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宗慧
改革开放30年选人用人制度十个关键词
文/宗慧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同志多次强调,解决组织路线问题,就是要解决年轻人的接班问题,还要解决机关臃肿和退休制度的问题,加快实现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
1982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废除干部终身制,建立退休制度,规定部委正职65岁、副职和司局级60岁退休。
党中央于1983年决定,改革干部管理体制,改变权力过于集中的现象。一是下放干部管理权限;二是调整和改进干部管理办法;三是开始进行干部分类管理探索;四是开始建立后备干部制度。
在1987年召开的党的十三大上,党中央强调“当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是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
按照党的十三大关于分类管理的原则,中组部、人事部下发了《关于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各类企事业单位普遍开始推行聘用制度,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完善人员退出机制。
党的十六大以来,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已成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方式之一。
2004年颁发了《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和《关于党政领导干部辞职从事经营活动有关问题的意见》等法规文件,选人用人有效地引进竞争激励机制,规范党政领导的正常流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
2005年4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标志着我国干部人事制度开始走上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轨道。
2007年,胡锦涛同志在宁夏视察的时候强调,对那些长期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的地方工作的干部要格外关注,对那些不图虚名、踏实干事的干部要多加留意,对那些埋头苦干、注重为长远发展打基础的干部不能亏待。
在2010年的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习近平同志提出,干部选拔要遵守“六个导向”,即:注重品行、科学发展、崇尚实干、重视基层、鼓励创新、群众公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