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合同的语体特征及翻译原则

2011-08-15 00:47陈艳芳
关键词:语体西风译者

陈艳芳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哈尔滨150080)

法律合同的语体特征及翻译原则

陈艳芳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哈尔滨150080)

法律合同具有自己独特的语体特征,它不仅要求措辞准确,而且结构严谨。因此,要求翻译者不仅具有较高的语言修养以及相关方面的专业知识,而且在进行法律合同翻译的时候,应该遵循相应的翻译原则,应该有严谨的工作态度,以确保合同语言的准确、严谨和规范。

法律合同;语体特征;文化对等性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与国外经济交往越来越频繁,特别是中国加入WTO后,与各国贸易组织、公司企业之间的商务活动更加紧密,法律合同的应用也越发广泛。但是我们也发现,在经贸活动中出现了不少涉外经济纠纷,而且纠纷发生的频率越来越高,其中不少涉外经济纠纷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合同文字原因所引起的。由于合同对各方权利义务的规定不够明确,或因合同措辞不当、词义含混不清、文义松散宽泛等原因,使合同一方有意或无意地利用合同漏洞以逃避责任和义务,结果导致合同纠纷。因此,掌握英语法律合同的语体特征及翻译原则也显得越来越重要。

一、法律合同的词汇特征

法律合同属于法律文件的一类,具有法律英语的普遍特征,但无论是汉语还是英语,法律合同用词上都自成一格,又有其鲜明的特点。

(一)专业术语的大量使用

专业词汇是指在某一学科或特定领域中使用的专门用语。合同订立的双方都是这方面的专业人士,在长期的合作中,这些术语已被广泛接受认可。要使用专业术语的翻译方法进行翻译。

例如,在外贸合同中经常出现的提单(bill of lading),共同海损(general average),不可抗力(force majeure)等,还有一些常用语常以缩略的方法表示,如:装运港船上交货FOB(free on board),电汇T/T(Telegraphic Transfer),水渍险W.A(.With Average),纸箱CTN(carton),个PC(piece),船V(vessel),最大MAX(maxium)等等。

(二)古体词的频繁使用

在英文合同中,采用较为正式的、古体惯用副词的现象常有所见,因为法律合同属于法律性公文,使用古体词可体现其严肃性,也体现法律公文的结构严谨逻辑严密,言简意赅等特征,古体词常由where,here,there,等副词分别加上after,by,in,off on,to,under,with等介词构成合成副词,古体词的使用是英语法律合同的特征之一,译者在翻译时应保持这一文体特征。

Eg.…with the agreement of the Ministry of Finance,it is hereby issued.

(三)普通词汇被赋予特殊意义

在英语法律合同中,存在着一些普通词汇,除了其基本意思外,往往都表达合同专业术语意义,对于这些词汇,应从合同文体的专业角度来准确理解其特定意义,例如“balance of account”中的“balance”原意为平衡,但在法律合同中却为“差额、余额”之义,再如“collection”原意为“收集”,但在合同英语中却是“托收”之意。

Eg.Insurance should be covered by the buyer against All Risks买方应投保一切险。

The seller would allow a special discount of 7%for settlement within seven days from date of invoice.

如在发票开出之日七日内付款结账,卖方可提供7%的特别折扣。

以上例句中“cover”,“settlement”,均为普通词汇,但在经贸英语中却分别为“投保”、“付款结账”之意。再如“acceptance”,“concern”若按照其字面意思翻译为“接受”,“有关的”,则语义会显得模糊笼统,不够严谨,有违这些词汇在法律背景下的特殊含义。因此,应将其翻译为“承兑”,“承运”。对具有特殊专业意义的普通词汇的翻译在英文法律合同中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因此译者在翻译这些词汇时,要根据上、下文语境,结合相关经贸专业知识,认真领会,仔细推敲其语用特征。译者还应对经贸、法律知识有相当了解,只有这样,译者才能准确把握这些普通词汇在英语合同中所表达的专业术语意思。

(四)同义词并用

在英语法律合同中,为了体现法律公文的特点,达到词意传达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避免语义模糊现象引起的误解,常出现同义词和词义相关联的词汇成对使用现象,这种行文方式体现了法律合同的严谨、表达正规的特征,是法律翻译人士沿袭传统的惯例而采用的约定俗成的表达方式,在对这类同义词或近义词并列词组的翻译时,不能机械地等同对待,有的并列词组中的两个词语均应译出,而有的则只需将并列的两个词组看做一个整体来翻译。法律合同中常用的同义词连用还有以下这些:

修改—amendments to or alterations of;效力―force and effect;履行―fulfill or perform;解释―interpretation or construction;达成―make and enter into;无效―null and void.

二、法律合同的句法特征

合同作为法律文书,规定了各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文字所表达的意思必须完整、明确、肯定。因此,它的句法特点是结构复杂,强调句意完整严密,而不去关心简洁、简练;合同文件多用陈述句、被动句、长句,少用疑问句、省略句,这是由于合同的撰写者希望一句话能尽量容纳最多的信息量,同时提供的信息既完整又严密,不给他人曲解或误解留下任何可乘之机。

(一)多用陈述句

英语句子类型的表意功能各不相同,法律合同对句子类型的选择存在着明显的倾向性。由于需要准确客观地陈述、规定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合同中陈述句的使用频率比较高。陈述句用于阐述、解释、说明、规定和判断,语言显得比较客观、平实。

(二)多用被动句

法律合同中有关包装、装运、保险、支付、检验、争端解决等条款大多采用被动句结构。这是因为贸易合同是规定各方权利与义务的文书,文字叙述应客观公正,行文得体,措辞严谨庄重,因而英文法律合同中较多地使用被动句,这能更好地体现合同文体的严谨性。

(三)多用长句

与普通英语相比,英语法律合同的句子较长,结构也复杂得多,这是因为使用长句可以准确界定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排除被曲解、误解或出现歧义的可能性。英语合同中的状语从句和定语从句等附加成分不仅多,而且常居于显著的位置,对主句意义进行解释、限制或补充,这样使合同逻辑严谨、文风庄严,也可以对各方履行权利与义务的条件、方式、地点以及时间等进行限制,从而使合同不留漏洞,避免今后可能发生的争端,以维护各方的利益。可见,句子冗长是英文法律合同的重要语言特征。由于英汉两种语言思维方式及表达方式的不同,因此在翻译合同长句时,不能直译,应在充分理解句中短语、修饰词、连接词所传递的含义的基础上,把握句子的中心思想及中文表达的时间顺序和逻辑关系,采用分译、拆句、语序调整等手段对原句进行处理。

例如:The prices stated are based on current freight rates,any increase or decrease in freight rates at time of shipment is to be the benefit of the buyer,with the seller assuming the payment of all transportation charges to the point or place of delivery.(合同价格是以现行运费计算,装运时运费的增减均属买方。卖方则承担至交货地的全部运费)。

这个长句里面含有一个with引导的介词结构,翻译时可采用拆句法,将其译为两个独立的句子。

三、法律合同翻译原则

翻译讲求诚信,尤其是法律合同英译,更是要做到准确到位的翻译。在我们了解了法律合同英语的语体特点后,就可针对其特点,在理解原文的基础上,广博查阅相关资料。优秀的法律英语翻译工作者不仅要了解不同文化背景下的不同法律制度,还需要对两种语言的细微差别进行有效的比较和把握,这也需要译者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对法律文本进行深入的揣摩,同样,这也对我国正在建设的和谐的法制社会提出了储备翻译人才的挑战。

四、把握要点,准确翻译

(一)语意忠实性

语意忠实是指法律合同译文措辞要确切,要忠实于其原意。法律合同是签订各方的权利义务或当事人应遵守的规定,依法订立的合同一经各方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对合同各方当事人都具有法律约束力,未经一方同意,合同内容不得随意变更,否则就算违约。因此,合同的翻译要求用词准确,对合同语言必须仔细推敲,反复琢磨,避免因语言模棱两可而产生歧义,可见,译文完整准确是翻译合同的基础。胡庚申等学者也认为,“准确严谨是合同翻译的首要标准,做不到这点就谈不上翻译商务合同”。因此,译者在落笔前应正确理解其含义,遣词造句时必须忠于原文意义;译文与原文所表达的信息要“等值”,否则,有可能造成误译,引起纠纷。

(二)文化对等性

翻译是一种复杂的跨文化语言转换行为,是将一种语言文化承载的意义转换到另一种语言文化中的跨语言、跨文化的交际活动。由于文化的差异给翻译带来重重障碍,探讨文化与翻译的关系和功能对等的概念,有助于找出传递源语文化信息的最佳方式,寻求恰当的翻译策略,从而实现翻译中的文化对等。众所周知,法律合同的翻译常涉及商标的翻译,这就要求译者充分注意到东西方人不同的哲学和文化传统,将跨文化交际中的差异尽量弥补或消除。我们常常会发现,表达同样意义的词汇,在不同的语言中可能会有不同的内涵,从而给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们留下不同的感受。例如:上海生产的“大白兔”奶糖因其质量上乘,深受消费者的欢迎,“白兔”在我们看来是一种可爱的动物,但如果把它译成“White Rabbit”并销往澳大利亚,也许销量不会那么如人意,因为在澳大利亚大量野兔四处掘洞,破坏草原并与牛羊争食,影响其畜牧业的发展,人们厌恶“兔子”这种动物,所以也不会喜欢以此为商标的商品。这就是文化背景差异对合同翻译的影响。文化差异的存在是客观的,从事英语合同翻译的人员必须在外国文化和本文化中找到一个切合点。如果这个切合点是两种文化的交融,那就是最理想的了。但是,往往由于文化差异,有时很难找到切合点,这时,译者就必须尽自己的能力让这两种文化尽可能接近,或通过其他手法使异国情调的东西在译文中得以再现。比如,英语单词zephyr(西风)反映了英国特有的文化。在英国人的意识中,西风是温暖和煦的,这是因为英国西临大西洋,东面是欧洲大陆,西风从大西洋吹来。既然在英国西风蕴涵着特殊的文化信息,那么,英国的汽车用Zephyr(西风)做商标就成了自然而又可以理解和接受的事情。但是,在有着几千年古老文明的中国,用西风做商标就无法让人理解和接受了。众所周知,中国人心中的西风不是送来温暖,而是带来寒冷。中国人自有“东风送暖”之说。所以,中国第一汽车制造厂生产的汽车商标为“东风”,而决不会使用“西风”作为商标。

综上所述,法律合同英语作为一种专门用途英语,具有自己的语体特征。它不仅要求措辞准确严密,而且条理清楚、结构严谨,符合契约的文体特点。因此,要求翻译者不仅具有较高的语言修养以及法律、经贸方面的相关专业知识,而且在进行合同翻译的时候,应该有严谨的工作态度,以确保合同语言的准确、严谨和规范,做到合同翻译零失误,为我国的外贸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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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徐卉.浅谈提高商务英语翻译的准确性[J].商场现代化,2006,(4).

[责任编辑:曲占峰]

The Stylistics Features and Translation Principles of Legal Contract

CHEN Yan-fang

The legal contract has oneself unique stylistics features,it requests that not only the expression is accurate,but also the structure is rigorous.Therefore,the translators are requested to have the high language tutelage as well as specialized knowledge,and when the legal contracts are translated,the translators should follow the corresponding translation principles,should have the rigorous work manner,and guarantee the accuracy of the contract language,rigor and the standard.

the legal contract;stylistics features;cultural equivalence

G642

A

1008-7966(2011)01-0152-03

2010-12-12

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课题(115C-1014)

陈艳芳(1978-),女,黑龙江五常人,讲师,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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