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艳,马 悦,李楠博
(东北师范大学 商学院,吉林 长春 130117)
创新的起因和来源是多样而复杂的,创新主体的绩效不仅取决于自身的创新能力,还与其在创新体系中的功能定位有很大关系。一个国家的科技创新,是以企业为主体,还是依靠独立于企业之外的组织,这是关系到一国科技发展的战略性问题。企业是创新的主体,这是由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科技成果转化主体以及国民经济主体的内在属性所决定的,是创新经济学赖以形成以及发展的基础。但中国由于处于转轨时期,创新主体出现了模糊的错位现象,所以,研究创新主体“回位”的动力机制问题,有利于创新主体的形成以及功能的发挥。
人们对创新主体的认识经历了一个从个体到组织的演变过程,在熊彼特时代,由于创新活动不是由市场需求驱动的,相反创新却引致了市场需求,产生了一个个新产业和新企业,如19世纪以来的火车、汽车、飞机、大炮,直到电影、电视、计算机、激光器等等。[1]因而熊彼特认为企业家是技术创新的主体。到了19世纪70年代后,那种以开发新领域,开辟新产业式的创新已不多见,而是越来越多地依赖于从顾客的实际需求中汲取灵感,越来越深入地渗透于管理的全过程之中,越来越趋于智能化,高技术化。因此,德鲁克认为,创新主体不仅是企业家,还包括管理者、技术人员,甚至普通员工,应该是多个创新主体。
随着创新活动日益复杂,由量的扩张到质的纵向深入,对环境支持的要求越来越高,如专业实验室、专门的实验设备、通畅的信息渠道、充足的资金来源等,因此个体很难具备这样的条件,创新活动只有组织(企业)以及各部门的配合协作才能完成。因而,到了19世纪80年代,学者们普遍认为创新主体是组织,而不是个体。企业作为一种社会经济组织,不仅具备上述条件,而且能承担技术成果商业化和产业化的职责,符合技术创新的基本内涵,因而是创新活动的真正主体。
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目前创新主体的内涵已发生了变化,不仅体现在新技术研发之后的商业应用方面,而且向上延伸至研发阶段,也就是说,企业还是研发活动的主要投入者和执行者。这就意味着企业不仅要根据市场需求选择科技成果,使之商业化,而且还要根据市场需求,对研发项目进行投入以及开展研发活动。
对于研发项目的投入,一是基于目前由于技术创新的资金需求非常大,政府一般只提供竞争前的技术和共性技术的研发资金;二是基于企业对市场需求信息熟知的优势,企业的研发投入有利于进一步挖掘顾客价值的升值空间,优化技术创新成果;三是基于企业吸收能力的提升。Cohen和Levinthal在研究R&D(Research and development研究与开发)的作用时指出,企业之所以愿意投资R&D,即承担学习的巨大长期成本,是因为R&D投资不仅会产生新的产品,而且与此同时,还会通过对基础知识的重大影响,从而促进吸收能力的形成。[2]但是企业作为创新主体并不否认在创新活动中其他组织的参与,比如大学和科研机构,因为企业无法生产所有新理论见解、新技术、新技能,然而学术知识的使用有益于技术变革、创新和发展。[3]企业作为创新主体,强调的是在企业内部整合各方创新资源,以资本为纽带进行技术互补,知识共享,共同研究,全力开发。
企业成为创新主体,其主要标志是拥有自己的专利成果,这是需要动力机制的。所谓企业创新的动力机制,是指企业在开展创新活动过程中,重新组合诸生产要素,以实现企业持续创新的内在要求与适应外部变化的外在要求之间的互动关系的总和,主要有:
所谓超额利润是指在其他条件保持社会平均水平时所获得的超过市场平均正常利润的那部分利润,这种情况发生于其成本低于其他厂商或产品价格高于其他厂商时。超额利润在垄断行业是长期存在的,在竞争性行业却是通过不断地采用新技术,提供新的产品与服务来获得的。新的产品与服务与原有的差别越大,替代性就越低,这种超额利润保持的时间就越长。很显然,这种超额利润的形成渠道,会给富有创新精神的企业家提供动力,吸引着他们去探索,去主动地投入资本或吸引他人进行投资,创造或引进一种新的生产方式去获得这种利益[4]。企业家追求超额利润过程中的创新动力机制见图1。
图1 企业家超额利润追求过程中的创新动力机制
在世界经济一体化、全球化、知识化的趋势下,新的竞争优势应“偏向于那些具有更高技术能力并以此提供新的产品和服务的企业”。[5]因此,更多的企业相信通过不断的创新,创造更多的客户价值和企业价值,从而赢得持久的竞争优势。[6]实践中也证明了这一点。日本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行业典型企业,在加大新技术投资、提高企业技术能力和企业绩效之间形成了良性循环。[7]基于此,企业认为开展创新活动是为了满足其建立长久的可持续竞争力的需要。同时,企业开展创新活动也有利于满足市场需求,企业利用具有直接面向市场并对市场需求信息较熟知的优势,通过技术创新活动创造出适合市场需求的适销产品,从而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而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也只有通过企业的科技活动,才能实现科技成果产业化。很显然,技术创新是一项与市场需求密切相关的活动,市场需求是技术创新活动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宿,是企业成为创新主体的根本动力。企业和市场需求推动企业创新的动力机制见图2。
图2 企业和市场需求推动企业创新的动力机制
企业成为创新主体既要有内在的动力,也需要完善的市场机制来推动。一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竞争机制迫使企业认识到,只有通过技术创新活动,才能打破原有的市场竞争以及企业间的利益分配格局,才能获得竞争优势。二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存在着一种激励机制,这种激励机制可以通过市场对技术创新效果的检验来实现。当企业成为创新主体在市场上能获得相应的丰厚回报时,市场就会形成自组织机制,对企业的创新行为形成导向和激励。市场机制推动企业创新的动力机制见图3。
图3 市场机制推动企业创新的动力机制
在市场机制健全的条件下,企业作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经济实体,在竞争和激励的双重作用下,会形成企业创新的“倒逼机制”,促使企业增加创新投入,成为创新的主体。可是由于中国市场化进程是以商品市场化为主要特征的,可以说中国的商品市场化改革基本完成。而要素市场化,包括资本、土地、技术等市场化程度却远远落后,要素价格不能反映其在市场上的稀缺程度。比如一些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凭借行政权力以较低的边际成本获取生产要素,从而获得超额利润,而这些利润并不是依靠技术创新和生产效率的提高获得的,因此企业缺乏创新的动力。即由要素稀缺造成的压力导致企业开展创新活动的“倒逼机制”尚未形成。
科技体制是一个国家一段时期内科技活动的组织体系、制度安排和运行机制的总称。在1978年前,中国的科技体制主要采用前苏联的模式,最大的缺陷是导致科技与经济“两张皮”现象。1985年3月,中国颁布了《中共中央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至今,科技体制改革已经经历了二十多年。在经历了对创新系统外层运作带的变革到内核的改造之后,中国科技体制在体系结构、运行机制、创新主体和创新能力等方面都发生了显著变化,成效是明显的。但是,中国的科技体制具有政府指令的特点,政府在技术创新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拥有创新与否的决策权和对创新资源分配的绝对垄断权。[8]政府不仅提供大部分研发经费,开展研发活动的主体也主要是政府研究机构和大学,并不直接服务于企业。很显然,导致的研发模式是一种“科学推动”型的,难以满足企业的需求,使企业缺乏参与创新的动力。
开展研发活动的组织机构是企业集聚创新资源的重要载体,是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与产业化、科技创新人才聚集和培养、技术交流和合作的重要平台。日本几乎所有的大中型企业都有自己的研究机构,并且占到全国的80%以上,企业的这些研究机构具有完整的三级研究开发体系:分别从事10年以后,3~5年以后,3年之内的新产品和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美国企业的科研机构主要有四类:企业的中央实验室或研究开发部;独立的研究所;企业之间的联合研究机构;政府委托企业的合同研究中心。而在中国,由于巨大的市场潜力,使得企业可以不依赖于创新,尤其在改革开放后,通过引进技术和生产设备,就可以达到获利的目的,从而削减了企业开展研发活动的热情。据统计,中国2.8万家大中型企业有研发机构的只占25%,只有30%的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且大部分企业规模小,缺少企业间的技术联盟,再加上产学研联盟不紧密,所以企业难当创新主体。
大多数发达国家在工业化初期,R&D经费也几乎全部来自政府,但由于市场经济体制较完善,因而随着竞争的加剧,企业迅速增加了R&D投入,比如美国政府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是研发资金的主要提供者,在1964年达到66.5%。之后政府所占的比例呈现明显下降,到2000年政府经费仅占26.3%。但是政府经费比例下降并不是政府投资绝对值的真正下降,而主要是由于企业R&D资金的快速上升。[9]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和完善,企业为了获得竞争优势,在充分认识到技术创新的重要意义与紧迫性的基础上,会增加创新投入,逐渐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
企业成为创新主体,需要经过企业自身建设和外部环境的适应性变化的双重努力,对于处在经济转轨时期的中国,科技体制改革无疑成为解决问题的关键。以往的科技体制改革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创新资源的配置方式依然存在很多问题,由于资源分配过程中过度的竞争,导致出现科技人员跟着项目跑,围着项目转的局面,显然,构建科技系统的整合与优化机制,成为科技体制改革的主要目标,具体地:一是改革科技管理体制,完善评估和监督机制;二是对于应用技术的开发,加大企业参与力度,将政府主导的投入机制,通过政府激励改变为企业直接投入的企业主导投入机制[10]。
对于企业而言,拥有研发中心、创新网络、产学研联盟是企业成为创新主体的必备条件。但是,这些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政府和企业的共同努力。针对中国目前的情况,政府的推动是必不可少的。例如北京市政府于2005年开始实施研发机构自主创新专项资金资助计划,到2010年,总投入约5 000万元,支持了近200家研发机构,结果使企业的研发机构获得了充足的发展。仅2009年,北京市百余家企业研发机构的科研投入就达到了60亿元,结果显示:这百余家企业研发机构近三年申请发明专利3 000多项,获得软件著作权300多项,形成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600多项,取得了可喜的科研成就,极大地推动了企业的技术创新。
[1]樊根耀.论创新主体的历史变迁[J].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报,2000,(3).
[2]Wesley M1Cohen, Daniel A1Levinthal1 Innovation and Learning:The Two Faces of R&D[J] 1 The Economic Jour2nal,1989,99(397)1.
[3]陈劲.新形势下产学研战略联盟创新与发展研究[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
[4]【美】约瑟夫·熊彼特.经济发展理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0.
[5]KAY J.Foundation of Corporate Success:How Business Strategies Add Value[M].London: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3:415-417.
[6]JOE T,et al.创新管理——技术、市场与组织变革的集成[M].陈劲,等译.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
[7]WATANABE C,ASGARIB,NAGAMTSU A.Virtuous cycle between R&D,functionality development and assimilation capacity for competitive strategy in Japan’s high-technology industry [J].Technovation,2003,(23):879-900.
[8]李振京,张林山.“十二五”时期科技体制改革与国家创新体系建设[J].宏观经济管理,2010,(6).
[9]Melissa A.Schilling 技术创新的战略管理[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
[10]刘和东.中国工业企业的创新绩效及影响因素研究[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