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学院刑诉法课程实践性教学改革思考

2011-08-15 00:49:04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1年5期
关键词:刑诉法刑事诉讼法实践性

万 慧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广西 桂林 541006)

独立学院刑诉法课程实践性教学改革思考

万 慧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广西 桂林 541006)

独立学院作为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法学教育不仅仅是法学理论知识的教学,还更需加强实践性教学,以培养实践性、应用型人才。刑事诉讼法是我国三大诉讼法之一,对实践性教学要求更高,因而在独立学院法学教学过程中尝试案例教学和模拟法庭展开教学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结合教学实践,论述案例教学和模拟法庭展开的一些做法,并在实践的基础上进行了总结,对案例教学与理论教学的结合,及独立学院刑事诉讼法教学改革进行了积极的思考,提出了存在的问题及进一步深化改革的方向。

案例教学法;模拟法庭;理论教学法

刑事诉讼法是教育部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确定的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十六门核心课程之一,也是我国三大诉讼法之一,在现实生活中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刑事诉讼法学是为培养学生的刑事诉讼基本理论知识和应用能力而设置的专业基础课,因而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在刑诉法教学中显得尤为重要。但在教学过程中只侧重理论教学就会导致学生因只掌握空泛的理论,失去对课程的学习兴趣,无法真正地解决具体的法律问题,不知道实践中该法律问题的解决方案;但若只侧重实践性教学,学生会很开心(这一点在独立学院尤为突出),但是没有理论支持的实践会使得学生只会解决具体法律问题,无法举一反三,最终使得学习成为海市蜃楼没有任何基础可言,当然这样教学的结果很难达到独立学院以培养实践性、复合型人才目的。刑事诉讼法教学必须采取理论教学与实践性教学结合的方式,笔者借鉴某些经验,尝试案例教学法来活跃刑事诉讼法理论教学并通过模拟法庭等让学生在办案过程中,对控辩审三方角色的体验,加强了刑诉法课程的感性认识,提高了学生处理刑事问题法律的能力。

一、刑事诉讼法课堂教学改革的尝试

通过近几年教学积累,学生学习刑诉法的目的是为了将来考刑事法的研究生,或是通过司法考试,或者只是想了解法律为自己的生活和工作储备知识。因而在教学过程中既要加强理论教学为考研做准备,也要加强实践性教学以利于学生通过司法考试以及为从事其他行业储备法律知识。

上世纪20年代,案例教学法在哈佛法学院孕育而生,70年代后我国教育界开始探究案例教学法,并将其运用到具体的教学实践中。法学案例教学法是指运用精心选择的案例,通过教授者积极引导和学习者自主学习,是学习系统理解法学理论知识,掌握法律技能和领会法律精神的一种教学方法。在教学中引入案例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使理论知识通俗易懂。

1.案例教学融入刑诉法教学整个过程

案例教学分讲授教学与讨论式教学,其中采用讨论式教学方式的占有较大比例。其方法会因具体的案例内容及每位教师讲授风格的差异而各有不同。

在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教学过程中会将无罪推定原则与刑诉法第十二条结合起来,让学生了解无罪推定原则应当包含的内涵,可采用美国米兰达规则——即沉默权的案例,让学生深刻体会我国刑诉法第十二条与无罪推定的异同。这就是将案例介入到理论教学中,让学生通过学习进行比较,从而对理论的知识点理解变得容易,做到深入浅出。

为了培养学生分析能力,提高思维能力,在教学过程中将司法考试的真题结合所讲的知识点串起来,因为司法考试对刑事诉讼法的考核往往是通过案例形式进行,所以通过对司法考试真题的分析,学生寻找法律依据,提高思维能力。对于有争议的法律问题,可以采用案例讨论的方式展开,老师参与点拨和指导,使学生对案例中涉及到的问题有更深入思考,锻炼、提高学生的实际应用能力和创造能力,使学生学会创造性地开展学习,对同一问题,能从不同角度、用不同方法进行全方位的思考和揭示。在案例讨论的过程中,需要教师创造出良好的讨论与交流氛围,而学生则应该珍惜锻炼自己思维能力与表达能力的机会,特别是注意倾听其他同学的意见。

在教学过程中要求学生积累处理问题的能力,但是现实生活中大学生不可能接触到很多法律案件,因此希望学生养成关注国内外新闻以及法制节目比如《今日说法》、《拍案说法》等,这样学生可以试着去处理案件,发现解决不了的时候要认真思考寻找法律依据,或者同学之间交流,或者找老师进行讨论分析来寻求解决法律问题的方案。最后是案例分析与做结论,由于不少案例本身并没有标准答案,因此案例分析的关键在于肯定分析问题的思路是否正确,法律依据是否充足,是否流畅无逻辑错误(即是否能自圆其说),重要的是使学生分析能力得到提高,也提高了学生学习刑事诉讼法的兴趣。

2.理论教学与实践性教学相结合

刑诉法课程安排在一学期内完成,共计68学时,分为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在制定教学计划时,刑诉法基础部分51学时,实践课部分17学时,使理论教学与模拟法庭等实践性教学的比例控制在3∶1左右。在理论教学过程中融入案例教学,将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交叉进行。

案例教学有着其他教学方法所不能比拟的优点,但从教学实践来看,案例教学并不能完全取代理论讲授,因为对理论的重点和难点适当讲授仍是教学法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案例教学与理论讲授教学不是对立的,两者之间应该是相辅相成的关系。理论教学应该是从案例教学中受到某种启发,即理论教学应该是诱导与启发式的,而不是灌输与填鸭式的。把理论知识的教师课堂传授与案例教学的师生共同探讨研究有机地结合起来。

3.模拟法庭的发展与延伸

在学院搬至大学城前,刑诉法教学到刑事一审程序时,教师会带领全体学生去市区各个法院听审,让学生了解刑事一审的过程,了解什么是质证什么是辩论,就能对刑事一审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但2007年学院搬至大学城,再到市区法庭听审存在很大的问题(安全和课程时间安排等)。刑诉法的教学绝对不能让学生只是泛泛地了解法律规定以及书面知识,因而在学院和系里支持下我们法学专业有了独立的模拟法庭。最初模拟法庭的功能只体现在庭审过程中,即三大诉讼一审案件的庭审均在模拟法庭展开。由学生扮演审判员、控诉人员、辩护方、当事人以及诉讼参与人,模拟法庭结束后由老师予以点评。经过两三年的摸索,笔者发现在刑诉法教学过程中还能将模拟法庭延伸,我们提出了“模拟法庭,模拟人生”的口号,即在刑事案件中模拟法庭不仅仅只是庭审过程,除了犯罪发生过程之外,刑事侦查、审查起诉阶段等都可以模拟展开。

具体的做法:首先将课程学生自愿分组,基本上是十人左右一组,各项模拟与演示的人员通过抽取决定。其次,在侦查阶段,侦查人员的侦查尤其是言词证据的获得是完全可以通过演示展开,侦查人员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被害人以及辩护人如何介入到刑事诉讼侦查阶段。那么每个小组形成一个智囊团,比如侦查人员根据案情制作讯问(或询问提纲),在讯问(或询问)过程中突发问题如何处理,讯问(或询问)笔录如何制作等等;而演示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小组要针对案情如实回答,注意重点和真实性等等。审查起诉阶段,控诉人员提审犯罪嫌疑人、询问被害人或证人等等。再结合模拟法庭的庭审来展开。这些阶段的展开均是教学内容实现到哪个刑事诉讼阶段展开哪个阶段的模拟与展示。当侦查阶段学会后就可结合所学内容与案情展开各项模拟与展示等等,这样学生既能将所学的知识反复的巩固与掌握,又能加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学生通过一系列的模拟与展示不断地进行资料查询、同学之间的交流、同学主动学习询问老师的知识点等,不断地培养了自己主动学习的习惯、提升自己沟通的能力、掌握一些技能(比如速记等),这样将刑事诉讼活动的实践性不断地延伸。

二、刑诉法课程实践性教学改革中出现的问题以及教改的进一步思考

尽管在刑事诉讼法教学过程中采取案例教学、模拟法庭演示等有许多优点,即以激发学生的潜能为本,强调学生积极主动的参与,有利于锻炼学生的综合能力,符合素质教育的要求。然而,案例教学、模拟法庭演示要在刑诉法课程实践性教学改革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1.法学的大班授课方式很难发挥案例教学(尤其是模拟法庭)的展开。根据多年的刑诉法教学总结,课程均是大班教学,人数在60至110人左右,由于教学资源有限等原因,法学的教学无法像语言类专业采用小班教学的模式。有学者提出案例教学法一般适合于小班分散授课而不适合大班集中授课,并且仅适用于具有一定分析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学生。在有限的教学实践内只可能给极少数学生提供发言的机会,极容易挫伤到没有发言机会学生参与案例教学的积极性,同时也导致课堂上的学生讨论不充分,而达不到案例教学法的实施目的。

2.案例教学中案例的选择资源较为匮乏。有效的案例是实施案例教学的关键所在,典型案例最能反映相关法律关系的内容和形式,而分析疑难性案例能够锻炼学生思考的角度和深度。在最初教学的过程中案例来源都是通过案例辅助教材获得,但是辅助教程中的案例有时不能适应教学的需求(学生通过网络可以马上查到案例以及标准答案),于是笔者通过在司法实践、教研室同事之间交流中以及通过法制节目相应的媒体提供的案例相结合,根据实际教学进行收集与设计案例,这样也不能完全解决案例教学中资源匮乏的局面。

3.模拟法庭演示过程中时而会呈现形式化。正是由于上面阐述的大班教学以及案例资源的匮乏,模拟法庭以及延伸阶段演示过程中会呈现形式化的状态。再加上学生在扮演或者演示过程中并不能完全融入所扮演的角色而出现笑场,比如熟悉的学生扮演被告进入被告席,旁听席的学生会笑场,扮演的学生也会跟着笑,随后出来的法警也会出现这种状态,而扮演审判长的学生并不能马上制止这种“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

案例教学法本身具有很多有价值的地方,但要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还需要广大的教育工作者在实际操作中集思广益,因材施教,不断完善与提高。同时,也要求学生对课程内容进行适当的预习,变生涩为熟悉,通过课堂内外的紧密结合,形成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之间的良好互动,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热情,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达到最佳的教学效果。因此,独立学院刑诉法课程既要立足于自身特点,即系统地给学生阐述诉讼法理论知识,又要充分发挥案例教学的优点,并且必须建立丰富的教学案例资源库。此外,还应相应地调整教师的教学观念与手段,真正培养出实践性、复合型的法律人才。

[1]张民杰.案例教学法——理论与实务[M].北京:九州出版社,2006.

[2]张琦.法学案例教学研究[J].发展,2011,(1).

[3]顾海波.法律教育中案例教学法的引进与应用[J].辽宁教育学院学报,2002,(11).

G642

A

1673-0046(2011)05-0129-02

2010年度新世纪教改工程,《广西独立学院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教育互动研究》。项目编号:2010ZGB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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