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化龙
(句容市实验高级中学,江苏 句容 212400)
必修课与选修课不是一个新名词。1923年民国教育部颁布了具有现代意义的课程标准,关于高中课程就提出了“必修课”和“特设课”的名称,从1929年到1948年国民党政府教育部共颁布过6次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其中提出了“精读”与“略读”的概念。1996年《全国普通高级中学语文教学大纲》的颁布,正式出现了“必修课”、“限定选修课”和“任意选修课”的提法。那么,新的课程标准关于两种课型的设计有哪些新意呢?
1.必修课——突出课程的基础性和均衡性
必修课要突出基础性和均衡性是因为要做到 “公平发展”。“公平发展”的观念是指一切人享有平等的受教育的机会,所以要对一切人施以实质上是公平的教育。这是必修课程的直接价值支撑。
如何达到高中语文课程的基础性、均衡性要求?新课标提出:“学生通过必修课的学习,应该具有良好的思想文化修养和较强的运用语言文字的能力,在语文的应用、审美和探究等方面得到比较协调的发展。”也就是说,通过语文学习,每位高中生的人文素质和掌握语言文字的能力都要达到一个基本的标准,每个学生都要在语文的“应用、审美、探究”等方面均衡地发展。提出这点在当前现实状况下是十分有意义的。因为一方面由于经济发展,高中越来越普及,越来越多的学生有机会进入高中学习;另一方面由于越来越多的家长希望孩子进入高一级学校深造,目前的教育体制有逐渐变成“甄选”体制的危险。教育中非人性化,教育中不公平现象日趋严重(为了高考胜利,家长不惜代价将孩子送进各种重点中学,花钱请家教,上辅导班等)。激烈的升学竞争导致了学习上的失衡现象,表现在语文学习上即为一切为了高考。结果语文学习的基础性、均衡性遭到了破坏。所以,提出基础性、均衡性也就意味着:每个高中生必须在这两方面达到标准,该学的课程不能少,该达到的能力、知识标准不可放低。将来考上名牌大学的学生,无论学理还是学文都要达到这个标准,即使进入大专或高职或毕业后踏入社会,也要达到这个标准;能说会写,既能充分利用语文这一工具进行交际,又能利用它进行深造(无论学理还是学文),都能有进一步探究的能力;还须有健全、和谐的人格,乐观向上的精神状态。这才是我们高中教育所要追求的目标。
2.选修课——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
新课标指出:选修课也应该体现基础性,也就是在实现“基础性、均衡性”基础上致力于有选择的学习,促进学生个性发展。促进个性发展不能以牺牲基础性、均衡性为前提,也就是说,我们的个性发展应该与“偏才”、“怪才”划清界限。
“公平发展”指导下的“基础性”、“均衡性”并不是要求我们的教育简单划一。个性差异是教育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我们的教育是在培养人,并不是在制造机器零部件,为了体现教育要适应不同个性,所以要设置 “选修课”,要寻找适合于每个人能力、能力倾向和个性特点的教育,这是“选修课程的直接价值支撑”。
如何在语文学习上促进学生有个性地发展?新课标提出选修课“更应该致力于让学生有选择地学习”。相比“基础性、均衡性”,这一点更应该引起我们语文教师的重视。现代课程理论认为,必修课与选修课具有等价性,二者具有同等的价值,这里没有主次关系,而是互补关系,二者相辅相成才能构成一个有机整体。而语文科相对其他学科更需要课外课内结合,因为它是一个开放的学科,语言学习无处不在。过去有学者提出“语文的外延与生活的外延相等”,实在很有道理。中外语文教育经验和教训告诉我们:将语文学习仅仅局限于必修课、精读课,既不能提高学生的语文能力,也不利于他们人文素质的培养,连“基础性、均衡性”也不能完成,更谈不上“个性发展”。但是恰恰在这一点上,我们的认识是不够清晰的,或者说即使有了认识也不敢有大的教学实践去改变现状。因为大多数人总认为必修课的教育价值要比选修课高,因此,在平时教育中重视必修课、精读课到了“无微不至”、“精耕细作”的地步,但选修课往往成了走过场的点缀。近年来,由于高考的压力,语文选修课、文学讲座、文学社团活动在萎缩,有些地区学生的文学社团活动、读书活动、学生自办刊物活动看似很热闹,究其实,往往只是少数教师和学生的活动,没有普及到大多数人,实际上,“选修”制度并没有在我们语文课堂中站稳脚跟。这里有考试升学的影响,有教学理念的偏差,与课程标准的规定不够清晰、不够有条理、不够具体也有一定关系。
正如前面所说,必修课与选修课是一个相辅相成的关系,没有必修课就不能保证语文教学的基础与均衡性;而没有选修课则没有个性的培养与发展,充其量是一种平庸的“训练”,而非人性化的教育。所以两者决不能偏废。这些在理论上容易理解,但在实践操作时并不一定能得到很好的贯彻。随着部编教材的出版,随后遇到的问题更多的可能是如何处理选修课的问题。在我看来,正确处理必修课与选修课的问题要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要研究选修课的策略,在指导学生选修和准备开设选修课时要注意本地区本校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这里涉及三个问题:
①学校本身的师资力量能承担五个系列中哪些课程?
②教师自身必须考虑自己的知识储备能力能够开出哪些选修课?
③学生基于自己对各类选修课的兴趣、自己对未来发展的构思需求,会选怎样的课程?
实际上各地区各学校各位老师的情况千差万别,选课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学校本身具备什么样的条件,师资力量、学生情况决定了选课的方向。刚开始时,一般的学校选择一二个系列为好,不宜大规模推开。教师选课时也应根据自己条件针对性地选相关系列。指导学生选课既要照顾学生的兴趣、特点、个性,又要考虑实际效率,让学生学会选择。
2.如何开设好选修课还要注意选课过程中的灵活性机动性,分析五个系列的不同特点与要求。
选修课五大系列具有不同的教育目标,大约可分为三个板块。 (1)1、2“诗歌与散文”“小说与戏剧”,主要培养学生阅读鉴赏能力,增加个人文化底蕴;(2)3、4“新闻与传记”“语言文学应用”系列,偏重于语言文字的应用能力;(3)5、“文化论著”系列则着眼于培养学生的探究能力、综合学习能力,它们有不同的侧重点、不同的层次。
当然这三个板块本身又是互相渗透交叉,并不是割裂的。而且,就每一系列而言,容量很大。例如“诗歌与散文”古今中外浩如烟海,以“唐诗宋词”而言,内容就很多,“新闻与传记”的阅读与写作同样如此。因此指导学生选修时要根据相关教材(已通过审查的)集中到某一二专题上,选择面相对集中,有利于备课上课。
3.如何落实选修课,要正确处理它与必修课的关系。
(1)必修课体现课程的基础性均衡性,而选修课则更多地体现选择性,支持学生的个性发展,照顾到学生的兴趣与要求,但两种课程是相辅相成共为一体的。选修课要顾及基础性,例如学习唐诗宋词或戏剧散文都要顾及语言文字的学习,当然必修课也要考虑到学生的个性发展,在发展学生审美鉴赏能力的同时也要强调基础知识的落实。
(2)在安排落实选修课时还应考虑现实状况。例如,选修的内容同高考的关系,从本质上说开设选修课同提高学生素质适应高考并不矛盾,但实际操作时又有难度,有些矛盾会凸现出来。因此选课不能随意不能太宽泛。有些问题需要有预见性,例如本校能胜任选修课的教师太少,怎么办?学生选某门课的人太少怎么办?
(3)关于如何上好选修课,也要考虑它与必修课的异同。既不要把选修课上成必修课的复制品,又不能将选修课上成随意的讲座,这里需要研究的实际问题更多。要克服“不敢选”,怕“落下必要知识点”的思想,又要克服面对众系列不知如何选的困难。这里的备课、交流、讨论必不可少。
从胡适当年提出的“特设课”和“必修课”的概念,到后来叶圣陶、朱自清的“精读”、“略读”,直到今天“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的确立,正好走过了80年的历程。语文教育不但在理论和观念上取得了进步,而且从语文学习的各种外部条件看,早已今非昔比,网络、电视等各种先进传播手段是前人无法想象的。但其实际的教学效果还无法适应时代的进步,甚至有人“兴今不如昔之叹”。无论如何,这里总是存在着一些根本性的问题,即学生读书太少,范围太狭窄,教师讲得多,学生读得少,课堂时间被无穷无尽的“串问”占据了,而课外又被电视和互联网占据了,怎么能够从根本上提高语文水平?所以,新课标将必修课与选修课置于同样重要地位,将时代性、基础性、选择性统一起来,实在是一种“革命性”的进步。
[1]钟启泉主编.课程设计基础.山东教育出版社,1998.
[2]摩罗.粤海风.2001,(5).
[3]蒋寅.粤海风.2001,(7).
[4][加]马克斯·范梅南著.李树英译.教育机智教育—智慧的意蕴.教育科学出版社,2001.
[5]张华.课程与教学论.上海教育出版社,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