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应重在“治未病”

2011-08-15 00:47赵凤平
大连教育学院学报 2011年1期
关键词:治未病制约党性

赵凤平

(大连教育学院,辽宁大连 116021)

反腐倡廉应重在“治未病”

赵凤平*

(大连教育学院,辽宁大连 116021)

反腐倡廉要重在“治未病”,就是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形成“不想”“不能”“不敢”腐败的有效制约机制,提高反腐倡廉工作的实效性。

反腐倡廉;治未病;教育;制度;监督

“治未病”的思想源自《黄帝内经》。历代医家乃至现代医学对“治未病”思想都极为重视。《素问·四气调神大论》中提出:“是故圣人不治已病治未病,不治已乱治未乱,此之谓也。夫病已成而后药之,乱已成而后治之,譬如渴而穿井、斗而铸锥,不亦晚乎。”唐代医家孙思邈提出了“上医医未病之病,中医医欲病之病,下医医已病之病。”现代医学理论将人的健康状态分为三种:一是健康未病态;二是欲病未病态;三是已病未传态。而治未病就是针对这三种状态具有未病养生防病于先、欲病施治防微杜渐和已病早治防止传变的作用。借鉴中医“治未病”的思想,我们在反腐倡廉建设中也应重在“治未病”,即建立“教育、制度、监督”三位一体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按照胡锦涛总书记的要求,“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反腐倡廉重要的是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形成“不想”“不能”“不敢”腐败的有效制约机制,真正做到“治未病”——防患于未然。

一、更加注重教育:构筑“不想”腐败的防范机制

教育是防治腐败的基础。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根本着眼点。对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是多方面的,最根本的是党性教育。党性是一个政党固有的本质特征,是一个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根本标志和重要特征,也是一个政党的生命所系、力量所在。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又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它在长期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形成了自己鲜明的党性原则:坚持以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着力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坚持把实现共产主义作为远大理想和奋斗目标,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严守党的纪律,维护全党团结统一;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为了群众,依靠群众;坚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承担责任,勇于改正缺点和不足,等等。这些党性原则是我们党的党性的核心。正是按照这些党性原则进行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一代又一代中国共产党人把自己锻造成为具有纯洁党性和钢铁意志的无产阶级战士。

党性决定党风和党纪,党性是党风和党纪的内在根据,党风和党纪是党性的外在表现。有什么样的党性,就有什么样的党风和党纪。对于一个政党来说,党性不同,对其成员的要求也不同,其党风和党纪规定就不同;对于一个党员来说,党性的有无和强弱程度不同,其对党风和党纪重视程度和贯彻执行的自觉性也不同,就会有不同的党风和党纪状况。试想,一名具有坚强党性原则、始终保持和发展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党员领导干部,怎么会成为一个败坏党风、违反党纪的腐败“患病”分子?反之,又有哪一个腐败分子不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出了问题?实质是党性原则丧失的问题。所以说,党性是共产党员的灵魂,是党员应该具备的根本素质,也是党员自身存在的“价值”。每一名共产党员都应该树立这样的观念:在组织上入党,只是人生理想的开始,而不是终点;在思想上入党,才是不懈追求和艰辛跋涉的目标;坚持党性锻炼,坚强党性修养,严格自律,重视自我改造、自我完善,是思想上完全入党的必由之路。

正因为如此,中国共产党在发展的历程中,始终把加强党性教育和修养作为对共产党员本质的改造,作为党员教育和修养的根本内容,作为增强党性的基本途径。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从中国革命和党自身建设的实际情况出发,明确提出把加强党的思想教育,着重从思想上建党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问题和中心环节。面对十年“文化大革命”造成的危难局面,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作出把党和国家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十分重视党的建设,提出了加强党性教育和修养的新观点、新论断并成功付诸于实践。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面对风云变幻的国际局势和国内严重政治风波的影响,面对不正之风和消极腐败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领域的滋生、蔓延,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在成功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继续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对新时期加强党性教育和修养问题进行了深入思考,推进了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领导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和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教育,明确提出了一系列关于党性修养和党性教育的重要战略思想和理论观点,如党章是党员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加强党性修养,最重要的就是要遵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加强学习,不仅是领导干部提高自身知识水平的重要途径,也是提高自身精神境界的重要途径;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加强党性修养,切实改进作风,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在党内大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等。与此同时,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最近又在开展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以及基层党组织、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创先争优”活动,有效地推进了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建党90年的历史表明,加强党性教育和修养是我们党强化自身建设、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一条基本经验和优良传统。我们各级党组织必须发扬光大这一优良传统,加强对党员的党性教育,进一步强化教育功能,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形式和方法,提高教育的实效性,不断增强党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新力;广大党员干部也必须不断加强自身的党性修养,努力做到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勤政为民、恪尽职守、清正廉洁,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永远不患“腐败之病”。

二、更加注重制度:构筑“不能”腐败的防范机制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矩即制度。制度是对人类发展进程中实践规律及经验教训的概括总结,主要在于规范和约束人们的行为。人类发展历史证明,根植于人性弱点的道德问题最终须由制度的介入而得到较好的解决。具有强制力的制度建设可以约束人类自私贪婪的本能,维持社会组织的稳定和权威,凝聚组织的战斗力,提高组织的生存能力,共同抵御外部的侵害。制度建设对于一个国家、一个政党、一个组织的发展至关重要。我们党的历史证明,党的事业发展比较顺、比较好的时期,都是制度建设搞得比较好的时期。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既是党的制度建设的重要方面,也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保障。胡锦涛同志强调,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要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制各项制度为重点”。这一重要论述为当前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指明了方向。当前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主要任务,就是按照胡锦涛同志的要求,围绕《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部署,突出抓好反腐倡廉的教育制度、监督制度、预防制度和惩治制度建设,努力形成一套“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反腐倡廉的有效的工作机制。强基固本,重在制度。在新形势下,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深入开展反腐倡廉的根本保证,是实现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举措,也是顺应反腐倡廉形势发展的必然选择,更是走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的新拓展。

制度的制定是基础,制度的落实是关键,制度的生命力在于贯彻执行。“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制度是一种规范和规则,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有了规矩不执行也成不了“方圆”。应当说,制定好的反腐倡廉制度不容易,把这些制度落实好更难。制度建设的成效如何,最终取决于制度的执行力。执行力本是企业管理学的概念,是指企业把战略、规划、目标转化为效益和成果的操作能力。从提高反腐倡廉的效能角度看,执行力指贯彻落实反腐倡廉各项制度,实现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目标的能力,直接反映我们党及其成员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水平,进而影响我们党战略目标任务的实现和持续发展进步。执行力问题成为决定反腐倡廉制度效能的核心因素,是衡量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质量和水平的关键指标。正因为如此,胡锦涛同志要求“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从大局谋划的高度强调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创新,提高制度执行力,维护制度权威性,增强制度整体效能。

所有制度都是人定的,制定出好的制度是制度建设的前提。但是,只有好的制度还是远远不够的,执行好制度才是制度建设的根本着力点,离开了执行,再好的制度也没有意义。而要执行好制度,一是要加强制度执行的组织领导。贯彻落实反腐倡廉制度是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必须把制度的落实作为事关全局的关键环节,放到突出位置抓紧、抓实、抓好。二是切实加强制度宣传教育。增强全党的制度意识,筑牢遵纪守法的思想基础,是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落实反腐倡廉制度的前提。三是切实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徒法不足以自行”。制度是否落实,监督检查系于一半。必须健全制度本身的监督执行机制,完善制度执行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的问责机制,保证制度的有效执行。四是督促领导干部做执行制度的表率。制度是否得到执行,关键在各级领导干部。各级领导干部在执行制度上要率先垂范,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要求别人做到的,领导干部要首先做到;要求下级做到的,上级必须首先做到。五是认真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违反制度的行为是对制度权威的蔑视和挑战,是对制度的最大伤害。必须强化制度对权力的硬约束,使制度成为不可触犯的“高压线”,真正做到有章必依、执行必严、违规必究,使党员领导干部“不能”患“腐败之病”。

三、更加注重监督:构筑“不敢”腐败的防范机制

权力是国家政治的灵魂,在人类社会发展中占有及其重要的位置。作为一个领导全国人民掌握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中国共产党与其他非执政党派之间最根本的区别,就是手中掌握着国家权力。权力具有两面性。执政地位无疑为我们党实现政治纲领提供了重要条件,但也带来了被权力腐蚀的可能。不受制约和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权力滥用和腐败。腐败的本质是权钱交易,一旦公共权力沦为寻租工具,就会导致权力资本化。如果权力不能得到有效控制,势必产生官僚资本阶层,动摇党的执政根基。研究反腐倡廉就要研究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解决腐败问题,就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防止人民赋予的权力岗位化、岗位形成的权力个人化、个人掌握的权力商品化,从源头上铲除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所拥有的权力既来自于人民又服务于人民。能否对权力加以有效的制约和监督,确保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直接关系党的形象和威信,直接关系党和国家事业的兴衰成败。为此,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强调,要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加强整体规划,抓紧重点突破,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加强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关键是推进体制机制建设。当前,我们的主要任务就是按照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的部署,着眼于干部人事、司法、行政审批执法、财政金融和国有资产等重点领域的权力,着眼于财务管理使用的重点部位和关键岗位的权力,着眼于决策、执行和监督等关键环节的权力,着眼于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通过合理分解、科学配置和公开运行、程序制约等手段,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一要加强对权力授予过程的制约和监督。权力的授予主要体现在干部的选拔、任用、调配等环节上。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上来。二要加强对权力行使过程的制约和监督。着重抓好那些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把制约和监督权力的要求落实到权力行使过程的各个环节,坚决堵塞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体制机制漏洞。三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结果的制约和监督。要坚持从严要求、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切实改变目前干部管理中存在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要强化组织手段,使干部不敢懈怠;要严厉查处腐败分子,使干部不敢腐败;要加强对贯彻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使干部不敢专权;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问责制,使干部不敢失责。

以改革创新精神不断完善权力运行机制和监督机制。我国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建立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基础之上,我们必须始终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不断适应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断发展的新形势,切实推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发展。一要积极稳妥发展党内民主。长远看,以权利制约权力是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的根本途径。我们必须以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二要进一步完善权力结构。好的权力制约机制是权力正确行使的保证,也是对权力进行监督的基础。要按照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原则,进一步划分和配置各部门各系统及其内设机构的权力和职能,加强对权力行使特别是直接管理人财物的权力行使的规范和限制,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三是努力形成监督的整体合力。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专门机关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注重发挥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的作用,注重发挥舆论监督和网络监督的作用,积极为各种监督创造能够监督、方便监督的平台和条件,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切实增强监督的整体合力和实效性。

总之,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防范腐败体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既包括从严治标的措施,也涵盖了着力治本的内容;既立足于当前,又着眼于长远。其中,教育是基础,侧重于教化;制度是保证,侧重于规范;监督是关键,侧重于强制。三者相互依存、相互配套、相互促进,缺一不可,统一于反腐倡廉的全过程,统一于防腐体系的建立完善的实践中。我们只有做到教育、制度、监督三管齐下,实现优势互补,发挥整体功能,才能达到“治未病”的效果,使干部不想腐败、不能腐败、不敢腐败,把反腐倡廉建设推上一个新高度,巩固我们党的执政基础。

[责任编辑:阅力]

D262.6

A

1008-388X(2011)01-0016-04

2010-09-25

赵凤平(1954-),男,辽宁昌图人,教授,中共大连教育学院委员会副书记,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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