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出台规范商品房合同备案的通知4月起实施
□劳蓉蓉
3月29日,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出台了《关于规范商品房合同备案信息注销工作的通知》及实施细则。
《通知》规定,从4月1日起,买房人想退房,需要先和开发企业商定后,领取《注销申请表》。双方都需在《注销申请表》中签字、盖章,再递交给房管局。经过审查,房管部门看是否符合注销条件,再进行办理或退回。
整个注销业务在2~10个工作日内办结。开发商对购房人要求注销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信息的申请要进行确认,不得收取相关费用。一旦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后,所退房源在郑州市房地产网电子楼盘表上同步公示,开发商需公开销售所退房源。
另外,办理备案注销,需提交的材料为:1.注销申请表;2.所有的购房合同及备案表(或备案摘要);3.购房人有效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购房人为单位的,提交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4.婚姻状况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5.户口簿或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关系证明收原件);6.法院判决或仲裁委裁决等文件(收原件);7.金融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收原件);8.死亡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9.其他必要材料。
按照相关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信息的注销分为直接注销、审查注销和不予注销三种情形。
其中,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办理直接注销手续:1.直系亲属间变更买受人姓名的;2.经法院裁定或仲裁调解解除合同的;3.当事人死亡的;4.因买受人资格问题而解除保障性住房合同的;5.买卖双方同意在同一项目内调整合同标的物的;6.买受人办理房屋抵押贷款手续未获批准,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需办理审查注销手续:1.因出国留学、外地定居、患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2.符合合同条款中有关解除合同约定的;3.合同条款信息录入有误的;4.因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原买受人需变更为另一方的;5.多个买受人共同购买同套商品房,其中部分买受人解除房屋买卖关系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而如果出现了房屋已经竣工交付使用的;拥有2套以上(含2套)房屋产权(含已合同备案的房屋)的;已办理初始登记的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这四种情况,则不予办理注销手续。
(原载观点地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