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社会转型期的国家自主性构建——以利益群体分化为视角

2011-08-15 00:45:41尹易雯
天水行政学院学报 2011年4期
关键词:自主性分化利益

尹易雯

(山东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山东 济南 250100)

浅析社会转型期的国家自主性构建
——以利益群体分化为视角

尹易雯

(山东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山东 济南 250100)

在目前利益群体分化的背景下,中国国家自主性建设要达到防止政府俘获,发挥国家作用,促进国家发展,维护社会公正的目的。为此,建设国家自主性的措施包括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在政府与强势利益群体间建立明晰的组织边界,建立弱势群体利益表达机制,建立利益群体的利益和思想整合机制等。

利益群体;分化;国家;自主性

一、国家自主性和利益群体分化浅析

(一) 国家自主性的含义

西方政治思想史上,国家曾被赋予崇高性和积极能动性。从古希腊智者到亚里士多德,国家(城邦)一直与善、美德、正义、理性等联系在一起,近代以后,国家也常被当作一种建设性的力量,这体现于马基雅维利、霍布斯、黑格尔、美国立宪主义者等诸多人的思想中[1]。

学术界对国家自主性的讨论,经历了一个从承认国家具有相对的、潜在的自主性到对国家自主性讨论的渐进和深化的过程。20世纪70年代,一些马克思主义背景的左翼学者提出了资本主义国家具有相对自主性、潜在自主性等概念;80年代,“国家回归学派”开始兴起,社会学家和政治学家对国家自主性进行了深入讨论;90年代以来,学术界进一步把国家自主性进行细分,用不同国家的历史经验、不同的公共政策议题来探讨镶嵌于自主性、孤立自主性和社会中的国家等概念[2]。国家自主性这一概念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社会科学研究中开始流行,如今不仅是一个解释力很强的概念,而且越来越突出地影响到了现代化国家建构过程中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平衡[3]。尽管关于国家自主性仍然存在着各种争议,而且定义很多且不相统一,国家自主性的议题却不彰自明。“简言之,国家回归学派文献的核心特征是把国家描述为部分独立的行动者,它与社会中的其他主要权力行动者争权”[4]。

从国际政治经济学的角度看,将国际体系、国家和社会三者结合来分析全球化进程中的国家自主性也许更加全面、客观[5],在使用国家自主性范畴研究国内问题时,国内在这一领域的主要学者把国家在国际关系中的自主性因素排除在国家自主性概念之外。这种排除显著地把国家自主性与国家主权区别了开来,是有道理的[6],本文承接这一做法,所指的国家自主性略去了国家在国际关系中的自主性因素。

(二)社会转型期利益群体分化

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中国社会利益格局具有简单化和一致性的特点,市场化改革以来,中国社会从同质的单一性社会向异质的多样性社会转型,利益群体分化由等级式分化向团块式分化转变,原来由行政级别和身份等级制度决定的等级式分化逐渐转变成一种由类属和单位边界决定的团块式分化,并且分化随着市场化进程的加快进一步加剧[7]。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其中强势利益群体和弱势利益群体的两极分化,是目前我国利益群体分化比较鲜明和重要的特点,强势利益群体主要指民营经济经营者、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专业人士,弱势利益群体大致包括农民、农民工、蓝领产业工人与雇员、个体工商户、城乡贫困人口和失业半失业人员等,相对于强势利益群体,弱势利益群体在财富、社会地位、发展机会、精神领域、文化教育、政治权力等各个方面处于极端弱势地位,中间利益群体人数较少,且不断向两极分化。

利益群体两极分化现象和其严重程度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得到证明和体现。首先,我国收入差距的不断拉大。按照国际通常标准,基尼系数在0.3以下为最佳的平均状态,在0.3至0.4之间为正常状态,超过0.4为警戒状态,达到0.6为危险状态,1978年我国基尼系数为 0.317,2006年升至0.496[8]。其次,目前我国社会阶层两极分化不断加剧,一方面,社会流动弱化,从九十年代中期开始,底层、下层成员向上流动的机会在减少,阶层之间的流动屏蔽正在形成[9];另一方面,社会结构相对稳定化,从不同阶层生活环境与方式差异上看,阶层之间的边界开始形成,阶层内部也开始形成一种认同。最后,改革是利益结构的调整,为了维护既得利益和进一步从改革中受益,强势利益群体已经和正在影响着利益结构调整和体制改革,使改革呈现着一种路径依赖,使利益群体两极分化呈现固化和扩大的趋势。

作为一个后发国家,中国是在西方现代文明冲击和扩张的情况下,被迫从传统国家向现代国家转变的,我国国家自主性建设经历了一个长期的过程。1949年前后,随着国家社会同构结构的建立,我国国家自主性获得了很大提升,但传统的集权体制使国家在很大程度上只能依赖魅力领袖整合社会利益,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历了一场国家主导的深刻的社会变革,社会凸现的各种矛盾对国家自主性建设提出了新要求,社会转型期利益群体分化就是其中之一。

二、利益群体分化条件下国家自主性建设必须满足的要求

(一)防止政府俘获

“政府俘获”的实质是公权私用,即国家为少数利益群体而不是大众谋利益,在被利益群体俘获的政府中,掌握着经济、社会和政治权力的人利用公共控制的松弛谋取个人利益,在政府俘获现象中,对既定量财富瓜分和掠夺而不是有效组织生产以增加产出是政府和各个利益群体的行为动机。政府俘获是一种由利益群体引发的强制性制度变迁。政府俘获是转型国家经常出现的不良社会现象,会导致经济危机、贫富两极分化,社会资源浪费、腐败猖獗蔓延等各种政治、经济和社会弊端,社会在制度低效率的状态中不能自拔。转轨国家可以主动采取措施防止政府俘获现象,并能取得较好的效果。例如,在转轨国家中利益群体问题最典型的是俄罗斯,在休克疗法以后,各种利益群体控制了它的经济,为此普京采取了打击措施,较好地促进了俄罗斯经济和社会发展。

在利益群体分化背景下,目前我国弱势利益群体由于经济资源不足,集体行动成本高等原因,在很多情况下无力做出实现自己利益的努力,强势利益群体有组织、有目的也有能力表达自身利益,在“地方党政干部人事任免、地方公共投资与财政资金分配、地方政策法规的制定等领域”[10],都在发挥较大的影响力,能够“俘获”政府而获得具有明显利益倾向性的政策,甚至在某些领域和地区出现了各领域精英互相进行资源交换并对团体外成员采取排斥甚至欺压态度的集团。国家自主性建设,既要防止国家成为强势利益群体代言人,又要防止弱势利益群体在忍耐达到最大限度时借助某一突发事件采取革命行动,控制国家并使国家成为仅仅反映弱势利益群体利益的机器,国家自主性建设要成为防止政府俘获现象出现的根本手段,并能为治理政府俘获现象提供政治基础。

(二)发挥国家作用

从历史经验来看,与先发现代化国家相比,后发现代化国家在市场和社会发育不健全、生产力水平比较低的情况下进行现代化的社会变革,必须强化国家的作用,其中保持相对独立又持续的发展意愿对处于转型期的后发现代化国家至关重要。美国学者科利认为,韩国经济发展较快的原因是其国家组织具有独立的发展意愿;相比之下,巴西印度的国家组织不够凝聚,国家推进经济发展的意愿也分散在社会各个阶级或群体相互冲突的分配性要求中,所以发展较慢。同时,从历史经验来看,国家在相对和平的国际环境下,下了最大的发展决心,是我国改革开放取得巨大成就十分重要的原因,因此,作为需要经济发展来推动社会进步的国家,为了实现经济快速健康的发展,需要继续保持政府持续又独立于社会的发展意愿而不能被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渐成长起来的社会力量逐渐支配、瓦解。

在利益群体分化背景下,目前我国某些政府决策在很大程度上是强势利益群体利益的反映,以至于有的学者作出了“人们会发现,无论这些措施或政策的取向是什么,在利益结果上几乎都没有太大的差别,该对谁有利还是对谁有利,该对谁不利还是对谁不利。即使是那些在价值或意识形态上会有很大差别的措施和政策,其最后的利益结果也还是差不多”[11]的总结。国家的自主性建设需要保证保持持续的、独立于社会的发展意愿,需要保证政府不为某些利益群体所俘虏、支配,需要保证政府的超然性。国家超越利益群体利益的程度如何,直接关系到“国家能否制定出一种稳定的、长远的、符合国家利益的现代化计划与政策,并付诸实施”[12]。

(三)维护社会公正

国家的社会管理职能要求公共利益的实现,政府作为最具权威的公共管理机构,代表社会整体利益,掌握着其他社会力量无法掌握的公共资源,具有协调社会不同阶层利益要求、维护社会公正的职能。加强和维护社会公正对转型期的中国具有极其深远和重要的政治意义。首先,中国力图在稳定中谋求发展,社会稳定对于中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目前预演愈烈的群体性事件已经成为影响我国政治稳定的重要因素,群众对政府公正性的怀疑是群体性事件的根本原因,也是导致目前社会不稳定的重要因素。其次,它使民众从内心出发愿意服从政府的领导,是政府组织能力和动员能力的基础,是行政管理活动开展的前提条件。最后,它是政府权威的重要来源,它认同和支持政府及其行为,使社会产生一种强大的凝聚力和内在的向心力。

目前我国利益群体分化包含着大量社会不公正现象,例如,2005年,垄断行业职工不足全国职工人数的8%,但工资和工资外收入估算却占当年全国职工工资总额的55%[13]。国家的自主性建设需要保证政府在制定和执行公共政策时尽可能不受特定利益群体的影响,以引导和规范阶层博弈向公平化、有序化、制度化的方向健康发展,需要保证政府在不同利益群体面前具有相当的超越性。

三、利益群体分化视角下建设国家自主性的措施

(一)正确处理政府与各利益群体的关系

第一,加强政府自身建设。首先,加强公务员道德建设,使公务员充分认识到国家权力的公共性,进行公务员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建设;其次,建立具有高度自主性的核心经济官僚机构;再次,切实根据功绩和才能对公务员进行提拔和升迁;最后,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建立通畅的权威渠道和明确的决策路线;依法治党;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人财物管理和使用的监督,解决资金管理特别是预算外资金管理中存在的弊端。

第二,在政府和利益群体间建立明晰的组织边界。首先,合理确定政府公共权力的边界,进一步剥离政府的非公共服务职能;其次,通过制度途径明确地划分行政组织与企业行动者的边界,保持行政组织作为决策者的自主性和行动能力;再次,对公务员从政府转到私人部门或者从私人部门转到政府部门工作进行立法约束,限定高层官员离开政府后所从事的职业或者活动;最后,推动法制建设,尊重和引导合法利益群体,打击非法利益群体,尤其是利用合法组织外壳寄生存在的非法利益群体,抑制其过于膨胀的利益攫取能力;使商业利益群体真正成为市场经济里的竞争主体和法人实体。

(二)建立各利益群体利益表达机制

第一,保障各利益群体政治参与权。在人大、信访、村民自治、工会等制度改革和政务公开制度、决策听证制度,开展公推直选、民主评议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等制度创新过程中可以做到以下几点:首先,科学设定代表结构及比例,将原有的弱势群体细分,划出具有不同经济地位和不同利益的若干类别,明确私营企业主、农村党支部书记在代表名额中的比例,防止弱势群体代表被基层领导干部所替代。其次,明确履职能力等代表资格要件,使是否能够当选具有可操作的标准。最后,科学划分选区,如将产业工人按照行政区划而非企业区划进行推选提名,因为企业主与产业工人处于雇佣被雇佣的关系之下,若以各个企业为单位,不仅难推选出产业工人利益代表,而且很容易推选出企业主代言人。

第二,避免弱势群体的弱势地位对其实现政治参与权的制约。首先,科学界定利益表达中的财物应用。明确贿选与候选人承诺办公益事业,采取合适手段、载体自我宣传,与选民进行感情联络的区别,具体界定拉票、贿选的形式、情节、数量,实行候选人承诺制,加大对选举的物质支持,考虑给参加选举而影响工作的群众生活补贴。其次,建立针对弱势群体的宣传教育机制,加强和提高弱势群体的利益表达意识和能力。再次,提高弱势群体的组织化程度,建立各种规模不等的行业性、综合性、联谊性的非正式组织,恢复加强原有弱势群体组织,如充分发挥共青团在实现第二代农民工有序利益表达方面的作用等。最后,建立弱势群体利益表达的信息、资金、物质、制度支持平台,建立弱势群体及其组织与政府机制化、常态化的磋商机制,如建立合法简单的辞职制度和补选程序,增强弱势群体代表履职稳定性。

(三)建立利益群体整合机制

第一,建立利益群体利益整合机制。首先,建立健全社会公共选择机制,通过制定游戏规则化解利益冲突,建立不同利益群体之间沟通、协调的渠道,建立完整的解决不同群体激烈利益冲突的机制,避免局部或暂时的利益冲突扩展到全社会,危及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全。其次,提高利益代表与人民的利益关联度,使利益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最后,将政府有限整合与社会自主整合相结合,综合运用政治、经济、法律、道德等多种整合方式。

第二,提高思想整合能力。一方面,通过意识形态创新引导各种利益群体形成价值共识,从有效治理的层面阐发公民的政治素质和道德要求,强化公民意识,培养社会认同和社会信任。另一方面,通过制度化建设完善思想政治工作的整合功能,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确立道德要求的标准,强化对道德的制度约束,吸纳政治学、社会学、心理学相关理论,拓展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容和方法。·

[1]王家峰.现代化进程中的国家自主性:一个解释框架[J].天津社会科学,2009,(6):59.

[2][4]刘剑.国家自主性理论研究述评[J].国外社会科学,2010,(6):13,17.

[3][5]郑雪飞.国家自主性研究层次评析[J].人文杂志,2011,(1):52,52.

[6]潘修华.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结构变迁与重建国家自主性[J].理论与改革,2005,(7):9.

[7]周秋光,孙中民.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结构变迁中的利益分化与政府整合[J].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1,(1):61.

[8]我国基尼系数连续上升 学者称中国社会的贫富差距已突破了合理的限度[EB/OL].http://sb.66wz.com/system/2009/5/19/1012 21103.html.2010-03-03.

[9]王春光.快速转型时期的利益分化与社会矛盾[J].江苏社会科学,2007,(2):112.

[10]于常有.利益集团理论视野下的公共利益[J].理论观察,2008,(2):132.

[11]孙立平.断裂[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33.

[12]孙立平.向市场经济过渡过程中的国家自主性问题[J].战略与管理,1996,(8):66.

[13]贾品容.改革第一难题:破除既得利益集团[N].中国经济时报(理论版),2007-06-28.

On the State Autonomy Construction of Social Transformation Period——From the perspective of interest groups differentiation

YIN Yi-wen
(School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Public Administration,Shandong University,Ji’nan 250100,China)

Nowadays on the background of interest groups differentiating,the state autonomy construction of China should achieve the aim of controling the government capture,playing the national role in promoting national development,and safeguarding the social justice,for this,the measures of the state autonomy construction including strengthening the government’s self-building,setting up clear boundaries between the government and powerful interest groups,establishing vulnerable interests groups interests expression mechanism, and constructing interests and thought integration mechanism of interests groups.

interest groups;differentiation;state;autonomy

D616

A

1009-6566(2011)04-0062-04

2011-05-20

尹易雯(1985—),女,山东泰安人,山东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政治学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从事政治学理论、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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