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建一
(上海社会科学院,上海 200020)
我国“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了“十一五”后我国的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即GDP能耗)要比“十五”期末降低20%左右的约束性指标,对我国可持续发展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的目标,起着重要作用。长三角二省一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土地面积占全国2.2%,人口占全国11.65%,作为我国最重要的经济区域之一,2010年消耗了16.55%的能源,贡献了全国21.51%的国内生产总值。在整个“十一五”期间,中央政府通过发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单位GDP能耗等指标公报,实施了对各地区的指导。“十一五”期间长三角累计GDP能耗下降率20.97%,完成了国家降低20%左右的目标。深入了解区域内的指标实现情况、准确地评价区域内的能源经济效率和纲要目标完成的情况,对长三角各省市“十二五”规划的实施,有着重要的意义。
长三角年能源消费总量已突破5亿t标煤,能源消费增速呈倒马鞍形。“十一五”期间长三角的能源消费总量从2005年的37 424万t标煤增加到2010年的53 800万t标煤(表1),能源消费总量比基准期增加了0.44倍,年能耗标煤突破5亿t。5年间长三角累计能源消费总量达到236 969万t标煤,占国家同期1 462 279万t标煤的16.21%;其中上海、江苏、浙江分别占国家比重的3.44%,7.62%和5.15%。
表1 “十一五”期间长三角能源消费总量、占全国比重和能耗年增速1)
根据表1计算,长三角的年均能源消费增长速度达到7.53%(表2),高于同期国家6.61%的水平。其中,上海的能源消费增长速度最低,为6.29%,低于长三角平均水平,低于国家平均水平;江苏的能源消费增长速度最高,为8.47%,高于长三角和国家平均水平;浙江的能源消费增长速度为6.99%,低于长三角平均水平,但高于国家平均水平。
表2 “十一五”期间长三角能源消费总量增速%
表2分析数据表明:长三角在“十一五”期间各年的能耗总量增长速度呈明显的倒马鞍形;其中上海呈现出低、高、低、更低、又凸高的能耗增速特点;江苏呈现出高、更高、最低、略低、再增高的能耗增速特点;浙江呈现出高、持平、低、更低、再高的能耗增速特点。三地的能耗增速同时在“十一五”的最后一年明显增高。
长三角年GDP规模经济总量突破8.6万亿元,累计超过中国经济总量的五分之一。“十一五”期间长三角的GDP规模经济总量(当年价)从2005年的41 264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86 314亿元(表3),GDP规模经济总量增加了1.09倍,GDP规模经济总量保持了快速的增长势头。长三角在“十一五”期间累计GDP规模经济总量达到330 621亿元,占国家同期1 537 879亿元的21.5%,累计超过中国经济总量的五分之一;其中上海、江苏、浙江分别占国家比重的4.51%,10.05%和6.93%。
表3 “十一五”期间长三角国内生产总值、占全国比重和年增速1)
“十一五”期间长三角年均GDP规模经济总量增长倍数达到0.159倍(表4),略低于同期国家0.167 5倍的水平。其中,上海的年均GDP规模经济总量增长倍数最低,为0.131 7倍,低于长三角平均水平;江苏的年均GDP规模经济总量增长倍数最高,为0.173 7倍,高于长三角平均水平和国家水平;浙江的年均GDP规模经济总量增长倍数为0.156 2倍,略低于长三角平均水平。
表4统计分析表明:长三角2006年至2010年的GDP规模经济总量各年增长倍数分别是0.164 0倍、0.192 2倍、0.161 5倍、0.089 9倍、0.190 6倍。由于国际金融危机影响,2009年长三角GDP规模经济总量增长倍数明显低于前三年,2010年在国家坚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一揽子计划的顺利实施下,长三角的GDP规模经济总量增长倍数快速上升。其中上海呈现出高、更高、低、更低、高的经济总量扩大倍数特点;江苏呈现出高、更高、持平、低、高的经济总量扩大倍数特点;浙江呈现出高、更高、较高、低、更高的经济总量扩大倍数特点。总之,三地的GDP规模经济总量增长倍数在“十一五”期间,总体上保持着快速的增长倍数。
表4 “十一五”期间长三角国内生产总值增长倍数
“十一五”期间长三角累计能源消费弹性系数为0.473 4,表明GDP每增加1个百分点,则能源需要增加0.470 0个百分点。其中上海为0.478 0,略高于长三角平均水平;江苏为0.487 4,高于长三角平均水平;浙江为0.447 4,低于长三角平均水平。
长三角累计GDP能耗下降率完成国家规划目标。国家GDP能耗下降率是宏观能源经济效率指标之一,下降率越大则表示能源经济效率就越高。GDP能耗下降率是能源消耗等价热值量和GDP价值量之商在报告期值与基期值的比值。
“十一五”期间,长三角累计消费236 969万t标煤,累计创造的GDP价值总量为330 621亿元,由此计算出的单位万元GDP能耗为0.716 7t标煤;与基期2005年的能源消费总量37 424万t标煤,GDP价值总量41 264亿元,由此计算出的基准单位万元GDP能耗0.906 9t标煤相比,长三角累计GDP能耗下降率为20.97%;与国家规划纲要要求的下降20%相比,完成率达到104.86%。如果把完成率大于等于100%评为完成,完成率在100%与80%之间评为良好,完成率在80%与60%之间评为较慢,完成率小于60%评为难以完成,那么长三角在“十一五”期间的GDP能耗累计下降率总体处于完成状态,达到国家规定GDP能耗下降20%的规划目标。
长三角累计GDP能耗见表5,累计单位GDP能耗下降率及完成情况见表6。其中上海在“十一五”期间累计能源消费50 282万t标煤,累计创造的GDP价值总量达到69 349亿元,累计单位万元GDP能耗为0.725 1t标煤,与基准0.889 4t标煤相比,上海累计GDP能耗下降率为18.48%,完成率达到92.40%,处于良好状态,但严格来说,未达到国家的规划目标。江苏在“十一五”期间累计能源消费1 114 056万t标煤,累计创造的GDP价值总量达到1 546 256亿元,累计单位万元GDP能耗为0.720 5t标煤,与基准0.923 0t标煤相比,江苏累计GDP能耗下降率为21.94%,完成率达到109.72%,超过100%,处于完成状态,达到国家的规划目标。浙江在“十一五”期间累计能源消费75 282万t标煤,累计创造的GDP价值总量达到106 648亿元,累计单位万元GDP能耗为0.705 9t标煤,与基准0.896 7t标煤相比,浙江累计GDP能耗下降率为21.28%,完成率达到106.39%,超过100%,处于完成状态,达到国家的规划目标。
表5 长三角累计GDP能耗(标煤)t/万元
表6 长三角累计单位GDP能耗下降率及完成情况%
长三角累计GDP能耗下降率快于主要国家和地区,但累计单位GDP能耗依旧偏高。根据BP公司发布的2011能源统计年鉴主要国家和地区一次能源消费量和世界银行网站公布的主要国家和地区的GDP价值量(表7),通过计算可以发现,在过去的5年里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的累计GDP能耗下降率分别为:美国12.3%,日本9.12%,韩国5.39%,新加坡15.07%,中国香港6.8%,中国台湾8.67%,都比长三角的21%要低得多;如果把汇率因素包括进去,则长三角的累计GDP能耗下降率还要高很多。但尽管下降很快,与上述国家和地区相比,长三角的单位GDP能耗还是要高得多;统计数据显示,美国、日本和韩国的5年累计每万美元GDP能耗分别为1.64,1.05和2.47t标油,新加坡、中国香港和台湾省的5年累计每万美元GDP能耗分别为3.28,1.20和2.81 t标油,而长三角的每万美元GDP能耗为3.50t标油。其中上海、江苏、浙江的每万美元GDP能耗分别是3.54,3.51,3.45t标油(表8和表9),因此长三角地区所创造的每万美元GDP所耗费的能源,与主要国家和地区相比依旧偏高,长三角地区的节能潜力仍然很大。
表7 主要国家和地区能源消费总量和GDP价值总量1)
注: 1)世界银行网站。
表8 主要国家和地区万美元GDP能耗
表9 长三角万美元GDP能耗1)
稳定长三角地区的经济发展速度、确保GDP在全国中的比重,继续贯彻长三角地区的能耗总量控制的策略,降低能耗增长速度,进一步提高区域内的能源经济效率和全社会固定资产投入产出效率,树立全新的经济社会发展理念和建立科学的能源经统计指标,是推进长三角地区能源与经济协调稳定发展的关键。
1)坚持循环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的良性发展道路,继续加大长三角地区节能降耗的力度 加强节能降耗、提高能源经济效率,是长三角地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然途径。按当年价计算,“十一五”期间长三角以及上海、江苏、浙江能源消费弹性系数分别是0.473 4和0.478 0,0.487 4,0.447 4,固定资产投资弹性系数分别是1.042 8和0.642 6,1.240 4,0.836 8。也就是说,长三角经济每增长1个百分点要增加投资1.042 8个百分点,表明了长三角的经济发展还是属于投资拉动型区域。
上海、江苏和浙江的全社会能源固定资产弹性系数分别是0.743 8,0.392 9,0.534 6,长三角地区累计能源固定资产弹性系数为0.453 9,和能源消费弹性系数0.473 4十分接近,说明了目前长三角地区的经济发展对能源的依赖性很强。
长三角的固定资产投资率为45.91%,其中上海、江苏和浙江分别是34.33%,51.44%和45.44%,因此长三角地区必须提高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投入产出效率,要求以较小的投资取得更大的社会经济效益,继续加大节能降耗力度,坚持走循环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的良性发展道路。
2)长三角产业结构转型要有全新的经济社会发展理念 长三角的能源消费结构主要由第一、二、三次产业和居民消费4个大部分组成,2010年4个部分的结构比例为1.54%∶73.14%∶16.24%∶8.48%;扣除居民的能源消费后有91.52%的能源消费提供了全部的GDP贡献。上海的能源消费结构比例为0.57%∶58.36%∶32.05%∶9.02%,其中90.98%的能源消费提供了全部的GDP贡献;江苏的能源消费结构比例为1.53%∶81.01%:10.15%∶7.31%,其中92.69%的能源消费提供了全部的GDP贡献;浙江的能源消费结构比例为2.19%∶72.81%∶15.08%∶9.93%,其中90.07%的能源消费提供了全部的GDP贡献。
长三角第一、二、三次产业经济结构为4.65%∶50.13%∶45.22%,其中第三产业仅用了16.24%的能源消费就贡献了45.22%的生产总值,而第二产业必须用73.14%的能源消费才能贡献50.13%的生产总值。上海的第一、二、三次产业经济结构0.66%∶42.05%∶57.29%;江苏为6.13%∶52.51%∶41.36%;浙江为6.65%∶50.13%∶45.22%。相比之下上海第三产业发展较快,可以以较低的能耗获得较高GDP,而浙江、江苏的经济第二产业的比例较大,因此只能用70%~80%的能源消费获取50%的GDP。尽管长三角第二产业能耗比例已经从2005年的76.5%下降至2010年的73.74%(其中上海从64.07%下降至58.36%;江苏从82.86%微降至81.01%;浙江从75.93%下降至72.81%),但第二产业比重还是过大,长三角产业结构转型任务很重,同时产业结构调整带来的节能潜力也很大。
目前,长三角正处于一个重要的经济方式转折关头,在这个时期长三角的社会经济发展既面临严峻挑战,也面临重大机遇,必须积极寻找和发现能够引领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新型产业支撑项目,作为可预见未来区域低碳发展的引擎。譬如,在世博园区的最后几天里,在国际信息发展馆展出的太阳能塔热气流发电站模型就是一个十分重要的信息。太阳能塔热气流发电从技术上看,代表了第二代太阳能利用技术,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1本新能源鼓励类中的太阳能发电集热系统,澳大利亚、美国等国家已开始200MW级电站的设计应用研究。长三角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先行一步,实现太阳能塔热气流发电技术规模化综合利用,集观光旅游、现代都市农业、规模化发电等一体的成为引领区域“优先发展现代服务业、优先发展现代制造业”的综合性系统工程。
3)客观认识长三角地区人均水平指标,促使区域经济稳妥推进发展 2010年长三角地区人均GDP为8 385美元,是2005年3 557美元的2.36倍,比当年我国人均GDP的4 540美元的平均水平多了3 845美元,已处于工业化高级阶段水平。不过,区域内经济发展水平仍有差距,其中上海最高,人均GDP为11 311美元,是2005年6 062美元的1.87倍;江苏其次,人均GDP为7 987美元,是2005年3 037美元的2.63倍;浙江人均GDP为7 723美元,是2005年3 394美元的2.28倍。要继续稳步提升长三角地区人均GDP水平,促使长三角区域经济更上一层楼,就必须推进能源与经济协调持续稳定发展。
长三角的人均能耗在全国处于较高水平,2010年长三角人均能耗3.44t标煤,比全国的2.42t标煤要高出1.02t标煤。五年来长三角的人均能耗呈上升趋势,与2005年的2.6t标煤相比,2010年增加了0.84t标煤,年均增速5.67%。其中上海2010年的人均能耗4.85t标煤,比长三角平均水平高1.41t标煤;上海人均能耗增速较缓慢,与2005年的4.35t标煤相比,2010年增加了0.50t标煤,年均增速2.18%。江苏2010年的人均能耗3.28t标煤,比长三角平均水平少了0.16t标煤;但是江苏人均能耗增速最高,与2005年的2.26t标煤相比,2010年增加了1.02t标煤,年均增速7.68%。浙江2010年的人均能耗3.1t标煤,比长三角平均水平少0.34t标煤;人均能耗增速次高,与2005年的2.46t标煤相比,2000年增加了0.64t标煤,年均增速4.74%。上述数据表明长三角地区人均能耗呈稳步增长。
一个地区的人均生活用能在一定程度反映了当地居民的生活质量,客观准确地认识长三角地区人均水平指标,对促使区域经济稳妥推进发展具有指导意义。2010年长三角人均生活用能292.21g标煤,比2005年的192.72g标煤高99.49g标煤,年均增速8.68%。其中上海居民生活质量在长三角地区较高;人均生活用能437.33g标煤,高出长三角平均水平145.12g标煤;与2005年的340.89g标煤相比提高96.44g标煤,年均增速5.11%。江苏2010年人均生活用能239.26g标煤,低于长三角平均水平52.95g标煤,但是居民生活质量正处于快速提高,与2005年的144.73g标煤相比2010年增加了94.53g标煤,年均增速10.58%。浙江得居民生活质量在长三角地区处于居中的程度,人均生活用能307.35g标煤,高出长三角平均水平15.14g标煤;与2005年的209.88克标煤相比,2010年提高97.47g标煤,年均增速7.93%。
4)建立科学的能源经济统计指标,客观判断宏观节能成果 “十二五”期间的能源经济指标,尤其是与GDP有关的规划指标,在注意数据可比的同时,更应注意数据的同口径可比。众所周知,现价GDP数据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综合经济规模总量的价值表现,该数据的经济意义是反映了宏观经济现象的数量因素和价格因素,通过报告期该数据与基准期该数据的比较,可以反映其相应的变动因素情况。但是目前国家公布的可比价生产总值指数增长速度,是指扣除了价格因素后的一定时期内综合经济规模总量数据比较后的增长情况,因此现价GDP数据与扣除了价格因素的GDP其数据,在经济意义上表述的内容是不一样的。所以,GDP能耗数据作为国家公布的约束性指标,尤其要注意数据的同口径可比。在实际应用中,包含了数量因素和价格因素的GDP能耗数据,其报告期数据与基准期数据的比较,不能与扣除了价格因素的GDP能耗数据的报告期数据与基准期数据的比较相混淆。另一方面,同样的数据,如果计算方法不一样结果可能不一样,因此科学合理的计算方法有助于得出比较正确的判断,特别是在“十二五”期间的能源经济类规划指标,如GDP能耗、GDP碳耗、以及与GDP有关的指标,都要注意其规划基准期数据的经济属性,避免统计再生性差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