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理论创新
——人学理论创新探析

2011-08-15 00:49陈周付
关键词:人学人道主义人权

陈周付

中国共产党理论创新
——人学理论创新探析

陈周付

中国共产党理论创新的内容丰富,人学理论创新是中国共产党理论创新内容之一。建党90年来,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实际相结合,在人性、人道主义和人权、人的全面发展等方面不断创新,以人为本思想是中国共产党至今对马克思主义人学理论创新的最高成果。

中国共产党;理论创新;人学理论

中国共产党成立90年来,一部中国共产党的发展史,就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不断进行理论创新的历史,形成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两大成果。两大理论成果中都蕴含着丰富的人学理论,且这些人学理论都是建立在马克思主义人学理论基础之上,进而又对马克思主义人学理论不断创新。

一、人性理论的创新

人性问题是人学理论研究的首要的基本的问题。探讨人性、探讨人的本质是人们思考和分析人类社会及其历史的理论前提和基础。

中国共产党对人性理论的探讨是建立马克思主义人性思理论基础之上的。马克思认为人性可以分为一般人性和具体历史性。一般人性是相对不变的,体现出稳定性。人的具体历史性因时代变化而不断发展。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论述是人性理论的最高层次的概括,是对人的一般人性和具体历史性的超越。马克思的人性理论为中国共产党人学理论的创新奠定的坚实基础。

人学理论在毛泽东思想体系中占有重要位置。对于人性问题的分析,毛泽东站在人的本质的高度作了分析。他认为,人的本质最集中的表现是社会性,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具有“自觉能动性”。“思想等等是主观的东西,做和行动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东西,都是人类特殊的能动性。这种能动性,我们名之曰‘自觉的能动性’,是人之所以区别动物的特点。”[1]毛泽东除了认为人和动物的区别在于“自觉能动性”之外,还有就是人可以制造和使用工具进行物质生产,这也是人的特性鲜明的体现。毛泽东还认为人的本质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不变的,人会随着现实的变化而打上时代的烙印。毛泽东对人性、人的本质的论述能把人的本质与人的自觉能动性、人的社会性、人的现实性等紧密联系在一起,用联系的观点思考问题,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人的本质论。

邓小平在新时期、新环境、新实践的背景下对人性理论进行了探讨。邓小平认为,人是具有主体意识的现代人,这是邓小平人性思想的鲜明的时代特征。他强调作为一个现代人就要大胆的解放思想,就要敢于面对现实,敢于竞争,承担起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担。邓小平还认为,研究人要从实际出发,立足现实,从中国国情出发,要研究我国的人的问题就要看到人民的实际生活状况,不要空谈,不要好高骛远。邓小平提出了“人民为本位的”思想。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最终目的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不断提高和改善人们的生活,实现人的自由全面的发展。他还指出,人民利益是评价一切工作是非得失的标准。邓小平对人性的探讨与我国的现代化建设联系起来,他始终强调的是人民而不是个人,他为新时期人性理论的发展作出了突出的贡献。

江泽民的人性理论首先着重强调人民本位论。中国共产党代表最广大人们群众的利益,全党同志一切工作都是为人民服务,是实现好、发展好和维护好人民的利益。江泽民还关注人的现实性需要。江泽民继承了马克思关于人的现实性的思想,进一步强调人的活动的现实性,认为提高人的主体能力、发挥人的主体性必须提高现实社会里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只有满足了人的现实性需要,才能激发大家的热情,才能调动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江泽民还强调人的理想性,认为人是社会的人,每个人都应该有理想信念。他指出,人一旦成为人,就必然要产生作为人的本质力量的理想。江泽民的人性思想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能把人的社会价值和个人价值、社会属性和自然属性有机结合,在中国共产党人性问题的探讨中有深远意义。

二、人道主义和人权理论的创新

人道主义和人权是密切相关、互相联系、互相影响。马克思的人道主义和人权思想,高扬人的自由和价值,追求人的全面解放。中国共产党人对人道主义和人权理论的探讨建立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之上。

毛泽东无论是领导新民主主义革命还是社会主义建设,其实都是为了中国人们民的自由和权利,通过他的实践就可以领会这位伟人的关于人道主义和人权的思想。毛泽东倡导“革命人道主义”,他把人们的苦难疼痛时刻装在在心中,即使在战争的环境中也关注保障人们群众基本生活需要。毛泽东在平时的为人处事中贯彻人道主义原则,对待群众要以平等身份相待,甚至对待犯错的同志也本着治病救人的人道主义原则。在人权问题上,毛泽东反对“天赋人权”,主张人赋人权,认为只有宪法和法律才赋予人民的民主权利。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重视人道主义和人权的思潮在我国兴起,但这一思潮也受到西方国家的干扰,在这样复杂的形势下,邓小平坚持正确的立场,从实际出发,提出我国在新时期关于人道主义和人权的基本理论、主张和立场。他提出要重视人的生存权和发展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为新时期我国人道主义和人权理论的发展开辟道路。邓小平反对离开实际抽象的谈人道主义和人权问题。“我们的人民生活水平和文化水平还不高,这也不能靠谈论人的价值和人道主义来解决,主要地只能靠积极建设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来解决。离开了这些具体情况和具体任务而谈人,这就不是谈现实的人,而是谈抽象的人,就不是马克思主义的态度。”[2]邓小平认为,谈人道主义和人权要从中国国情出发,从我国的生产力水平出发。邓小平这里所讲的实际还包括两种社会制度的实际,我们谈论人道主义和人权必须与社会制度结合起来,我们讲的是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和人权,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有根本不同,我们要坚持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和方向。在人权问题上,邓小平还强调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

江泽民提出“发扬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把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们群众的利益作为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的根本出发点。提出人权的全面性、多层次性,而这其中生存权和发展权是最基本的人权。“我们要继续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一步推进我国人权事业,充分保障人们依法享有人权和民主自由权利。”表明江泽民把人权建设提高到制度化和法制化的层面高度,是对马克思人权思想一次重大发展。江泽民还主张进行积极的人权领域的国际交流和合作,灵活参与国际人权事务。

中国共产党在马克思关于人道主义和人权理论的基础之上,结合中国的实际,创造性的提出了一系列关于人道主义和人权的新理论。人道主义和人权理论是中国共产党人学理论创新的重要内容。

三、人的全面发展理论的创新

人的全面发展是马克思主义价值观的核心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理想社会的追求目标,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对人的科学态度和终极关怀。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社会主义实践的深入发展,中国共产党对马克思主义的人的全面发展的理论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在中国的革命和建设的过程中毛泽东坚持和发了马克思主义的人的全面发展理论,他阐述了人的全面发展的内涵,指明了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条件和途径。毛泽东特别强调通过教育来达到人的全面发展。在上世纪50年代初他就向全国青少年提出以“三好”—身体好、学习好、工作好为全面发展方向。1957年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把人的全面发展具体化为“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他还提出“教育必须同生产劳动相结合”,这样培养的人是即能从事体力劳动又能从脑力劳动的全面发展的人。

邓小平从国情出发,提出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途径和方法,把马克思主义的人的发展学说大大向前推进。邓小平把培养“四有”新人作为新时期人的全面发展的基本要求,要求每一个社会成员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全面发展的人。“四有”人的培养目标把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理论作了进一步深化。邓小平提出“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为我们教育教育发展方向,这是邓小平对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思想在新时期的继承和发展,具有鲜活的时代特色。

江泽民对人的全面发展思想做了高度的概括,提出了很多创造性的观点。首先,他认为人的全面发展是社会主义本质要求,他在“七一”讲话和十六大报告中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其次,江泽民认为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发展有机统一,它们互为前提和基础。在此基础上,江泽民进一步提出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理念。他以独特的视角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理论。

综观中国共产党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理论,一方面坚持和继承了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理论的基本精神。另一方面又在实践中结合中国的实际,为促进中国广大人民的全面发展进行了开拓性的探索。这些理论创新是马克思主义人的全面发展理论宝库中的宝贵财富。

四、以人为本是中国共产党人学理论创新的最高成果

胡锦涛同志关于人学理论的创新,笔者认为主要集中体现在他的以人为本的思想。以人为本是胡锦涛同志人学理论的精华,是中国共产党至今对马克思主义人学理论创新的最高成果。在十六届三中全会上,我们党以求实创新的态度提出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这是以人为本思想在党的文件中第一次出现。以人为本作为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内涵极其丰富,是马克思主义人学思想在当代中国的全新阐释。

以人为本思想体现了对人性的尊重、对人权的捍卫和对人全面发展的关怀。我们党把“以人为本”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最高原则,这说明人是建设和谐社会的核心问题。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必须积极参与社会生活多种领域的交往,在交往中形成丰富而全面的社会关系。人的本质的丰富性、全面性决定人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只有坚持以人为本,才能把人的世界和人的关系还给人自己,才能真正实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自身的和谐发展。

“以人为本”,承认并注重人的现实利益,注重广大人民群众的现实需要,注重公民权利的维护与保障。“以人为本”,回归现实,既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内在要求,也体现了现代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从邓小平的改革要“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到江泽民提出党必须“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再到胡锦涛的“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这一理念要求保障人民群众的权益,协调社会利益关系,加强社会建设,实现改革成功共享,清晰地体现出对人权的捍卫。

“以人为本”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把为人民谋福利作为制定一切路线、方针和政策的初衷,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这些都为人的全面发展奠定基础。我们党提出以人为本理论,就是要把提高人民群众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当作工作的落脚点。胡锦涛同志明确指出:“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

[1]毛泽东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445.

[2]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128.

D261

A

1673-1999(2011)22-0011-02

陈周付(1976-),男,硕士,安徽工商职业学院(安徽合肥231100)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讲师。

2011-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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