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政党建设问题的思考

2011-08-15 00:50:55河北省委统战部河北省委党校课题组
河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1年3期
关键词:参政党参政议政民主监督

河北省委统战部、河北省委党校课题组

【参政党建设】

关于参政党建设问题的思考

河北省委统战部、河北省委党校课题组

参政党建设是国家政治建设中的重要内容,事关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爱国统一战线的巩固壮大,事关多党合作制度的发展完善。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作为参政党的各民主党派在我国政治、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参政党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也越来越凸显。本文将从当前参政党面对的挑战入手,明晰参政党建设的新要求,检视参政党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而对如何加强参政党建设提出建议。

一、参政党建设的新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参政党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成员队伍不断壮大,工作更加规范、有效,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能力进一步提高。但随着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的进一步发展,特别是随着我国的改革步入深水区,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过程中,面临许多复杂因素,我国的政党制度遇到前所未有的挑战。一方面,在国际上,西方政治理论、政党理论的主流观点一向认为,竞争型的多党制和两党制是民主政治的体现,是唯一反映政治利益多元的机制,而合作性的政党政治仅仅是一个过渡的、非常态的时期。特别是冷战结束以后国际政治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我国成为国际敌对势力“西化”的主要目标,他们打着“普世主义”的旗号,千方百计地推行其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诋毁、歪曲我国的政党制度。另一方面,尽管我国的八个民主党派都相继走过了大半个世纪的历程,其参政党的政治定位也已20年有余,但国内社会对参政党的认知程度还不够高,还存有不少偏见、误解及一些错误的认识。如:有人认为中国的参政党无所事事,只是“政治花瓶”;有人认为民主党派根本不是现代意义上的政党,多党合作不符合政治学规范;还有人认为参政党是中国的在野党,提出应将八个民主党派合并为一个党作为中国的反对党等;还有人提议既然各民主党派都是社会主义性质的政党,不如将它们和共产党合并起来,实行社会主义一党制,等等。

如何应对上述挑战,既是中国各参政党不应也不能回避的问题,也是中国各参政党必须而且能够通过加强建设而有效应对的。当前,参政党建设应突出解决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要建设特色鲜明的参政党

特色决定价值和生命力。八个民主党派共同作为中国的参政党,要把特色建设放在重要位置。首先是指导思想特色。政党以主义而成立。指导思想是政党的灵魂。各党派都是参政党,又都是独立的政党,其指导思想有“共性”,也应注重突出本党特色。其次是界别特色。在组织发展上,各党派之间要相互区别,与执政党也要相区别。再次是履职特色。各党派要集中精力、发挥优势,就各自所联系领域的全局性关键问题,开展深入持久的调查研究,这样履行职能才更有针对性和代表性,也才能有效避免当前各党派在参政议政选题上的重复,意见、建议上的雷同。

2.要建设更具主动性的参政党

主动性是提升参政党政党认同的一个关键。主动性与自觉性、创造性直接相关。没有主动性,也就没有积极思维、努力实践的动力。参政党的主动性主要表现在:一要有理论。理论的成熟标志着政党的成熟。对于一个政党而言,有了理论就有了自己的主动性。二要有担当,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三要有能力,各个民主党派都要积累自己的资源优势,塑造自己的核心能力。只有优势和特点彰显,参政党方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3.要建设善于加强自身建设的参政党

一是要深刻认识参政党建设的理论价值。从国家体制看,参政党建设是政党制度建设理论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可以优化政治体制,体现社会主义民主理念。从国家运行功能看,作为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的重要内容,可以发挥优势,促进发展,促进和谐,体现社会主义制度能够最大限度调动积极性、凝心聚力的优越性,彰显民主、和谐、统一、稳定的治国理念。二是要有明确的参政党建设目标。即:有正确的指导思想,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有完整而特色鲜明的理论体系,以作为指导实践的基础;有一支科学合理、数量充足的代表人物和干部队伍;有较强的履行职能的能力;有简约、实用、精干、高效的组织和领导体系;有充满热情、勇于负责、勤勉务实的工作作风;有比较完善的工作运行制度。三是要善于以政党规范加强自身建设。各党派要遵循政党规范,依靠政党法律规范来匡正政党行为,依靠政党社会规范来匡扶人心,依靠政党内部规范来整合党内秩序,实现自身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只有以政党规范来加强自身建设,才能进行有效的政党治理,才能构建合理的政党政治秩序,以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四是要善于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加强自身建设。当前,我国的改革发展已经处于关键时期,社会利益关系更为复杂,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这不仅对我国执政党的执政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对参政党的参政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新的要求。各参政党应善于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加强自身建设,以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和能力。

二、参政党建设存在的问题

审视当前的参政党建设状况,深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与制约瓶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参政党理论建设滞后

改革开放以来,参政党理论建设虽有不小的突破,但参政党的理论建设还没有形成系统的科学的体系,由此所导致的问题:一是还不能很好地解决新时期以来由民主党派成员结构新变化而引发的各种思想问题。改革开放30多年来,民主党派成员的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据有关统计,95%以上的党派成员是改革开放以后加入民主党派组织的,为此,有人认为民主党派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新人政党”。由于成员整体素质参差不齐,加之所处的历史条件和成长环境与老一代不同,一些成员对多党合作的历史传统的了解还不系统,对基本国情和多党合作制度的必然性、合理性和优越性的认识还不够深刻,有些思想认识存有一些偏差。参政党理论建设的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中国特色政党理论体系的薄弱和话语的贫乏,致使一些人不能有效抵制西方政治思潮的影响和冲击,经常以西方的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为标准,去观察判断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的是非优劣,对我国政党制度不够自信或产生怀疑 。再一方面是政党意识的缺失。一些党派成员对参政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应发挥的作用和功能、定位认识不清,往往把加入民主党派视同参加群众性组织或社会团体,缺乏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理论上的滞后既削弱了党派成员及其所联系的群众对各党派的政治认同,也抑制了参政党主动性及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的发挥。

2.参政党组织发展界别特色在淡化

我国八个民主党派历史地形成了自己的界别特色。然而进入改革开放的新时期,特别是近年来,一方面由于中共党员发展的年轻化、知识化、基层化和全面化,另一方面也由于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发展力度进一步加大,在大力吸收其特色界别范围内成员的同时,也吸收了不少其他界别的成员。这就使得各党派的界别特色出现了趋同化现象。这一方面为质疑每个参政党独立存在的价值提供了口实,另一方面也影响了宝贵的参政资源的最大化。此外,当前各党派在民主监督方面,总体上还做得不太理想,虽然是由多方面的原因造成的,但是也与各参政党组织发展趋同有着直接的关联。表面上看有几个参政党代表着几个界别,实际上并不能真正很好地代表某个界别参政议政,不利于每个党派特色优势的发挥。

3.参政党职能发挥导向有偏差

作为一般意义上的政党,中国的参政党具有政党的一般职能,如利益表达与协调职能、社会服务职能和自我教育职能。作为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执政党通力合作,致力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参政党,其最基本的职能就是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从历史合法性来说,多党合作制度设计的核心和初衷就是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通过“互相监督”来体现和实现相互间的“合作”。从现实合法性来说,《中国的政党制度》白皮书更是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互相监督,有利于强化体制内的监督功能,避免由于缺乏监督而导致的种种弊端。各民主党派……能够提供一种中国共产党自身监督之外更多方面的监督,有利于执政党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更加自觉地抵制、克服官僚主义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加强和改进执政党的工作。”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说,参政党职能的发挥应以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为主要方面。然而,从当前参政党建设情况来看,参政党的职能作用发挥,特别是参政党基层组织的职能作用发挥,出现了一定的导向偏差:社会服务职能越来越凸显,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虽有发展,但相对于社会服务功能的发挥来说,在一定程度上还不够。有些党派的基层组织甚至把自己等同于一般的社会团体,发挥参政党职能仅仅体现在社会服务、慈善募捐等方面。还有些党派支部将支部活动办成了“俱乐部”或“联谊会”。这无疑不利于参政党政党认同的提升,也不利于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发展和完善。

4.参政党履职实效与履职要求有差距

参政党的基本职能是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就当前的情况看,民主党派还应在提高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能力和水平上多努力。一是建言献策能力有待提高。近年来,各民主党派通过调查研究,建言献策,提出了不少真知灼见,有些提案议案对国家大政方针的制定产生了积极影响。但从新时期统一战线对参政党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来看,参政党建言献策能力还有待提高,还应加强对中国国情和重大现实问题的深度和广度的调研,提出更多的高质量的能影响执政党和政府重大决策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参政党表达和综合利益的能力还有不足。从政党政治的一般规律来看,构成参政党社会基础的那部分人即参政党成员及各自联系群众的支持和认同,是参政党政治合法性的主要来源。而要获得联系群众的支持和认同,参政党就必须在追求社会整体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关注和反映其成员和所联系的群众利益的诉求与综合表达,并使其所联系群众的利益得到最合理的保障。从实际情况来看,我国一些民主党派由于与各自联系的社会阶层有时联系、沟通得还不够,“表达和综合利益”有时做得不够到位,往往只是“反映”他们的一些合理要求。有些民主党派成员还认为自己是代表全体人民群众的利益,等等。参政党在表达和综合利益上的不足,影响到其职能作用的发挥,凝聚力、影响力也因此有所削弱。三是民主监督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民主党派对共产党的监督是一种政党之间的监督,具有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内容和性质。在政治运作每一环节上强调民主监督的职能和作用,有利于中国特色政党制度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随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巩固与发展,参政党的民主监督有了较快发展,其重要性也已被普遍认同。但是,在实践中,由于参政党的监督属于柔性的非权力监督,它既缺少国家权力的支持,也缺少制度上的保障,加之监督机制和程序不够完善,造成民主监督有时不到位,流于形式,“真知灼见”的“不同声音”不多。

三、加强参政党建设的途径和方法

1.坚持和改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中国共产党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多党合作的首要前提和根本保证。因此,坚持共产党的领导也是参政党建设的首要前提和根本保证,这是丝毫不能动摇的。与此同时,我们也要充分认识到,支持和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是中国共产党的一贯政策。我们强调要坚持和改善党对统一战线的领导,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全力支持和帮助作为参政党的各民主党派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为此,要注重做好以下工作。

要进一步提高对参政党的重视程度。执政党与参政党是相互依存的,参政党的建设成功与否,关系到我国的多党合作能否长期坚持与发展,关系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政治文明建设的进程。参政党在我国民主政治建设和多党合作制度中具有独特的功能:一是促进科学决策。通过参政议政提出建设性意见、合理化建议,提高执政党科学决策水平;二是优化国家政治生活。通过多层面、多渠道发挥职能作用,可以活跃国家政治生活,营造良好的社会主义民主氛围;三是巩固国家基本政治制度。通过与共产党团结合作,不断发展、完善多党合作的基本政治制度,充分发挥这一制度的优越性,有效抵御西方多党制、议会制的冲击;四是促进廉洁。通过与共产党实行互相监督,有利于促进党风、政风改进,形成廉洁、勤俭风尚,抵制腐败现象发生;五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通过协调关系、化解矛盾,做好广大成员及所联系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六是培养人才。通过制定规划,加强管理,培养后备人才,为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和干部基础。因此,要教育全体党员尤其是党的领导干部深刻认识参政党建设的重要性,把支持参政党建设作为大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各方面给予各党派同级组织以切实的帮助。

要创造更加宽松和谐的政治环境。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的政治原则基础上,只要是为了把国家的事情办好,有利于维护共产党的领导和执政地位,有利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共产党应欢迎并创造条件让各参政党发表不同意见、甚至是反对意见。当务之急是要为参政党的民主监督创造更加宽松和谐的政治环境:要建立民主党派监督的权利保障机制,保障参政党民主监督的权利和权力;要建立民主监督条例或实施细则,规范民主监督的内容和程序,即规范监督什么、怎么监督以及如何奖惩的问题;要创新监督形式,通过建立民主党派参与社会检查监督制度、党务政务信息通报制度、民主监督办理与反馈制度、民主监督考核评价制度等,促使参政党由当前的参与式被动监督变主动监督。

要维护和照顾同盟者利益。要保障并适时增加各民主党派的财政经费。要切实做好民主党派成员的政治安排、实职安排、社会安排工作。稳定并适当增加各级领导层中民主党派成员比例。在一些政府部门、司法机关领导职位中要保证民主党派成员的职数。符合条件的,应安排正职。要科学统一设置民主党派机关的机构,关心机关干部的职级待遇,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推动民主党派加强机关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2.保持参政党的政党主体地位

中国的各参政党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通过“一个参加,三个参与”,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服务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政党。民主党派不以谋取执政地位为目的,而是支持、帮助中国共产党更好地治国理政,处于辅政地位。在国家政治生活和多党合作中,中国共产党对参政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执政党与参政党都是独立的政党,都以宪法作为活动的根本准则,各参政党享有宪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地位平等,可以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并处理内部事务。因此,参政党建设在坚持共产党领导的前提下,还要保持参政党的政党主体地位。

要强化参政党的政党意识。政党意识是党员对本党的性质、宗旨、政治地位和历史责任以及党的纲领和任务的自我认识,是党员政治觉悟和党性的集中体现,是维系成员的精神纽带。参政党要强化政党意识,一要加强参政党理论建设。参政党理论的形成是各党派树立政党意识的前提。理论是行动的先导。早在1948年,毛泽东给时任民建领导人的黄炎培的信中,就谈到民主党派理论建设问题。他指出“建立了理论”,因此建立了民建的主动性,极有利于以后的合作。加强民主党派理论建设,增强民主党派政党意识,就是要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总的指导思想下,深入研究参政党建设实践中提出的各种问题,从中寻找和掌握参政党的建设的客观规律,结合时代的特征与自身的特点,进行理论的抽象和概括,逐步建立起完整的独具特色的参政党思想和理论。有了独具特色的参政党理论和思维,民主党派的政党意识才能不断加强,多党合作的特色和优越性才能更为突出的彰显。一般而言,政党意识的核心是政党对民主观念和民主形式的理解与追求。我国参政党的性质和定位,决定了协商民主应成为参政党意识的核心理念和价值取向。因此参政党的理论主要是结合时代需要,如何发挥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作用的理论,是如何搞好自身建设的理论,这是参政党独具特色的理论建设内容。二要加强参政党履职实践。政党意识不可能在书斋里面培养出来,只有在实践中才能培养和形成参政党党员必备的政党意识。三要加强参政党制度建设。制度建设是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的问题。可以通过加强领导班子制度建设、机关制度建设、履职制度建设、组织纪律制度建设等,培养和强化参政党成员按照法律和制度办事的观念,规范参政党成员的思想和行为,从而有利于参政党政党意识的增强。

要进一步明晰执政党与参政党的关系。首先在政治上明晰中国共产党与参政党是领导与接受领导的关系 ,是互为依存、互为促进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的关系。自1948年 5月各民主党派联合公开宣布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来,各党派的这一政治主张就从未发生过改变。因此,对中国共产党与参政党关系的这样一种概括既符合参政党的主观实际,也可以充分体现参政党的政党主体地位。其次在组织上明晰中国共产党与参政党是政治联盟和相互合作的关系。中国的多党合作制是统一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统一战线的政治联盟性质决定了其中的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也是政治联盟的关系。一切政治联盟所共有的最一般的本质规定性是其所包容的社会政治力量的多样性,参加政治联盟的每一个方面皆具备其自身所特有的质的规定性,各自具有相对独立性,相互之间绝对不会混同或融合。换言之,各种政治力量的相对独立性是一切政治联盟存在的必要条件。因此,加强参政党建设,首先要保持其政党主体地位。从政治和组织上将执政党与参政党的关系进一步加以明晰,既有助于执政党各级党员干部真正树立起平等对待合作伙伴的政治意识,也有助于各参政党积极性和主动性的发挥,从而有利于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发展与完善,有利于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推进,有利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健康发展。

要以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为根本履行参政党基本职能。“一个参加,三个参与”是参政党参政议政的基本点。各参政党要不断提升参政议政水平,一是要加大调查研究,全方位多角度掌握第一资料,牢牢把握经济社会发展的脉搏,对社会热点、难点、疑难问题积极反映并提出科学解决的意见建议。二要提升参政党利益综合和表达能力。民主党派不能仅仅满足于“政府命题,党派调研”,还应当提高参政议政组织化程度,发挥整体优势,积极主动地把自己的党员和所联系的群众的意愿和利益诉求经过深入调研和整合,转化为社会决策研究,通过各种渠道向执政党提出可供决策参考的有价值的建议或决策选择,帮助执政党科学决策。当前,面对社会利益多元化、新的社会阶层不断涌现及其参与政治热情逐渐高涨的趋势,民主党派提升利益综合和表达能力,既有利于党派自身的发展,也有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发挥民主监督作用是参政党的一项根本职能。要形成具有特色的政党监督,参政党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要对民主监督的程序进行明确和规范,克服民主监督的随意性和表面性。二要建立民主监督的内部激励机制,使民主监督成为参政党各级组织的一种主动的、自觉的行为。三要提高民主监督的组织化程度,要把党派成员的个人监督行为上升为党派组织监督行为,把分散监督活动上升为集中的监督活动,把零星的批评意见上升为集体的监督建议,从而提升民主监督的组织层次,增强民主监督的实效性和影响力。

要在保持各党派界别特色的前提下坚持参政党组织的稳步发展。保持界别特色,既是参政党存在发展的依据,也是参政党发挥优势、更好地履行参政党职能的基础。各党派的组织发展要坚持以大中城市为主,以有代表性的人士为主,以协商确定的重点分工为主。这样的组织范围并不是随意确定的,而是由民主党派的性质地位决定的,也是各民主党派的特点和优势所在。要坚持各参政党组织的稳步发展。当前虽有学者提出民主党派组织发展应突破每年5%的净增率,一些党派基层组织也提出,加快发展速度,有利于解决成员老化问题。但从实际情况看,各党派还是应该坚持既定的发展比例,稳步有序地发展。据统计,在世纪之交的 10年里,除致公党和台盟净增成员少于1万人外(致公党为 6000人左右,台盟约 300人),其他党派前一个五年的净增成员都在 1.1万人以上,后一个五年 1.7万人以上,增加最多的民盟在 4.4万人以上。当前民主党派成员总数已近 80万人。应该说,各党派的组织发展是适度的,在今后一个时期内,还应继续保持稳步发展。当然,对于因受历史资源和空间局限影响较大的民主党派,也应多扶持,逐步调整发展方向,避免其出现难以为继的现象。

2011-03-20

课题组成员:王旭虹、李芬、祁刚利、武晓峰、李少英。

[责任编辑赵秀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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