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政主体影响执政成本的要素分析

2011-08-15 00:45:41刘玉敏
天水行政学院学报 2011年4期
关键词:权力主体成本

刘玉敏

(中共清水县委党校,甘肃 清水 741400)

执政主体影响执政成本的要素分析

刘玉敏

(中共清水县委党校,甘肃 清水 741400)

改革是一项伟大的综合性配套工程。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应与时俱进,改变执政主体的执政观念、执政机制和执政方式,从而降低执政成本,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执政成本;执政能力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党的建设要“着眼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这是中国共产党对执政党建设规律的准确把握,是新时期党的建设的理论创新。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各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日益凸显,这些社会矛盾的化解,是对我党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的检验。但我们不能只停留在解决矛盾和问题上,还必须从降低执政成本这一新的视觉出发,提高党的执政能力。

一、执政成本的构成要素

执政成本是影响执政能力的一个重要因素,也是衡量执政效率的一个重要指标。执政成本指执政主体在取得执政成果的过程中无偿消耗社会财富的总和。执政主体就是执政行为的主要参与者或具体实施者;执政成果就是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以及提高社会和谐的程度;社会财富有三层意思:一层意思指在执政过程中所消耗由直接劳动和间接劳动共同创造的物化产品的总和,另一层意思指在执政过程中无偿消耗这些产品的人力和智力的总和,第三层意思指这些人力和智力在消耗物化产品和自身体力、脑力时所耗费的时间和空间。可见,执政主体在执政过程中,如果消耗的社会财富越多,社会投入的执政成本就越高;反之,执政成本就越低。

二、影响执政成本的要素分析

执政主体在执政过程中,是如何影响执政成本的呢?笔者认为,应主要从执政主体所拥有的执政观念、所建立的执政机制和所施行的执政方式三个方面加以分析。

1.执政观念。简称执政观,指社会意识中对执政行为的理解、定位和认同。社会意识主要指包括执政主体和执政客体在内的社会主流意识。社会主流意识具有什么样的执政观念,执政主体就会有与之相适应的执政机制和执政方式,而且这种执政机制和执政方式是以其最大限度的劣质形态为底线而存在的。更直白地说,执政机制和执政方式可以在一定限度内由好变坏、由优变劣。这种执政观念产生的意识基础包括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物质基础包括社会文化传统、生产力水平和生产关系背景。显然,在这种意识基础和物质基础之上所形成的执政观念,对执政成本的影响不是直接的,但执政观念对执政主体建立怎样的执政机制和施行怎样的执政方式具有基础作用。所以,执政观念间接地影响了执政成本。

2.执政机制。指执政系统的有机构成和运作原理。它像生物的有机体一样,是个庞大而复杂的系统,通常包括政权机构设置、权力分布状况和社会制度变迁等。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社会必然会出现一些新兴的产业和行业,同时,也会自然淘汰一些过时的已完成自己历史使命的产业部门或行业组织。这样,社会事务的结构会发生相应的变化。于是,针对公众的各种社会事务,执政党应如何有效地在执政过程中协调好它们之间的关系,从而构建融洽的人际关系乃至和谐社会,就必然牵涉到符合生产力发展要求的政权机构的设置问题。政权机构的设置应首先取决于社会事务的存在和人民群众的需要,更确切地说,政权机构的设置,应首先取决于需要调整的社会事务的客观存在,而不是理论上存在的社会目标。只有这样设置的政权机构,才具有简单、高效、稳定的基本特征,才能够有效地降低执政成本。

政权机构的科学设置,仅仅构成了降低执政成本的物化因素,作为调整社会事务和解决社会矛盾载体的政权机构,如果不赋予它一定合理的权力,就是空洞的和枯燥的。即使赋予了一定权力的政权机构,如果它的权力分布不科学、不合理,照样会影响它存在的价值。孟德斯鸠说:“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亘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遇到有界限的地方才停止。”他还说,“从事物的性质来说,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制约权力。”由此看来,权力是和腐败并生的。所以,权力从它产生之日起,就一定要赋予它制衡的功能,而不是让权力走向极至。否则,它所能容忍的腐败将最大限度地扩散蔓延,并将执政客体应拥有的社会财富最大限度地吞噬,如果任其膨胀甚至恶化,会大大增加执政成本甚至毁灭这种极权。

要保证政权机构设置的合理性和权力运作的科学性,相对于这种物化表现形式的因素,作为执政主体的人,便成了决定性的因素。众所周知,人具有生物和社会二象性,即人除了具有生物性之外,还具有社会性。人的生物性指人类进化的水平,相对比较稳定,也就是说是不宜大幅度变化的特质。可以坦言,人的这种生物性,从远古至今,其变化可谓“甚微”。于是,保证执政机制科学建立和良性运作进而降低执政成本的重任,就历史性地落在了人的这种社会性特质上。人的社会性特质指当前文化形态下最大限度地适应社会制度的水平。中国老一辈社会学家孙本文认为,社会制度是社会公认的比较复杂而又系统的行为规范。台湾社会学家龙冠海认为,社会制度是维系团体生活与人类关系的法则,它是人类在团体生活中,为了满足或适应某种基本需要所建立的有系统、有组织为人们所公认的社会行为模式。所以,社会制度的建设就不能过分地依赖于人的这种生物性素质的变化,而应该依赖于人的社会性素质的提高。执政主体的社会性素质的提高是整个社会制度建设的决定性因素。换言之,社会制度建设对于降低执政成本所起的作用要远远持久于依靠思想建设所起的作用。思想建设归根结底要靠优良的制度建设作保证。邓小平同志对此深刻指出:“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不是说个人没有责任,而是说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美国社会学家伊恩·罗伯逊认为,“制度是非常稳定地组合在一起的一套规范、价值标准、地位和角色,他们都是围绕某种社会需要建立起来的”。为了弄清社会需要,首先,必须弄清社会结构的基础和来源。费孝通先生认为,中国社会结构的原型是具有5000年(可能更长)历史的以农耕经济为基础的乡土社会结构。其次,应弄清社会结构的当前状况,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生态等各个方面。基于我国社会结构的这种实际情况,政权机构的设置必须紧紧围绕需要调整的社会事务来进行,根据这种需要设置的政权机构则没有重复,其职能非常明确,履责便不会推诿扯皮,效率大大提高。这样,执政成本就会因社会事务的有效调整、社会矛盾的有效解决而降低。

3.执政方式。指党领导国家政权的方式,是党领导国家政权特有方式与党领导一切其他组织共有方式的总称。执政方式的核心内容是领导方式。党的领导,除了大政方针上的领导外,还有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先锋示范作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离不开党的领导,党的领导要靠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带领人民群众去实现。从这个意义上讲,党的领导最大的依靠力量是人民群众。所以,党的执政能力与领导方式有内在的必然联系。党的领导的具体方式怎样,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的参与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不同时期的历史任务,及时转变党的领导方式和领导方法,会有效地降低执政成本,从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

我党在执政方式上经历了五个时期。第一个时期,以政策为主的执政方式时期。从建国初期开始,到“文化大革命”达到鼎盛。第二个时期,政策和法律并存的执政方式。这是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真正开始的。主要表现是以党的政策为主,以法律为辅的执政方式,政策在党和国家政治和经济生活中仍占有主导地位。第三个时期,依法治国的执政方式。继1996年2月江泽民同志代表党中央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之后,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中第一次明确了把依法治国作为党和国家的基本治国方略。这一时期的特点是以法律为主以政策为辅的执政方式,虽然仍未彻底摆脱政策无形的牵制。第四个时期,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执政方式。2001年初,江泽民同志在全国宣传部长会议的讲话中明确提出,“对于一个国家的治理来说,法制与德治,从来都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二者缺一不可,也不可偏废”。法制属于政治建设、属于政治文明,德治属于思想建设、属于精神文明。二者范畴不同,但其地位和功能都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应始终注意把法制建设和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在依法治国的基础上提出以德治国的方略,这对党的执政方式的改进和完善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第五个时期,依法执政、民主执政、科学执政相结合的执政方式。从党的十六大至今,我们党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执政方式和领导方式转变。

从这五个时期的发展来看,党的执政方式在认识和实践上不断取得进步。世情、国情、党情的变化,要求我党加大改进和完善执政方式的力度,彻底摆脱以往那种高度集权的执政方式,因为高度集权的执政方式,使党的执政成本大大增加,从而削弱了党的执政能力,影响了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

可见,执政成本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之间有着内在的必然联系,它们之间相辅相成,互为条件。特别在我国这种特殊的执政条件下,有效地降低执政成本,将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产生积极作用,即加快其建设步伐,提高其建设质量,抑制社会矛盾的激化,创造更加优质的包括社会和自然两个方面的建设环境。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是党的执政方式改革和完善的具体体现,是党在执政方式上进行的自我革命。只有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党制定的各项政策才有据可循,因为法律的存在有其广泛的社会意识基础和现实物质基础,它的制定较大地包含了社会智力因素和实践经验,所以,政策在推行过程中遇到的阻力就小,所耗费的执政力量或者社会财富就少。对于执政客体而言,由于有在保护其合法权益基础上制定的法律制度做保障,人民群众就会积极地推进各项政策的实施。这样,必然会降低执政成本。·

On the Main Factors of Affecting the Ruling Governing Cost

LIU Yu-min
(Party School of Qingshui County Committee,Qingshui 741400,China)

Reform is a vast and comprehensive supporting project.The CPC,as a Marxist political party, should be with the times,improve Party building science level and reduce ruling governing costs,with changing the concept,mechanisms and governance of the ruling party.

ruling governing cost;ruling ability

D25

A

1009-6566(2011)04-0066-03

2011-05-10

刘玉敏(1967—),男,甘肃清水人,中共清水县委党校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执政党建设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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