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国林
(成都铁路局 成都车务段,四川 成都 610081)
铁路货车超偏载治理工作是铁路运输安全工作的重要一环,随着铁路高速提速及客货混跑区段增多,加强货车超偏载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更加突出。长期以来,铁路有关部门在货车超偏载治理方面投入大量人力和物力,货车超偏载治理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需要认真思考并加以解决。
铁路货运办理站及接轨的专用线、专用铁路、地方铁路众多,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安全计量设备配置不完善,装车源头控制困难,货车超偏载情况时有发生,超偏载车辆上路运行给铁路运输安全构成严重威胁。近年来,铁路有关部门积极落实铁路运输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措施,加大对铁路货车超偏载检测监控系统、轨道衡系统、TPDS 系统(铁路货运安全计量检测监控系统) 建设的投入,加强对铁路货车途中超偏载情况及运行状态的检测监控和处置。目前,系统建设布局逐步完善,能有效检测监控途中运行的超偏载货车。
铁路货物运输工作涉及托运人、专用线、专用铁路企业管理及运输人员、装卸作业人员、计量人员等,需要众多人员的共同参与配合完成,每一参与者业务素质的高低、法律及安全意识的强弱都直接影响铁路货车防超偏载效果。当前仍存在部分参与者对货车超偏载危及铁路运输安全的认识不足,个别不法分子为追求最大利益,采取匿报货物重量蓄意超载偷逃运费的情况,这严重影响铁路运输生产安全,需要进一步加强源头卡控。
近年来,随着货运安全计量检测监控系统的应用,铁路货物装载加固工作中存在但不易被发现的问题逐步显现,其中棚车成件货物偏载偏重的问题较突出。通过对棚车成件货物装载作业过程调查及偏载偏重原因分析,发现导致棚车偏载偏重有以下2个方面主要原因:一是指导棚车成件货物装载加固技术条件需完善。现行《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中有完善的敞车、平车、敞平车类货车装载加固技术条件和装载加固方案,而规范棚车成件货物装载的技术条件则较少;二是作业管理制度还需加强。铁路货运部门对敞车、平车及敞平车类货车的装载实施按方案装车和执行装车质量流程签认,以确保装车质量,对棚车成件货物装载质量则缺少具体的装车质量控制制度,因而棚车成件货物装载随意性较强,装载不合理的情况较普遍。现场调查发现即使是同一车站同一班组在不同时间内装载同样货物,其装载方法都可能不一致,这些原因导致棚车成件货物装车质量难以得到保障。
货运安全计量设备是防止货车超偏载的重要技术设备保障,目前采用的部分货运安全计量设备技术条件还不完善,稳定性、可靠性、适应性还不能充分发挥防止货车超偏载的作用。如目前铁路散堆装货物装车普遍使用的装载机称重装置,这种设备装车效率高,较按密度确定货物重量的方法更准确。但在使用过程中也暴露出不足之处,如装载机称重装置对地形条件、温度等作业环境及操作人员操作精度要求高,这些因素都可能影响计量准确性。据统计,2011年1月至7月成都铁路局核实的 15 起超载车中,使用装载机称重装置装车发生的超载达11 起,比例高达73%。而其他货运安全计量检测监控设备如超偏载检测系统设备等仍存在一定的故障率和误报率。
在日常工作中各级铁路安全管理部门偏重于行车安全监督与事故调查,对货运安全工作包括超偏载治理和事故调查处理的重视程度需加强,这种状况导致《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安全生产保护条列》、《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条列》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铁路货运安全管理制度没有得到严格遵守和实施,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情况在铁路超偏载治理工作中普遍存在。主要原因是各级铁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货运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超偏载治理工作重在对装车源头卡控,只有杜绝超偏载车辆上路运行才能真正防止危及铁路运输安全和扰乱运输秩序情况的发生。当前我国铁路货运办理站、专用线小而多,难以实现在每一车站、专用线安装货运安全计量检测监控系统或专用线交接管理系统。为此有必要逐步整合业务量小的货运办理站和专用线,使货物到发业务更加集中,实施集约化经营,这样不仅有利于提高运输效率、劳动效率和管理水平,而且为安全设备投入创造有利条件。
为加强超偏载治理工作,车站应配置完善货运安全检测监控设备,切实发挥设备保安全的作用。到发量大的货运办理站、专用线应该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货运安全计量检测监控系统、专用线交接管理系统的规划和建设;新建线货运办理站应根据地方经济、交通条件建立区域性大型货运办理站,同步完成货运安全计量检测监控系统建设。
只有每一位铁路货物运输参与者都了解货车超偏载对铁路运输安全的危害,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责任和义务,并在铁路运输作业过程中自觉遵章守法,才能建立起良好的铁路超偏载治理工作外部环境。
(1)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提高铁路货物运输参与者的法律和安全意识。可以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及铁路典型安全事故案例。也可以采取发放宣传资料、在铁路营业场所张贴安全宣传广告,以及邀请相关人员座谈等方式,切实将法律知识和铁路运输安全知识普及到货物运输参与者。
(2)完善铁路货物运单,明确托运人的安全责任。目前作为铁路运输合同的货物运单,其内容较单一,除合同标的外无托运人义务的内容,这不利于托运人明确自身责任和后果。为此,建议将《铁路货物运输规程》中托运人应如实申报货物重量及其性质等内容标示在运单背面空白处,这可以对托运人起到宣传、提醒和警示作用,促使其自觉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义务和责任。
我国铁路行业管理部门和科研机构应不断加强对货物装载技术条件的研究,通过试验和借鉴国外铁路棚车技术条件经验,完善我国铁路棚车装载各类成件货物的技术条件,细化棚车成件货物装载标准。铁路运输企业要进一步完善作业管理办法,根据棚车装载技术条件科学合理制定棚车装载加固方案,严格按方案装车。同时,要实施棚车装载质量管理控制制度,开展装车质量流程签认和验收,通过实施精细化装车质量控制,提高棚车成件货物装车质量,杜绝偏载、偏重情况发生。
(1)改进货运安全计量设备,完善设备技术条件。铁路货运部门要联系设备设计生产单位,根据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的不足,会同相关单位改进安全计量设备,使设备能适应各种不同的作业环境,稳定性和可靠性更好,人机界面更友善,操作更加简便,自动纠错能力强,提高设备安全保障能力。
(2)根据设备性能特点,制定完善作业标准和管理制度,消除设备缺陷带来的隐患。设备的技术提升及更新是一个长期过程,在实际工作中,通过对现有设备性能特点的分析,制定科学合理的措施,完善作业标准和管理制度,克服设备技术性能不足也是一条切实可行的途径。如装载机称重装置运用中因操作失误导致漏计装载质量是造成超载的最主要原因。成都车务段在装载机称重装置应用管理中制定了“自控、互控、他控”措施加以克服。自控即操作人员严格执行操作程序,其中重点之一是在每装载1斗后均要对显示器上累计重量变化进行监控;互控指作业人员间相互监控,装车辅助人员在指挥装载的同时记录装载斗数,装车完毕后核对记录数据与打印出的称重装置磅单斗数是否一致。为防止严重超载还要求装车辅助人员及货运人员重点检查货物装载高度与标准高度是否明显不同;他控指货装管理人员和监装卸货运员对装载机称重装置操作人员执行装载机称重装置操作手册和卡控制度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督促作业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定。通过“自控、互控、他控”制度的实施,成都车务段有效地防止了漏计装载质量情况的发生, 2010年至今未发生1起散堆装货物超载事件。
(3)提高操作人员业务技能,加强安全考核。要加强对作业人员的理论和实作培训,使其熟练掌握设备性能和操作要领,实施持证上岗的准入制度;要严格实施安全考核和退出制度,对工作责任心不强、安全意识淡薄及多次发生超偏载的人员要坚决清理出装卸队伍,确保安全计量设备操作队伍素质过硬。
各级铁路货运安全管理部门要切实重视货车超偏载对铁路运输安全的危害,加强对超偏载治理工作的监督指导,依法开展超偏载治理工作。铁路货运安全管理部门要完善防超偏载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防止超偏载卡控措施;要加强对超偏载车辆信息收集、分析和调查,加强对超偏载安全隐患的整改,提高货运生产部门超偏载治理工作水平;要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开展货车超偏载查处工作,对因匿报货物重量蓄意超载及超偏载严重影响运输秩序的,要严格按法律法规定责处理,通过依法治理进一步强化铁路货车超偏载治理工作。
铁路货车超偏载治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只有通过对超偏载治理环境、货运安全计量设备、作业标准和管理制度、人员业务素质等多方面综合整治,严格开展超偏载的调查处理,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夯实铁路货运安全基础,铁路超偏载治理工作才能迈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