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沈文华
加强价格监管惠民生
文/沈文华
民生价格是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历来是人们关注的热点和焦点,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如何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监管,服务民生需要作有益的探索。去年以来,海宁市物价高企。面对严峻的价格形势,海宁市发改局强化知民情、惠民利、解民忧的意识,不断强化民生价格监管,取得了明显成效。
加强监测预警,掌握价格动态。一是加强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在全市设立13个市场价格监测点,监测范围涵盖食用油、粮食、肉禽蛋、水产品、蔬菜等7大类、49个品种。价格监测数据的采集、录入、审核等各环节落实专人负责,每月采集2次价格监测数据,每周开展2次市场价格巡视。二是扎实开展民生价格信息监测报告和公布工作。在嘉兴5县2区率先开展了民生价格信息监测报告和公布工作,出台《海宁市民生价格信息监测报告和公布工作实施意见》,选择市区6家大型超市和6家规模药店为价格监测报告点,对58种生活必需品和72种常用药品实施价格监测,通过海宁市发改局门户网站等渠道每月2期向市民发布价格信息。三是加大对市场价格形势的分析预测力度。对监测得到的数据进行及时的汇总分析,切实提高价格监测分析的及时性、准确性和预见性。去年以来,共撰写价格月度分析5篇,专题分析27篇。
严控调价项目,严把调价“三关”。一是严把调价“计划关”。对政府相关部门、企业拟调价的上报资料进行严格审核,加强对政府调定价计划的复审,根据轻重缓急的原则,编制出台《海宁市2011年度政府调价项目计划表》。二是严把调价“出台关”。从严控制涉及民生的垄断行业和公用事业价格调价项目出台,年内一律不出台涉及居民的调价项目。三是严把调价“监审关”。为科学合理核定价格,海宁市发改局强化了成本监审。去年以来,对全市自来水、污水、公交等24个单位的成本进行定期监审,共核减不合理成本费用5385.67万元。
强化监督检查,维护民生权益。一是畅通民意诉求渠道。“12358”电话24小时专人值守,充分发挥其价格投诉举报和价格咨询作用,服务百姓维权。共处理来电来访举报咨询155人次,其中受理各类价格举报案件65件。同时落实价格举报工作责任制,加强重点案件跟踪督办,及时向群众反馈举报案件的办理进展和办理结果,提高价格举报的办理时效和办理质量,价格举报结案率为100%。二是加大市场巡查力度。重点加强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医疗医药价格和收费、农资价格和涉农涉企收费和商品住房销售明码标价检查。去年以来,共开展检查21项,其中专项检查13项,依法查处价格欺诈案件10件,明码标价不规范单位10个,查处违规收费案件11件。三是完善价格监督网络。全市设立12个价格监督站,形成覆盖全市所有镇(街道)和部分社区、企事业单位的价格监督网络。充分发挥了价格政策宣传、价格信息反馈等作用,其中提供各类有效价格举报线索7件。
创新监管方式,疏导价格矛盾。一是深化价格接访和约访活动。在媒体刊登接访约访活动信息,到镇(街道)、社区等地邀请当地社区(村)委会负责人、普通群众等消费者代表反映价格问题。今年以来,共开展接访、约访活动3次,现场接受人民群众价格求助、咨询等100多人次,参与问卷调查200多人。二是深化价格监管和服务工作。在价格执法过程中,以劝告、约谈、告诫等方式,今年共对5家商业零售企业和3家医院进行了9次约谈,提醒各经营单位和相关企业严格价格自律。三是深化价格纠纷调处工作。借助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力量,形成价格专业调解、部门分工协作、社会广泛参与的新型价格矛盾纠纷解决体系。去年以来,共调处涉及数字电视、电费、水费、等民生商品和服务价格引发的矛盾纠纷共25件,调解成功率100%。
海宁市发展和改革(物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