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与违法犯罪的探索

2011-08-15 00:44张小燕孙荣兵
淮南师范学院学报 2011年3期
关键词:犯罪青少年心理

张小燕,孙荣兵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安徽合肥 230011)

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与违法犯罪的探索

张小燕,孙荣兵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安徽合肥 230011)

青少年违法犯罪已成为全球性问题。探讨新时期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状与特点,分析违法犯罪青少年的心理因素以及造成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家庭、学校和社会因素,提出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一些建议和对策。

青少年;违法;犯罪;心理因素;对策

青少年犯罪一直是现代各国政府和有关国际组织关注的重点问题之一。在我国,青少年犯罪除受青少年自身具有的带有普遍性的生理、心理特点影响外,还深受我国社会转型时期各种负面效应的影响。青少年犯罪自20世纪80年代初以来有逐年上升趋势。2009年1月10日,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发布中国“十五”期间青年发展状况和“十一五”期间青年发展趋势研究报告指出,“十五”期间青少年犯罪增加68%,未来5年青少年犯罪总量将进一步增加。“十五”期间青少年犯罪总体数量呈上升趋势,其中,全国法院判决的青少年罪犯5年间增长12.6%,未成年人犯罪数量增长情况更加突出,5年间上涨68%。由于发育年龄提前和频繁接受暴力文化影响等原因,近年来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危害社会的行为逐渐增多。

一、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状与特点

(一)犯罪低龄化。在我国,青少年犯罪主要是14-18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的刑事犯罪。青少年犯罪低龄化一直是整个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维护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课题之一。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青少年的生理发育成熟也随之提前,青少年犯罪低龄化趋势将更加明显[1]。

(二)犯罪主体的团伙化。团伙犯罪亦称帮伙犯罪,是我国青少年犯罪的主要类型之一,是共同犯罪的一种形式。从行为特征上看,团伙型犯罪有盲目性、刺激性和传染性等特点。一些青少年由于过早辍学、无所事事、浪迹街头,于是就三五成群、拉帮结派,由于他们缺乏对行为后果的判断能力,法制观念淡薄,又受到“哥们义气”、“为朋友两肋插刀”等一些错误观念的影响,易在团伙犯罪中冒险、冲动,酿成大案或是恶性案件。

(三)案前计划的周密性。以往青少年犯罪多数属于偶发性、情景性和冲动性,作案前很少进行密谋,但近几年以财产侵占为目的的犯罪,大多数作案前均有严密策划、详细的分工及作案地点的踩点等过程,表现出较强的策划作案的周密性。

(四)暴力犯罪突出。青少年暴力犯罪主要以抢劫,即财产型暴力犯罪为主体,其次为性暴力犯罪。据全国统计,近几年青少年暴力犯罪不仅在青少年犯罪中比例大幅上升,其数量一直居高不下,而且青少年暴力犯罪在全国暴力犯罪中也占相当大的比重,已成为治理我国青少年犯罪和全国暴力犯罪的症结所在。

(五)作案手段的残暴性。青少年正处在生理和心理变化的复杂时期,生理发育趋于成熟,精力旺盛,血气方刚,但缺乏社会经验,且普遍存在很强的逆反心理,情绪不稳定,易冲动,自控能力差,有时往往在外界的影响和他人的刺激下,不计后果,其盲目性给社会、家庭,包括他们自己本身都造成了极大危害。

(六)犯罪手段的智能化。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当今世界已进入高科技迅速发展的时代,他们把聪明才智运用到犯罪手段的更新上,不断搜集、吸收影视文艺作品中描写的犯罪方式、作案手段以及反侦查的方式,并加以模仿,使犯罪手段、方式更加趋向智能化、成人化。手机、电脑的出现,也给青少年犯罪带来了便利,其中网络犯罪也有逐年猛增的态势,不可小视。

(七)财产犯罪所占比例大。由于青少年经济上和生活上的非独立性,当主观上产生强烈或畸形的物欲需求,又不愿通过劳动和技术去改变自己的生活时,就可能通过盗窃、抢劫等非正常途径来攫取。

二、违法犯罪青少年的心理分析

人的行为是人的心理活动的外部表现,青少年犯罪行为是未成年人犯罪心理因素所导致[2]。青少年时期是人一生中重要的发展时期,是生理、心理发育的关键阶段,可塑性很强,这一特点表现在生理、心理方面,就是生理和心理发展的不平衡。归纳起来,青少年的犯罪心理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肤浅的认识能力和辨别能力。违法犯罪青少年往往认识能力和辨别能力都非常低,对存在的问题,认识上简单、片面化,分不清什么是美、什么是丑,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什么是英雄行为、什么是违法犯罪,分不清影视作品中的正义和暴力,常常以哥们义气代替同学之间的友情。许多青少年正是由于认识和辨别能力较低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

(二)脆弱的心理承受能力和情绪自控能力。现在的青少年大多是独生子女,优越的生活条件使他们挫折的耐受性降低,同时青少年又是自我意识迅速发展的时期,他们敏感、多疑,如果教师和父母不了解他们的特点,不能给予及时、必要的帮助和指导,青少年往往会采取非正常手段来平衡内心的焦虑和不安。

(三)严重的利己心理。这是违法犯罪青少年较常见的心理特点,尤其在独生子女犯罪中,更为常见。不少独生子女在家受惯了娇宠,惟我独尊,如果他们的需要不能从正常渠道得到满足的话,就会采用犯罪的手段来获得。

(四)极度膨胀的虚荣心理。现在社会上的一些攀比风也蔓延到了校园。一些青少年相互攀比看谁吃的好、穿的好、用的好,谁去的饭店多、去的饭店名气大,谁穿的、用的是名牌,谁的生日聚会来的朋友多,谁过年收的压岁钱多等等五花八门。当这些相互攀比的虚荣心理极度膨胀而又无法从父母那得到金钱来满足自己时,财产侵占便成为许多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犯罪动机。

(五)较强的逆反心理。由于青少年心理不成熟,加之父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心切,不了解孩子的心理特点,当孩子没有达到所期望的目标时,父母教育方式简单粗暴,缺少沟通和交流,造成孩子自信心降低,产生对抗心理,以至走上极端。

(六)狭隘的报复心理。报复心理是指因批评、举报或某种欲望没有得到满足以及利益受到损害而产生的一种攻击他人的心理状态。报复心理尽管是一种被扭曲的变态心理,但是只要持报复心理者能认识这种心理的危害性,并进行自我调节,就有可能防患于未然,极大地减少报复性暴力犯罪的发生[3]。

三、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

(一)家庭原因

家庭是孩子心灵的港湾,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而大量的事实却表明,并非所有的家庭都是孩子愿意留恋的,也并非所有的父母都是称职的,而这些正是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最主要原因。

1、父母错误的教育观念。观念是行为的先导,行为是观念的具体体现。我们经常能听到一些父母这样讲“家里不愁吃,不愁喝,不愁穿,啥都不让他(她)操心,他(她)为什么就……呢?”或“我们有什么好吃的都让他(她)先吃,有什么好穿的都让他(她)先穿,他(她)为什么就……呢?”等等之类的话。

我国法律规定父母有养育和教育子女的责任和义务,但养育和教育却不仅仅是“丰衣足食”就够的,“丰衣足食”和科学的教育观念是不能划等号的。当前,我国家庭教育中父母普遍存在着重物质轻精神、重养育轻教育、重智育轻德育、重分数轻能力、重孩子轻自身、重结果轻过程、重竞争轻合作等现象。据孟育群教授主持的全国教育科学“九五”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子课题“家长教育观念更新的实验与研究”表明,在影响家庭教育质量的诸多成分中,教育观念是核心[4]。调查显示,主要误区有:在儿童观和亲子观上父母眼中的好孩子就是“听大人话”、“服从大人”;在教育观上认为“家长的首要任务,就是协助学校抓好孩子的学习”;在人才观上强调“上大学才是孩子的出路”、“品德是虚的,分数是实的,孩子学习好,比什么都重要”等等。

2、不当的教育方式。一些父母仍然抱着“棍棒底下出孝子”、“不打不成才”的歪理不放,对孩子出现的问题,不是采取积极的态度,通过耐心细致的教育,帮助孩子查找原因,而是动不动就棍棒相加,拳脚相向。另一些父母则对孩子过分娇惯,宠爱有加,孩子已经十几岁了,还要替他穿衣、洗澡甚至擦屁股,对孩子不合理、过分的要求也一味满足,不加制止。同时,研究也表明,违法犯罪青少年父母教养方式不一致现象较突出。

(二)学校原因

1、学校教育中重智育轻德育还较为普遍。虽然说近年来随着国家高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高校扩招使更多的孩子圆了大学梦,但真正考上一所好大学也并非易事。我国目前正处于就业的高峰期,“研究生热销、本科生顺销、专科生滞销”是不争的事实。对学校而言,高升学率,特别是名校的高录取率已经成为各学校相互竞争的重要指标,也是关系学校教师福利好坏、评估教学水平高低的重要指标,因此,重智轻德、为高考而教便成为学校教育的“主旋律”。

2、部分教师教育观念落后,教育方式简单粗暴。表现在教学方式方法上简单粗暴,尤其对“双差生”不是以正面加强教育,而是采用打骂、体罚,不让上课等手段,甚至有的教师竟然在学生脸上刺字,让学生喝尿,伤学生人格,使学生产生强烈的与教师对抗心理和逆反心理。有的学校对“双差生”随意开除,把他们推向社会,使之成为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后备军”。

3、学校教育缺乏心理辅导和成长指导,校园压力巨大。2001年6月世界儿童发展组织在调查了75个国家的教育环境后,发布了一个备忘录,明确指出学校生活带给青少年包括学习压力、作业压力、考试压力、升学压力、家长压力、未来就业压力、人格贬低压力、经济比照压力、过分关注压力、同学竞争压力、教师言辞压力、被孤独的压力、家庭暴力压力、社会暴力压力、校园内帮派暴力压力、暴力事件预期发生压力、被强体力者欺负的压力、来自于学生之间的性骚扰压力、来自于不良教师的性骚扰压力、来自于社会环境的意外性骚扰压力等20个不良压力,其中每个学生都几乎要承受12种不同的压力,有的承负得更多,甚至是全部[5]。人的确需要压力,但并不等于压力越大越好、越多越好。适当的压力可以激发学生的好胜心,提高学生的自信心;但压力过重,加之学校又缺乏必要的心理辅导和有针对性的成长指导,则会产生不良后果,严重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

4、法制教育不健全,校园暴力突出。这几年发生在校园内的以同学为侵害对象的校园暴力事件频频发生,并且手段越来越残忍。暴力决定一切,以多欺少,以大压小,以强凌弱,成为一部分学生信奉的价值观。

(三)社会原因

1、不良书刊、影视和网络文化的影响。在影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诸多社会因素中,各种传媒的作用无疑是巨大的。打开电视,到处是拳头加弹头;进入互联网,各种色情、暴力图片和网站充斥眼球,吸引着那些处于危险年龄阶段、辨别力和自控能力差的青少年深陷其中,不能自拔。

2、不良思潮的影响。在社会经济不断迅速发展的今天,人们的价值观、道德观都发生了一定的变化,一些社会沉渣、不良现象无孔不入。金钱至上、权力至上、唯利是图、享乐主义、利己主义成为某些人的座右铭。一些不法商贩,用黄、赌、毒侵蚀青少年,这些也成为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原因。

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对策

(一)更新父母教育观念,提倡科学教育。青少年正处于生理、心理迅速发展时期,容易产生感情的困惑和心理上的挫折感,这就需要父母能多从孩子的角度考虑问题,理解其日益强烈的独立意识和独立人格的发展需求,尊重孩子的生理和心理发展特点,尊重孩子独立的人格和人格尊严,尊重孩子自身发展的权利,做一个有“心”人。父母尤其是缺损家庭的父母更要善于观察孩子,乐于和孩子做朋友,勤于思考孩子成长道路中出现的问题,科学引导,积极热情。对触犯国家法律的青少年,父母要给予关爱、教育,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导之以行,教育他们增强生活的信心和勇气,懂得自尊、自信、自立、自强。

(二)转变教育观念,强化师德修养,实施心理健康辅导,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首先,要增强对教师师德教育的力度,树立依法从教、以德治教意识。要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树立全新的适应培养全面发展的合格劳动者的学生观、教育观、人才观、评价观。要加强对青少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人生理想教育,通过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生活,营造有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育人环境。其次,学校应建立健全心理咨询和心理健康辅导机构,通过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帮助学生正确认识自己生理、心理的变化;通过开设心理活动课,帮助他们掌握一定的心理调节技术;通过个别心理咨询与指导,切实解决困扰他们的各种实际问题;加强心理学与其他学科之间的学科渗透,促使教育模式由单一知识教育向心理教育、素质教育转变。

(三)加强综合治理,净化社会环境。《中央社会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指出:要不断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进一步强化青少年法律意识,净化青少年成长的社会环境,要在全国开展未成年人远离“网吧”、远离毒品的行动。切实整治学校周边环境。根据“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要采取“内治”与“外治”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方法,与公安、工商、城管、文化等部门密切配合,重拳出击整治学校周边治安秩序。

[1]见《中国青年报》2009年9月20日报道。

[2]康树华主编.犯罪学通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205

[3]程春华,段体操.当前青少年犯罪成因及对策研究——以东莞市青少年犯罪为研究模本[J].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7,(5)

[4]杜江涌.“危机家庭”中的青少年权益保护——百件青少年犯罪案件的实证调查[J].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08,(5)

[5]吉朝珑.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体系的构建——从实证研究的角度[J].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2)

Mental health education and illegal crime exploration

ZHANG Xiao-yan,SUN Rong-bing

teenagers illegal crime has become a global problem.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new period teenagers illegal crime status and characteristics,analyzed the illegal crime of psychological factors and the family、school and social factors which causes the adolescent youth commit a crime,put forward to prevent teenagers illegal crime some Suggestions and countermeasures.

teens;illegal;crime;psychology factors;countermeasures

D912

A

1009-9530(2011)03-0092-03

2011-03-10

安徽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科研课题(2008jyxm626)

张小燕(1970-),女,安徽合肥人,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体育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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