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秀娟
(安徽师范大学 政法学院,安徽 芜湖 241003)
论叔本华的意志哲学
武秀娟
(安徽师范大学 政法学院,安徽 芜湖 241003)
叔本华是现代西方非理性主义哲学的创始人,在本体论上,他将意志作为世界的本质,开创了唯意志主义的哲学派别;在认识论上,他确立了非理性主义的认识原则,虽然承认理性的作用,但直观认识具有根本性的意义;在伦理学上,他的悲观主义思想源自形而上学体系而通向绝对虚无。
意志;表象;悲观主义
叔本华以他的意志主义哲学开创了现代西方哲学的先河,它对传统理性主义的批判适应了西方哲学近现代转型的潮流。他的哲学主题就是说明世界为何既是意志又是表象以及二者之间的关系,并最终导向悲观主义。
叔本华认为主体是表象世界的支柱,是一切客体存在的前提条件,对象在一定意义上是作为主体的产物。叔本华认为在主客二分构架下的主体和客体应该是独立存在的实体,而且它们只能在表象中相对而存在。因此,不同于以往哲学将主体与客体分离,叔本华是把主客体联系起来的表象作为其哲学的出发点,故作为表象的世界有着本质的、必然的、不可分的两个半面,一个半面是主体,另一个半面是客体。叔本华认为主客体的分离只具有认识论上的意义,坚决否定机械唯物主义和主观唯心论。从认识论上说,主客体总是联系在一起的,并没有纯粹的主体,人们在肯定主体时也肯定了与之相关的客体;客体总是主体在一定的观点、一定的角度所观察的对象。将主体、客体等认识范畴本体论化必然导致将二者割裂开来,使认识僵化,以至走向绝对主义和独断论。叔本华认为这种认识论和本体论界限的混淆是近代哲学走向困境的根源,而自己的意志主义哲学完成了对近代形而上学和主客二元论的超越。
叔本华在博士论文《论充足理由律的四重根》中说道,我们的表象能力是一切事物的原因之基础,也就是充足理由律的基础。充足理由律是一切表象赖以存在的形式和原则。在叔本华看来充足理由律是先验的,任何客体都是主体运用其固有的表象能力及相应的充足理由原则构成的。这一点是叔本华对康德“先验感性论和先验知性论”的继承,认为时空是我们感知活动的形式,因果性则是表象的必然形式。因此,在我们感性世界中并不含有任何不属于表象的东西;无论时空、因果性或物质的经验的具体知识都如此。叔本华公开声称,感性世界就是表象世界,就是现象世界。
叔本华又将所有表象分为直观表象和抽象表象,同时像康德一样区别两类认识能力,即感性的认识能力和理性的认识能力。但与康德不同,叔本华认为知性与感性直观基本上是一回事,所以他把感性直观也称为知性。直观表象对应的是知性认识,它的功能形式就是时间、空间和因果性,即指“整个可见的世界或全部经验,旁及经验所有可能的诸条件”。抽象的表象是一种表象的表象,它对应的是理性认识,这种表象构成概念。
在叔本华看来,动物也具有知性,但是动物没有理性,因此,动物不能从感性对象的杂多之中得到清楚明白的表象。人则不同于此,人有两种思维能力,即知性和理性:知性进行直观、感知,理性进行思考和反思;知性产生对象、客体,而理性产生概念。这样人便能从丰富多彩、不可把握的直观中超脱出来,通过知性和理性正确认识所面临的世界。然而,这个“在空间和时间中的直观世界”只是表象世界,是全体的现象界,而叔本华要告诉人们的是其后的决定一切的本质世界的存在。
叔本华在提出“世界是我的表象”之后,还有一个命题:世界是我的意志。在这里,叔本华将意志上升到终极本体的高度,认为意志是世界的本质,而不是一种心理品质,它是真正的“自在之物”,是整个宇宙的真理,而且是最高意义上的哲学真理。
为什么说意志是世界的本质?叔本华首先通过揭示人的真正本质是意志来论证。世界中一般对象,我们只能作为表象来把握,它背后的、内在的本质是不能直接把握的。但有一个表象,一个客体是例外,即人的肉体。我们自己的肉体,也是自然之物,当然也是表象,但它是认识者的直接承担者。如果把人看成单纯的认识主体,人的“根子就栽在这样一个世界里,他在这个世界里是作为个体的人而存在”[1]150。因此,撇开主客关系,不把人当作对象,从内部来看,我们有可能直接窥到我们自己肉体这一表象的内在本质。这个内在的本质就是人的生存意志。在说明人的本质是意志、人的一切是意志的表现后,叔本华进而用类比法推论出整个世界的本质也是意志。由个人到他人,得出其他人的本质也应是意志,进而推广到一般生物的本质也应是意志,甚至无机界也该和人一样,在内部有一种意志,这就是无机界各种物质形体中的力。通过这种简单类比,叔本华便从人对自己的欲望的内省体察中得出了一种普通的宇宙本体论。“所以世界和人自身一样,彻头彻尾是意志,又彻头彻尾是表象,此外再没有剩下什么东西了。”[1]200总之,意志是无所不在的,“世界只是这个意志的一面镜子”[1]214。
意志是单一的,整个世界只是同一意志的客体化,那么,意志如何客体化为各种表象?叔本华在此借用了柏拉图的意念论,用意志的外化、客体化说明各种具体事物的存在,以解释现象世界。意志世界的显现是通过将自己对象化为不同等级的理念来实现的,较高阶段的理念能够清晰而完整地表现意志,最高等级的理念即是人的理念。意志在有机物上的显现高于石头等无机物上;在有机物当中,人身上的显现高于动物,动物身上又高于植物上的显现。这种不同程度的表现并不是意味着将意志分成不同部分,分别赋予各种事物,意志是不可分的,作为世界的本质是一个统一整体。
康德认为理性有缺陷,自在之物是不可知的,人们不能够认识事物的本质。那么,叔本华是如何揭开遮蔽真实世界的“摩耶之幕”的?叔本华认为,对人的本质和世界的本质的把握只有靠直觉。怎样进行直觉呢?让人的“全部精神力量赋予直觉,使自己完全沉浸在直觉中,并让自己的整个意志充满着对于当下的自然客体的静观”[1]273。在这种静观中,主体“在这个客体中完全丧失自身,即忘却了自己的个性、意志,只作为纯粹的主体……而继续存在”[1]274。彷佛客体单独在那里,没有任何人去感知它。这意味着现实的认识主体已被扬弃了,不存在了。被直觉的客体也不复是具体的事物,“而是理念,永恒的形式,意志在这个阶段上的直接的对象化”[2]99。总之,在直觉中,现实的主体和客体之间的区别已被超越,它们不再是作为相互对立的主体和对象,而是融二为一了。这在一定意义上进入了某种只能意会、不能言传的神秘境界,只有在这种境界中,才能达到对事物的本质、对自在之物的认识,才能获得真理。
这种超越传统理性主义的直观认识论,强调非理性因素,但仍保留与理性及科学认识的某种联系。叔本华认为理性是认识世界本质所不可缺失的要素,它是意志哲学的归宿,或者说是手段和工具。但理性认识能力是有限的,限于感性世界,并且理性也不是在任何时间、任何场合都有用处。抬高意志,贬低理性,这是叔本华哲学非理性主义的典型表现。
叔本华直接从其形而上学体系推出悲观主义的关于社会、人生问题的看法。
叔本华认为人从来就是痛苦的,他的本质是落在痛苦手心里的。首先是人的欲望不能满足;其次是欲望即使满足,但欲望满足后带来的无所事事亦痛苦;再次,人生的痛苦总是交替变换,接踵而来;最后人还要面对死亡,生存着的人面对死亡是痛苦的,并且摆脱不了。叔本华认为但丁在《神曲》中对地狱的描述直接取材于现实生活故而生动形象,而对天堂的刻画干瘪抽象,因为尘世间无极乐可借鉴。由此,叔本华得出完全悲观、绝望的结论,他借用世人迎尔德隆在《人生一梦》中的话说“一个人最大的罪过,就是他诞生了。”
面对如此痛苦、无聊的人生,人们该怎样生活?在叔本华看来,对生存意志的肯定和否定皆是意志的解脱之路。
对生存意志的肯定是大多数人采取的态度。人的身体即意志的客体化,因此对身体的肯定也是对意志的肯定。在考虑他人之先,每一单独个体会把自己当作世界的中心,自己的生存和幸福是放在第一位的,并且会不惜为自己保存得更长久一点而毁灭世界。叔本华说,这种心理就是利己主义,它是一切争斗的源头。利己主义如果到了否定其他个体中显出的同一个意志的程度,即为非义。然而,确实有永恒的公道存在,即当人的认识超越个体化这一局限之时,会发现个体其实在本质上是具有一致性的。永恒的公道意味着它是在较低的程度上看穿个体化原理,“真正的善”在较高的程度上看穿这一原理,便会产生美德,产生仁爱,即同情。
人看穿个体化原理而达到仁爱,然而仁爱并不能消除痛苦,于是在心理上个体产生一种厌恶,厌恶生命意志,从而达到生存意志的否定。叔本华认为否定生存意志必须实现“意志转向”,他提出三条途径,首先是哲学沉思。哲学沉思是理性活动,理性虽不能支配意志,但可以缓和意志的冲动,使意志镇静欲望。哲学沉思是欲望的“清静剂”。其次是艺术创作和审美活动。艺术创作和审美活动都是直观、直觉活动,它能使人忘却物质利益,达到忘我的境界,摆脱痛苦。第三种是根本途径——禁欲,借助哲学与艺术只能得到暂时的解脱。禁欲也分为三步:第一,自愿地、彻底地放弃性欲;第二步,甘于故意造成的贫苦;最后,绝食而死,彻底否定生存意志。
叔本华使哲学由纯粹理性的思辨转向了对生存意义的感性思考,使理性由知识化趋向于情感化,构建了具有自身独特逻辑与反思性的生命价值哲学。他的意志主义哲学处于西方哲学由近代向现代过渡的中间环节,前承西方近代哲学的理性传统,后开现代西方人本主义哲学思潮。这是一种悲观的非理性主义哲学,其思想中的非理性与悲观虚无风格影响了诸多后来者。
[1]叔本华.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
[2]叔本华.叔本华选集[M].北京:华龄出版社,1997.
[3]刘放桐.新编现代西方哲学[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
[4]张祥龙.当代西方哲学笔记[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5]张传开,等.西方哲学通论:下卷[M].合肥:安徽大学出版社,2003.
B516.41
A
1671-8275(2011)05-0006-02
2011-10-11
武秀娟(1986-),女,安徽青阳人,安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外国哲学专业2009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外国哲学。
责任编辑:石柏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