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劲松
(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山西 太原 030032)
浅谈内部控制检查与评价
江劲松
(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山西 太原 030032)
根据有关规定,企业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办法,制定本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并组织实施。内部监督机构应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并及时加以改进。
内部控制;监督;检查;评价
建立企业内部控制,能够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加强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众利益。但从目前我国企业的具体实施情况来看,建立一套内部控制并不难,难点在于内部控制如何有效实施,怎样与企业管理有效连接以及达到它应有的目的,如何在实际应用中正常运转,如何进行改进等等。这些都离不开内部控制的检查与自我评价。
内部控制的检查与评价,也称内部控制评价,是指企业的权力机构,通常指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全面检查以及评价、形成评价结论、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内部控制流程本身不是一个闭合的系统,而是一个贯穿在企业生产经营及管理过程中的一个循环系统,内部控制的改进、完善及有效运行主要是通过自我检查及评价这个过程来实现的,这个过程如果设计合理、程序得当、运行正常,就能及时发现内部控制在设计及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给予解决,进而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有效地促进生产经营工作,增加企业的经营效益。如果这个过程在设计、程序及运行方面存在一定的缺陷,或者像有些单位纯粹就是流于形式,那么造成的后果,首先是导致对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评价不恰当,导致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检查评价工作存在随意性,无法发现企业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其次还可能导致年度财务决算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对外披露的信息失当而受到外部监管机构的处罚,给企业带来多重的负面影响及损失,因此,做好企业内部控制的检查及评价工作程序是必要的且必需的。
通过内部控制的检查与评价这一工作流程,确保检查评价工作按公司法定程序和授权进行,实现预期目标;确保工作的方法和标准一致,避免检查评价工作的随意性;确保体现出公司经营管理的风险状况和如实反映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外部监管机构的要求,并促进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不断改进、完善和严格执行。
1.成立检查评价机构
企业应当成立内部控制检查评价工作的评价机构,根据职责分别成立检评领导组及检评工作组,领导组由公司主要领导及各职能部门领导组成,组长应由董事长担任,副组长由总会或分管财务的公司领导担任,成员由各相关职能部门(如财务、经济运行、审计、纪检等)的主要负责人组成。检评工作组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建立,一般应由审计部门牵头组成,这也是为了保证此项工作的独立性。人员应从相应的业务部门抽掉,负责人由审计部门负责人担任。工作人员应实行推荐考核后再聘任上岗,并通过相应的业务能力、职业道德等项考核评估,成绩合格后方可上岗。
2.确定工作目标及重点
检评组每年年初要根据常规检评要求以及在上年度及以前年度,经检评组发现或由内部审计及外部审计发现有关企业内部控制方面的差错,根据重要性原则,明确审计重点,编制内部控制检评工作年度计划,指出检查的时间、范围以及测试方法。对于检评工作组人员组成及分工要在计划书中给予明确,对于被检查单位的责任及义务也要给予详细说明,并应将此项工作业务部门及基层单位的配合情况作为基层领导的考核内容体现。计划上报审批后,可按照计划的进度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如需修改计划,应按程序进行计划修订。
3.实施检查
检评组人员应根据工作计划,对被评价单位进行现场测试,按预定的检查方法,如个别访谈、调查问卷、专题讨论、穿行测试、实地查验、抽样和比较分析等方法,进行符合性测试。
检评组人员将检查测试情况按规定的格式如实填写工作底稿,内容应包括检查的主要控制点、相关证据资料、基本结论等主要内容。
4.缺陷的认定
检评工作组应当在获取足够的证据后,对发现的内部控制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认定。首先要区别造成缺陷的原因,是设计问题还是运行中的问题。这点在实际工作中确实不好区分,如在检查中发现一个业务流程中出现的问题本身有设计方面的原因,但被业务执行者所犯的操作失误或其他不当所掩盖,使检查者未找出实际原因而得出是运行缺陷的结论。另外,往往在上年或以前年度发现的运行缺陷在后期又重复发现,这种缺陷一般肯定是内控设计出了问题而非运行问题,这点在实际工作中应特别注意。其次要对缺陷根据影响程度进行区分,对重大、特大缺陷要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要追究相关责任部门或个人的责任。
5.编写检查评价报告
检查人员根据检评工作组的工作底稿对所检查的内部控制内容进行打分考评,并根据得分情况做出定量和定性的结论,进而对企业整体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做出一个综合结论。最后编写《内部会计控制检查评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一)检查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二)检评的程序和方法;(三)内部控制缺陷及认定情况;(四)对前期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五)对本期发现的重大缺陷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并对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做出综合评价。
以上为整个内部控制检查评价的基本工作步骤,需要注意的是,作为企业内部的检查评价工作,应与内部财务审计工作以及外部中介审计机构相关的审计结果相对照。例如,上市公司需要由会计事务所对企业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最后,经过内部控制的检查及评价这个环节的工作后,企业的有关部门应针对内部会计控制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缺陷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改进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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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1673-0046(2011)11-007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