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苑 鹏
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原主任 缪建平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委员会原主任 徐仁发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指出:“按照服务农民、进退自由、权力平等、民主管理的要求,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使之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北京密云县是国内较早建设符合国际惯例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地区之一,密云的实践为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做出了贡献,密云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验曾印发出席2007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的全体代表,从而引起广泛关注。
截至2010年底,密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784家,入社农户占全县农户的78.2%,占从事一产农户的90%以上,遍布全县各个乡村。合作社覆盖种植业、养殖业、林果业、旅游业、手工业等各行业,构建了牢固的产业基础。种养大户、致富能手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领军力量。合作社总资产近10亿元,有近40%的合作社资产超百万元。2010年合作社农产品销售额达到11.5亿元,占农产品销售总额的70%,其中板栗超过85%,牛奶、肉鸡超过90%,柴鸡蛋、红薯超过80%。密云县农民组织化程度已经达到发达国家的水平。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促进了全县农业经济的发展。2010年虽然因灾减产,全县农林牧总收入仍比2004年增长41%,比全市平均高15个百分点,农民人均收入达到11858元,比2004年增长81.03%。
目前,密云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经成为全县农村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助推器和组织保障,“生态农业、有机农业、标准化农业”建设的主体力量,农民为主体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新模式的主力军,农民增收致富的内在动力,以及农村、农业政策贯彻落实的主要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