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 聪
(东北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吉林 长春 130022)
长春市加快发展金融业的对策建议
徐 聪
(东北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吉林 长春 130022)
“十一五”期间,长春市金融业的规模、总量、发展速度、支持经济发展的能力、服务民生的效果都得到显著提升,但仍存在着银行业和其它金融业发展不平衡、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市场发展不平衡等问题。未来一个时期,长春市金融业发展重点是深化金融功能区建设,引导金融业集聚发展;引进和聚集各类金融机构,支持金融业创新发展;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实现金融业突破发展;大力推进融资服务,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提升金融服务社会民生的水平;发展农村金融,增强金融服务“三农”功能;发展金融中介服务,完善政府平台配套体系。
长春市;金融业;资本市场
“十一五”期间,长春市金融业加速发展,金融业的规模、总量、发展速度、支持经济发展的能力、服务民生的效果都得到显著提升,逐步成为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服务性产业。
“十一五”期间,长春市银行机构类别和数量不断增加,形成以政策性银行、四大股份制商业银行分行为主体,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分行、外资银行分行、区域性股份制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并存,村镇银行为补充的功能齐备银行组织体系。共有银行20家,其中政策性银行分行2家,四大股份制商业银行分行4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分行7家,邮政储蓄银行分行1家,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1家,外资银行分行1家,农村商业银行2家,农村信用联社1家,村镇银行1家。证券业在改革调整中发展。共有证券法人机构2家,证券营业部39家;上市公司20家,其中国内主板18家,香港主板1家、创业板1家。全国性和外资保险公司加快进入长春保险市场的步伐。到2009年末,全市有法人保险机构1家,为农业保险;保险营业部21家,财产保险10家,人寿保险12家。其它金融业和金融中介机构也有相应的发展。现有期货法人机构5家,期货营业部12家;典当行23户;财务公司2家;信托机构1家;银联公司1家;产权交易中心1家;小额贷款公司7家;农村贷款公司1家;担保机构33家,再保险机构1家;资产管理公司办事处4家。
长春市2009年金融业实现增加值77.2亿元,比2005年末多增35.8亿元,同比增长33.4%,金融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格局初步显现。其中,信贷市场稳步发展,支持经济发展的主渠道作用明显增强。全市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达到4308.8亿元,较2005年末增长1.14倍;全市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3819.3亿元,较2005年末增长1.07倍。其中,中长期贷款余额占比较2005年末上升15个百分点,达到65.6%,相当一部分被投放到市政基础公共设施和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中,成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长期推动力;个人消费贷款快速增长,达到321.6亿元,较2005年末增长了2.3倍,成为信贷投向优化的亮点,对于促进消费,改善人民生活水平作用重大;此外,全市金融机构在扶持中小企业、创业助学贷款、农村小额信贷等方面也取得创新和突破,金融机构配置资源和服务民生的能力得到大幅度提高。
“十一五”期间是长春市金融环境大幅改善的五年,区域金融风险不断降低,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能力和整体盈利能力大幅提高。通过国家政策扶持和自身努力,长春市银行业通过剥离、核销等手段大幅减少存量不良资产,至2009年底,全市商业银行五级分类不良贷款率下降到5.86%,较2005年末大幅下降13.54个百分点。在存量不良资产率下降以及新增信贷风险有效控制的情况下,银行盈利能力稳步有效提高,达到历史较好水平。
相比银行业机构集聚、总量扩张的良好发展态势,其它金融业发展速度相对迟缓。一是2006年至2009年,长春市保险机构共实现保费收入212.96亿元,这四年间年均增长20.3%,甚至比“十五”期间的年均增长低3.5个百分点。二是总部位于长春的证券公司只有两家,并且业务有向域外倾斜的趋势。发挥总部对区域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还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和鼓励。三是期货业、基金业、信托业的发展仍处于规模小、盈利能力较低的发展阶段,无法对长春市金融业发挥应有的支撑作用。
银行信贷目前仍是众多资金需求方的首选,主要是由于长春市直接融资市场发育不完善,可利用品种少,且因其成本较高、运作时间长而缺乏吸引力。一是上市公司数量偏少,后备资源匮乏。到2009年末,长春上市公司共有20家,比“十五”末期只增加2户。长春市区域内有193家股份公司,23824家有限责任公司,目前符合上市条件并且有意愿上市的只有7家。二是债券市场融资规模小,利用率低。2006年至2009年,长春市累计发行企业债券30亿元、短期融资券19亿元、中期票据100亿元,占全国同类融资产品发行额的比例非常低。
目前,长春市各类与金融核心业务密切相关的中介机构不但机构种类不全、规模小,而且执业不规范、服务质量良莠不齐,整个中介服务市场没有形成规模,无法起到促进金融市场发展的作用。一是长春市现有在市工信局登记的担保机构33家。机构准入管理松散导致市面上不具备实际担保能力的担保机构时有出现;同时担保费率缺乏统一管理,使企业实际贷款成本不可控。二是会计、律师、评级、经纪、信用服务、房地产估价等正规中介服务机构数量少,其独立性、公正性无法得到有效监督,导致虚假证明、虚假会计报表、虚假评估等违规行为时有发生,存在不少风险隐患。
同城市相比,县域资金的来源渠道更加单一,银行几乎是获取正规资金的唯一渠道,但县域金融机构普遍存在资金流失的问题。目前,长春市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刚刚起步,数量还远不能满足广大农村中小企业和农户的需求。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势头良好,长春市内注册开业的有7家,开业一年多来以1.5亿元的注册资本金累计放贷4.1亿元,一定程度上方便了城乡居民,但目前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主体和监管细则尚未明确,更广义层次的民间金融还需进一步规范。
一是加快金融集聚区规划建设。在长东北开放开发先导区规划建设金融创新试点区域,承接国家创设新型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业务等试点,增强长东北、经开北区、高新北区的产业金融和科技金融功能;在净月开发区规划建设现代金融配套功能区,突出承载金融会展培训、数据技术保障及高档生活社区等金融配套功能;在南部新城着力打造金融总部核心集聚区,增强高端商务区的总部金融功能;巩固完善人民广场周边、解放大路沿线的金融综合服务功能区,增强传统商业区的消费金融功能。二是发挥长吉图战略政策优势,建设长东北金融先行先试区域。组建长东北投融资公司,探索设立长东北产业发展投资基金、创业风险投资基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基金、高科技产业发展基金等,为长东北开发提供金融创新服务。探索建立金融租赁公司、物流金融公司等新型金融企业和金融服务组织。努力争取开展金融管理和业务经营等试点。三是突显净月区生态承载环境,建设现代金融配套区域。在净月开发区规划建设国际金融会展区,承接国际知名金融峰会;打造高级金融教育培训基地;打造金融技术支持和服务外包基地,提供金融数据存储、备份以及后台服务等综合配套;为金融高端人才提供高档生活服务、商务培训、休闲娱乐等配套功能社区。四是依托南部新城规划建设,打造高端金融总部区域。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南部新城金融集聚区。强化政策扶持力度,分阶段、有重点地引导金融机构到南部新城集聚,使南部新城金融商务区成为区域性金融中心的管理中枢和金融机构总部集聚区。五是利用中心城区地缘优势,巩固提升传统金融街区综合服务功能。继续完善人民广场周边传统商务街区的金融服务格局;引导解放大路沿线继续引进各类金融主体和运营机构,形成集聚效应;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管理总部逐步从中心城区迁往南部新城金融总部聚集区,由营运部分逐步填充,进而提升金融综合服务功能。
一是积极引进域外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重点吸引美国、德国、日本等域外金融机构到长春市设立机构,引进现代管理理念与先进技术,引进高素质金融人才。争取到2015年再有10家以上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落户长春。到2020年长春市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数量较目前再翻一番。二是支持金融机构做大做强。支持吉林银行、东北证券、恒泰长财证券、安华保险等总部和法人金融机构扩大业务总量、提高资产质量、拓展经营业务;大力支持长春市农联社改革,推进农联社向农村商业银行的改制步伐;积极扶持长春市农村商业银行跨区域经营。三是发展中小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支持提供特色服务的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社区银行等中小银行业机构,培育小额贷款公司加快发展,支持商业银行设立融资租赁公司,鼓励建立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推动有条件的企业设立财务公司、货币经纪公司等其他专业性金融企业。四是鼓励金融产品创新和业务创新。不断开发金融新产品、新业务。扩大贷款的抵(质)押范围,试行知识产权、经营权等多种方式的抵(质)押贷款担保形式,开展所有权质押试点,有效突破抵押担保瓶颈,大力推动信贷服务创新。在汽车、农产品加工等产业的上下游企业中探索发展产业链金融。
一是全力推动企业上市。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和保荐机构的作用,建立“改制谋划一批、跟踪培育一批、发展推进一批、推荐申报一批”的上市工作推进机制,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步伐。调动企业上市积极性,支持企业合理选择上市途径。从2010年开始,力争每年有2至3户企业在国内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及境外上市,争取到2015年长春市资产证券化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二是大力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多渠道争取国家支持,设立汽车产业基金、玉米产业基金、高新技术产业基金、生物产业基金、文化产业基金等具有产业优势的股权投资基金。落实好国家对创业投资企业的优惠政策,加快推进长春市金融与科技的融合,集中支持有自主知识产权、发展潜力大的创业企业项目。引进各类创业投资机构在长春创业发展。三是充分利用债券开展融资。引导和支持优质企业进行债券融资,扩大债券融资规模。推动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通过发行债券筹集建设资金;积极推进高新技术、文化创意等领域的中小企业,依托孵化园区、产业基地等产业集聚区,探索发行中小企业债券。探索政府引导和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市政项目收益债券的可行性。加强债券市场风险管理,提高债券发行的透明度,防范债券风险。四是大力发展融资租赁。积极引进金融租赁公司在长春市设立分支机构,开展金融租赁业务。鼓励企业通过融资租赁购置生产设备、促进工程建设,支持装备制造企业通过租赁融资促进产品销售。鼓励中小企业通过售后回租等方式盘活资产。五是培育发展期货市场。支持现有期货公司发展,鼓励其通过股权重组、增资扩股等方式做优做强。吸引有实力的域外期货公司到长春市设立营业机构,引导期货网点资源合理布局。积极引导相关企业进入期货市场进行风险管理和套期保值。研究设立粮食现货交割库,支持商品交易所进行新品种研发,发展长春市资源特色期货品种。六是推进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坚持多元化、市场化原则来构建产权交易市场体系,打造与全国产权交易市场充分连结的综合性、规模化的区域产权交易中心。支持高新区申报全国非上市公司股份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在南部新城设立长春环境能源交易所和文化产权交易所;在长东北筹备设立农村产权交易所。逐步将环境能源(排放权)、文化产权、技术产权、农村产权纳入产权交易范围。
一是突出金融对重点产业和重大项目的支持。首先是加大对重点产业的支持。按照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和投资方向,不断促进金融机构加大对汽车、农产品加工、轨道客车、现代服务业等重点产业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商业银行建立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医药、信息网络和高端制造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贷款绿色通道;加强产业政策与信贷政策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对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考核激励机制。其次是积极支持重点工程项目融资。完善重点项目投融资平台,创新投融资模式,在政府投资中加大对新型投融资模式、投融资工具的运用,支持全市重大项目的融资。鼓励政府投资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利用银团贷款,逐步将收费抵押贷款扩大到供水、供热、环保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二是加大金融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首先是支持域内银行设立专门针对中小企业的服务机构,打造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融资服务产品,创新中小企业贷款方式。探索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目标考核评价体系。其次是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开展联保互保,支持具备条件的中小企业利用中小企业板、创业板、证券公司代办股权转让系统及境外资本市场挂牌融资,以满足中小企业不同发展时期的融资需求。
一是支持民生事业发展。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各级各类教育的支持,积极探索完善符合职业教育培训特点的信贷产品,完善助学贷款体系,简化手续,提高服务水平。支持就业和社保体系建设,充分利用小额贷款担保资金为失业人员、自谋职业人员、自主创业人员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加大对文化、卫生、医疗、旅游等社会事业领域的金融支持。二是促进消费需求拓展升级。落实国家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的各项政策,为陆续出台的“汽车家电以旧换新”、“汽车家电建材下乡”和农机具购置等涉及城乡的惠民措施提供快捷、有效的金融服务。改进对消费的金融服务,把部分未来消费合理转为当前消费,扩大消费量,推动消费结构升级。三是规范确认房屋、土地等资产权属。明晰居民家庭及法人单位的财产性权益,活化休眠资产,提高社会财富的交易效率,促动社会消费对金融服务的需求,进而推动消费金融对居民的服务能力。
一是拓宽农村金融业务。鼓励各类商业性、政策性、合作性金融组织向农村延伸网点和机构。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应农村经济特点、适合农村消费者特征的金融产品,开发实用可行的促进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的信贷产品,完善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建立农村金融贡献评价制度,鼓励各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的金融服务。二是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金融组织。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和小额贷款公司。在加强农村信用建设的同时,研究规范民间借贷的操作办法。三是推进农村金融创新。加快农村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土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抵押试点,农村直补资金担保贷款试点的推广工作。四是积极发展“三农”保险。鼓励各类保险企业在农村设立分支机构,为农民提供种植业、养殖业、财产、健康等多险种广覆盖的保险业务。加快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帮助农户参加农业保险。鼓励农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商业性保险业务。逐步建立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险、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外出或外来务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等“三农”保险保障机制。
一是大力发展相关中介机构。培育发展会计、律师、评估、评级等各类与金融核心业务密切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提升中介服务机构独立性和公正性,严格执行专业性标准和遵守职业道德,客观、公正、真实、准确地提供各类报告。二是加快金融支付结算体系建设。有效整合银行卡发卡和受理资源,发展符合金融标准联网通用的“城市一卡通”;扩大银行卡在公用事业、公共交通、商业、旅游、餐饮等行业的使用范围,加速银行卡受理网络向农村地区延伸。三是构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鼓励企业资本、社会资本进入担保领域;引导担保机构整合资源、扩大规模;鼓励设立再担保机构。加快建立政策性、商业性、行业性、互助性等多元化覆盖全市的信用担保体系。加强担保业监管,逐步降低担保利率水平,减轻企业负担。四是完善政府投融资平台。充分发挥政府财政性资源的配置作用,完善政府融资平台工作机制,着力推动融兴、城开、土地收储、国投等投融资主体从融资结构单一性向融资方式多元化转变,从管理资产向经营资产转变,从传统型企业管理模式向现代化企业管理机制转变。各区、县(市)也要整合有效资产,组建地方投融资机构。
[责任编辑:王宝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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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8466(2011)01-0064-04
2010-11-20
徐聪(1988— ),男,吉林长春人,东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