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凤英
(河南工程学院 河南 郑州 451191)
1993年12月8日,豫白鸽A(现变更为中原环保)作为中原第一股在深圳股票交易所首发上市。经过18年的发展,河南上市公司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取得了长足进步,尤其是2005年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以来,河南资本市场进入快速发展通道,境内上市公司数量由2008年的36家增至当前的56家,在不到5年时间内,境内上市公司数量增幅达70%,募集资金额度占募集资金总额的67%,各项增速指标均居中部六省之首。当前河南省具备了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基础,56家境内上市公司中,主板市场上市31家,中小板上市19家,创业板上市6家。同时,河南企业境外上市也渐入佳境,在美国、香港、新加坡等地上市的企业愈来愈多。截至2011年4月15日,河南省上市公司已经达88家,发行股票90只,募集资金总额超过790亿元,其中境内上市公司56家,发行股票56只,境外上市公司32家,发行股票34只。
依据典型性原则并考虑到数据资料的可得性和研究的针对性,本文的研究仅限于56家境内上市公司。56家境内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全部是A股,涉及煤炭、电子、机械、食品、生物制药、汽车制造、钢铁、纺织等多个行业,产生了诸如宇通客车、许继电器、三全食品、瑞贝卡等实力和品牌俱佳的上市公司。18年来,上市公司作为河南省区域企业的优秀代表和主力军,成为了区域经济发展最具活力的增长源和推动力,从自身经济实力的增强到区域综合竞争力的提高,从影响所在区域经济结构的优化调整到带动所从事产业的技术进步和升级换代,都显现出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资本证券化率通常由股市总市值与GDP总量的比值来衡定,它是衡量一国证券市场发展程度的重要指标,还可用来反映地区经济对证券市场的利用程度。河南作为一个GDP超过两万亿元的经济大省(2010年为2.29万亿元,位居全国第5),在中部地区六省中经济总量已经连续多年排在首位,但2010年末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仅有51家(全国第13位,仅占全国的2.5%),落后于湖北、安徽和湖南,位居中部第四。截至2010年末,河南境内51家上市公司流通股票总市值3296.88亿元,仅位列全国第16位,资本证券化率仅为14.4%,远低于70.8%的全国平均水平,这说明河南经济对证券市场的利用程度还相当低。
56家A股上市公司的地域分布极不均衡,主要集中在郑州、洛阳、焦作、平顶山、许昌,这5个城市的上市公司数量占到全省的60%以上,而开封、鹤壁、三门峡3个省辖市至今没有一家境内上市公司。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加大河南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不利于地方特色经济的形成和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
从行业分布看,超过90%的公司分布在第二产业,作为全国农业大省,仅有一家真正意义上农业类上市公司雏鹰农牧(双汇发展和莲花味精等属于食品行业);作为旅游资源大省和文化资源大省,至今没有一家旅游类以及文化传媒类上市公司;同时,商业、地产、物流等上市热门行业也没有一家上市公司。作为资源大省的独特资源优势未得到充分发挥,未能形成上市公司与优势产业的重合,从根本上影响了河南优势产业的发展。
56家公司中,国有上市公司为40家、民营15家、外资1家(双汇发展),国有比重超过70%,国有上市公司仍然占主导地位,民营公司数量过少且规模小,不利于河南整体经济的长远发展。从股权结构看,56家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的平均持股比例高达37.8%,36家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超过40%,7家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更是超过50%,低于25%的为7家,仅有1家低于10%。可见,河南上市公司还存在着“一股独大”式的股权高度集中现象。
我国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如上海、广东、浙江等省市,十分重视上市公司后备力量的培养,出台了各种优惠政策和鼓励措施,其上市公司规模远远高于河南。河南省政府在2006年曾提出“2010年要实现80家以上的企业成功上市,每年新增上市公司10家以上”的要求,河南省证监局明确要求“2010年争取有300家以上企业进入上市前期准备,200家以上优质企业进入上市申报程序”,但经过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和努力,无论上市的规模和速度还是上市后备企业的备案确认都没有达到既定目标。上市后备资源的不足,成为制约河南上市公司发展和河南经济充分利用证券市场融资的瓶颈之一。
新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证券监管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使河南上市公司的治理水平不断提高,产生了一批业绩良好、高速成长、运作规范的上市公司,例如许继电器、宇通客车、三全食品等,但也有一些上市公司存在违规操作和运作不规范的问题,如控股股东资金违规占用、公司信息披露不合理和虚假信息披露等,这些问题的产生都和公司治理水平密切相关。
根据2010年河南51家境内上市公司的年报披露,河南省A股上市公司资产总额2564亿元,营业收入2356亿元,较上年同期的1722亿元增长37%,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06亿元,较上年同期的72亿元增长47%,整体法计算出的每股收益为0.4169元,较上年的每股收益0.2830元增长45%,高于去年全国平均水平。51家A股上市公司全部实现盈利,其中4家公司扭亏为盈(洛阳玻璃、*ST思达、豫能控股、ST安彩)。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虽然河南上市公司业绩整体良好,但基本呈现两极分化态势,三全食品、宇通客车、华兰生物、瑞贝卡等行业龙头企业业绩良好,洛阳玻璃、*ST思达、豫能控股、ST安彩、天方药业、东方银星等上市公司则业绩堪忧,2011年一季度大多呈亏损状况。同时,受瘦肉精事件影响,作为国内最大肉制品加工行业的领导者,双汇发展步履蹒跚、危机重重。
基于上市公司发展对河南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尤其是在当前中原经济区建设的过程中,必须科学规划河南上市公司的未来发展,将上市公司发展纳入河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十二五”规划之中,使其与河南经济结构优化、产业结构调整以及国有经济布局等有机结合,从政策、资金、人才等诸多方面大力支持现有上市公司的发展壮大,积极培育上市后备资源,促进整个河南上市公司的规模扩张和质量提升。
一是通过各种方式支持优秀上市公司的发展,鼓励和引导省内外尤其是省内优势企业通过股权转让、资产置换、兼并收购等多种形式对经营不佳或陷入困境的上市公司实行资产重组,提升河南上市公司的整体质量,增强上市公司融资能力。
二是优化上市公司发展的产业结构,提升第一产业的发展内涵,充分发挥河南农业大省的农产品资源优势,积极推动优秀的农林牧渔类企业上市;优化第二产业的内部结构,重点支持食品加工、煤化工、有色金属、装备制造行业的优势企业上市;加快第三产业优秀企业的发展,积极推动具有河南特色和比较优势的旅游、商贸、物流、文化传媒等第三产业公司上市。
三是优化上市公司的空间布局,针对现有上市公司主要集聚于中原城市群而豫北、豫西南、黄淮地区上市公司偏少的格局,可以采取强强联合或兼并收购等形式重点支持豫北、豫西南、黄淮地区优秀企业的上市融资,鼓励中原城市群或其他省市的上市公司到这些地区开展经营。
四是鼓励民营企业和中小型企业上市。在支持推动国有大中型企业和实力雄厚的民营企业在主板市场上市的同时,必须充分利用创业板市场和中小企业板块的融资机遇,推进民营企业和中小型企业的股份制和规范运作改造,制定相关的配套制度和政策,优先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和中小型企业尤其是高科技创业企业上市融资。
地方监管机构在区域上市公司的监管过程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河南省证监局作为中国证监会的外派机构,必须在中国证监会的直接领导下加强对河南上市公司的监管,提高监管和服务水平。一是配合河南省政府和相关政府部门搞好河南资本市场尤其是河南上市公司的战略规划、上市后备资源的培养与上市辅导以及证券中介组织培育等工作;二是要督促上市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运作,尤其是完善独立董事制度;三是从制度上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强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诚信建设,夯实上市公司高级管理层和公司股东的共同利益基础,防止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掏空上市公司或侵害上市公司与中小股东的权益;四是建立健全上市公司诚信考核指标体系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高级管理层的监管信息系统,对相关的违规和失信行为及时进行披露和曝光。
对于成功上市的河南公司而言,上市只是其发展的一个平台,要想发展壮大必须根据国内外宏观经济运行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和企业自身发展实际,通过转型升级、整合重组以及加强经营管理和自主创新等手段培育自己的核心竞争力,提升和改善经营业绩。一是遵循“一业为主,谨慎多元化”的思路,强化主营业务,适时发展相关业务,进而拓展企业未来的发展和盈利空间;二是通过行业内的资产重组或资源整合获得企业的外生性增长或者通过积极寻找新的经营方向,实现企业经营范围转型,保证企业跨越式发展;三是通过合理合法的关联交易以及加大控制费用力度,减少营业费用、管理费用以及财务费用,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四是改善经营管理、加强内部控制,通过完善和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构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之间的权力制衡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实现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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