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创区”工作凸显辐射性和示范性药品三级社会监督网成为推进药品安全百千万工程生力军

2011-10-17 12:30何文珺
首都食品与医药 2011年4期
关键词:丰台区街道北京市

北京市药监局副局长郝田仓向丰台区药品放心街乡工作达标单位授牌

本刊讯(记者 何文珺)记者日前在丰台区创建药品放心街道乡镇工作达标单位授牌仪式暨药品三级社会监督网络工作会上获悉,丰台区创建药品放心区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发展,药品放心街道、乡镇达标单位已达到18个,依托创区建设推出的北京市药品安全百千万工程已在全区启动,药品三级社会监督网成为推进工作的重要抓手。

北京市丰台区人大副主任苗华、副区长李丽萍,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郝田仓出席会议并讲话。创建药品放心区成员单位的16个委办局、21个街乡镇的主管领导及药品三级社会监督网络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苗华宣读了授予大红门街道和南苑乡为药品放心街乡工作达标单位的决定,至此丰台区创建药品放心街道、乡镇工作达标单位已达18个。

郝田仓高度评价了丰台区“创区”工作。他说,药监丰台分局在努力编织药品社会监督网方面做得很好,走在了全市前列,为药监工作接长手臂、扩大视野做出了贡献。同时“创区”工作做到了辐射性和示范性。他希望继续巩固这支队伍,结合乡村封闭式管理把药品安全百千万工程继续推向深入。

李丽萍在讲话中表示,丰台区将在开展创建药品放心街道、乡镇活动的基础上,将药品社会监督融入日常工作,作为药品安全百千万工程建设的重要内容,高标准抓好落实。

北京市药监局丰台分局局长闫学会表示,丰台区在全面深入动员推进工作的基础上,对全区400多名药品三级社会监督网络成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各街乡达标创建工作成效显著,做到了“三不三无”,药品监督网络职能作用突出,构筑了覆盖全区的药品监督网络体系。

药品放心街道、乡镇要求达到“三不三无”标准,“三不”即不得组织居民参加打着义诊、宣传推广咨询、健康讲座等幌子,变相非法销售药品、医疗器械的活动;不允许出租给不法经营者进行非法宣传和兜售药品活动;不得漏报非法生产、销售药品的行为。“三无”即无非法生产、储存药品的黑窝点;无非法宣传、销售药品的现象;无漏报的重大涉药违法案件发生。

会上还通报了丰台区药品安全监管和创区工作开展情况。

工作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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