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晓峰
“未办理用地手续,私自建设,属违法用地。如果符合用地条件,应先完善用地手续。否则,受损失的是咱自己……”这是方城县城区国土资源所的同志们常对违法占地者讲的一番话。
10月26日,方城县城区国土资源所3名执法人员在辖区内动态巡查时,发现当事人杜某未办理用地手续便私自建房,执法人员当即制止违法行为。经过执法人员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杜某接受了执法人员的建议,表示先完善用地手续再建房。看着杜某带领工人全部撤离,执法人员继续向前巡查。这是该所今年成功制止的第48起违法用地行为。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蓬勃发展,土地价值不断攀升,违法占地现象时常发生。针对这种行为,城区国土资源所改变罚款了事、走程序了事的工作模式,采取有效措施,把工作重点放在依法制止上。同时,加大动态巡查力度,把县城新城区、城乡接合部、耕地等部位列为重点巡查区域,巡查实行全天全区域全覆盖。对发现的违法用地行为,第一时间制止,把违法行为遏制在建设初期。另外,还实行周报告制度,每周五下午五点前将辖区本周发生的土地违法案件的案情、查处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县局和当地政府报告。工作中,执法人员巡查到位,发现违法用地行为,当即制止,依法下达《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留守工作人员,监督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落实情况。对拒不停止建设的,迅速报告县局和当地政府,实行联合执法,强力制止,坚决把违法行为止于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