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建平,中华女子学院金融系,北京 100101
庄贵阳,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北京 100732
CDM项目开发的风险因素识别与规避对策
马建平,中华女子学院金融系,北京 100101
庄贵阳,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北京 100732
CDM项目开发过程中蕴藏着政策、技术、商务、法律、社会、管理、财务等多种性质的风险因素,可能发生的审批失利、审定退回、注册失败、报告偏差和协议违约等五大风险事件,都可能给业主造成经济损失或减少其减排收益。此外,业主还面临金融危机、后京都国际减排机制不确定等系统性风险。不过,业主可相应采取对策措施以消除风险因素、避免风险事件发生以及减轻系统性风险影响。
CDM;风险因素;风险事件;风险损失;系统性风险
为充分利用清洁发展机制(CDM)促进我国的可持续发展,最近几年我国政府鼓励企业积极参与CDM项目开发,所开发的CDM项目数越来越多。截至2010年底,我国注册成功的项目数已达1 145个,占全部注册项目总数的42.3%,注册项目的预期年减排量占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EB)全部注册项目预期年减排总量的62%,所获得的核证减排量(CERs)签发量占EB签发总量的53.5%,均居世界首位[1]。然而,正当各地企业开发热情高涨的时候,开发风险也悄然累积,其中,有三大风险很明显。一是注册失败的风险。截至2010年底,我国申请注册的CDM项目中遭致拒绝或撤回的项目数分别有87个和12个,若按该时点粗略估算,我国CDM项目完成注册比例约为39.7%,注册成功率偏低[2]。二是ERPA (碳购协议)的违约风险加大。金融危机给国际碳买家造成经营困难,违约概率在增大。三是后京都国际减排协议至今没有达成,CDM前景仍不明朗,CDM项目开发面临买家不足的风险。因此,业主需要提高风险意识,增强风险识别和规避能力,力保安全开发。
构成风险的要素包括风险因素、风险事件和风险损失三个方面。所谓风险因素是指能够引起或增加风险事件发生的机会,或者增大损失严重程度的因素,是事故发生的潜在条件。风险事件是指风险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是产生风险损失的直接原因,是风险可能变成了现实以致造成损失的后果。风险损失是指非故意的、非预期的、非计划的经济利益的减少。风险三要素之间的关系是:风险因素产生或增加风险事件,风险事件导致风险损失[3]10-12。
与一般投资项目相比,CDM项目开发需要经历一系列复杂程序。根据2001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第七次缔约方会议达成的《马拉喀什协定》,一个典型的CDM项目从开始准备、实施,到最终产生减排量,一般需要经历项目识别、设计、审批、审定、注册、实施、核查核证、CERs签发等几个阶段[4]23-35。CDM项目开发的每个阶段都将相应产生额外的开发成本,而且成本会随着项目开发的进程逐渐增多。下面基于风险三要素的基本原理,对CDM项目开发各阶段项目业主所面临的风险问题进行分析①CDM项目开发前期投入存在业主承担、业主与其他参与方共担、其他参与方承担等三类方式,不同投资方式的风险承担主体不同。为简化分析,便利表述,本文假定项目开发前期投入全部由业主承担,且仅从业主角度讨论CDM项目开发风险问题,不考虑买家的潜在风险。。
第一步,项目识别。这是CDM项目的概念设计阶段,主要由《京都议定书》(下文简称《议定书》)附件一国家的私营部门或者公共实体(买家)与非附件一国家的相关实体(卖家,即项目业主)进行接触,探讨可能的CDM项目合作,并就项目的技术、规模、资金等重要问题达成一致。
在这个阶段,项目业主需要选定项目、买家和签署减排量购买协议(ERPA)。如果项目选择出现偏差,与国家政策不一致,可能在项目审批环节不能获国家发改委的批准;若不符合CDM机制的基本要求,则可能在项目注册环节被EB拒绝,遭致注册失败;如果买家挑选有失,挑选了实力差、资信低的买家,可能在项目收益环节出现违约行为,使预期收益不能顺利实现;如果签署ERPA时,没有仔细审查协议条款,没有对对卖方不利条款予以严格把关,很可能在履行协议时会出现对业主不利局面,给业主造成被动和损失[5]20-23。虽然在项目识别阶段,选错项目和买家、签署了对业主不利的ERPA,还不会产生风险损失,但却为项目的后期开发埋下了风险隐患。
第二步,项目设计。在确定了要开发的CDM项目后,项目业主(或在咨询机构帮助下)需要搜集项目设计文件(PDD)所需数据和信息;确定项目基准线,选择适用的或开发新的基准线方法学;确定项目的边界和监测计划,选择适用的或开发新的监测方法学;确定项目产生减排量的计入期;最后完成PDD编制。
合理确定方法学和基准线,是计算额外性的基础,是项目审定和项目注册阶段审查的重要内容。如果选择不当,轻则影响减排量的大小,重则遭致审定通不过甚至注册失败[6]319-322。恰当选择监测方法学,是项目实施、监测阶段准确计算和报告实际减排量的基础,因此选择不当将影响CERs签发的数量,影响项目收益。由于开发新(监测)方法学需要经过EB审批,周期较长,程序复杂,时间和经济成本较高,因此业主应尽量避免开发新(监测)方法学。能否取得环境影响评价说明和利益相关方意见咨询报告将影响到项目能否顺利通过主管机构的审批。编制好PDD文件是项目审批、审定和注册阶段审查的主要依据,所以业主务需安排专业人员精心准备好PDD资料。这个阶段仍然没有风险损失产生。
在项目识别和设计阶段,所涉及的费用主要包括:支付给中介、咨询公司等服务机构的技术咨询和专业咨询费用;项目识别文件(PIN)编制、PDD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利益相关方意见咨询报告等项目文件编制和获取成本[7]36-40。
第三步,项目审批。参与CDM项目的合作各方均需报请各自国家的CDM主管机构审批,取得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信(函),包括东道国CDM主管机构对该项目可促进该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确认。
在项目审批阶段,政府主管机构可能不批准项目申请,会使CDM项目开发到此就中止了,可将这种结果称为CDM项目开发过程中的审批失利事件。其原因可能包括所选项目与国家政策导向相背离、PDD制作不规范等因素[8]7-8。如果审批失利事件发生,将给项目业主造成的损失为已支出的项目识别和设计费用。
第四步,项目审定。项目业主选择、委托合适的指定经营实体(DOE),将PDD和政府批准文件等资料提交给DOE。DOE则根据CDM的要求对项目活动进行审查和评价,并将审定结果通知项目参与方。
在项目审定阶段,DOE可能给出一个对申请项目不予认可的审定结论和报告,可将这种结果称为审定退回事件。其原因可能包括所选项目不符合CDM机制要求;没有额外减排量;基准线和(监测)方法学选择不当等因素。如果审定退回事件发生,将给项目业主造成的损失为已支出的项目识别、设计和审定费用。
第五步,项目注册。如果DOE认为拟建CDM项目符合要求,则它就会向EB递交项目注册申请。EB在收到注册申请后8周内,如果没有项目参与方或至少3名EB成员要求对该项目进行审查,则认为该项目自动注册成功。一旦CDM项目注册成功,就可产生减排量,项目业主再按照减排量规模缴纳项目注册费。
在项目注册阶段,EB可能拒绝项目申请,致使CDM项目注册失败,可将这种结果称为注册失败事件。其原因可能包括项目不符合CDM要求;(监测)方法学不适用;基准线选择不合理;PDD编制不规范;其他公众负面意见;国别歧视等。如果注册失败事件发生,将给项目业主造成的损失是已支付的项目识别、设计、审定和注册费用。
第六步,项目实施、监测与报告。CDM项目注册成功后,就进入具体实施阶段。要确定项目的减排量,需要对项目的实际排放进行监测,按照此前PDD文件中确定的监测计划和方法学实施监测,并向负责核查核证项目减排量的DOE(一般与负责项目审定的DOE不同,小项目DOE可为同一家)报告监测结果。
在这个阶段,业主在项目实施之初,首先需要考虑额外追加投资以实现项目的额外性,这就存在融资风险。如果业主遇到融资困难,不能及时解决资金问题,就很可能影响项目顺利实施,从而影响减排量的实现。其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业主还需要注意防范社会风险。EB在审查CDM项目时不仅考虑其减排效果,而且对社会影响也很重视。如果项目对周边居民、职工的生活、健康和安全造成不良影响,甚至出现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劳资纠纷、移民矛盾等事件被媒体曝光的后果,将严重影响项目的审核结果。第三,业主需要根据项目监测方案负责对项目的实施及其所产生的减排量进行监测,采集相关数据并将监测结果向DOE报告,如果报告减排量低于协议减排量,那么业主就面临CERs交付不足的风险。出现这一后果的原因可能有多种,如监测活动未按要求进行;监测设备出现故障;设备运行和技术未达到设计标准等。最后,项目业主还面临着与一般项目相似的市场风险,如原材料、设备的供应不足和价格波动问题等。总之,在项目实施监测阶段,业主面临着融资风险、社会风险、交付不足风险和市场风险等潜在风险因素。
第七步,项目减排量的核查核证。项目业主提交了监测报告以后,DOE将负责实施减排量的核查核证工作。根据经核查的监测数据、注册批准的计算程序和方法,DOE可算出CDM项目实现的减排量,并向业主、合作方及EB提交核证报告。
在这个阶段,项目业主一般需要重新选择DOE对其报告的减排量进行评估和确认。那么潜在的风险有:DOE的资质、能力和责任心风险,如果DOE的这些方面存在问题,将影响减排量的核证结果,可能出现报告减排量低于实际减排量的情况,可称为报告偏差事件。因此,规避此类风险关键在于聘请一家有能力、责任心强、资信没有问题的DOE来提供服务。
第八步,EB签发CERs。负责核查核证的DOE向EB提交的核证报告实际就是请求EB签发与核证减排量相等的CERs。如果15日内EB没有收到任一项目缔约方或至少3名EB成员提出对申请进行审查,则可认为签发CERs的请求自动得到批准。EB再将CERs按要求入账与收取费用。
在这个阶段,在EB签发CERs之后,如果买方由于资金出现困难,无力履行ERPA协议,将使业主不得不重新寻找买家,不能顺利实现减排收益;或者由于在交付CERs时,市场价格低于协议价格,买家可能撕毁协议另寻卖家,也影响业主实现收益,蒙受损失;可将这些情形称为协议违约事件。如果协议违约事件发生,业主不得不在国际碳市场上另寻买家,按市场价格出售CERs。如果市场价格低于协议价格,将给业主造成(协议价格-市场价格)*CERs签发量的经济损失。
综上所述,在CDM项目开发的全周期中可能发生审批失利、审定退回、注册失败、报告偏差、协议违约等五类风险事件,这些事件一旦发生,都将给项目业主造成经济损失。前三类风险事件一次比一次产生的风险损失要大,发生的概率要高,都将使此前的全部付出付之东流,都没有机会获得回报。酿成上述风险事件发生的风险因素按其性质可归纳为:政策风险因素,包括项目选择与国家政策导向不符或者与CDM机制要求不符;商务风险因素,包括买家、DOE、咨询中介挑选失误;技术风险因素,包括基准线、(监测)方法学确定和执行偏差;法律风险因素,主要是ERPA包含了对业主不利的条款限业主于被动;市场风险因素,主要包括CERs价格波动,设备、原材料的供应和价格与计划相异;管理风险因素,主要包括PIN和PDD编制不规范、项目实施和监测工作出纰漏、环境治理不力等;社会风险因素,主要包括利益相关方不支持、环境影响评价负面结论、公众和媒体谴责等;财务风险因素,主要是项目实施阶段融资困难等。
杜绝不同性质的风险隐患以防范风险事件发生的相应对策则有:选准中介、DOE和买家规避商务风险;选准项目规避政策风险;科学选定基准线、(监测)方法学规避技术风险;聘请经验丰富的法律专业人士签署对卖方有利的ERPA规避法律风险;加强内部管理,提高职工素质,严格按要求编制好PIN和PDD,做好基础性工作,以及严格控制好实施和监测工作的每个环节,准确测算减排量,可规避由于管理疏失引起的风险隐患;处理好与政府职能部门、公众和媒体的关系,事故发生时要有危机公关能力,如此可化解社会风险;市场风险和财务风险与一般项目的市场和财务风险相同,可借鉴一般项目的市场和财务风险规避手段加以化解。表1是对上述风险评价的总结。
表1 CDM项目开发各阶段的风险因素、性质与规避对策
上述风险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可通过业主的正确作为加以控制和化解,还存在一些项目开发过程中无法由业主控制和影响的风险问题,如金融危机和后京都时代国际减排协议不确定等系统性风险。所谓系统性风险,是指由于政治、经济及社会环境的变动而造成的所有投资行为的风险。系统性风险不只作用于某一个投资对象,而是作用于所有投资行为,导致所有投资行为出现风险[9]48-50。这类系统性风险一般也需通过加强项目开发过程中的各类风险因素而放大各类风险事件发生概率和强度,从而加剧开发风险。
(一)金融危机的风险传导路径与化解对策
金融危机对CDM项目开发的影响路径大致如下。首先,金融危机致使诸多发达国家银行等金融机构经营困难甚至破产,导致市场流动性萎缩,企业生产融资困难,加之经济衰退需求下降,企业普遍减产,能耗和排放减少,使发达国家CERs需求下降,引发CERs价格下跌,减少业主减排收益。其次,金融危机使部分国际碳贸易公司财务恶化甚至倒闭,无力履行购碳协议,另有部分国际碳贸易公司由于CERs价格走低使其无法获利甚至亏损便借故违约。最后,一些CDM项目存在资金障碍,在投资决策时将减排收益预算在内以便从金融机构获得融资。金融危机致使CERs价格下跌或遭遇毁约,碳减排收益减少,项目预期利润下降甚至亏损,金融机构出于安全考虑限制授信额度,造成在建CDM项目融资受挫而不能顺利实施。总之,金融危机可能降低了CERs价格,增大了协议违约概率,影响项目融资和实施,最终减少业主收益。
业主化解风险的对策是:1)慎重选择买家,尽可能选择与直接有减排义务的企业合作,若选择中间商,则需调查清楚其财务状况和资信历史;2)慎签碳购协议,提高与国际买家的合同谈判能力,若碳购协议版本由买家提供,业主要仔细研究,争取订立对己有利的条款;3)慎重处理违约,业主如果预计买家可能出现履约困难,需及早与其沟通,协商保证履约措施,如果预计买家丧失履约能力或意愿,需考虑另寻买家减少损失,最后要做好买家实际违约后的理赔准备。
(二)2012年以后CDM项目开发前景
由于CDM在动员私营部门参与投资、帮助发展中国家参与温室气体减排、降低全球温室气体减排成本方面的显著成效,CDM在2012年以后以某种形式继续下去,这一点争议不大。但是对2012年以后的CERs需求和供应,还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在需求方面,发达国家的减排承诺或减排目标是影响未来国际碳市场价格的最重要因素。从坎昆会议的情况来看,发达国家的减排承诺趋于保守,对CDM减排量需求较为有限。如果国际社会不能在2012年前达成国际气候协议,欧盟温室气体减排交易机制(EU ETS)很可能继续是CDM的主要需求市场。欧盟对2013-2020年EU ETS利用项目机制实现减排的一些规定,将直接影响CERs的市场需求。在供给方面,国际气候谈判有关哪些国家有资格在2012年以后实施CDM关于项目类型、项目注册时间的一些规定,是决定2012年以后CERs供给的关键因素。
由于《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到2012年就要结束,而CDM项目产生CERs的时间最少是10年,投资CDM项目的有关前期投入往往需要数十万美元,2012年以后国际碳市场的命运越来越成为左右企业CDM投资的关键因素。在国际气候谈判迟滞不前,主要发达国家对于2012年以后的政策制定方面持观望态度,有关2012年以后国际碳市场尚不明朗的情况下,中国的CDM项目开发业主,最好采取保守策略。
CDM项目开发周期较长,其中蕴藏着政策、技术、商务、法律、管理、社会、财务等不同性质的风险因素,可能发生审批失利、审定退回、注册失败、报告偏差、协议违约等造成业主损失或降低业主收益的风险事件。业主可以采取对应措施消除各类风险隐患以避免风险事件出现。另外,业主还不得不面对金融危机冲击、后京都国际气候协议不确定等系统性风险问题。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风险提醒中国CDM项目业主,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1]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官网,http://cdm.unfccc.int/Statistics/index.htm l.2011-1-2.
[2]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官网,http://cdm.unfccc.int/Projects/withdrawn.html.2011-1-2.
[3]刘新立:《风险管理》,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4]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清华大学全球环境研究中心:《中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开发与实践》,北京:科学出版社2008年版。
[5]李志龙、王圣:《CDM项目购碳协议中的风险与规避》,载《节能与环保》2009年第1期。
[6]曾鸣等:《我国CDM项目风险分析与低碳发展对策》,载《华东电力》2010年第3期。
[7]王星、徐菲、赵由才:《清洁发展机制开发与方法学指南》,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9年版。
[8]吴晓霞、吴亚楠:《中国企业参与CDM的风险及其控制》,载《企业导报》2010年第9期。
[9]李焕林:《投资学》,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责任编辑 蔡虹
Risk Factor Identification and Avoidance Measures in CDM Project Development
MA Jian-ping1, ZHUANG Gui-yang2
(1.Finance Department,China Women's University,Beijing 100101,China; 2.Institute for Urban and Environmental Studies,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Beijing 100732,China)
Based on the Three-Risk-Elements Principle,the paper analyzes the risk factors,risk accidents and risk losses of the whole CDM project development process.The analysis shows that the risk factors come from various aspects such as policy uncertainty,legal and social environment,commercial moral,management level and financial capacity.In addition,five risk accidents probably happen such as approval failure,validation retreat,registry failure,report deviations and agreement default,all of which will bring losses or reduce revenue to the project owners.Moreover,the project owners have to face systemic risks such as financial crisis and uncertain Post-Kyoto regime.However,the project owners may accordingly take measures to eliminate risk factors,avoid risk accidents and weaken systemic risks' impacts.
CDM;risk factors;risk accidents;risk losses;systemic risks
马建平(1974-),男,江西临川人,经济学博士,中华女子学院金融系讲师,研究方向为经济、贸易与环境;庄贵阳(1969-),男,吉林榆树人,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研究员,研究方向为低碳经济与气候变化政策。
“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2007BAC03A04)
2011-01-17
F124.5
A
1671-7023(2011)02-008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