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庭长 陈凤霞
陈凤霞同志现任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在长期的审判工作中,恪守法官职业道德,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在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带领全庭干警出色地完成了领导交给的审判任务,为辖区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被人们誉为调解纠纷的 “东一调”。2009年她被天津市高级法院授予嘉奖,荣立个人三等功;2010年被评为区政法系统、天津市法院系统先进个人;2010年,评为院、区机关党委、区级优秀党员,被区委推荐为天津市级优秀党员。
2008年,为了认真落实最高法院 “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审判工作原则,构建多元化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东丽法院与区司法局成立了全市第一个诉调对接的联合调解机构——东丽区联合调解室。在巨大的挑战面前,已经年过五十的陈凤霞没有选择退缩,而是勇敢地担当起 “开拓者”的重任。在她的不懈努力下,短短一个月的时间,联合调解室顺利地度过了“万事开头难”的创业阶段,诉前调解工作轰轰烈烈的开展起来。
联合调解卓有成效的工作带来了法院收案现状的重大变化。2009年和2010年,东丽法院收案数量连续两年以5%的幅度逐年下降,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得以缓解。联合调解工作的快速便民也赢得了众多当事人的赞誉,有120余起纠纷的当事人放弃了诉讼,主动到联合调解室寻求解决途径。
速裁庭工作最大的特点在于案件审判的高效率,如何在确保审判质量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提升审判效率,是陈凤霞面临的一道难题。
经过陈凤霞不断的思考、探索和完善,制定了 《速裁庭工作程序规范》,藉此规范全庭的案件运行程序,堵塞了案件流程中影响效率的漏洞。速裁庭提前介入、快速分案、多方参与的速裁工作模式基本形成。在她的带领下,速裁庭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创下了全院的三个最高:一是结案率最高,全庭结案率为100%;二是调撤率最高,调撤率为95.8%;三是平均结案时间最短,平均结案时间只有3.6天。在速裁庭的促动下,全院案件平均审理时间由2008年的73天,降到2009年的71天和2010年的68天;民商事案件的调撤率由2008年的53.1%降到2009年的57.4%和2010年的61.2%。速裁庭以其局部的工作,带动了全院整体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提升,尤其是为全院的速裁工作开辟了崭新的局面。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陈凤霞无论是在联合调解室还是在速裁庭,她都能在平凡的工作岗位默默地工作,无私的奉献。从2010年到今年3月份,她在立案前化解纠纷97件,审结案件188件。作为一个承担很多行政管理工作的她,结案数量始终位居全庭第一位。
在长期的审判工作经历使她深刻地感觉到审判工作效率的提高,源自于对法律法规的熟练掌握、理解和运用,完成提高工作效率的目标,必须要从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入手。陈凤霞多年来潜心研究调解艺术、认真总结调解经验。她对于调解规律的认知、对调解机会的把握以及调解手段、艺术的运用都达到了一定的层次和水平。2009年和2010年,她连续了两年被评为全院的调解能手。2010年,东丽法院举办调解工作经验交流会。会上,她向全院干警介绍了子自己多年来总结的调解经验和体会,收到全院干警的一致好评。
在长期的审判工作中,陈凤霞深深地感到,对一名掌握着特殊权力的法官而言,确保审判权的干净、正常行使是实现自身人生价值的必要前提。为此,她十分注重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为了确保清正廉洁,她不断增强自律意识,认真遵守各项廉政制度,坚持从大处着眼、从小事做起,努力培养防微杜渐、拒腐防变的能力。
2010年4月,陈凤霞十余次深入万隆花园小区,成功解决了历经十多年时间都未曾解决的40余起供热纠纷案件,有力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类似这样的事例还有很多,正是因为她的一身正气、两袖清风,赢得了当事人的赞誉和信赖。近年来,东丽法院共计收到向陈凤霞表达谢意的感谢信和锦旗21面 (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