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高校廉政教育的“弱位”管窥:“根源”析理视角

2011-08-15 00:52陈金波
关键词:廉政民办高校教育

陈金波

(浙江万里学院,浙江宁波315100)

民办高校廉政教育的“弱位”管窥:“根源”析理视角

陈金波

(浙江万里学院,浙江宁波315100)

创新于改革开放将占高等教育“半壁江山”的民办高校,未能超脱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和纵横交织的利益矛盾而跳出公办高校腐败旧圈成为“净土”,其廉政教育存在对称失衡、指向欠清、形质分离、合力缺失、重心偏位、旨归离散、考监缺量、效度有限等尴尬的“弱位”事实,从社会环境大势、体制机制特质、制度建设软执行、教育职业道德趋功利等视角剖析其潜在归因,对民办高校今后廉政教育的“创为”治理具有一定的参鉴价值。

民办高校;廉政教育;弱位;根源

从武汉大学原常务校领导腐败窝案、浙江理工大学原党委书记白同平受贿窝案、广西大学附中6名校领导侵吞千万助学款窝案到“教育部直属高校纪检监察部门2005-2008年立案调查300余件、涉案400余人、党纪政纪处分327人的统计数据”[1],在教育领域中深刻再现了西汉史学家司马迁“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2]的论断。统计显示,自1997年始,大众化高等教育的高速发展推动了民校高校的长足发展,至2001年,民办高校由89所发展到436所,至2009年,“民办高校发展到658所(含独立学院322所)”[3]。有专家预测,到国家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收关的2020年,民办高校将占到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作为创新改革产物和教育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民办高校,能否跳出公办高校腐败旧圈,超脱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与纵横交织的利益矛盾而成为一片“净土”?答案是否定的。处于发展黄金期和矛盾凸显期的民办高校,要扩大办学规模、拓容办学载体,必须进一步密切与社会及政府各方面的联系,出现腐败势不可免。关注并客观正视民办高校廉政教育存在的问题,理性分析背后的潜在根源,对于民办高校后续打牢廉政教育之基具有现实价值。

一、问题管窥:客观正视民办高校廉政教育的“弱位”事实

(一)对称失衡,廉政教育的指向欠清

民办高校的廉政教育与社会和公众的深切期望尚有差距,其对称失衡、指向欠清主要表现在:一方面,对廉政教育受体要求不对称,存在“三重三疏”现象:注重教育要求一般干部,疏于教育要求主要领导干部,致使个别领导干部自控漂浮而无法真正发挥廉政教育的引领示范作用;注重教育要求党员干部,疏于教育引领普通教职工,致使广大教职工主动参与学校反腐倡廉的积极性缺失和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及群众监督的尚不到位;注重提醒要求干部自身,疏于教育引导干部身边人员及其家属,致使腐败发生的可能与空间增大。另一方面,对廉政教育实施倾向不对称,存在“三偏三缺”现象。偏于应付政府教育纪检监察主管部门的文件指示与奉命行事,缺乏针对“校本实际”的适应性廉政教育,致使应受教育的校内主体置身局外而出现“上亮下黑”现象;偏于点阵活动的开展与表象声势的营造,缺乏有益经验的凝炼和线面教育效果的推广,致使廉政教育处于隔靴挠痒的被动状态而实质演化为学校的额外负担;偏于浮光掠影式的蜻蜓点水与轰轰烈烈运动式的阵发性“快餐”,缺乏常抓不懈的警示勇气与持之以恒的系统教育,致使廉政教育冷热不均和急功近利,成为学校完成上级任务的常备摆设和廉政教育的现实软肋。

(二)形质分离,廉政教育的合力缺失

廉政教育的本质就是用廉政道德培育师生的廉洁信念、规范干部的治校道德,使之内化为人格修养、转化为符合廉洁规范的行为,但民办高校在达成廉政教育的本质要求上尚显缺位,主要表现在:一方面,办学关注点的位移使廉政教育的整合力弱。部分民办高校的管理干部倾向于抓牢业务而淡于履行“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忽视“一岗双责”角色中的本属廉政教育,习惯于以文件对接文件、以会议贯彻会议,造成上行下效,未能形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整合性廉政教育实效。另一方面,本位意识的盛行使廉政教育的投入者形单影只。民办高校从边际成本最低化的经营理念出发,配置纪检监察干部以底线职数,使单薄的力量疲于应付琐务,无暇顾及廉政教育,而学校宣传、组织、人事等责任部门在干部培训中亦甚少涉含廉政教育,习惯性地“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奔忙于职岗业务,使本应联动协作、相互配合的廉政教育成为学校纪委监察部门的“单打独斗”,未能形成紧拧的廉政教育合力。

(三)重心偏位,廉政教育的旨归离散

廉政教育的“旨归”在于通过反腐倡廉教育的科学实践筑牢民办高校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有些民办高校尚存在偏离廉政教育宗旨、削弱廉政教育思想性的现象,主要表现在:一是,廉政教育的载体偏离宗旨。既存在借传承革命传统之名行公款旅游之实的虚伪廉政教育,又存在依托钱物派发刺激干部参加报告会的失真廉政教育,还存在忽视思想政治教育根本而偏向活动表面的游戏廉政教育,未能有效提高受教育者的廉洁素质与道德觉悟。二是,廉政教育的模式偏离需要。实践中偏好运行党课、报告会等完成任务性的说教填鸭式廉政教育,缺乏富含案例教育、情景教育等吸引兴趣的活性因子,惯常以条文制度和领导讲话为教育内容,缺少心理疏导式的人性关注和柔性关爱,未能调动受教育者参与学习的热忱和思考探讨的积极性,三是,廉政教育的方法偏离时代。既未进行廉政教育的长远规划,也未紧跟时代发展形势去探索适应不同层次人员需要和触动其思想心灵的廉政教育新方法,滞留于播放廉政教育片、开展清风韵诗赛、举行廉政书画展等应付性的旧方法,偏好廉政知识的单向传递和廉政素养的纸上谈兵。

(四)考监缺量,廉政教育的效度有限

廉政教育的效度,就是通过实施真实、准确、有质量的“行为引导”有效端正高校干部师生的廉政态度,不断提高其廉洁从政、廉洁从教、廉洁从学的自觉性。目前,民办高校廉政教育的效度缺乏,主要表现在:一方面,廉政教育与学校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联动割裂,致使“绩效观念”缺位于廉政教育的运行过程。考前,既存在以突击性吸引眼球的活动博取廉政考核高分的侥幸心理,又存在“平安即功”、“以绩代廉”、“小错无碍”的考评观念,未能筑“倡廉防线”于廉政考核之前;考中,不分参与主体的考评权重,缺失群众监督,以领导评定代替群众评价,未能融“廉政责任”入考核之中;考后,较少查因寻源和防控风险,导致“廉与不廉无差别”,未能增“廉政行动”和降“廉政风险”于廉政考核之后。另一方面,适应“校本实际”的廉政教育评价体系乏于构建与运用。倾向于以与廉政教育相关、相近、相似的座谈会、报告会、资料发放等来替代廉政教育的评估,较少运用问卷、测量、访谈等方法对学校廉政教育的活动组织、受体参与、具体效果等进行系统分析,未能形成助推廉政教育发展的适应性良态机制。

二、追根溯源:理性厘清民办高校廉政教育的“弱位”归因

(一)社会环境大势使廉政教育的认知偏差难出“盲区”

最高人民法院2010年工作报告称,全国法院2010全年共审结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3441件,判处罪犯24406人,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5972人,同比分别上升 6.83%、9.41% 和 11.56%。[4]近年来,立场中立、不依附于任何政治党派、非盈利、总部设在德国柏林、对腐败问题研究最权威、最全面和最准确的国际性非政府组织——透明国际(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发布的数据显示,我国1995年的CPI(清廉指数)和BPI(行贿指数)为2.16 分,2001 年为3.15 分,2003 和2004年均为3.40 分,2009 年为 3.6 分,2010 年为3.5分。分析透明国际(TI)界定2.5~5.0为“比较严重腐败”的廉洁指数,不难发现,我国尚处于腐败比较严重的区域内。[5]这些鲜活的数据也向我们展示了我国整体反腐倡廉教育形势依然严峻。而教育“面向现代化、面向未来、面向世界”的现实,决定了高校这块“领地”也是社会大系统中自身开放的小系统,其状态也深受社会大系统其它子系统的影响。[6]当下,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7]的转型时期,五彩缤纷的诱惑与多元文化的冲击,使一些理想信念丧失、党性原则缺失、慎独精神丢失的领导干部行走于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度个人主义的边缘,并慢性推动、形成影响行业与辜负正义的“潜规则”和负面链条,为渴望挤身高等教育前列而频繁参与经济政治活动和不断深化自身开放的民办高校留下腐败空间,也不可避免地带给民办高校叠加性负面影响和认知性教育“盲区”,使民办高校“廉政教育的关键”(管理干部)和“廉政教育的主导”(教师)对廉政教育的角色意识模糊,致使廉政教育的开展疲软、推动乏力、效果失色。

(二)体制机制的特质与重心偏好的位移使廉政教育的受关注度难离“冷宫”

不论是企业(个人)投资的民办高校,还是社会团体投资的民办高校,不论是教育集团投资的民办高校,还是混合股份制投资的民办高校,他们都有相似之处:国家公权力经政府批准转移为己有,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按教育成本收取学费,并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51条“取得合理回报”的规定盈利。事实上,“任何一个教育单位,不管它提供的是公共产品、准公共产品还是私人产品,都要计算收入与支出,都要实行经济核算,都要设法增加收入,减少支出。”[8]马克思也指出:“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10]“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一定会使自己出丑。”[9]民办高校正是从成本与利益出发,摒弃公办高校视学校为公共单位进行管理的理念,努力按市场经济规则视学校为企业进行经营;扬弃公办高校党委政治核心与领导核心的“二元合一”政治架构与运作模式,实行董事会为领导核心、党委为政治核心的“二元分离”运行机制,在追求教育事业公益性和社会效益的同时,更关注资金资源的投入产出、资本资产的保值增值。这种注重经济效益使民办高校在行动上产生了两种偏好:一是管理上偏好走小行政、大学校的精简之路,直接造成学校纪检监察等廉政建设机构虚设、人员虚置、工作虚兼等不适应廉政教育需要的现象。二是发展上偏好走实用主义道路,直接造成一些管理干部的“教学科研师资建设至关重要”、“反腐败次要”、“廉政教育抓与不抓无关紧要”的思想认知,既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的履行变调,又使廉政教育在学校工作计划中挂不上号、排不上队、摆不上位、落不到实处。

(三)制度建设的软执行使廉政教育的两极效应互相“抵消”

民办高校廉政教育的目的就是要通过思想上的教育引带行动上的勤政廉政,其作用的发挥离不开制度的保障,邓小平深刻指出:“要解决思想问题,也要解决制度问题”。[11]“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12]但一些民办高校的廉政制度建设远远滞后于现实发展需要,日常管理制度漏洞频现,缺乏健全的廉政建设责任机制和评价机制,疏于构建正确调处学校事业发展与反腐倡廉关系的运行规则,导致运行过程中的廉政教育在欠透明的权力面前失范乏力。同时,“制度建设必须同思想建设结合起来,只有提高大家的思想觉悟,加强党性修养,好的制度才能得到贯彻执行。”[13]而一些民办高校却忽视思想建设在制度建设中的地位与作用,造成管理队伍中来自四海五湖的“移民群体”和因“任人惟亲”被推到不称职级别的“庸人群体”的思想、观念、利益激烈交织碰撞,难以形成统一的信念和聚焦的遵循,不可避免地产生因廉政制度执行不严格而带来“负效应”的问题,而这种制度的不健全和执行的不严格等矛盾与问题,易引发管理干部中“中间群体”的心理失衡,既而转化为前者行为的竞相效仿和对廉政教育的敷衍塞责,这在一定程度削减了廉政教育既有的“正效应”,使廉政教育抓与不抓没两样,抓多抓少无差别,也给极少数人铤而走险贪污腐败埋下隐患。

(四)教育职业道德的趋功利性使廉政教育的作用泛化

完成廉政教育,需要学校教育工作者和教师通过《廉政课》、党校、教材、报告会等多种平台和载体来实现,这就要求民办高校实施廉政教育的主体应是身心廉洁的师德表率。儒家经典文献《大学》开篇即云:“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让欺诈和腐败没有市场,让学生有一个干干净净、清清爽爽的学习成长环境”[14],其不仅蕴涵着丰富的人生哲理,而且饱含着对加强廉政教育、培育高尚师德的深切期望,这正是廉政教育主体的教育效果和教育客体的联动行为达成“止于至善”境界的必要条件。而目前民办高校教育工作者的职业道德状态与“办人民满意高等教育”的寄望尚有差距。较之公办高校,民办高校参与教育教学与教育管理的教育工作者主人翁感淡漠、“雇员”角色意识浓厚,队伍凝聚力、向心力弱,教育工作者与学校之间建成的“心灵关系”更多地倾向于“交易型心理契约”或“变动型心理契约”,这种功利性的管理文化导致了民办高校教育工作者的“打工心理”、“利益心理”。不可避免地出现职业道德内驱力的松弛、道德制裁力的脆弱、道德推动力的下滑,容易使功利行为混入教育过程、拜金主义侵蚀教育效果、“实惠”倾向侵袭奉献精神,无法将本我、真我的廉洁精髓展现于廉政教育过程,甚至于将与廉政教育无关的内容也硬塞入廉政教育的大筐,表象是丰富廉政教育内容,实质则是泛化廉政教育作用,不利于纠制其他不正之风,最终结果是廉政教育的事与愿违。

[1]瞿芃.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取得积极进展[N].中国纪检监察报,2008-03-31.

[2]司马迁.史记·货殖列传[M].北京:中华书局,1999:2463.

[3]教育部2009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EB/OL].http://www. jxedu. gov. cn/zwgk/jxjydt/xbgjjy/2010/10/20101003062417859.html.

[4]王胜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N].人民法院报,2011-03-19.

[5]透明国际[EB/OL].http://baike.baidu.com/view/493282.htm.

[6]白均堂,杨成军.毛泽东与毛泽东思想[M].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5.

[7]中共中央.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单行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8]厉以宁.关于教育产品的性质和对教育产品的经营[J].新华文摘,2000,(2).

[9]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822.

[10]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167.

[11]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332.

[12]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333.

[13]江泽民.江泽民文选(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95.

[14]周济.从严治教关键在党——在教育部直属高校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上的讲话[EB/OL].http://jiwei.cau.edu.cn/news/11/247.html.

Study the disadvantageous conditions of anti-corruption education in private universities from the angle of decomposing problematical springhead

CHEN Jin-bo
(Discipline Committee of the Communist Party,Zhejiang Wanli University,Ningbo 315100,China)

with the deepening of China’s reform and openness,the private universities in higher education market will reach 50%in the near future,however,the private universities neigher get rid of the negative effects of market- oriented economy,nor get out of criss- cross conflict of interest and contradictory opposite,in a word,there is no a clean and fair wide stretch of land in the private universities.There are a great quantity of the disadvantageous conditions such as asymmetrical distortion,illegibility of directional response,separate of both appearance and innate character,no composition of forces,excursion of center of gravity,being short of tenet,being absent oneself from checking and supervising on work attendance,insufficiency of good effects,and so on.The paper analyses its potential problems and causes from social environment,peculiarity of institutional structure and operating mechanism,and work ethic,which provides reference value for private universities to advance education honestly and uprightly at the present time and in the near future.

private university;anti- corruption education;disadvantageous condition;problematical springhead.

G641

A

1673-9477(2011)03-0113-03

2011-06-29

陈金波(1979-),男,湖北广水人,助理研究员,硕士,研究方向:高等教育管理、廉政治理。

[责任编辑:王云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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