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其梅
(淮北师范大学 宣传部,安徽 淮北 235000)
让大学生通过实践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淮北师范大学“薪火义务支教社”服务农村基础教育的实践尝试
谢其梅
(淮北师范大学 宣传部,安徽 淮北 235000)
在大学生中旗帜鲜明地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通过实践让大学生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实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的内在要求,也是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追求的目标。在分析大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认同的特点基础上,提出社会实践是实现大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认同的重要途径,并结合“薪火义务支教社”服务农村基础教育的实践尝试,提出搭建平台,让大学生实践中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理应成为对大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的有效途径。
大学生;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不管其精神生活和价值观多么复杂,文化多样性多么丰富,都有一种占主导地位的文化形态和思想体系。我国正在共建的主导价值体系正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大学生中旗帜鲜明地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通过实践让大学生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实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的内在要求,也是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追求的目标。如何在知行合一的实践中让大学生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就需要我们在实际教学中开拓思路,确立形式与内容并重的教育理念,不断推进形式创新。淮北师范大学以“薪火义务支教社”服务农村基础教育的实践为平台,不断探索,让大学生在身体力行中逐渐认同和坚定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
认同是由社会学发展而来的一个重要概念,在不同层面上具有不同的含义。“在个体层面上,认—同是指个—人对自我的—社会角度或身份的理解确认,它是个人社会行为的持久动力。”“在社会层面上,认同则是指社会共同体成员对一定信仰和情感的共有分享,它是维系社会共同体的内在凝聚力。”[1]显然,我们探索对大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使大学生实现对这一价值体系的认同,更多是从社会层面的研究。我们知道,价值认同是一个复杂且不断变化的过程,是价值主体通过一系列价值活动,将一定社会的价值观念、价值规范内化为自身的价值取向,外化为一定的价值行为的过程。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明确规定为四个方面:即以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实现大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认同,就是通过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使大学生在正确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精神实质的基础上,能够切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要求[2]1。
如何通过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实现大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认同,绝不是简单的理论说教可以解决的。我们深知,价值认同不是对不同价值观的简单认同和共享,而是一个复杂的动态的认识过程。要在动态、发展变化的过程中实现对价值观的认同,一般来说至少经历三个过程,即由认知认同、情感认同到行为认同的过程。认知认同是价值认同的基础,一般是指人们在接受一定的价值体系前,首先要对这一价值观或价值体系有一些基本的认识和了解。大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认知认同,是指大学生通过认知的方法获得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知识层面的认识。情感认同是指在认知的基础上,在情感上对该价值体系产生满意和肯定。情感认同一经形成,就会对认知产生强烈的情感层面的认同,从而巩固和强化认知认同。大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情感认同,是指大学生通过学习和现实生活,在与其他诸多价值观念的比较和博弈中,从情感上能够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自己坚定的信念、价值标准和行为原则。大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行为认同,是指大学生在认知和情感层面上实现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认同的同时,将这一核心价值体系内化为自己的价值准则和行为规范,指导实际行动,从而实现对这一价值体系由认知到践行的过程[3]。
在这三个阶段中,认知认同是实现价值认同的前提和基础。情感认同是对价值认同进一步强化巩固并内化价值评价和价值选择的过程。行为认同是在认知和情感上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础上,对自己已有的价值观进行重构,形成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新的价值观念,并去规范、指导自己的言行,使其转化为良好行为习惯的过程。这三个阶段相辅相成,缺一不可。而其中,实现认知认同与情感认同的起点和终点都是为了最终转化为行为认同,未能外化于行的认知和情感认同,对实现完全意义上的价值认同就如隔空打物,难求效果。价值认同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认同教育的重点和难点。
在近几年的大量研究中,关于大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认同的特点基本已形成共识。具体来说,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一是对核心价值体系认同的非全方位性。相对于不同的大学生个体而言,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认同是一个带有不确定性的变数,但也有一定的相似性。多数大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从认知层面上看还不够全面,缺乏深刻性。故而,从情感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认同也只是部分的、多层面、不同程度的认同,具有非全方位性特点。
二是对核心价值体系认同的不平衡性。首先表现在作为价值认同主体大学生的不平衡性,即不同的学生个体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认同程度不同,有的同学认同度高,有的同学认同度低;其次是价值认同客体的不平衡性,即同样的大学生个体对不同层面的价值体系内容的认同度不同。大体表现为,对关乎大学生生活实际的内容就了解的多,认同度也就更高,而对那些与自己生活实际和个人利益联系不太明显的内容就较为冷漠。
三是对核心价值体系的行为认同与认知认同、情感认同的不一致。由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始终长期坚持主流意识形态的教育,故而,即便是在日趋多样化价值观的严重冲击下,大部分学生依然能从认知和情感层面上接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但在行为认同上相对弱化,已成为提高大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认同的瓶颈,有待进一步加强。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我们党的一个重大理论创新成果。对大学生进行这一核心价值观的教育,关键在于用实践精神和创新意识使这个体系的科学内容为广大学生普遍接受,真正认同,自觉践行。就像列宁所说的那样,通过百折不挠的努力,让崭新的思想和正确的观念“渗透到群众意识中去,渗透到他们的习惯中去,渗透到他们的生活常规中去”,转化为一种坚定的信念[4]100。
在分析大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认同出现的几个特点和问题中,我们很清晰地看到,其中很重要的原因是大学生缺乏社会实践的历练,缺乏将理论与现实生活结合的机会。在现实中,往往一个人对社会核心价值观念的认同,与其人生经历有着直接的关系。在大学生思想观念形成过程中,在没有实质性参与到社会生产实践之前,他们对社会发展规律和社会价值准则还缺乏切身的感受和把握,缺乏自我约束、自我控制的能力和自我反省的自觉性。大学生只有真正加入到社会生产实践之中,在面对各种复杂的社会关系中学会独立地处理和把握,一个人才能深刻体会自己在社会中的位置,理解自己的社会义务、社会责任,在不断融入社会中,将个人的利益需求与社会发展要求、个人价值观念与社会价值准则有机融合为一体。
通过多种途径让大学生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时代赋予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的历史使命。结合现代大学生的思想实际,就必须引导大学生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将理论讲深讲透,不但要有历史的、理论的和学术方面分析论证,还应有现实依据的支持和证实。只有大学生从本质上深刻理解并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科学内涵,才能坚定他们从心底里拥护,并在行动中践行。
知是为了行,行才能更好地知,“知”与“行”当合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本质上是实践的,只有在实践中其价值才能凸现出来,才能被证实、发展和升华。实现大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认同,就必须将价值观念转变为大学生实践、体验、认同。这就要求我们在具体的教育实施中,一方面要树立大学生主动参与的观念,增强学生主动认识、自主参与、积极实践的能动性。通过自主寻求参与,使他们获得主动追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能力。一方面以问题为中心,让学生自己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认识问题,增强大学生的践行能力。另外,在具体教育中还要给大学生提供一些社会角色,创造一些现实参与情景。通过社会角色的担当,实现大学生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中的主动状态,发挥大学生自主认知的作用,增强大学生的践行能力。从而在大学生中真正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在知与行的结合中提高大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认同。
我们的思想政治教育一直致力于探究实现教育的基本功能,而教育的本体功能就是教育本身对培养人所具有的作用和价值。教育的基础功能是传授知识,而核心功能是用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核心价值去引导和培养学生的正确人生观、价值观。淮北师范大学一直以来在思想政治教育中不断探索搭建多渠道的实践平台,给大学生提供一些社会角色,尝试在践行中,实现大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认同。其中,大学生长期参与淮北地区农村基础教育的“薪火义务支教”效果较为显著。
“薪火义务支教社”是学校的大学生公益性社团,长期坚持为贫困地区农村小学义务支教。“薪火义务支教”的探索和实践,出发点就是试图在高校与农村基础教育间搭建一个适当的平台,利用高校教师和大学生这一教育资源富矿,义务参与到农村基础教育的队伍中,既帮助农村缓解教育资源缺乏的现状,又让大学生通过参与实践教学,关注农村,了解农村,服务和奉献农村。如今,该社团的足迹已踏遍淮北地区农村小学的每一个角落。已有4500多名大学生投入到支教的行列,先后到农村17所小学长期任教,授课达36000多课时,近4800名农家孩子受益。同时,在这些义务支教的大学生身上,我们看到的是无私的奉献,是对社会的关爱,是在实践中历练着他们认知教育现状和投身教育实践的能力,他们自己在教育着自己。
首先,大学生用爱的实践长期服务淮北地区农村基础教育事业,力所能及地改变着这一地区的教育环境。“薪火义务支教社”现已为淮北地区较为偏远的明德、化家湖、前黄、土楼等17所小学义务支教。而每一次授课结束后,总有孩子拉着这些大学生的手问“你们还会来吗?”“会的,我们一定会来!而且每个星期都会的!”一位目睹了支教活动的老教师感慨地说:“学生们一到农村小学,就被孩子们包围了,那情景,太动人!我要重新认识当代的大学生!”义务支教工作进行七年来,接受义务支教的学校反馈意见较好。他们大多认为,大学生思想新,有活力,充满热情,不仅给学生带来新的知识,一定程度地拓宽了农村学生的视野,改变了一成不变的教学模式,给农村小学教育注入了新的活力。大学生们表示:下乡支教让农民看到了希望,我们自己也解救了自己,看到了我们的未来。我们越往农村走,越感到长路漫漫、责任重大。我们要担负起责任,一定要把义务支教工作做得更好,不让农村的孩子们输在起跑线上。有的学生甚至感慨地说:“其实农村才是最好的大学。”
大学生们坚守着义务支教,身体力行着教育实践。这种无声的行动和呼唤,带动淮北地区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对淮北地区农村教育的关注与投入。如今,这些小学的硬件不断改善的同时,教师力量得到增强,教师结构也得到较合理的调整。
其次,大学生在义务支教中历练了践行能力,更加坚定了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认同。大学生志愿者投身到农村基础教育的过程,其实就是体会和领悟专业理论知识与实践结合的过程。近些年来,全国高校大学生广泛开展的支农调研和支农行动,显示了当代大学生的丰富心灵世界、独立精神和社会责任感。“薪火义务支教社”的大学生在长期坚持义务支教中,不断总结教学经验,提高教学能力。他们结合各支教小学实际,在不影响各基础课教学的前提下,承担起音乐、体育、美术、历史、普法、科普、普通话以及兴趣作文等课程的教学;同时还在农村小学办起了流动图书馆,送书下乡,丰富了小学生的知识视野;办起了《薪火报》,创办了“薪火”网站,与全国大学生共享义工资源;成立义务支教课题小组,开展各种力所能及的基础教育科研探索。
“薪火义务支教社”的经验也在全国高校公益社团中得到推广。2006年应“21世纪教育发展研究院”农村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的邀请,该社团参加在北京举办的“西部农村教育暨乡村建设志愿者论坛”。会上交流的“农村基础教育中大学生义务参与的空间与策略”问题,引起了与会的国内外农村教育志愿者的关注。之后,连续数年受邀参加全国大学生社团建设理论研讨会和公益经验交流会。这种长期持久参与到农村的基础教育,帮农家孩子读书,为农村基础教育助燃的公益模式在国内各大学中推广。该社团的义务支教活动被中央文明办授予2006年度“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创新案例”三等奖,2008年获得了安徽省文明办授予的“江淮百万志愿和谐行动”优秀志愿服务队称号,2010年荣获“第八届安徽省优秀青年志愿者行动项目奖”,三次被安徽省文明委评为“全省精神文明十佳事迹”。中央电视台、安徽电视台、淮北市电视台、《中国教育报》、《安徽日报》、《淮北日报》、“光明网”、“中国日报图片网”、“中青网”、“中国文明网”、“中华美德网”等诸多媒体都从不同的角度对大学生的义务支教进行了报道。
“薪火义务支教社”的大学生在长期支教中,奉献的不仅是爱心,收获更多的是锻炼了自己的实际教学能力,深刻认识到我国基础教育的现状,认识到诸多在农村基础教育中默默奉献的教师,坚定了自己奉献教育事业的决心和信心。教育的实践让我们看到,在实践中大学生不断实现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由认知认同、情感认同到行为认同的过程。
[1]汪信砚.全球化中的价值认同与价值观冲突[J].哲学研究,2002(11):4.
[2]中共中央宣传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读本[M]. 北京:学习出版社,2009.
[3]李斌雄,张小秋.大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认同研究[J].思想政治教育研究,2007(4).
[4]列宁全集:第3卷[M].第2版.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
G641
A
2095-0683(2011)04-0139-04
2011-05-08
谢其梅(1968-),女,安徽寿县人,淮北师范大学宣传部副教授。
责任编校刘正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