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农产品安全、人畜安全和环境安全,近日,农业部会同工信部、环保部、国家工商总局和国家质监总局联合发出第1586号公告,公告对22种高毒农药的登记、限用、禁用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停止受理苯线磷、地虫硫磷、甲基硫环磷、磷化钙、磷化镁、磷化锌、硫线磷、蝇毒磷、治螟磷、特丁硫磷、杀扑磷、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灭多威、灭线磷、涕灭威、磷化铝、氧乐果、水胺硫磷、溴甲烷、硫丹等22种农药新增田间试验申请、登记申请及生产许可申请;停止批准含有上述农药的新增登记证和农药生产许可证(生产批准文件)。
二、撤销氧乐果、水胺硫磷在柑橘树,灭多威在柑橘树、苹果树、茶树、十字花科蔬菜,硫线磷在柑橘树、黄瓜,硫丹在苹果树、茶树,溴甲烷在草莓、黄瓜上的登记。本公告发布前已生产产品的标签可以不再更改,但不得继续在已撤销登记的作物上使用。
三、自2011年10月31日起,撤销(撤回)苯线磷、地虫硫磷、甲基硫环磷、磷化钙、磷化镁、磷化锌、硫线磷、蝇毒磷、治螟磷、特丁硫磷等10种农药的登记证、生产许可证(生产批准文件),停止生产,自2013年10月31日起,停止销售和使用。
近年来,四川省十分重视高毒农药的管理工作,高毒农药数量显著下降,与2004年相比,四川省高毒农药制剂生产企业减少了7家,目前在登记有效期内的高毒农药制剂生产企业仅4家6个产品,占全省登记农药产品比例1%以下;该6个产品均不在本次公告涉及限用和禁用之列,仍可生产经营并按登记作物和对象科学安全合理使用。按照公告要求,四川省农业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已经停止受理苯线磷等22种农药新增田间药效试验申请和登记申请;对于在特定作物上撤销登记的氧乐果等6种农药,以及对将停止生产、经营和使用的10种高毒农药,四川省农业厅将加强宣传引导,严格监管措施,强化执法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