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小旵,张 丽
(浙江大学 古籍研究所,浙江 杭州 310028;安庆师范学院 文学院,安徽 安庆 246133)
徽州契约文书语词例释
储小旵,张 丽
(浙江大学 古籍研究所,浙江 杭州 310028;安庆师范学院 文学院,安徽 安庆 246133)
明清徽州契约文书中含有大量的方言口语词,具有重要的词汇学、方言学、辞书学价值。运用辞例归纳法,考释徽州契约文书中24则方言口语词,补充大型辞书《汉语大词典》失收的词条和义项,并为近代汉语词汇、徽州方言等研究提供参考。
徽州契约文书;语词;例释
徽州契约文书是宋至民国时期徽州地区下层百姓各种交易的原始记录,[1]45具有数量大、跨越历史时间长、真实、口语化等特点,[2]为学界提供了大量第一手珍贵资料。据推测,“现存世的徽州文书档案(亦即徽州契约文书)数量当不少于30万件”。[1]33当前有关徽州契约文书的历史学研究取得了较为丰富的成果,但有关徽州契约文书的基础性研究显得甚为薄弱,尤其是字词的研究极为不够。因此栾成显先生在《改革开放以来徽学研究的回顾与展望》一文中谈到:“徽学是一门新兴的学科,从整体上看,其基础性研究还相当薄弱。”[3]丰富的徽州契约文书中含有大量的明清徽州方言口语词,但至今还未引起学界的足够重视。以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编的《徽州千年契约文书》[4]影印本为基本研究对象,考释24则徽州契约文书中明清时期方言口语词,补充大型权威语文辞书《汉语大词典》[5](以下简称《大词典》)失载的词条和义项,并为近代汉语词汇和徽州方言等研究提供参考。敬请方家批评指正。
【洋沟】《正德十四年祁门谢翰卖基地赤契》:“新立四至:东至洋沟,西[至]景辉众地,南至永高众地,北至原本家卖与景辉菜地。”(S/1/373)①
按:《绩溪方言词典》:“阳沟:露在地面上的排水沟。”[6]260《大词典》释义同。[5]卷十一1073但清杭世骏《订讹类编》“羊沟”条:“《金壶字考》云:‘羊沟,谓羊喜抵触垣墙,为沟以隔之,故曰羊沟。’又名杨沟,《古今注》:‘长安御沟谓之杨沟,谓植高杨于其上也。’俗谓阳沟与阴沟对,非也。”[7]111此可为一说。
【养老婿】《洪武元年李仲德入赘文约》:“十都李仲德,年二十九岁,未曾婚娶,有谢士云宅长女菊娘,未曾出事,今凭亲眷谢元熙为媒,招仲德到谢士云宅为养老婿。随即告禀亲房族长,已蒙允可。”(S/1/23)
按:“养老婿”即上门女婿。文献中亦见,如明应槚《大明律释义·户律》:“又曰:‘凡招壻止有一子者,不许出赘,如招养老壻,仍立同宗应继者一人承奉宗祀,家产均分。’”[8]50b
【咬语】《乾隆八年华文英等分关文约》:“为此,将父遗业、器用等项分派明白,永断葛縢(藤),于中、保邻、亲族并无咬语,系兄弟二人自甘自愿。”(Q/1/298)①
按:“咬语”本指咬耳朵小声说话。《海上花列传》第四回:“那葛仲英正扭转身,和倌人吴雪香两个唧唧哝哝的咬耳朵说话,连半日洪善卿如何摆庄都没有理会。”[9]26《官场现形记》第十五回:“因为统领睡了觉,不敢高声,都凑上去同周老爷咬耳朵,只见周老爷有的点点头,有的摇摇头,也不知说些甚么。”[10]223但徽州契约文书中“咬语”已由“小声说话”引申有“挑拨”、“唆使”义。前契中“于中、保邻、亲族并无咬语”即谓中人、邻居、亲族并没有挑拨、唆使。
【已行】《正统八年祁门方寿原退还重复买山地契约》:“十西都方寿原,有父方添进存日,于永乐二十二年间,……系经理唐字三百八十七号,计山壹拾亩。有本都谢能静,先于永乐十八年间用价买受谢孟辉前项山地,已行雇人拨(鏺)作,栽养杉苗在山,是父添进将山地拨(鏺)去一弯,致被能静状告老人谢志道……”(S/1/139)
按:“已行”即“已经”。近代小说中亦有其例,《水浒传》第三十五回:“宋太公道:‘近闻朝廷册立皇太子,已降下一道赦书,应有民间犯了大罪,尽灭一等科断。俱已行开各处施行。’”[11]481《西游记》第五十三回“八戒道:‘我的肚腹也不疼了,胎气想是已行散了,洒然无事,又吃水何为? ’”[12]452
【异炊】《正统休宁李氏宗祠簿》之一:“父命异炊。辛未年。 ”(S/5/5)
按:“异炊”即分家。 《大词典》收“异爨”,[5]卷七1354但失收“異炊”,可补。
【义男】《嘉靖三十九年祁门谢弘等出卖义男婚书》:“西都谢弘、谢汉,承继母李氏有义男生儿身故,遗妻妙秀凭媒已嫁与冯淮西为妻,……”(S/2/294)
按:汪庆元先生《明代徽州“义男”考论》:“所谓‘义男’,从字面看,‘男’是指儿子,‘义男’既不是亲生儿子,也不是同宗继子,而是由‘义’结合。这里的‘义’是相对于宗族血缘关系而言。”[13]汪先生从历史学角度对“义男”词义进行了考释,但仍不能很好理解其意义。试从语言学角度来分析。蒋冀骋先生《近代汉语词汇研究》认为“义”在近代有“假”义,如“义髻”、“义甲”等。 “义父、义子、义兄虽以道义相合,然与真父子兄弟相比,皆‘假’之异名,听起来悦耳一点而已。……日语中把假手(脚)叫做‘义肢’、假牙说成‘义齿’,与此相同,可为左证。”[14]206故明清徽州契约文书中的“义男”为“假儿子”,即实为奴仆,可以买卖,但称作“义男”听起来甚为悦耳而已。
【荫田】《万历十八年胡文俊等立分水合同》:“其水听自二家取水荫田,无得阻当。”(S/3/234)
按:“荫田”即给田灌水。又如《弘治八闽通志》卷二:“田曹参军一员,掌园宅、口分、求业及荫田,其吏有府、史各二人。 ”[15]1399《乾隆永定县志》卷二:“(杭陂)在县西四里通渠入城,烹饪澣濯咸资之,流出城外灌荫田塘。知县岳锺淑曾捐俸重修。”[16]卷二“灌荫田塘”即给田、塘灌水。安徽岳西方言“灌溉”也称作“荫田”。
【在城】《洪武二十三年祁门谢得兴过继文书》:“在城谢阿黄氏观音娘有二男,长男宇兴,次男得兴,曾于洪武十年间将长男宇兴出继十都叔谢翊先为子。”(S/1/31)《洪武二十四年祁门谢翊先买产税票》:“徽州府祈门县税课局,今据四都谢翊先[用]价钱宝钞叁贯四伯収买到在城冯伯润名下山地为业,……”(S/1/32)
按:“在”有“本”、“此”义,“在城”即本城。“在城”元剧中习见,如《窦娥冤》剧一:“(李老云)兀那婆婆,你是哪里人氏,姓甚名谁?因甚着这个人将你勒死?(卜儿云)老身姓蔡,在城人氏。”《货郎旦》剧一:“自家长安人氏,姓名英字彦和,在城开着座解典铺。”《皱们梅香》剧四:“小子姓黄名孔,是这在城人氏。”[17]305其他徽州契约文书亦见,如《徽州文书》第二辑第一册《明天启五年七月三四都王良用立卖山骨并松木竹契抄白》:“在山松木竹并山骨尽数立契出卖在城马五大房名下为业。”[18]13《明景泰五年正月二十四日三四都汪文茂立卖山内得力杉木契约》:“三四都汪文茂同弟文义於上年间断到在城王仲逵名下三都七保、土名炭炂坞山壹片。”[19]44《明成化四年十二月十二日王福政卖山地契约 (赤契)》:“为先前卖与王友清壹亩外,其余所有叁亩併杉苗尽数立契出卖与在城龙大有名下为业。”[19]53
【躁渎】《光绪二十年绩溪倪广进喊控陈德福等案》之一〇:“生当静候,何敢躁渎? ”(Q/3/221)
按:“渎”有“滥”、“过度”、“烦琐”义。 《礼记·缁衣》:“好贤如《缁衣》,恶恶如《巷伯》,则爵不渎而民作愿,刑不试而民咸服。”孔颖达疏:“渎,滥也。”[20]1647b《明史·顾大章传》:“帝以大章渎辨,稍夺其俸,大章遂引归。”[21]6341《清史稿·高宗纪一》:“以云南布政使陈宏谋渎奏本省垦务,下部严议。”[22]354上揭三例中“渎”皆为“过度”、“烦琐”义。“躁渎”与前文“静候”相对,故当训作“焦躁”、“烦琐”义。
【摘继】《嘉靖四十一年祁门李长互等确定李云寄等承继合同》:“拾西都李兴户原有户丁李四保,于上年间出继同都汪周付为婿,以为养老,原立摘继文书。”(S/2/320)
按:“摘继”即“过继”。“摘继文书”即过继文书。
【罩占】《乾隆三十二年凌惟齐等立清白合同》:“弍家日后照依合同管业,毋得混争罩占,如有等情,听自执合文鸣公理论,仍依合文为准。”(Q/1/359)《乾隆四十三年祁门县告示》:“今春遭治地监生孙桂盗换罩占,当经控案,桂揣情亏,囗托亲阾方斯宇等调处,愿将山业树价,俱归生家。”(Q/2/9)《乾隆五十五年休宁县捕厅签票》:“奉本县正堂 丁檄发勘讯孙如盛控孙永裕等罩占遗业一案,并发原卷到厅当经饬吊示勘。”(Q/2/81)
按:“罩”为“覆盖”义。宋欧阳修《归田录》卷二:“(梅询)每晨起将视事,必焚香两炉,以公服罩之。”[23]28《红楼梦》第四十九回:“黛玉换上掐金挖云红香羊皮小靴,罩了一件大红羽绉面白狐狸皮的鹤氅。”[24]412“占”即“强占”、“占领”。故“罩占”为“霸占”义。契约中“罩占遗业”即霸占遗业。
【中则】《万历四十一年休宁余应绶卖田赤契》:“中则五十七步四分五厘五,佃人余四。”(S/3/436)
按:《说文解字·刀部》:“则,等画物也。”[25]91a“则”本义是“划分等级”,后引申有“等级”义。故“中则”就是“中等”。清赵慎畛《榆巢杂识》上卷:“归化城开垦地亩,试种一年,请量地升科。上则者每亩征米三升,草十觔;中则者米二升,草八斤;下则者米一升,草六觔。自乾隆二年始。”[26]51“中则者”即中等的田亩。
【住人】《建文三年胡社卖田赤契》:“太平里拾弍都十保住人胡社,原有妻伯朱铁干批拨到本都十保体字叁伯壹拾陆号田,玖分伍厘囗毛(毫)。”(S/1/47)
按:“住人”即“居民”。又如《永乐二年休宁汪猷干、朱悬祖划定地界合同》:“十二都九保住人汪猷干、朱悬祖,见共有本都十保体字叁伯捌拾玖号田,共四坵,计弍亩弍分伍厘壹毛(毫)。 ”(S/1/58)
【住歇】《正统七年休宁吴庆贡卖田及楼宇赤契》:“所有来脚契文本家存留屋外菜园,缴付未便,日后要用,索出无词,见吴庆贡住歇。”(S/1/135)《正德七年黄佛保卖基地、菜园赤契》:“今从卖后,一听买主招人住歇管业,本家并无异说。”(S/1/335)《正德十一年洪积等卖基地白契》:“今美得见子孙蕃衍,众俻价文银弍拾叁两买受洪千巳田四坵,计壹亩伍分,与美得子孙造屋住歇。 ”(S/1/351)
按:“住歇”为动词,“居住”的意思。近代小说中亦有其例,如明罗贯中《三国演义》第六十五回:“玄德从之,设一大宴,请刘璋收拾财物,佩领振威将军印绶,令将妻子良贱,尽赴南郡公安住歇,即日起行。”[27]542
“住歇”又作名词,指房屋,如《天启三年汪传芳卖屋基推单》:“其税粮今当大造,随即开挖与兄传心名下供解,听兄备造住歇无词。”(S/4/81)
【桩脑】《乾隆四十六年祁门县告示》:“或纵火烧山林,图挖桩脑。一经吕(屡)异锄挖,不惟卸沙塞田,坑租无产,害不浅非。 ”(Q/2/22)
按:“桩”即树桩;“脑”即树的根部。“桩脑”即树桩。又如《同治十年祁门县告示》:“一、禁焚火山林;一、禁锄挖桩脑;……一、禁水口蓄养杂木,毋许剪伐。”(Q/3/59)
【祖脑】《乾隆二十六年祁门县告示》:“据康良耀、康启炎、康兴仁、康良贤、康良淳等具禀前事,词称:切身南乡三四都潘樟村地方所有祀众祖坟塜山及青山,屡遭不法棍徒魆入身山盗砍青苗树木、盗挖柴桩,放火故焚,勿问身家祖脑坟塜及税山等产,目击心伤,深为痛恨。 ”(Q/1/336)
按:“脑”本是头顶,后引申为事物的顶端、开始部分,如《朱子语类》卷二三:“(极星)不是星全不动,是个伞脑上一位子,不离其所。”[28]534“伞脑”即伞的顶部。故祖宗也可称为“祖脑”。
【作故】《光绪二十四年绩溪程肇荣呈控程灶发案》之一七:“程振遂即程象离之堂弟,年六十余岁,于去年作故。 ”(Q/3/308)
按:“作故”即去世。
【坐还】《万历四十一年祁门郑元祜等立清单合同文约》:“除在瓜还过三关钱粮并移借瓜饶本利艮(银)外,仍家有各经手揭借本艮(银),俱算至本月止,共计该九伯有余,照原合伙议定分殳(股),以作十二殳(股)均赔开派,各照单坐还各名下,再无异言。”(S/3/438)
按:“坐”本为“判罪”义,如《晏子春秋·杂下十》:“王曰:‘何坐? ’曰:‘坐盗。 ’”[29]299《旧唐书·徐有功传》:“季昶锻炼成其罪,庞氏当坐斩,有功独明其无罪。”[30]2819上揭契约中“坐”当取“判定”义。“坐还”即判定归还。
【清鴞漓】《正统休宁李氏宗祠簿》之四:“尝谓同居共爨乃昔人厚朴之风,异产分财寔后世清鴞漓之俗。”(S/5/8)
按:“清鴞漓”与“厚朴”对举,当释“浅薄”义。《集韵·萧韵》:“浇,一曰‘薄’也,或作‘枭’。”[31]52a“清鴞漓之俗”即谓浅薄的习俗。
【通众】《万历三十五年汪等卖山白契》:“因人心不一,未有定规,以致伐伤树木,伤坏来龙,自情愿将各房分数并己买分数,各自情愿立契出卖与众祠清明会内通众蓄养树木,荫庇屋基并祖宗坟茔风水。”(S/3/362)
按:“通众”即所有人。“通众蓄养树木”即所有人蓄养树木。
【屋檐滴水】《天启元年祁门汪廷松卖地基赤契》:“南至本家屋檐滴水为界。”(S/4/46)
按:“屋檐滴水”本指屋檐滴下的水,口语中借指屋檐滴水的位置。
【兴宁】《正统休宁李氏宗祠簿》之一:“自分居之后,予夫妇籍天地之覆载,祖宗之庇荫,保家无恙,颇有兴宁,承充库役平妥,……”(S/5/5)
按:“兴宁”即兴旺、安宁。
【兴作】《隆庆三年休宁汪月德等卖山赤契》:“今从出卖之后,一听买人长养树木,兴作管业。”(S/2/440)《隆庆三年休宁汪武卖山赤契》:“其山一听买人兴作管业。 ”(S/2/441)
按:徽州方言中“兴”为“种植”义,如《万历十二年康仪等分单合同》:“今因兴养不便,众议品荅为天、地弍阄。”(S/3/140)又同契:“其山暂分,以便各人兴竹各用。”(S/3/140)《天启元年祁门陈阿汪卖山赤契》:“弍处山骨,并大小栗、柿、松、杉、茶科(后缺),出卖与族叔公陈尧典名[下]锄穵(挖)、栽插、兴养管(后缺)。”(S/4/24)《天启五年戴明孙等承佃合同》:“立重兴养青苗木人戴明孙、戴富孙、汪文爵、张店龙等,原于万历卅五年承佃到十二都章、李、方等三四都十保、土名苍塔人项尖山一源锄种栽苗。”又同契“天启四年,山主状呈四爷,是身托约胡继为首,重立佃种兴养文书,遍山栽撒松苗,……”(S/4/177)故“兴作”就是“耕作”。
【蓄养】《大词典》:“蓄养:积蓄培养。”田汉《乱钟》:“我们需要在长期战斗中蓄养力量。”[5]卷九518
按:《大词典》“蓄养”词下书证太后。“蓄养”一词,明代徽州契约文书已见,如《万历三十五年休宁金生泰卖山赤契》:“今卖之后,任从买者扦塟蓄养,照(后缺数个字)业。”(S/3/361)明代其他文献经见,如明丁宾《丁清惠公遗集·与句容施令》:“其两道房亦宜修葺,另选道士居住,田地查系卖与何人,山园照旧蓄养树木,以完固一方之风气。”[32]302a
注释:
①S/1/373分别指《徽州千年契约文书》的宋元明编、第1卷、第373页;Q/1/298分别指清民国编、第1卷、第298页,下同。契约原文空缺处仍依原文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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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s of Words and Phrases in Huizhou Contract Documents
Chu Xiaohan,Zhang Li
(Research Institute for Ancient Books,Zhejiang University,Hangzhou310028,China;School of Chinese Language and Literature,Anqing Teachers'College,Anqing246133,China)
There are many dialectal and colloquial words and phrases which have an important value in lexicology,dialectology and lexicography in Huizhou contract documents in the Ming and the Qing Dynasty.With inductive method,the paper explains 24 words and phrases in Huizhou contract documents,supplements some entries and their meanings missed in Great Chinese Dictionary,and provides reference for researches on latter-day Chinese vocabulary and Huizhou dialects.
Huizhou contract document;word and phrase;explanation
H172.4 < class="emphasis_bold">文献标识码:A
A
1672-447X(2011)06-0010-04
2011-04-01
安徽省社科规划项目“徽州契约文书字词研究及整理”(AHSK09-10D116)
储小旵(1976-),安徽岳西人,浙江大学古籍研究所在读博士后,安庆师范学院文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徽学、汉语史、训诂学;
张 丽(1979-),安徽安庆人,回族,安庆师范学院文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为汉语史。
曲晓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