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庆
(北京铁路局社保处 经济师,北京 100860)
当前,全路正在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视察铁路工作的重要指示,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全面落实铁路局市场主体地位,大力推进多元化经营。铁路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当主动思考,通过改善人力资源结构、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高人力资源素质,为铁路局市场主体作用的充分发挥把好人力资源管理和使用关。
“十一五”期间,铁路企业通过优化调整生产力布局、运输组织、劳动组织,控制用工总量,优化用工结构,劳动生产率实现大幅度上升。全路运输业劳动生产率按照运输收入计算2010年度达到29.7万元/人·年,比2005年度14.1万元/人·年增加15.6万元/人·年,提高1.1倍;按照换算周转量计算2010年达到229.8万换算t·km/人·年,比2005年171.2万换算 t·km/人·年增加 58.6 万换算 t·km/人·年,提高34.2%。但是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思想观念不适应,人员综合素质不适应,人员的结构性矛盾仍然十分突出,例如区域性人员富余与短缺并存,运输一线职工年龄偏大、技能水平参差不齐,职工队伍“量”与“质”不适应。尤其是铁路企业实施多元化经营后,适应市场化经营的人才紧缺问题将会变得十分突出。
对人在企业创造价值的认识不到位,仍然视人为负担的情况十分普遍,没有认识到人是企业拥有的最有创造价值潜力的资源。在用工管理上,依法管理的理念仍然需要大力强化。用工能进能出,用人能上能下的思想还没有真正形成。
一是运输一线职工年龄偏大。以北京铁路局(以下简称北京局)为例,到2010年末,全局运输一线职工平均年龄42.6岁,其中30岁及以下占11.6%,31~40岁占 27.7%,41~50岁占 40.2%,51~60岁占20.5%。39个主要工种人员平均年龄也在逐年增大,2010年达到40.9岁。从趋势看,平均年龄正在以每年0.5岁的速度增长。如果任其发展,10年后铁路局将成为一个老年企业,形势不容乐观。
二是区域性冗员与区域性缺员并存。部分铁路局总量大幅度冗余,而部分铁路局由于大量新线投入使用,工作量大幅度增加导致用工紧张;在少数铁路局内部由于生产力布局的调整,出现区域性的不平衡;在部分铁路局存在着总量大量冗余而主要工种大量缺员;还有大量的人员异地流动给职工带来一系列生产生活的不便利。
三是非在岗人员、间接生产和管理人员比重居高不下。在大量存在非生产人员的同时,又大量地使用劳务用工,造成了人力资源的浪费。
一是人员补充渠道单一,不能满足铁路发展对人才的多层次需求。目前,铁路局进人渠道只有接收大学毕业生和复员退伍军人两种渠道,而一个企业需要的人才队伍是多层次的,即使是一线直接生产人员也有技能水平层次的要求,因而需要多渠道进行补充。随着铁路现代化进程加快,大量高速铁路和现代化装备投入运用,对直接生产人员的素质要求愈来愈高。单纯录用大学本科毕业生既不能满足人才队伍梯次建设的需求,也造成现场高技能操作人员缺乏。多数大学生都希望在管理和技术岗位工作,部分人员对于一线工作不热心也不专心。北京局曾经专门招收过30名大学生进行动车组司机培训,到目前已经流失11人。仅仅依靠新接收的复员退伍军人充实一线操作岗位,也难以全面胜任铁路生产力快速发展的需要。
二是高技能人才仍是企业发展的“短板”。近几年,铁路现代化建设快速发展,大量新技术、新设备,特别是高铁技术装备的投产,对操作人员的技能水平要求越来越高,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任务越来越重,而现状是高技能人才比例严重偏低,一线人员素质严重不适应。以北京局为例,2010年末,共有技术工人145 085人,其中技师仅有9 535人,占9.1%;高级技师仅有383人,占0.4%;一线职工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人员仍占到24.3%,学习和掌握新技能困难重重,特别是文化偏低又年龄偏大的人员,更加困难。有单位反映部分车站值班员操作微机都有一定困难。
三是适应铁路局作为市场主体地位,全面实施多元化经营战略,切实转变经营方式,懂市场、擅经营的人才十分匮乏。
铁路局作为市场主体,必须切实转换经营机制,真正融入到市场经济中去,建立起适应市场需要的体制和机制,首先要转变思想观念。
由于历史的原因,不少铁路局产生了大量的人员富余,就采取简单的内部下岗、退二线、内部退养等措施,浪费了企业宝贵的人力资源。“劳动创造价值”,劳动力是带来利润的第一源泉,企业拥有的人力资源是企业真正的价值创造者。市场经济下企业的竞争,一定意义上说是人力资源的竞争。铁路局要高度重视人力资源,切实转变思想观念,真正树立人是企业最宝贵的财富的意识,是企业最具增值潜力的思想,充分盘活企业拥有的人力资源,充分挖掘企业人力资源的潜力。
依法管理,规范用工,既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客观要求,也是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劳企双方关系的基本原则。国家为规范劳动用工的管理,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劳动合同法》是规范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关系的根本大法,从职工录用、签订劳动合同、调职、晋升、教育培训、离职、退休等每个阶段,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必须严格遵守。铁路局作为市场主体,具有用工自主权,可以根据企业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决定企业用工的总量和结构,但是必须牢固树立依法管理、规范用工的思想意识。只有依法管理、规范用工,才能保持职工队伍的稳定,充分调动和保护职工创造财富的积极性;只有依法管理、规范用工,才能保持铁路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为铁路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只有依法管理、规范用工,才能保持企业发展的协调、和谐和可持续;依法管理、规范用工,还是铁路企业应该履行的社会责任。
中国的古话云“人挪活,树挪死”,人员的合理流动,建立“人员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的人员正常流动机制,既可以充分发挥“人尽其才”的作用,使所有的人员都能发挥自己的作用,创造自己的价值,又能够使得需要的岗位有合适的人工作,让企业的经营活动按照最佳的状态运转。
“十二五”是铁路转变发展方式,企业转变经营机制的关键时期,人力资源使用和管理上存在的矛盾将更加突出。铁路企业必须认真思考谋划,建立适应铁路企业科学发展的人力资源管理新机制。
一是适应铁路多元化经营的需要,全面优化铁路业务流程,实现业务流程再造。根据多元化经营战略,铁路运输企业要全面拓展铁路客货运输核心业务,货运开展门到门的服务,实现铁路货运向现代物流的转变;客运全面拓展服务功能,满足不同旅客需求;充分利用既有资源,全面拓展其他非运输业务。为满足经营战略的调整,必然要对铁路业务流程进行优化调整,使之适应市场化经营的需要。
二是根据新的业务流程,相应地优化调整管理组织架构,优化配置人力资源。打破传统的人为分割的运输主业与多元经营的界限,以业务开展、经营管理需要为依据,以铁路局为总体,实现人力资源配置的最优化。要充分利用既有人力资源,减少和降低人力资源的闲置和浪费。
三是优化定员标准,实现动态管理。劳动定员标准是企业调配和安排使用人员的重要依据,是提高劳动生产率的主要措施。先进的定员设置,是建立科学用工制度的基础。铁路局要不断根据生产技术和组织条件的变化,动态地对劳动定员标准进行优化。吸收近几年运输生产组织优化、劳动组织改革与创新、技术设备改进、人员素质提高等各种提效因素,将改革创新成果纳入标准,保持标准水平先进性,精干人员配置,节约人工成本。
四是科学确定年度新增用工总量和结构。铁路局要根据业务发展规划、劳动生产率计划,确定用工总量需求,根据存量和年度自然减员情况,确定新增用工总量和结构。通过新增用工,逐步解决年龄结构不合理和岗位需求不能满足的矛盾。根据岗位需求,分别从应届毕业生中招收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中专和高职生等不同层次的专业人员。在新接收的毕业生中,可选拔部分优秀人员按专业方向培养,充实到一线,并在待遇、使用、提拔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对于复退军人,要依据本人文化考试成绩和填报志愿,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结合主要行车工种人员补充规划分配。
一是建立人员的正常流动机制。在用工上建立人员能进能出的机制,改变“我们永远都是铁路人”的用工模式。从主要工种的调剂使用入手,通过内部岗位招聘等手段,积极探索和开展铁路局内部跨地区、跨工种、跨岗位之间的人员流动。特别是要建立运输业务岗位与非运输业务岗位之间、运输站段与非运输企业之间的正常人员双向流动机制。
二是建立灵活的用工机制。铁路局要根据生产任务的不同选择灵活多样的用工模式。临时性的任务、季节性的工作,可以选择短期合同制职工;属于项目任务,可以采取任务外包的模式;对一些非主要岗位且人员流动比较频繁的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岗位,可以适当地使用劳务派遣工;还有一些工作任务量比较小,一般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4 h,每周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24 h的,还可以使用非全日制用工。
三是建立竞争上岗机制。建立健全各岗位标准,明确岗位职责、人员素质要求和技能水平标准。本着“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建立健全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的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制度。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打破身份界限,突出业内公认和群众基础,坚持层层推荐、逐级选拔、专家审议、综合评定的工作程序,实行周期选拔、动态管理,持续激发职工进步成长的内在动力,努力做到把最适合的人选拔使用到最合适岗位上。加强对职工政治思想、业务能力、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的考察了解,根据岗位的实际需要配置人员,避免闲置浪费,努力做到使每一名职工都能最大限度地释放能力。
一是制定完善铁路局高技能人才队伍培养规划。铁路局要结合现代化铁路企业生产发展和技术创新的需要,制定今后数年的技能人才队伍培养目标,争取在“十二五”末造成一支素质结构优秀、年龄结构合理、专业结构配套的高技能人才队伍。
二是把岗位技能培训作为高技能人才队伍培养的主渠道,采取多种形式,提高职工的岗位实践和创新能力。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带动职工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岗位技能不断增强;倡导以师徒结对进行个性化培养的方式,促使更多的年轻技能人才更快成长。积极组织开展技术研发课题攻关,结合路局、站段整治攻关项目和技术难题,扎实开展技术攻关活动,建立培养人才的实践平台。加强技能鉴定前培训组织,努力提高培训质量,提高技能鉴定通过率,促进优秀职工尽早获得高技能人才职业资格。要加大首席技师培养选拔力度,培养一批高技能领军人才。
三是建立高技能人才企校合作培养机制。对于全日制大专生,定向培养、择优录用,采取“2+1”定向培养模式(在校期间,利用2年时间学习理论课程,利用1年时间学习指定课程并进行现场实习)做好专门人才的培养,为补充主要行车工种做好高素质人员储备。对于高职、中专毕业生,可以探索使用订单式培养的方式,从招生开始就选拔成绩优秀、身体健康、志愿从事铁路一线技术岗位工作的学生进行定向培养。落实技师研修制度,持续提升技能人才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一是依法规范建立与职工的劳动关系,增强员工对企业的信任感。与员工建立规范的劳动关系,依法合规地管理和使用劳动力,可以有效地增强员工对企业的信任,使员工放心地发挥自己的作用。各级用工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劳动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研究,强化依法用工的意识,在处理用工的问题上,一切以《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法规为依据,不得出台任何违背法律的内部规定。高度重视劳动合同的管理,单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明确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列入的内容。要重视职工档案的管理。职工档案必须保管到位,内容必须齐全而清晰。特别是对那些因调出、辞职等原因离开本单位的员工档案,要及时转出清理,杜绝产生死档。要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利用法律赋予企业和劳动者的权利,解决劳资双方的矛盾,保护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的利益,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
二是建立职工收入与企业经济效益同步增长机制,增强员工与企业一体感。铁路局要根据企业多元化经营的总体成果、劳动力市场价格的变化水平、生产和生活资料价格的变化水平,确定职工总体收入增长规划,建立员工总体收入的正常增长机制。从铁路局层面看,要根据铁道部政策,逐步导向工资与定员挂钩、与完成的生产任务和质量挂钩,鼓励单位通过多种渠道落实新定员标准,减少劳动力使用,节约人工成本。从站段层面看,要按照有利于促进效率效益提高、有利于调动一线主要工种积极性的原则,合理拉开不同工种的收入差距,坚持按岗定薪、易岗易薪,坚持工资分配向高技能、高风险、高责任、高强度岗位倾斜,用工资分配杠杆促进二、三线人员向一线合理流动,向运输生产关键岗位流动。要切实落实员工同工同酬的要求。
三是建立健全职工社会保险保障机制,增强员工对企业的安全感。对国家有明确要求参加的社会保险,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规定范围、标准,为企业的员工办理并及时、足额缴纳企业应该承担的费用。对国家有政策鼓励企业建立的补充医疗保险、企业年金等提高职工保障能力的,要尽力创造条件建立。特别要针对铁路职工分布在铁路沿线,分属不同的行政区划的特点,协调地方政府妥善解决政策属地,异地参保的待遇问题,使铁路职工能够真正享受应该享有的待遇。要充分利用铁路既有土地和国家、地方政府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政策,加大力度、加快进度推进铁路系统保障性住房建设,解决职工住房困难。
四是建立职工帮困救助机制,增强员工对企业的组织归属感。要充分发挥企业工会系统与行政、党委、团委等各级组织的作用,深入群众,了解职工的疾苦和困难,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解决员工的生产生活困难。要进一步完善“三不让”机制,解决职工在生活、就医和职工子女上学方面面临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