,惹人喜爱。
作品名称:婉转奢华
作品编号:103
设计说明:
将戏剧造型的经典元素融入眼镜架的设计中是作者的别具匠心,祥云图饰与描眉般的镜框设计将一种低调、婉转的奢华点滴流露。
声明:
本次大赛所有入围和获奖的参赛作品知识产权归主办单位所有。未经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本次大赛的获奖和入围产品的设计方案进行宣传、出版、展览等,否则,主办单位有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在大赛结束之时,由主办单位与参赛者协商是否购买其参赛作品,之后参赛者对其参赛作品可自由处理。但在大赛结束前,参赛者不得将其参赛作品擅自授权第三方使用。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