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树梅/文
(作者系长春中医药大学人文管理学院市场营销教研室副教授,研究方向:消费者行为、公共关系)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国内外贸易飞速发展,2010年我国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56998亿元,是1978年1558.6亿元的100.7倍;全年货物进出口总额29728亿美元,是1978年206.4亿美元的144.0倍。然而,我们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中国是贸易大国而不是贸易强国。此外,我国国内外贸易的一个重大的缺陷就是缺乏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商贸集团,在国外流通企业大举进入中国市场抢摊设点布网的同时,中国的贸易与流通企业真正走出去进入国外市场站稳脚跟的基本没有。目前,世界上著名流通企业沃尔玛、麦德龙、家乐福等,均已组建了中国销售网络与商品采购网。随着流通领域市场竞争的进一步加剧,我国企业要赢得竞争力,迫切需要实行内外贸一体化,构建中国的商贸集团,走出国门参与竞争,做到充分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推动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
在一个国家内部,市场也是一个整体,不应存在部门分割、条块分割、地区封锁,也不应存在内贸与外贸的分割,这完全是人为的,与市场运行规律背道而驰。市场的分割必然导致市场萎缩,资源不能优化,市场运行成本提高,市场效率大大降低。
企业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经济主体,企业根据自身的能力与市场行情的变化,决定投身于国内市场还是国际市场,这是企业本能的权利,不应人为地加以划分或要经过外贸主管部门审批。至于这个企业是自己做进出口还是寻找代理是企业的自主权。随着经济全球化与信息化,形成了全球生产系统与全球零售系统,一些跨国公司在不同国家、不同地区设厂、设店,这是企业的主权行为,内外贸分割已与这种趋势相悖。
美国《财富》杂志评出了2010年全球500强排行榜,沃尔玛以4082.14亿美元的年销售额位居榜首。而中国最大的生产资料经销商浙江物产集团2010年销售额1500亿人民币,中国连锁零售企业海外第一股的联华超市2009年实现销售约240.81亿元人民币。中国流通企业规模如此之小,与中国有13.4亿人口的经济大国地位极不相称,与占世界贸易第二位的进出口大国并逼近美国的地位也不相称,这与长期以来内外贸分割体制有关,是这种体制造成的恶果。另外,这种体制也使生产企业难以做大做强,在国际市场这一战场上,中国缺少集团军,更缺少领军企业。中国由于长期内外贸分割,使内贸企业与外贸企业都做不大,做不强。
我国自商务部成立以来虽然从组织机构建设上实现了内外贸一体化,但是实质进展并不令人满意。目前内外贸一体化面临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我国的行政机构政出多门的现象影响了权威性和管理效率。各省的政府机构改革,如上海、广东等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并没有成立内外贸合一的商务主管部门。目前上海内外贸是分开的,涉及商业合资合作,有外经贸委、发改委、商业部门等不同部门。地方不能实现内外贸管理部门的机构整合,商业外资审批要经过多个部门,内外贸业务都要落实到各级基层部门去完成。这意味着中央政府成立内外贸统一管理的商务部,要进一步整合内外贸具体业务,将面临更大的困难。
由于体制上的原因,目前国内的经济运行机制造成了部门利益、行业利益以及地方利益等各种经济利益格局,这些经济利益格局的形成,已严重地阻碍了国内大市场的统一。由于市场流通管理尚未统一,国内市场中一些重要的商品,如,粮、棉、油、盐、药、烟等分散在各个管理部门,参与市场流通管理的部门涉及工商、卫生、质监、农业等多个部门,这些部门职能和影响在国内市场流通中远远高于商务部。
相对外贸而言,我国国内贸易立法严重滞后,内贸立法的许多基础工作未能开展,远远不能适应国内市场变化需要。虽然商务部已经加快了流通产业政策的步伐,如对《拍卖法》、《生猪定点屠宰条例》的修改,出台《反垄断法》、《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商业连锁经营管理条例》等。由于内外贸一体化的法律滞后,国内贸易的发展迫切需要建立一系列的法律法规。
在我国目前国民经济的运行中,重生产轻流通的烙印很深,仍然阻碍着中国经济的发展。而在流通的运行中,是重零售轻批发,同样阻碍着中国市场的发展与大流通格局的形成。另外,未设立统一管理各项商务服务业的机构,新兴服务业管理职能没得到体现。
目前,内外贸一体化商贸集团在国际上可资借鉴的主要有以下两种模式:
(1)日本式内外贸一体化的综合商社
日本式综合商社的组织形式是以贸易为龙头组建的跨国企业集团,实现国内外市场一体化经营,综合商社通过自身强大的国际营销体系带动本国商品、技术、资本输出,并开拓国际市场。日本综合商社在发挥进出口优势的基础上进入国内商品流通,其主要做法采用了以下四种模式:一是建立物流和生产的联合体;二是参与国内的物流配送业;三是从事商品进出口的国内批发业务;四是参与国内超级市场、连锁商店的投资业务,还参与少量国内其他的零售业务。
(2)美国式内外贸一体化的商业连锁集团
随着跨国超市和连锁商店的不断发展,商业连锁集团经营商品种类日益多样化,经营规模不断扩大。这些商业企业建立全球化的配货网络和采购已经势在必行,新的零售企业组织国际贸易功能成为跨国连锁链条上的重要环节。由于外贸和内贸在跨国连锁中得到有机结合,从而也就使得商业连锁集团在更大程度上介入了进出口贸易活动。如,沃尔玛在全球开设了超过 7000 家连锁店,员工总数 190 多万人,分布在全球 16 个国家,每周光临沃尔玛的顾客超过1亿人次。
发展中国式综合商社应坚持高起点、试点推进的原则,采取政府制定规范化的商贸集团标准,并辅以配套支持政策的推进模式。
(1)中国式综合商社的发展应以专业贸易企业为基础
根据日本综合商社的经验和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作为一种经济组织结构,中国式综合商社宜采用跨国企业集团组织的模式。在具体操作的过程中,应以专业贸易企业为基础,采取金融性企业和生产性企业的强强联合,完善其金融功能和产业功能,逐步发展成具有跨国商贸集团基本功能的中国式综合商社。作为跨国经营的综合商社其选择主要有两种模式:一是以专业外贸企业为基础来组建;二是以内贸企业为基础来组建。我们从国际贸易、进出口贸易、网络渠道、客户关系以及海外经营网络等方面来比较这两种贸易企业已有的优势,中国式商贸集团以专业外贸企业为基础组成比较适合。
(2)建立起开放的国内贸易市场网络
中国式商贸集团要想得到迅速发展,必须要依赖国内贸易的健康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和调整其贸易结构,在进一步发展国际贸易和进出口贸易的同时,建立起开放的国内贸易市场网络,消除国内的贸易分割壁垒,使国内贸易业务步入良性循环,健康发展。中国式商贸集团要想参与国际竞争并赢得胜利,要求我们彻底开放国内的市场,特别是消除一些在国内市场经营业务上不受准入权的种种限制。
(3)发展实业组建工贸联合体
当代跨国商贸集团发展趋势是商贸集团和产业集团紧密结合,实践已经证明,不以实业为基础组建商贸集团是没有生命力的。我国要组建跨国商贸集团,首先要发展自己的实业基础,其次要走工贸联合的发展道路,最后以专业外贸企业为基础等三个方面来着手组建中国式跨国商贸集团。
我国零售企业对于跨国经营的经验比较缺乏,在当前的制度环境下,可以说我国零售企业国际化经营才刚刚起步,因此,应充分借鉴发达国家商贸集团的成功经验,从中国的国情出发,采取正确的对策和政策。
首先,要以商务部为领导设立统一管理组织机构,这个管理机构的职责是:一是制定我国零售企业国际化经营的任务以及发展战略目标;二是制定国际化经营企业的身份证制度;三是指导这些企业对外投资的国家和地区、投资的渠道、投资的规模等,对它们实行综合管理。
其次,跨国经营以合资经营方式为主。一是这种投资方式是国外跨国公司进入中国比较成熟的模式,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这种模式特别适用不允许外商独资经营的国家和地区,而且,这种合资经营有利于企业减少资金投入和扩大投资规模,规避投资风险;二是有利于我国零售企业弥补国际化经营经验的不足;三是,能够很好地利用合资方的信息和渠道、营销方式和管理技术,建立同银行、政府的良好的关系,更有利于吸收和利用合资方的其他经营资源。
再次,要合理选择投资区位。一是起步阶段的区位选择应集中在经济发展较有市场潜力的亚太地区,这些地区与我国的文化比较相似、消费理念能够认同,并且与我国经济关系比较稳定。二是实施跨国经营前,要充分了解投资所在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法律环境以及政治环境。三是要推行本土化的人才战略,大胆聘用当地管理人才和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