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瑶,张诚
提高游泳教学安全保障的对策研究
胡瑶,张诚
由于游泳课上课的特殊性,其安全问题一直是各高校领导和体育教师非常关注的问题。通过对重庆市各高校游泳课程开展现状的调查,对游泳课程开展过程中的安全保障提出一些改进措施。
高校;游泳;安全;保障措施
游泳在大学里是深受学生们喜爱的体育课程内容之一,为保证学生们在游泳课上的安全,减少游泳事故的发生,就必须做好游泳课程的安全防护工作,确保游泳课程中的“安全、文明、卫生、健康”,把各种隐患消除在摇篮阶段,而不是在事故发生后进行解决。这需要各部门协同配合,研究出切实可行的方法。
游泳场馆的安全设施应有统一的建设标准,配套服务必须合格。对容易引起游泳事故的设备必须重点建设,保证其质量,如深水区标志物、循环水系统、卫生消毒系统、救生台等。保证水质的良好,对场地进行防滑处理。救生物品必须标准化,质量要把关。急救用品时常更新,保证其使用时不会出现故障。保证广播的畅通,安全警告栏要明显,游泳池示意图及游泳须知必须让人一目了然。
学校必须组织专门的人员对游泳池的安全设施进行长期的监控,最好是直接领导负责,出现问题后与其有直接的关系。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和不定期的抽查,确保设备的良好运转,杜绝超期运转,出现问题及时修理。制定一套完整的制度,由专人来监督游泳池硬件设施的完整性,使其达到长期安全的标准。
重庆市高校游泳课任教教师的年龄、学历、职称结构合理,教师的责任心应该是非常强,缺点就在于游泳相关专业毕业的教师比例少,专业素质有待提高。持有救生员证的教师基本都是初级救生员证,能熟练运用救生技术的不占多数。要更好的保证重庆市高校游泳课程的安全,本文认为可以从以下3个方面加强教师队伍的建设。
1.任课教师强制考取救生员证及游泳教员证。对重庆是高校游泳课任课教师制定标准,任课教师必须要有救生员证,游泳教员证,两证齐全方能上岗。对学生的生命安全是个保障,对游泳课的质量也是个保障。由专门部门制定规章制定并组织考试,在重庆市高校抽调人手组成检查组,负责对各高校游泳课教师资格进行认定,并抽查,如检查出有违规院校及教师,取消教师的游泳课上课资格,并对该教师所在院校进行通报批评并处以重罚。
2.对取得双证的任课教师进行定期的培训。由专门的机构(2007年重庆成立了救生站,由国家体育总局游泳管理中心和国家职业鉴定中心联合成立的游泳救生机构)全国已建立了27个救生站。定期举行游泳课任课教师的培训,内容逐步增加,重点在医疗急救的培训,培训教师应请专家进行讲座,强制学校派出教师参加培训,培训的教材的版本应逐年提高,并使用最新教材。救生员的等级分为初级,中级,高级。培训时间段为1-2天,但要保证1年之内有3-5次培训,根据季节的变化,制定培训的内容,夏天培训就可以多进场实际操作,其他季节培训就以理论为主。重点应该是医疗急救的方法。在重庆的救生员培训主要安排在夏天,根据报名情况,一般安排3-6次培训考试。培训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
重庆是西部发展的中心,但是相对于沿海发达地区及国外先进地区还显相对落后,不管是在管理经验上,还是在技术设备上,都有一定的欠缺,所以要学习国内外先进经验,引进先进技术设备,来减少游泳课程中事故的出现。
表1 专项培训内容与时数分配
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救护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要求学生学会溺水的急救和一些简单的伤病处理,并把其纳入考试范围内。在每节课上课前对学生进行安全的警示教育,强调游泳安全的重要性,在思想上引起学生的重视。在游泳课程中发动学生们相互关照,发现危险情况及时汇报或进行自救,推荐一些综合素质比较高的同学进行救生员的考试,他们对游泳课的安全是一道保障。只有从学生抓起,才能更好的避免游泳课安全事故的发生。
首先,要求游泳池做到三有一公示,即学校游泳场所水质自检有记录、水循环补新水有记录、消毒药剂使用量有记录,对余氯、PH值、室温、水温每日在显著位置公示3次以上。
其次,结合学校游泳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工作,加强对各学校游泳场所现场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学校游泳场所提出相应的监督意见。重点检查学校游泳场馆的卫生许可证、消毒产品索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卫生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对更衣室、淋浴室、卫生间等卫生设施、池水消毒循环设施等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第三,加大学校游泳场所水质监督采样力度。安排人员定期到学校游泳场馆开展监督采样,对少数游泳池水质监督抽检不合格的学校,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依照卫生法规给予相应的处理。
游泳保险是管理者为整个游泳池内所出现事故所买的专业保险,它可以为游泳场馆解决的问题有:(1)转移游泳场馆可能承担的巨额赔偿风险;使游泳场馆迅速摆脱与当事人或其家属的纠纷;通常情况下,游泳场馆与当事人或其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并由当地主管部门认可后即可获得保险公司赔偿,免却诉讼之累。(2)泳客在游泳池馆游泳,由于下列原因遭受人身伤害,依法由游泳场馆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溺水、摔伤、划伤等意外事故;消毒剂泄漏;因接触游泳池水而导致罹患法定传染性疾病;被保险人或其雇员的过失。这样可以减轻学校对游泳事故的经济赔偿金额,同时对事故者也有一定经济上的帮助。不光是游泳场馆的保险,还要对学生个体进行游泳的保险。
加强管理者、教师、学生对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的学习,事故发生后按照法律的规定来解决。建议学校与教师商讨并签订涉及游泳课程的相关合同,在合同中明确责任的归属,签订后教师才能教授游泳课程。
在管理制度的建设中应加强监督体系的制度建设,加强对教师的要求,加强对学生的宣传。明确场馆负责人的责任,避免事故发生。
综上所述,要使游泳课在大学体育教学中更加安全健康的开展下去,必须做好各方面的保障措施,防患于未然。
一是加强游泳课教师队伍的建设,不断提高他们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提高其业务能力。在针对游泳教师的培训上提出安全第一的原则,多增加急救项目的培训。建立游泳场馆的硬件、软件的使用标准。形成完善的监督体系。各高校应抽调人手组成重庆市高校游泳池监督小组,不定期的对各高校的游泳池进行抽查,发现不合格的游泳池,责令停止上课,并进行处罚。各高校内部也应该成立监督小组,做好自查工作。对每天的游泳池使用作好总结,记录。记录包括:救生员的出勤记录,循环系统管理员对机器检查的记录,对水质的含氯量,PH值,水温的记录,更衣室的卫生清洁记录,对游泳池水投药量的记录,游泳池水处理,吸尘排污的记录等等。
二是加强对先进经验的学习,对国内外发达地区的管理模式进行改良,加大硬件的资金投入,完善安全措施及卫生条件,为学生游泳课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也进一步杜绝因硬件引起的游泳事故的发生。制定好各项管理制度,特别是救生员的管理制度,形成文字,挂在显眼处,随时提醒救生员,安全第一。游泳池的安全标语必不可少,字迹鲜红,标明池水深度,严禁嬉戏,严禁跳水,严禁潜水。有明显的标志物区分开深水区,浅水区。明确各方责任,加大游泳池的保险力度,确保零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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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8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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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3-1999(2011)12-0191-02
胡瑶(1984-),女,四川内江人,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重庆400030)助理讲师;张诚,重庆科技学院体育部教师。
2011-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