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 锴
理性看待改革开放后中国出现的道德问题
夏 锴
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往往以自己在实践行动中付出多少、能取得多少的既得利益为衡量标准来实施自己的行为,这种行为方式是与以利益的非对等性、与客观具象的利益非对等性的美德背道而驰的,它与改革开放前的道德有本质的区别。
道德问题 ;道德本质;道德规律 ;道德局限性
从道德的起源来看,人类的出现使道德有了载体,而社会关系的形成为道德产生了客观基础,而在这种社会关系中出现的各种各样的利益关系直接刺激了道德的孕育。然而,并不是所有的利益关系都会产生道德,纯粹的商品对等的交换产生了价值与使用价值的让渡,当然地产生了利益关系。这种对等的交换虽然在法律层面上是符合规定的,但如果说法律是道德的底线的话,那么,使这种利益对等性的底线或许可被称之为道德最低级的一种形式。而这种形式往往并不被人们认为是一种道德。
(一)中国道德的本质
改革开放前,我国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在集体主义制度下,人民共同劳动,按劳分配,民风淳朴而高尚。由于当时的道德是在坚持集体主义原则下形成的,所以非常强调个人的牺牲和奉献。就其本质来说,作为道德的高级形式的美德,其本质应该是人与人或人与社会关系中的利益非对等性。当然,这种利益的非对等性并不一定都是客观的、具象的、物质性的形式。我们可以把道德的载体看作是主体,而把他的思想情感看作主观方面,把社会认为应当怎样做(即义务)看作客体,把人的行为看作是客观方面。只要人的主观情感和社会的客体义务发生了冲突,无论人的客观行为是遵守义务或者是违背义务,我们都可以看出,在人的主观思想感情上是存在利益的非对等性的,而这种抽象的形式显然是不能被人具象地观察到的。因此笔者认为,一个人是否具有道德并不仅仅表现为其外在的行为,其内在的思维活动的变化也可以反映出人的道德素养。
(二)开放后中国道德的本质
改革开放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人们的思想道德呈现出多元化的特征。这种多元化已逐渐被社会所接受,至少被认为是正常的。现在人们做某一行为时,当良心跳出来做出评判后,人们往往会压抑住良心所告诫的应当怎样行为,而以自己在实践行动中付出多少、能取得多少既得利益为衡量标准来实施自己的行为。这种行为方式在某方面来说是与当今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以物易物的对等性准则相一致的,而与以利益的非对等性至少是与客观具象的利益非对等性的美德背道而驰,这与改革开放前的道德有本质的区别。
按照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社会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不断推动人类历史向前发展。道德作为社会的意识形态和上层建筑必然也是依附于生产力发展上的。诚然,道德冷漠、道德下滑乃至道德扭曲等种种问题在以往的各个社会历史形态中都可能发生。但必须指出的是,在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经济基础的奴隶制、封建制或资本主义形态下,会导致阶级的出现,在阶级社会中,道德对立是允许一个阶级的道德完全不同于甚至对立于另一个阶级的道德的。所以,种种道德问题是可以被人们所理解的。而现在,我国已经消灭了剥削阶级,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社会种种道德问题的存在让人困惑不已,这似乎与马克思所提出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观点相悖。在此,我们要了解道德与善的关系以及道德本身的局限性。
(一)道德与善
改革开放前,人们认为凡是道德或可被称之为道德的行为都是善的,这就把道德与善等同起来。这种形而上学的道德观是不正确的,它忽视了道德的发展性、联系性和全面性,而仅仅是静止地、孤立地看待道德。
什么是善?善与道德的关系是怎样的?人们通常解释善为吉、祥、好,但这只是对善的字面解释,那究竟什么是善?什么是善的行为?孟子早在几千年前就说过,“可欲为之善”,即人们满足自己的欲望,以及满足自己欲望的行为就是善或善的行为。而善与道德并不是完全重合的,如小偷偷别人的钱包对于自己来说是满足了自己的占有欲,这对于小偷来说是善的,而这种善的行为显然是不道德的。况且从道德本身来看,道德并不意味着善。道德有优良的道德和卑劣的道德之分,而道德本身的发展过程也是不断完善的过程。
(二)道德的局限性
一切事物都是在运动发展着的,这就意味着一切事物都有其自身的局限性。由风俗习惯衍生而来的道德也不例外。
道德的局限性首先在于人们的生活环境各异。生活习惯不同,其道德也就不同,有其自身的特殊性,正如你不能要求黑人、白人和黄种人奉行相同的风俗习惯与道德规范。道德在有限的范围内才具有普遍的道德效益。其次,道德作为经济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是随着生产的发展而进步的,但我们必须指出,这种社会意识具有滞后性。
道德的局限性说明,应世道德不总是与生产力的发展保持一致。在当今社会中,人们普遍把利益的对等性内化为“良心”,而有人却一再呼吁要人们大公无私、舍己为人。毫无疑问,这样的呼吁肯定会被人们封为至善,然后把这些道德行为高高地供奉起来,不至于影响自己的“良心”,让自己应该怎样做。当应世道德不能反映出真实、普遍的世界时,它就不能被人们所相信,就形同虚设。所以,衡量道德进步的标准并不是道德准则本身,而是道德是否与社会发展趋势一致。
而现在,人们害怕依附于现实中真实反映的道德问题演变成主流道德。每当一个时代出现了风俗变迁、社会革命或思想激荡,“礼崩乐坏”的呼声就会如雷贯耳。这时,伦理学家往往都是“保守主义者”,像孔圣人那样主张“克己复礼”、“吾从周”。其实,我们完全不必恐慌,因为每个时代都有其时代特点的道德,我们不能把自己的情绪带到对现代道德的评价上来,因为我们对每个时代的评价都掺杂着自己的主观感情,而看待道德必须要超越个人的主观情绪,才能对其有客观全面的了解。
(三)社会公正
公正可以解释为公平、正义、正当,其抽象性的解释就是等利害交换,这种等利害交换与市场经济的商品交换准则是一致的。柏拉图认为,“正义是灵魂中的理性、激情和欲望三者的和谐,是激情和欲望听命于理性。”当道德与正义、利益的不对等性与公正的对等性,它们也许都有着各自存在的理由与适用范围,但当二者在现实层面上相遇,与公正相左的其他任何德行,无论它多么崇高伟岸,都得匍匐在公正的脚下。公正是社会形成优良道德的基础,凡是公正的即是优良的道德。
中国民众历来有“不患寡,而患不均”的思想,改革开放后,随着生产力的提高,社会财富极大丰富,人们的物质需求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但是,由于现阶段的分配方式不公正,导致一些民众的心理极度不平衡,感到不幸福,道德冷漠的现象也就随之出现。
当人们在指责我国道德滑坡的现象时,他们却不能知道这是道德进程中必然的历史现象。换句话说,他们只看到道德的善所引起的社会效应,却忽视了恶也同样是推动社会向前发展的原动力。恩格斯说:“在黑格尔那里,恶是历史发展的动力借以表现出来的形式。这里有双重的意思,一方面,每一种新的进步都必然表现为对某一神圣事物的亵渎,表现为对陈旧的、日渐衰亡的、但为习惯所崇拜的秩序的叛逆。另一方面,自从阶级对立产生以来,正是人的恶劣的情欲、贪欲和权势欲成了历史发展的杠杆。关于这方面,例如封建制度和资产阶级的历史就是一个独一无二的持续不断的证明。”恩格斯的话表明了善与恶相互转化的关系,恶劣的情欲能引起新的发展、新的进步,在旧的标准看来是恶的事物,在新的标准看却是善的。
王海明教授运用元伦理学指出道德发展的终极标准是增进社会及每个人的利益,这种抽象性的概念与叔本华所揭示的“不要伤害自己,尽力帮助他人”的具体行为规范相一致。那我们也可以这样理解,凡是不能增进社会及每个人利益的道德必将被丢弃,而无论它在现阶段表现的多么高尚;凡是能增进社会及每个人利益的行为都必将发展为道德,而无论它在现阶段是多么的所被人不齿。
古人云:“仓禀实而知廉耻。”无论我们再怎样辩驳道德源于物质而高于物质,我们都应理性地看到,“饿死不吃嗟来之食,渴死不饮盗泉之水”也恐怕只有极个别人才能做到。所以,我们不能把贫穷当做一种荣耀来看待。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的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体制,在多种经济形式并存、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等错综复杂的社会形势下,产生一些不好的道德问题是不可避免的现象,但我们不能被因此而一叶障目,我们应看到,现如今我国民众的道德意识有了显著提高,民众的人权意识、政治民主意识、环境保护意识都在逐步增强。从整体上看,我们的道德水平还是不断前进的。随着生产力的高度发展,人的自然需求与社会要求不再冲突,而且每个人之间的差异也随之消除 (这包括不同地域、不同人种之间的差异),这时,全球性的风俗习惯形成的道德深入人心,被称之为善的风俗完成了人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统一、个人与全体人类的统一。到那时,康德所认为的一个人的道德价值完全依赖于他是否能从意志中排除爱好和冲动而仅仅依靠义务的感情来决定意志,才会自然而然地被人遵守和实现。那时,每个人都是具有纯粹道德的人!
[1]叔本华.伦理学的两个基本问题[M].任立,孟庆时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
[2]刘时工.为什么要有道德[J].道德与文明,2010(4).
[3]邓安庆.以现代精神为妻的鳏夫[J].道德与文明,2010(1).
[4]王岩.再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道德原则[J].道德与文明,2010(5).
D648
A
1673-1999(2011)22-0018-03
夏锴(1988-),男,安徽广德人,漳州师范学院(福建漳州 363000)2010级硕士研究生。
2011-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