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孝清
(浙江师范大学文化创意与传播学院,浙江金华,321004)
《太平经》的人学思想“中和之道”
岑孝清
(浙江师范大学文化创意与传播学院,浙江金华,321004)
《太平经》的中和思想可称为“中和之道”,它包括“阴阳中和”与“天道中和”。中和之道的内容很丰富,其理论特征有宗教性亦有哲学性,但宗教性是基本的。从当代哲学思想看,“中和之道”讲的实际是“人道”,即关于人及其社会的学说。因此,“中和之道”是《太平经》人学思想的理论形态,是一种独特的宗教人学思想。
太平经;中和之道;人学
《太平经》为道教的重要经典,书中频繁出现“中和”一词,可见其中和思想的内容很丰富,值得深入研究。《太平经》的中和思想可以称为“中和之道”。“中和之道”的理论虽有哲学性,但宗教性是基本的。从今天的角度看,它实际上讲的是人道,是独特的宗教人学思想。这一思想有“援儒入道”的特点,但内在的理论结合尚不严谨。
《太平经》认为人是太阳之气与太阴之气“相冲和合”的产物,人的本质是气。相应于“太阳”和“太阴”,人的本质可称为“中和”;相应于“太阳之气”与“太阴之气”,人的本质可称为“中和之气”。《太平经》还提出了“兼和”的思想。“中和”和“兼和”反映了处于天地之间的人及其存在状态,肯定了人及其存在的本质。这其实是当代人学所说的两个基本命题。
第一,人是天地之间的存在。《太平经》里的“中和”指示的是位于天地之间的人。值得注意的是,当指称人类社会时,中和有时还特指“民”,即百姓。
《太平经》说:“天乃有三气,上气称乐,中气称和,下气称刑。故乐属于阳,刑属于阴,和属于中央。故东南阳乐好生,西北阴怒好杀,和气随而往来。”[1]632这里,从“中”相对于“阳”与“阴”来看,“和”相对于“乐”与“刑”来看,“和”是一种属性,是“中”的性质。而“中”的本质又是气,因此,“和”的最终根源亦是“气”,故有“和气”的说法。这个“中”,这个“和气”说的其实是人。《太平经》明确指出人为“万物之长的中和”,且贵于万物,如说:“今人居天地之间,从天地开辟以来,人人各一生,不得再生也。自有名字为人。人者,乃中和万物之长也,而尊且贵,与天地相似。”[2]还直接指出,“又人者,是中和万物之长也。其长悦喜理,则其万物事理,其长乱则其物乱。故先乐其长,以顺乐天地人之道也。”[1]644这不但指明了人属于中和之物,也陈述了“人道”的内容。《太平经》还认为,人体内有中和之气,如说:“中和之气,与脾相连,四出季乡,乃返还戊己。中居辰戌,丑未为根。举顺之而思其意,还以治其病,精若黄龙。而见此字,其病消亡,增年五倍。”[3]这是以易学的八卦思想来阐明“中和之气”对于生命的重要性。实际上,“中和之气”指人体内的气息,属于人的生理范畴,这里将其神秘化了,这个思想成了后世内丹道的重要内容。此外,当“中和”一词与“天”、“地”并举时,泛指人类,如说:“取信于天,取信于地,取信于中和,取信于四时,取信于五行,是皆天所得报信也。不失铢分,知之不乎?是委气无形自然之所服化也。”[4]又如说:“百神自言为天吏为天使,群精为地吏为地使,百鬼为中和使。此三者,阴阳中和之使也。助天地为理,共兴利帝王。”[5]15这是说,地精辅助人类,天神主宰人类,此为天地内在法则,负责执行这一法则的是百神、群精及中和使者,正是这三者的作用,所以才出现了天地理顺、帝王业兴的局面。这段话是一种宗教式的语言表述,但“百鬼为中和使”的“中和”当指人类,且人贵于百鬼。这一说法颇有人类中心主义的意思。
《太平经》“中和”一词亦有神格化的色彩,但反映了社会及其阶层的状况。如说:
“力行真道者,乃天生神助其化,故天神善物备足也。行德者,地之阳养神出,辅助其治,故半富也。行仁者,中和仁神出助其治,故小富也。行文者,隐欺之阶也,故欺神出助之,故其治小乱也。行武者,得盗贼神出助之,故其治逆于天心,而伤害善人也。”[6]
世间有真道者、行德者、行仁者、行文者及行武者,说明社会由不同的人、不同的阶层构成。而所谓“中和仁神”实际指处于社会中间阶层的人,他们有仁的德行。《太平经》还认为,天、地、人各有自己的职能,所谓:“天地各长于一,故天长于高而清明,地长于下而重浊,中和长养万物也。”[5]24是说,圣人是高而清明的,职能是承担天道大业;地是重浊的,职能是塑造大地;而天地间的一切是清浊相混的,百姓是善恶兼俱的,只有善恶兼有的百姓才是养育清浊相混的万物的人。这里,“中和长养万物”的“中和”泛指人类,但长养万物的具体承担者实际上是百姓。
第二,人是一种阴阳发生和事实存在。“中和”不但指向了人,揭示了人存在于天地之间的事实,而且还指明了人存在的状态,揭示了作为阳气与阴气相互作用产生的人及其活动性质,所谓“阴阳相得,交而为和”,[7]“阴阳者,要在中和。中和气得,万物滋生,人民和调,王治太平”。[5]20《太平经》的这些思想表明了人存在的事实状态:一方面,作为阴阳两气的合和产物且处于天地之间的人有着生生不息的特质;另一方面“气集多所而畜容为中和”,“人和,无不包容也”。
《太平经》用“阴阳中和”这四个字来揭示人的存在状态及其何以如此的问题。这四个字曾连续出现于文中,如说:“阴阳中和之使也,助天地为理,共兴利帝王。”这里,“阴”是一个概念,“阳”是一个概念,“中和”是一个概念,分别指“天吏”、“群精”和“人”。此外,又如:“从天地阴阳中和三法失道已来,天上多余算。”[8]是说,自从天、地、人三者失道以来,天上有很多剩余的寿龄。[9]三法道是指天之道、地之道和阴阳中和之道;天之道主生,地之道主养,人之道主施。从现代理性的眼光看,虽然《太平经》里关于“三法道”的内容较为芜杂和零乱,但还是可以大致理出思路,即:当“天”、“地”与“中和”三者并举时,“中和”常常表征的是人的道德性;当“阴”、“阳”与“中和”三者并举时,“中和”常常指的是人存在的事实;当“天”、“地”、“阴”、“阳”与“中和”五者并举时,似乎有将道德至善与真理至真统一起来的意图。综合起来,“阴阳中和之道”的含义大致包含了这样的意思:首先,天为阳,地为阴,人为中和;其次,太阳、太阴、中和(人)三者本质皆是气,所谓“元气有三名,太阳、太阴、中和”。而“元气”的属性是“太和”,谓“三气合并为太和也”[5]19;再次,太阳和太阴总是相互作用的,其结果是中和。可见,“阴阳中和”讲的就是人的发生和存在的问题,是人之道。
值得注意的是,“阴阳中和”思想蕴含着生生不息的含义,这其实是今天人学所说的人的能动性思想。《太平经》明确指出,“民者主为中和谭,中和者,主调和万物者也”。[5]19这一思想在书中有很多表现,例如在描述人类及万物“中和相得”的反应性本能时,说:
“蚑行俱受天地阴阳统而生,亦同有二大急、一小急耳。何谓乎哉?蚑行始受阴阳统之时,同仿佛嘘吸,含自然之气,未知食饮也,久久亦离其本远。大道消竭,天气不能常随护视之,因而饥渴。天为生饮食,亦当传阴阳统。故有雄雌,世世相生不绝。绝其食饮,与阴阳不相传,天下无蚑行之属,此二大急者也。其一小急者,有毛羽鳞亦活,但倮虫亦生活。但有毛羽者,恒善可爱,御寒暑;有鳞者,恒御害,非必须而生也,故为小急也。其余凡行,悉祸处也。不守此三本,无故妄行,悉得死焉。此自然悬于天地法也。真人宜思其意,守此三行者,与天地中和相得,失此三而多端者,悉被凶害也。”[10]
这是说,生物世界之所以呈现盎然生机是因为它具备了三个条件:一是天给予饮食,二是自身的阴阳两气使然,三是自然而然的防御本能。由于天地人三者“相得合一”,所以自然界所具有的反应性能,在人身上也有体现。对于执政者而言,其自然反应性能的表现就是,对生民凶祸之业和社会奸巧伪诈的现象所作出的快速反应,对突发事件的当下解决,对于百姓的疾苦给予爱护和施予天道仁德,而不是要麻木不仁、无动于衷。今天看来,《太平经》天道中和所提到的“自然反应性能”,以及帝王治世时反应的态度和能力,其实就是生物的反应特性和人的主观能动性,这就是“阴阳中和”生生不息的含义。此外,《太平经》关于人类“自食其力”的描述,其实也有这样的思想,如说:
“天生人,幸使其人人自有筋力,可以自衣食者,而不肯力为之,反致饥寒,负其先人之体。而轻休其力不为力可得衣食,反常自言愁苦饥寒。但常仰多财家,须而后生,罪不除也。或身即坐,或流后生。所以然者,天地乃生凡财物可以养人者,各当随力聚之,取足而不穷。反休力而不作之自轻,或所求索不和,皆为强取人物,与中和为仇,其罪当死明矣。”[11]242-243
这是说,人“自食其力”的进取表现,是符合人道的中和本质的,而不劳而获,那是与“中和”本质相背离的。极其可贵的是,《太平经》还提出了“气集多所而畜容为中和”的命题,这是“阴阳中和”思想的闪光之处。它指出:
“今天上乃少善人,无可与共事者也,其行悉凶恶也。如是天何不即杀之,乃使到不毛之地,无人绝气之野乎?所以不即灭杀之者,天地之间,其气集多所而畜容,故名为中和。比若人和,无不而包容也。故得须臾。天者主执清明,比若居帝王之前,不可得容奸恶人也。”[12]
这里,“天地之间,其气集多所而畜容,故名为中和”,一方面指明中和的本质是气,另一方面指明中和的又一属性是“多所畜容”。“多所畜容”也就是兼和。兼和是中和的内容之一,正因为人有兼和之性,所以说“人和,无不包容也”。这个观点在当代仍然具有光辉价值。虽然,《太平经》对“兼和”思想阐发得并不充分,含义也较为简略,但应当肯定,这个思想是精湛和可贵的。这与春秋时期史伯所说“和实生物”,“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是相通的,它揭示了万物的存在不但是生生不息的,而且是多样性的统一。这一思想,仍然为现代的思想家们所重视和阐扬,如张岱年先生提出的“兼和为上”命题。[13]
在《太平经》的思想里,阴阳两气“冲和”所成之人也是受天道支配的。所谓“天道”是一种外在性的超自然力量,人及其在社会活动中的秩序和伦理道德不过是天道的体现。由于《太平经》将人及其存在的状态规定为中和,所以笔者将这一思想称为“天道中和”,其字面有三个方面理解:“天”源自于夏商周三代时期的“帝”、“上帝”或“天帝”,也即是汉代“天人感应”思想中的“天”;“道”即德性、秩序;“天道”实际上指的是天帝意志派生出来的秩序性和人伦性。“天道中和”的思想反映的是:包括人类在内的天地之间的一切存在都是秩序性和仁德性的存在,而不是无序无德的存在,为天所支配,是天帝意志的体现。
首先,关于秩序性。《太平经》说:“三人共上书,固固尚不实,三人固固,可相敕教,共有所疾共上事,以公报私,固固为共欺其上也,与中和为仇,令和气大乱也。”[14]“与中和为仇”即违背社会秩序的意思。这是告诫世人不要违背社会统治秩序,也不要背离由此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应当顺常相宜,所谓“有德之人,无所不照,无所不见,上下中和,各从其宜。就其德,各不失其名。是为顺常”。[15]这是有德之人的表现。而帝王所遵循的人间秩序叫“大顺之道”,这是由至上的皇天所要求的,所谓“帝王上法皇天,下法后地,中法经纬,星辰岳渎,育养万物。故曰大顺之道”。[16]所谓大顺与秩序,实际就是儒家所说的等级思想及其相应的伦理道德秩序,这表明了“天道中和”不仅是规定人与人之间的伦理思想,它还是统治阶级维护社会秩序、治理国家的合法性根据。《太平经》的“大顺之道”虽带有强烈的宗教色彩,表现出了宗教伦理的基本特征,但其中亦指出了其哲学的根据“气”。例如,下面这段精彩论述:
“太者,大也,乃言其积大行如天,凡事大也,无复大于天者也。平者,乃言其治太平均,凡事悉理,无复奸私也;平者,比若地居下,主执平也,地之执平也。比若人种善得善,种恶得恶,人与之善用力,多其物。子好善,人与之鲜,鲜其物恶也。气者,乃言天气悦喜下生,地气顺喜上养;气之法行于天下地上,阴阳相得,交而为和,与中和气三合,共养凡物,三气相爱相通,无复有害者。太者,大也;平者,正也;气者,主养以通和也;得此以治,太平而和,且大正也,故言太平气至也。”[7]
这段话旨在阐明人类社会伦理秩序的根据在于气。中和的本质是气,“气者,主养以通和”,这是可贵的命题,是太平社会的哲学根据;而所谓“阴阳相得,交而为和”即是阴阳中和。
其次,关于道德性。作为“天道中和”思想基本内容的道德,包括孝道、善恶、仁性等方面含义。在这方面,《太平经》的中和学说明显受到儒家学说的影响,它引“仁”入道、引“孝”入道的表现就很明显。这有三个方面:第一,以孝顺伦理解释中和。《太平经》说:“夫天地中和三炁,内共相与为一家,共养万物。天者主生,称父;地者主养,称母;人者为治,称子。子者受命于父,恩养于母。为子乃敬事父而爱其母。”[17]这里,“中和”实际指示的是人,特指“子”,儒家认为子当顺当孝。天为父,地为母,中和为子,三气共和合为一家。如果子不顺不孝,则父子不和,天地亦不和。反之,如果天地不和,中和之气不中节,则三气就不能和合为一家,这就是人间为什么出现不孝的根源。应当指出的是,这里以儒家“孝”的观念来解释阴阳中和,还显得粗糙,未能解释“阳善阴恶”的理论问题。因为,按照阴阳五行学说,地主养,地有养育之功,它不应是恶。第二,在《太平经》里,中和与善、恶、无常、正直等词义并举互释时,具有道德含义,如说:“大善者,太阳纯行也;大恶者,得太阴煞行也;善恶并合者,中和之行也;无常之行者,天地中和君臣人民万物失其道路也。故行欲正,从阳者多得善,从阴者多得恶,从和者这浮平也,其吉凶无常者,行无复法度。是故古圣贤深观天地岁月日人民万物,视所兴衰浮平进退,以自知行得与不得,与用洞明之镜自照,形容可异。”[18]天指君,地指臣,中和指人民,人民有善有恶。这里,以善恶解释中和,中和有善恶的色彩。第三,以德行、仁德解释中和,不但将所施舍财物的行为根据归于中和,还将这种行为的仁德根据归于中和。《太平经》说:“或积财亿万,不肯救穷周急,使人饥寒而死,罪不除也。或身即坐,或流后生。所以然者,乃此中和之财物也,天地所以行仁也,以相推通周足,令人不穷。今反聚而断绝之,使不得遍也,与天地和气为仇。或身即坐,或流后生,会不得久聚也,当相推移。”[11]242中和之物、中和之财,这个“中和”讲的是获得财物的仁人品行的内在根据。对财物取之有道,根据在于“中和好仁”,所谓:“夫天但好道,地但好德,中和好仁,凡物职当居天下地上,而通行周给;凡人之不足,反乃见埋,病悒悒不得出见。夫天与地,本不乐欲得财也。天乃乐人生,地乐人养也。无知小人,反壅塞天地中和之财,使其不得周足,杀天之所生,贼地之所养。无故埋逃此财物,使国家贫,少财用,不能救全其民命,使有德之君,其治虚空。”[11]248值得注意的是,这里将社会的不公,以及造成社会不公的“小人”看成是对“中和”的背离及至破坏的结果,“中和”于是又有了道德含义。不过,这实际上亦有反映小人不仁,小人无“中和”性质的意味。这在《太平经》中有时是一个矛盾。
值得注意的是,《太平经》在“援儒入道”,即将“仁”含义赋予“和”的思想时,儒家的等级观念也一并引入了。如说:
“然王气所居,乃得仁助其理也。此二气共生成于此也。乃反休废凶气至,来助其理,此乃三气。小人之气反见于是,无统天位,故象小人。天见照,见其类,令贤圣策之而思之,当索幽隐道人德人仁人以反复其气,立相应矣。故王者御天道,以民臣为股肱;为御不良,则乱其道矣。古者圣人将御天道,索道德仁贤明共御之,乃居安也。故道人属天,德人属地,仁人属中和。故三统不和,三贤理之。故太平气至,万物皆理矣。”[19]714
这里提出了天气、王气、小人之气,认为道人属天气、德人属地气、仁人属中和气,表现出了等级观念。此外,“三统不和,三贤理之,故太平气至”有一定的理论矛盾,因为:一方面说太平气是天下太平的根据,有太平气则天下就自然而然地太平了;另一方面又说须“三贤理之”,“太平气”才会出现,这是将实现社会太平的理想交给圣贤了,而不是太平气使之然。这说明,“天道中和”虽具有儒道互补的特点,但它们的理论结合还不严谨。
《太平经》“中和之道”的两个方面,即“阴阳中和”与“天道中和”其实是两个基本对立的思想,它们实际是“气”与“道”这一道教哲学根本理论问题在中和思想上的反映。受历史的局限,《太平经》是不可能解决这一问题的,于是便有了宗教性的解决方式。“中和之道”思想形态是宗教性的,这一点与《太平经》是宗教性经典而不是哲学性经典是一致的。事实上,《太平经》也试图解决“道”与“气”的关系问题,儒家“德”的含义之所以被引进,其内在根据就在于此。“德”的概念本来是黄老道(及道家)独到的思想标志,但在《太平经》,其所说的“德”除了有道教自身的传统含义以外,主要还是儒家所说的“德”。如认为,德就是指的等级伦常,是大顺之德。不过,儒家社会伦理思想的导入,也未能解决“天道意志”与“自然道化”这一深刻的理论矛盾。具有天道意志性含义的“天道中和”思想,其实是将人类存在的秩序和道德根据交给天了,由于这一思想在“中和之道”理论形态中居于主导地位。因此,不是具有“自然道化”内涵的“阴阳中和”思想而是具有“天道意志”内涵的“天道中和”思想赋予了《太平经》“中和之道”的宗教性。“中和之道”的宗教性主要是通过宗教伦理呈现出来的。
表现之一,关于道、德、仁的三统学说。《太平经》说,“夫求善以善,无可怪者。学以仁得之,道之始也;以德得之,道之中和也;以道得之,道之上也”。[20]这个顺序是:道最上,其次德,最后仁。而且,这种道德优先与社会中的人伦等级是一致的,所谓:
“古者圣王以大道人为师者,乃欲化下流也。上君为政如天,中君为政如地,下君为政如人。如天者,不失天意,父事大道也。如地者,不失地意,母事地道也。如人者,不失人意,思乐得中和之道。”
又说:
“圣人见万物尽生,知其理重道也;见物尽养,知其真德也;见万物尽成,知其真仁也。夫理真道者,但有生心;理真德者,但有养心;理仁者,但有施心。非此三统道德仁,非谓太平之君矣。”[19]715
上述,提出了道、德、仁“三统”之说,提出了生心、养心、施心“三心”之说,并说明了三者相应的关系,即生为道,养为德,成为仁。“三统”说的宗旨是为圣人施政提供合法根据,为其实践操作提供可能,当然也告诫圣人们要重视道,要有真德和真仁。《太平经》所说的圣人为政,其实是说帝王们都相信自己的政治基业都是神圣不可动摇的,是天道意志的体现,这就是后世所说的“奉天承运”施政理念。这一思想,用中和思想的语言表达就是“古者圣人治致太平,皆求天地中和之心,一气不通,百事乖错”。[5]18
表现之二,关于“三气相通说”和“承负说”。“三气”是指的天气、地气和人气(中和气)。《太平经》认为此三气相通,天下才能太平,“三气不善相通,太平安得成哉?”[21]它还认为如果三气不通,不但社会不能太平,而且人亦会有死、有祸等等厄运。《太平经》所说的“太平之治”有四个方面,即:天治、地治、人治及三极之治。天治是指君父事下,地治是指臣民顺而承上,人治是最麻烦的。人治的根据是中和之气,中和气有清有浊,故民有善有恶,并常常出现欺君或茍且偷荣之辈。可见,“三气相通说”实际是一种典型的宗教伦理思想。“三气相通说”是用来解释天下何以太平,以及圣人治世的合法性根据的。从理论上看,它既有阴阳造化的意味,亦有天道意志的意味,这其实是“自然道化”与“天道意志”矛盾性的表现。然则,在现实中,这种矛盾却不能回答人类何以有祸福灾难,何以有善有恶等具体的社会现象,因此,《太平经》有了“承负说”。《太平经》以一问一答的方式作了阐明。问:“愿请问天地开辟以来,人或烈病而死尽,或水而死尽,或兵而死尽,愿闻其意,何所犯坐哉?将悉天地之际会邪?承负之厄耶?”答:“然,古今之文,多说为天地阴阳之会,非也,是皆承负厄也。天气中和气怒,神灵战斗,烈病而死者,天伐除之;水而死者,地伐除之;兵而死者,人伐除之。”[22]370-371这种“承负说”,也是建立在“中和”思想的基础上的,所谓:“人失道不能顺,忿之。故四时逆气,五行战斗,故使人自相攻击也。此者,皆天地中和,忿忿不悦,积久有病悒悒,故致此。”[22]372仅此而言,“中和”的含义也是具有宗教色彩的。
《太平经》认为宇宙存在的根本是元气,元气化而有太阴之气、太阳之气,太阴与太阳两气相互作用而有“中和之气”。“中和之气”实际上说的是人的存在及其本质。《太平经》将太阳之气、太阴之气与中和之气浑沌未分的状态称为“太和”,这实际上是天(地)人合一的思想。因为太和,所以人有返回自己本性的可能,即中和之气总是要回归太和元气的。然而,如何回归?通过两方面实现。一方面,人具有“气集畜容”的性质,可逆而成仙,生生不息,这是由人自身的“中和之气”本质决定的;另一方面,人的存在及其活动不过是天道的体现,人要顺从天道,行善离恶,遵守固有的人伦秩序,如此则可“与道玄同”。前者属于“阴阳中和”思想,后者属于“天道中和”思想,此两者构成了《太平经》的中和思想的基本内容,合称为“中和之道”。从今天的认知角度看,对此可以有两方面的理解:其一,如果说揭示个体生命发生、存在的“阴阳中和”是哲学性的,揭示社会存在及变化的“天道中和”是宗教性的,那么,“中和之道”基本上就是宗教性的。因为,社会是个体存在的基础,作为反映社会的“天道中和”也就是基础性的了,它主导了“中和之道”的理论属性。其二,“中和”的本质既是“气”又是“道”,可见《太平经》“中和之道”的思想,即其人学思想的基本理论问题仍然是“道”与“气”的关系问题。因此,“中和之道”也可说是《太平经》人学思想的理论形态了。只是由于其宗教性,“道”指的是“天道”或天道意志。
[1] 王明.太平经合校:卷115—116[M].北京:中华书局出版,1979.
[2] 王明.太平经合校:卷90[M].北京:中华书局出版社,1979: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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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王明.太平经合校:卷18—34[M].北京:中华书局出版社,1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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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王明.太平经合校:卷36[M].北京:中华书局出版社,1979:47.
[11] 王明.太平经合校:卷67[M].北京:中华书局出版社,1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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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张岱年.张岱年全集:第7卷[M].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1996:420.
[14] 王明.太平经合校:卷86[M].北京:中华书局出版社,1979:326.
[15] 王明.太平经合校:卷110[M].北京:中华书局出版社,1979: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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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王明.太平经合校:卷45[M].北京:中华书局出版社,1979: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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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王明.太平经合校:卷137—153[M].北京:中华书局出版社,1979.
[20] 王明.太平经合校:卷100[M].北京:中华书局出版社,1979:456.
[21] 王明.太平经合校:卷88[M].北京:中华书局出版社,1979:334.
[22] 王明.太平经合校:卷92[M].北京:中华书局出版社,1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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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孝清(1973-),男,博士,讲师,研究方向为宗教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