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家鑫”案生死回炉》
(2011年第30期)
读过贵刊报道《“赛家鑫”案生死回炉》,再读第31期的评论《我们需要陪审团吗》,我也有了一点想法。
以目前的刑法规定的刑期而言,给予故意杀人和醉驾肇事撞死人的罪犯免死牌肯定无法为大多数人所接受,就像巨贪免死一样。
我个人的印象中,我国当前的犯罪形势还是相当严峻的,恶性刑事案件层出不穷,醉驾肇事不计其数,贪官前腐后继,越来越令人难以容忍。所以,尽管我一向看到一只麻雀死去都会忧伤,但我也无法宽容诸如李昌奎之类的杀人犯,同样也不能容忍某些令人恶心的巨贪。不过,我很清楚,即使贪官个个杀掉,也未必能解决腐败问题,即使把杀人犯个个枪毙,也未必能遏制恶性刑事犯罪。我想,要是让这些犯罪分子多几年面壁反省的机会,让他们充分享受失去自由的煎熬,也许会对后来者有更强的警示作用。
因此,我建议,犯罪分子可以免死,但刑期必须延长。也就是说,希望人大修改刑法,取消有期徒刑最高20年的限制,取消过于含糊的无期徒刑,把有期徒刑的刑期延长到30年甚至更长,而且对减刑予以严格限制,甚至可以参照国外的做法,设立终身监禁、终身劳役之类的刑罚,也许比死刑还更能有效遏制各种犯罪。
如果不修改刑法并且延长有期徒刑最高刑期,我是坚决反对免除某些罪犯死刑的。
河南唐河 马长军
《姚明将成为第二个李宁?》
2011年第30期《新民周刊》
姚明7月20日正式退役后将做什么,这是很多关心他的人近来引颈关注的一大重点。对此,姚明在接受新华社独家专访中表示,为了今后能更好地在商场驰骋,他首先必须再学习,上大学进修。至于上哪所大学,姚之队负责人章明基也透露,“上海交大的校长向我们提出,可以安排姚明去学习,进行深造。”上海交大不仅给《新民晚报》确认这一消息属实,而且还表示,将针对姚明的特殊身份,给予特殊照顾,为其量身定制一个个性化的培养方案,确保姚明学有所成。
在文明社会和现代国家中,每个人都有神圣不可剥夺与侵犯的受教育权利,姚明也一样。急流勇退后,姚明希望学习,着实非常难能可贵。他的这一决定,继李宁、邓亚萍和王楠后,再次为众多成功的体制内运动员退役后选择潜心读书深造,树立了一个新的良好榜样。显然,姚明要上大学充电这件事不仅无可厚非,而且还很值得大加赞扬。
然而,我们同时需要冷静思考的一个重要问题是,他将怎么上大学?他将和众多普通人一样,通过严格的公开招生考试被录取?以目前姚明的文化水平,他在上海交大将要接受什么层次的高等教育才好呢?是专科、本科,还是硕士、博士?他说打算从初中补起,那么难道上海交大还办有初中和高中层次的教育吗?
如果篮球巨星姚明能享受到上海交大的特殊待遇,那么我们可以试问,上海交大的众多学生是否也能享受到特殊待遇,比如学校为每个学生都制定一个姚明一样的适合自己的特殊培养方案?如果上海交大确实珍惜每个学生且信守生生平等理念的话,那么它就应该将姚明和众多“普通”学生一视同仁,不搞违反公平公正原则的特殊待遇。但愿上海交大能够切实坚守象牙塔的高贵精神,踏踏实实将真正的世界一流大学的价值与要义内化、落到实处。
山东青岛 胡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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