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金玲
黑格尔的家庭伦理思想及其现代启示
朱金玲
介绍黑格尔关于家庭的概念以及家庭中关系表述,分析其家庭伦理思想,结合当代青年人婚姻中的现状,指出黑格尔家庭伦理思想对当代青年人婚恋观的启示和意义。
家庭伦理;青年人;婚恋观;现代启示
家庭是一个人成长过程中最早与他人接触的地方,是个体品性和道德观念最初形成的地方。在《法哲学原理》中,黑格尔从未将“家庭”与“伦理”两个词连用,在他看来,伦理是绝对观念外化与现实世界过程中的环节,是精神争取自由的表现,而家庭是伦理实体的直接阶段[1]。他认为家庭中伦理关系的本质不是情感关系或爱的关系,而是个别家庭成员与家庭整体之间的关系[2]。家庭在伦理阶段从个别(家庭)过渡到特殊(市民社会)再升华到普遍(国家)的正、反、合的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而且,从家庭经过市民社会再到国家,也体现着自由意识的发展。所以,家庭是伦理观念发展链条中的一个必不可少环节。黑格尔在阐述伦理实体第一阶段——家庭中,蕴含了许多伦理思想,本文拟通过分析这些伦理思想,结合当代青年人的婚恋观,来挖掘黑格尔的家庭伦理思想对当代的启示和意义。
黑格尔从三个方面来阐述了他的家庭伦理观念:
其一,婚姻。首先,婚姻是以爱为基础的。在康德那里,家庭是一种契约关系,黑格尔则更加注重家庭的感情因素。他认为,“作为精神的直接实体性的家庭,以爱为其规定,而爱是精神对自身统一的感觉。”家庭是使“自在自为地存在的实质中的个体性,从而使自己在其中不是一个独立的人,而成为一个成员。”在家庭里面,每个人是这个共同体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不再是独立的个体。大家在看问题时,也应该从家庭整体这个角度出发,关注这个共同体。他重视“爱”在家庭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他所说的爱,是“意识到我和别一个人的统一,使我不愿为自己孤立起来”。爱的存在有两个环节,一是“我不欲成为独立的、孤单的人,我知道是这样的人,就会觉得自己残缺不全”。如果一个人认为没有其他人的加入,自己仍是完整的和独立的,那么从身心来说他都不需要另外一个人来融入他的生活,根本就没必要组建家庭。第二环节是“我在别一个人身上找到了自己”,即在另一个人身上获得认可,自己对另一个人也表示认可,这是一个相互的过程,从喜欢肯定中获得了人生的价值和意义。黑格尔还用“爱制造矛盾并解决矛盾”来强调爱在家庭中的独特作用。其次,家庭是建立在道德和理性的基础上的。黑格尔认为,“爱是感觉,是主观的东西”。感觉是易变的,因为周围的环境在不断变化,人的主观感受也会随之而变,爱就显得不够可靠,因此必须加以限定。黑格尔指出:“婚姻的伦理性规定在于当事人的意识从它的自然性和主观性中结晶为对实体物的思想,它不再一直保留着爱慕的偶然性和任性,而是使婚姻的结合摆脱这种任性的领域,使自己在受家神约束中服从实体性的东西。它贬低感性环节,使其受真实的和伦理的婚姻关系的制约、受承认婚姻结合为伦理性的结合的制约。”婚姻仅有爱是不够的,只有突出它的伦理性才能尽量增加婚姻的稳定性。黑格尔认为:“通过伦理性的东西,一个人负有多少义务,就享有多少权利;他享有多少权利,也就负有多少义务。”由于人的本质在于他的社会性,所以人的行为总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法律的、道德的、情感的,等等。在婚姻中,责任不仅仅是夫妻之间的责任,而且还有夫妻作为整体对社会、对国家所应承担的责任。黑格尔认为婚姻是自由意志的决定,“有意志必有自由”,每个人都拥有自由意志,都有自由和权力选择婚姻。婚姻的出发点有两个,主观出发点是“当事人双方的特殊爱慕,或者出于父母的事先考虑和安排等”,客观出发点是“当事人双方自愿组成为一个人,统一为那个统一体而抛弃自己自然的和单个的人格”。黑格尔反对把婚姻视为达到其他目的的手段,他认为这样会造成很大的困难。再次,婚姻的本质是一夫一妻制。黑格尔认为两性中的一方,付出了自己的整个人格,就理应得到另一个完整的人格。他们是“直接的排他的单一性”。 黑格尔认为,“只有从这种人格全心全意的相互委身中,才能产生婚姻关系中真理性和真挚性。”因此,黑格尔声称婚姻就其本质来说是一夫一妻制,这是任何一个共同体的伦理生活所依据的绝对原则之一。黑格尔对于一夫一妻制的倡导,既符合人性,又符合伦理关系。
其二,家庭财富。家庭财富是家庭的外在定在,是一个家庭持久、稳定的产业。家庭财产的结合,是为了维持家庭稳定的需要。家庭财产除了应付日常生活开支外,还要支付繁衍后代的费用。黑格尔认为家庭财产的结合,有利于使个人的欲望及其自私心转变为一种对共同体的关怀和增益。家庭财富是公共所有物,“任何一个成员都没有特殊所有物,而只对于共有物享有权利。”如果家庭成员财产上是彼此独立的,那不仅会减少家庭成员对这个共同体的关注,而且还会增加人们的私心,这不利于家庭共同体的维系。
其三,子女教育和家庭解体。财产是家庭外在的定在,子女才是家庭自为的伦理性定在。没有子女的家庭是不符合家庭的概念的。子女是爱情的结晶,是夫妻之间的结合。父母与子女之间存在权力与义务的统一。从父母方面讲,作为婚姻的自然结果产生的子女,父母具有把子女养成社会公民的义务,使他们享有社会公民的权力,教育的内容主要是灌输普遍性的伦理原则,同时父母双方在抚养子女的过程当中有享受教育小孩的权力。从子女方面讲,子女有被抚养和受教育的权利,同时具有接受教育和纠正自己任性的义务。黑格尔认为,“子女之爱父母不及父母之爱子女”,这是因为子女正迎着独立自主前进,并日益壮大起来,于是会把父母丢在后面。父母则在子女身上获得他们结合的客观体现,对他们格外疼爱。
所谓婚恋观,是指男女双方对恋爱、婚姻和性的根本看法和态度,包括对爱情本质、择友标准、恋爱与婚姻关系、婚姻道德与责任等一系列问题的看法和态度。婚恋观是人生观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恋爱、婚姻行为的价值取向,对青年的择偶行为、婚姻生活起着重要的导向作用,甚至影响其一生的发展与幸福。当代青年的婚恋观和婚恋行为呈现以下特点:
第一,对婚姻的认识和理解普遍不足,婚前准备工作不足,对婚姻的期望高。当代许多青年人对婚姻的认识也是不充分的,对婚姻的认识仅停留在一些比较粗浅的认识上。受韩国偶像剧的影响,青年人对爱情婚姻存在较大的幻想成分。他们会因一时的冲动而做出决定,当他们从恋爱时的花前月下转变成生活中的柴米油盐时,生活的落差会大大增加离婚率。
第二,情感的需求和满足成为第一要素,爱情在现代婚恋观中的地位不断提高。随着人们物质生活的提高,青年朋友们更加注重自己的内心感觉和判断,尊重彼此的感情,在择偶时加大了爱情这个因素的影响力。青年人普遍更加注重自己的内心选择,“合则聚,不合则离”成为许多人的爱情观,这反映出人们一种较为开放的心态和选择,同时也可能因为青年人的思想不够成熟,而造成他们对于婚姻态度的不认真,影响家庭的稳定性和持久性。
第三,青年人在婚恋观中越来越重视金钱,经济基础成为婚恋双方考虑的重要因素,一些人甚至把婚姻作为手段,用来获取金钱、地位。虽然人们越来越重视爱情的重要性,但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青年人似乎更重视金钱。
第四,家庭财产趋于独立,逐渐流行婚前财产公证。 由于金钱在人们心中的地位提高,再加上许多人把婚姻当成获取金钱的手段,一部分人为了保护自身的财产不受欺骗,就选择婚前财产公证,这表现出当今中国青年人对于财产有了更加理性的思考。但也有人认为此举不合情理,在感情上难以接受,认为它是对于感情的亵渎。
第五,不善婚姻经营,离婚率有所提高。据民政部规划财务司统计,2010年,我国有196.1万对夫妻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如此高的离婚率一部分原因是夫妻双方不善于经营婚姻,另一方面,一部分夫妻仅是把婚姻作为一种手段来获取自己的目的,这种没有牢固感情基础的婚姻必定是经不起风雨的。
(一)婚姻观启示
1.婚前摆正态度,睁大双眼。在决定结婚之前,一定要了解婚姻的本质,调整好心态。在黑格尔的眼里,家庭是两个独立的个体因为爱而放弃个体的独立达到双方人格同一化的一种群体组合方式。婚姻不应该被看成为了获得个人的欢乐或别的私利等目的而作的单纯的发明,它的根本性质是伦理性的结合,具有法的意义。当今社会,人们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在一定程度上是有些扭曲的。人们过度追求财富和地位,在选择配偶的时候也难免对戴上有色眼镜,把婚姻作为改变自己命运的筹码,期待钓一个“金龟婿”就可以坐享其成,尽享荣华富贵,却忽略内心的真挚情感和爱。
把婚姻当成达到某种目的的手段是困难的,这是因为,第一,爱是解决矛盾的良药。每个人由于生长环境不同,生活习惯存在很大的差异,婚姻把两个原本独立的个体组合在一起,彼此朝夕相处相伴,近距离的接触使得彼此之间的差异和缺点都会暴露无遗,琐碎的生活小事会更加凸显出彼此行为处事方面的差异,此时,爱就成为化解彼此差异和矛盾的重要良药。如果他们之间有深厚的爱情,那么就更容易包容对方、体谅对方,原意为了这个共同体而做出必要的让步和牺牲,这些矛盾就不会成为彼此婚姻破裂的根源。而那些仅把婚姻当作手段的夫妻,他们之间本身就没有爱情,当这些差异出现时,他们都只考虑到自己的感受,不愿意做出让步,最终会将婚姻逼到破裂的边缘。第二,把婚姻当成手段的家庭感情基础薄弱,经不起风浪。这种夫妻无非就是看中对方的名誉或财产,但是人生是起伏跌宕的,没有人能保证一辈子风平浪静。当一方的事业陷入危机、人生处于低潮期时,没有感情基础的夫妻,就很有可能出现“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的状况,经不起任何的风吹雨打。因此,由婚姻而组建的家庭应该以爱为基础,婚前一定要睁大双眼,寻找那个对的人。
2.婚姻经营更需学问。经营婚姻更是一门生活的学问和艺术。恩爱夫妻早晚相见相伴相随,所有美好的感觉都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变得平淡,琐碎的生活小事也会减少生活的乐趣,矛盾和误解的增加都会使原本甜蜜的生活慢慢降温。这时,就要学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学会包容对方,接纳对方。在婚姻生活中,处理好独立与统一的辩证关系很重要。在现代社会中,有些人总是容易忘掉自己的独立人格,为了自己所说的“爱”而将自己完全交付给别人,失去独立的思想、性格甚至人格,把婚姻从合理的客观制度地位降格到为了满足一个人的偏好而作的安排,这种婚姻相处方式肯定是失败的,保持适当的人格独立是非常重要的。另一种人则在建立家庭以后仍旧一味地坚持自己的独立性,太过追求个性,完全不顾及对方感受,不愿和对方相容,双方人格不能达到同一化,最终也会导致家庭的破裂和解体。
3.婚姻若离异,亦勇敢面对。黑格尔认为爱是偶然的、主观的,婚姻的基础就是不牢靠的,哪怕强调了婚姻的伦理性,也难免有离婚现象的出现,但离婚决不能仅凭任性。夫妻双方一定要摆正态度,谨慎审查这段婚姻是否还有挽回的余地,毕竟离异对彼此和子女的伤害都是很深的。只要还有挽回的余地,都要尽力去挽回。如果真的到了破碎的地步,也要坦然面对,毕竟人生本来就有很多偶然性,此时尊重彼此的决定,好好生活才是最正确的选择。
(二)家庭财富的启示
当今社会人们的安全感较为匮乏,越来越多的人担心对方把婚姻当成手段,为了自我保护而选择婚前财产公证。人们普遍认为不能够把握婚姻的稳定性,就从财富上获取安全感。黑格尔认为这是一种保障措施,只有在婚姻关系由于自然的死亡和离婚等原因而消灭的情况下才有意义。这种存在有其合理性,但是也有其明显的缺陷。黑格尔认为家庭财富使个人的欲望及其自私心转变为一种对共同体的关怀和增益。只有每个人的利益得失都与这个家庭共同体息息相关,才可能让每个人都把自己的精力用于关注这个共同体上。
(三)、教育子女启示
父母在生育子女之前要做好充足的心理准备,因为为人父母是一种责任,养育子女不仅是把孩子养育成人,更重要的是父母有义务把子女抚养成合格的公民,并向他们灌输普遍性的伦理原则。其二,子女是父母的结晶,这种客观现实会让父母对于子女的爱往往大于子女对父母的爱。随着子女的渐渐独立,他们对父母的依赖会有所减少,作为父母,要学会调整好自己的心态,不要一味把子女作为人生的中心,要有自己的生活,坦然享受生活中的一切变化,在变化中感受生活的美好。
[1]雷震.黑格尔家庭伦理思想研究[J].学术论坛,2006(7).
[2]文敏.黑格尔家庭伦理思想探析[J].思想战线,2009(1).
[3]黑格尔.法哲学原理[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
B516.35
A
1673-1999(2011)22-0030-03
朱金玲(1988-),女,浙江丽水人,浙江财经学院(浙江杭州310018)人文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当代中国道德建设。
2011-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