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柳博隽
贫富差距看基尼?
文/柳博隽
以基尼系数来评估社会贫富差距,作为“十二五”时期的考核指标,确实尚欠火候
古语云:“不患寡而患不均”。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制定“十二五”规划的《建议》中,着重强调了调节收入分配问题。在指导思想上,提出“五个坚持”,其中第三个就是“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使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建议》虽指明了方向和要求,但要保障今后的规划行之有效,却还必须设置相应的指标来进行分析评价。回想建设全面小康社会以来,关于指标方面的重大创新之一,就是提出了“人均GDP”的概念。但是,光讲人均也不够,如坊间流传的俏皮话:“张村有个张千万,九个邻居穷光蛋;统计人均算资产,个个都是张百万”,人均指标只能反映总体的状况,却可能掩盖了事实上存在的悬殊差距和不平等。如要避免落入“被小康”、“被富裕”的窘境,国际上通行的衡量指标就是基尼系数。根据联合国有关组织约定:低于0.2表示收入高度平均;0.2-0.3表示比较平均;0.3-0.4表示相对合理;0.4-0.5表示差距较大;0.6以上表示差距悬殊,通常将0.4作为收入分配差距的“警戒线”。
我国的基尼系数目前已达到多少了呢?从官方来看,国家统计局最后一次公布基尼系数是2004年,当时称已逼近0.47。此后,我国基尼系数一直是“犹抱琵琶半遮面”。间或有“据世界银行数据,2009年中国基尼系数0.47”,也有“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调查,已经接近0.5”,也有学者“估计可能在0.5到0.6之间”。那么基尼系数能否成为我国在“十二五”时期反映贫富差距、指导收入分配调节的重要指标呢?从目前来看,该指标能否顺利出台,还面临着三大障碍:
一是讳疾忌医,害怕指标太敏感。新世纪初,我国基尼系数就已跨过了0.4的“警戒线”,世界银行的报告也显示,我国基尼系数已经远超欧美日等老牌“资本主义国家”,仅低于一些非洲和拉丁美洲国家。作为社会主义国家而言,如此高的基尼系数确实有点说不过去。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已是当今大势所趋,《建议》也明确提出了“十二五”将重点调节收入分配,走共同富裕道路。为此,大可不必对此欲说还休,坦诚相告才是务实而正确的态度。
二是收入申报制度不完善,对调查造成技术性难度。基尼系数是建立在对调查对象收入的统计基础上计算得出的,然而,我国的收入申报制度才刚刚起步。要依靠抽样调查取得收入数据,有可能产生较大的统计遗漏和偏差。
三是抽样随机性较大,客观公正性难保证。目前国内基尼系数的调查对象是随机抽取的,样本多少、选择方法等会极大地影响到调查的最终结果。如果在“十二五”时期将该数据作为反映地方贫富差距的重要指标,就要防止在方法熟练之外的外部干预和酌量调控问题。试想一个简单的CPI就已经引发了公众的强烈非议和社科机构的众多质疑。如果涉及到基尼系数这样的敏感数据,更是容易引发“信任危机”了。因此,应公布调查方法,并鼓励其他中介组织、社会专业调查机构等多方参与,作为官方统计数据的有益补充。
综上所述,以基尼系数来分析评估“十二五”的社会贫富差距,确实困难不少。如想一步到位,将其作为“十二五”时期的考核指标,确实尚欠火候,远不如收入增幅与GDP增幅挂钩比例、最低收入保障线不断提高等数据来得更为切实有效。但在世界发达国家都在以此数据进行纵向分析和横向比较的当下,作为经济总量已居世界第二、国际舞台上已举足轻重的我国,也绝不会对基尼系数回避到底。积极稳妥起见,我国亦不妨分为“两步走”:先试用试行,在“十二五”时期加强对基尼系数的调查统计和数据发布,尝试着作为监测贫富差距、调整收入分配的有效补充;后正式推行,待统计方法成熟、统计结果能得到学界和公众认可后,再将其纳入对政府工作考核和评判的重要指标。我们有底气、有胆识,会从“十二五”开始赢来基尼系数不断缩小、渐趋合理的那一天!
(供稿: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