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维海
(黑龙江省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1)路堤施工前,应先修筑试验路段(不宜小于100m),填石路堤施工应采用大功率推土机和重型压实机具,压实质量宜采用施工参数(压实功率,碾压速度,压实遍数,铺筑层厚等)与压实质量联合控制,路堤分层填筑;每层松铺厚度30cm,且每层必须填充填隙料。
(2)路堤的碾压必须采用大吨位(25~50t)的震动压路机,每施工5层(高度1.5m)时,采用冲击碾冲击碾压10遍。
(3)填石路堤边坡采用种植土包边50cm,并植草绿化。
(4)路堤坡脚每隔20m设置一道碎石盲沟,尺寸为40cm×40cm。
(5)上路床施工前,应先修筑试验路段,确定能达到最大压实干密度的松铺厚度、压实机械型号及组合、压实速度及压实遍数、沉降差等参数。
(6)填石路堤压实时应先两侧后中间,压实路线对于轮碾应纵向平行,反复碾压,对于夯锤应成弧形。行与行间重叠40~50cm,前后段重叠100~150cm。
(7)填石路堤压实质量采用压实沉降差方法检测:在已施工完的填石路堤上,采用25t震动压路机碾压2遍的压沉量<5mm,均方差<3mm时,即认为填石路堤碾压合格。
(1)开挖过程中,应采取措施保证边坡稳定。开挖至边线坡前,应预留一定宽度,预留的宽度应保证刷坡过程中设计坡线外的土层不受到扰动。
(2)可作为路基填料的土方,应分类开挖分类使用。非适用材料应按设计要求或作为弃方处理。
(3)挖方路基应按设计的横断面及边坡坡度要求,自上而下逐层开挖,不得乱挖、超挖和欠挖。严禁掏洞取土,更不得因开挖方式不当而引起边坡失稳或坍塌;边坡稳定的孤石应保留。
(4)挖方路基施工,边坡修整与边坡的稳定是影响施工质量的主要工序之一。当遇到过高的边坡或挖方路段水文地质情况不良时,应立即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或设置必要的防护工程。
(5)开挖至零填、路堑路床部分后应尽快进行路床施工;如不能及时进行,宜在设计路床标高以上预留至少30cm厚的保护层;挖方路基施工遇地下水时应采取排导措施,将水引入路基排水系统,不得随意堵塞泉眼。
(6)石方开挖严禁采用洞室爆破,近边坡部分宜采用光面爆破或预裂爆破。
(1)填料宜采用透水性材料、轻质材料、无机结合料等,非透水性材料不得直接用于回填。
(2)基坑回填必须在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基坑回填应分层填筑、分层压实,分层厚度宜为100~200mm。采用小型夯实机具时,基坑回填的分层压(夯)实厚度不宜大于150mm,并应压(夯)实到设计要求的压实度。
(3)台背及与路堤间的回填施工应符合以下规定
(4)应按设计做好过渡段,过渡段路堤压实度应不小于96%,并应按设计做好纵向和横向防排水系统。
(5)路堤与回填的连结部,应按设计要求预留台阶。
(6)台背回填部分的路床宜与路堤路床同步填筑。
(7)桥台背和锥坡的回填施工宜同步进行,一次填足并保证压实整修后能达到设计宽度要求。
(1)旧路基原坡面30cm厚的黄粘土、腐植土要挖除不能使用,在原路基的土路肩与硬路肩分界处向下按1∶1坡度挖除原路基填土。
(2)若新旧路基衔接部位的土含水量过大,要晾晒处理后再填筑。单侧加宽时,为使新旧路基结合紧密,加宽前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将旧路加宽一侧开挖台阶(台阶宽不小于1.0cm),台阶地面内倾坡度3%,然后分层填筑,每层松铺厚度不得超过30cm,碾压至规定密实度;双侧加宽时,应将双侧边坡均匀开蹬,然后分层填筑、碾压至规定的密实度,以利于新旧路基的结合牢固。
(3)当原路基既要加宽又要加高时,除应将加宽一侧旧路边坡开蹬,然后分层填筑外,待加宽部分达到旧路堤原有高度时,加高部分应按断面全宽分层填筑、压实。
(4)路基填筑分段纵向衔接必须采取层间相互咬合、错缝搭接的做法,避免层间出现通缝,以利于路堤稳固。由于本项目工期紧凑,各个合同段投入施工作业队伍较多,路段划分较多,可能导致进度不一,采用层间咬合法不能同步进行时,可采用阶梯法施工,既一个作业段完工后,继续填筑上一层前,在作业段端头预留空白段,使填筑层间呈阶梯状,便于另一作业段随时衔接。
(5)新路基与旧路基结合处在施工时首先在旧路基坡脚处清理出适合机械作业的工作面,然后按照正常的施工要求分层填筑。填筑过程中,每一填筑层必须有2%~4%的横坡,预防雨水聚积浸湿,并随时挖好排水沟,确保纵、横向排水畅通。
(6)新旧路基在施工过程中,要充分压实使两侧结合紧密,达到路基整体性效果,并按设计要求在台阶处铺设土工格栅,土工格栅连接处设置U型土钉固定。
(7)新旧路堤压实应使用重型、振动压路机进行压实,压实度在规范规定的基础上提高1%。
(8)新填路堤每填筑施工4层,要求在全宽路基上进行冲击碾压,冲击碾行驶速度不大于12km/h,在无法进行冲击碾压路段及路基顶面接缝处采用强夯处理,以避免路基的纵向开裂,从而保证路基的整体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