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旅游合作协议框架下珠中江合作机制创新研究①

2011-10-20 08:02中山职业技术学院黄英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龙良富
中国商论 2011年11期
关键词:中山旅游业机制

中山职业技术学院 黄英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 龙良富

区域旅游合作协议框架下珠中江合作机制创新研究①

中山职业技术学院 黄英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 龙良富

《珠中江旅游合作协议书》的签署标志着三地旅游一体化正式启动,本文对协议书的框架内容进行了评析,分析了协议实施障碍,进而从观念创新、组织制度创新、产品创新、旅游企业合作、区域旅游功能定位5个方面提出促进珠中江旅游合作的创新机制。

珠中江区域旅游 合作协议 机制创新

1 珠中江区域旅游合作协议框架评析

珠海、中山、江门三地共同签署的《珠中江旅游合作协议书》中主要提出六大措施:(1)实行旅游联席会议制度的工作机制,成立珠中江旅游合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作为领导小组的负责人和联席会议召集人;(2)整合三地旅游资源,积极推动三地旅游资源开发,打造珠中江“温泉度假区”、“高尔夫乐园”和“文化旅游区”;(3)加强旅游宣传促销合作、联手推进旅游市场互动;(4)对旅游市场管理、旅游安全和重大旅游投诉等问题实行联合应急机制,共同处理应急事件,推动无障碍旅游;(5)建立人才合作交流机制,实现人才资源共享;(6)积极推进三地旅游企业和旅游协会间的紧密交流与合作等,借以繁荣区域旅游市场,共同打造珠江口西岸文化休闲旅游目的地,实现三地互利共赢,共同推进区域旅游大合作、大发展。

2. 珠中江区域旅游合作协议实施的障碍分析

2.1 珠中江旅游经济的高增长性需求之间的博弈竞争

随着旅游业以其较强的关联带动效应和就业效应已经成为我国重要的支柱产业,珠中江三市也将其定位为地方优先发展产业,其中珠海将旅游业定位为大力发展的四大特色经济之一、江门将旅游业定位为战略性支柱产业、中山将旅游业定位为现代服务业的重要支柱产业,因此,珠中江三地都存在对旅游业增长率的绝对需求,但与产业定位不相符的是,珠中江三地旅游在珠三角区域发展中竞争力不足,其旅游总人数与旅游业总收入相对广佛肇、深莞惠旅游经济圈已经远远落后。

图1 珠三角三大经济圈旅游发展对比。

同时,珠中江三地旅游业增长速度相对缓慢(表1),因此,在现实经济体系中,珠中江三地作为独立的行为主体,在旅游资源非均衡性与独特性及地方财政有限性的约束下,三地都希望旅游业能跨越式发展,政府与旅游企业之间将展开博弈竞争,极有可能按各自最优决策行事而产生不合作。同时,随着区域旅游深度发展,从旅游开发、旅游市场进入、旅游服务价格制定、旅游环境保护等方面都存在广泛博弈。因此,在合作中如何让合作主体在一些关键问题上做出让步,形成互相遵守的共同规则将十分关键。

表1 2005-2008年珠三角各城市旅游总收入年均增长率及排名

2.2 珠中江城市之间旅游形象遮蔽效应

虽然珠中江三地旅游发展差异较大,但三地推出的主要旅游产品却极其相似,发展目标基本一致,形成明显的遮蔽效应。珠海形成了以休闲度假、会议会展为特色的旅游发展格局,已成为全国著名的旅游热点城市和区域性旅游、休闲、度假城市,其温泉、高尔夫等旅游产品在国内具有较高知名度;江门温泉资源丰富、华侨旅游资源突出;而中山温泉、高尔夫具有先发优势,但随着近年来周边地区的旅游发展,规模影响减弱,因此,三地温泉、高尔夫旅游产品交叉重叠,但发展目标相似,意味着三地主要客源市场相近,优势旅游产品将在一定程度上对弱势旅游资源形成遮蔽,这将在一定程度对区域旅游合作形成阻碍。

2.3 各自为政的重复性旅游项目建设

在大力发展旅游业的背景之下,珠中江三地分别根据独自的资源特色,进行大规模的旅游项目建设(表2)。从珠中江三地旅游近年来及未来几年旅游建设项目来看,区域内的重复建设问题较为严重。

三地各自为政的旅游产品开发得在局部区域内相同产品集中,以温泉和高尔夫产品为例,三地有10家高尔夫产品,20家左右的温泉产品,最终极可能造成区域内的恶性竞争,而非合作,这将是三地旅游合作的严重阻碍,是合作中应该极力要解决的问题。

2.4 缺乏有效的区域旅游深层合作推进机制,利益关系尚未理顺

由于三地之间资源禀赋、区位条件、形象声誉以及旅游产业都存在较大差异,各方多能获得的利益不可能完全一样:珠海、江门旅游经济突出,是区域旅游发展的主要受益者,发展旅游业积极性较高,而中山作为边缘城市,投资面临较大风险。因此,这种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单靠行政机制或主要依靠行政机制都是难以理顺的,必须通过多种机制来共同协调。如果合作的行为缺乏有效的激励和约束,合作的利益得不到合理的分享和补偿,珠中江的区域旅游合作将难以为继。

3 珠中江区域旅游合作机制创新研究

3.1 观念创新——合作共赢,保障利益,统一市场,重组要素

珠中江区域旅游合作要建立合作共赢的理念。对于珠中江旅游合作而言,三地利益的分配及协调投资将成为最大的障碍,因此,在竞争和合作并存的珠中江区域旅游经济一体化中,建立一套完善的的保障机制,如建立旅游合作发展基金、实施年卡互通、培育制度化的营运机制等,保证三方的共同利益,对区域旅游合作的成功十分关键。

表2 珠中江未来重点建设项目或拟建项目

图2 珠中江部分高尔夫、温泉旅游产品分布图

3.2 组织制度创新——强化区域旅游合作三级职能体系,完善合作制度体系

珠中江区域旅游合作必须进一步强化目前的区域旅游三级协调机构,向更具有实质性的方向转变,实现成员和功能的对接和转化,学习国际经验,建立同域职能管理机制,才能真正实现区域旅游深层次合作。在珠中江三地区域合作进程中,应该逐步完善合作制度体系:(1)成立区域性行业协会和研发机构,近期可选择性成立各种旅游行业协会,包括旅游企业协会、旅游人才与教育协会、旅游者协会、旅游研究协(学)会、旅游合作基金会等,为各种形式的区域旅游交流、协调和管理提供平台和技术支持;(2)制订并完善珠中江旅游城市合作组织的相关文件。制订并完善珠中江旅游城市合作组织的协议、规则、制度、标准,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使珠中江区域旅游一体化旅游管理和调控法制化;(3)继续加强珠中江旅游业区域联合行动。在联合营销、市场整顿、信息联网、投诉应急等基础上,制定协同发展战略,重点是珠中江的旅游规划,打造旅游精品线路,建设统筹化的大三角;(4)建立监督反馈机制和利益协调机制,建立区域旅游发展的调控模式。

3.3 产品创新机制——和而不同,细分市场

在区域旅游产品建设中,珠海应强化其旅游高端产品在区域发展中的引领作用,大力发展大型活动,增强城市的影响力;江门应该加大乡村旅游的特色培育;中山应该围绕香山文化和名人效应,彰显其文化内涵,使三地形成大众旅游和休闲度假旅游产品、自然景观产品和文化景观产品的多元组合,以此增强资源的协同性和互补性。同时,针对细分市场,三地推出特色精品组合线路,如名城一名人—名水(温泉)—名岛旅游线,并着力开发与彰显城市特色和地域经济特色的旅游产品,如珠海的节庆旅游、中山的特色乡镇旅游等。

3.4 旅游企业合作机制创新——旅游企业资源共享,产业联合,战略联盟

珠中江区域旅游合作应该打破区域障碍,建设完整的旅游企业合作机制。在合作初期,允许三地旅行社不经地接社和配备地陪实行组团、接待一条龙服务,实现区域旅游一社通;引导和组织本地游客到区域内旅游,实现客源互送共享,使珠中江区内各旅游城市之间互为旅游客源地和目的地;相互支持在区域内举办的全国和地方性旅游交易会和大型节庆活动。经过长期合作,鼓励区域旅游企业的纵向、横向发展,三地应当对进入本地的旅游企业给予与本地企业同样的待遇,使旅游企业在优惠政策、景点门票、酒店食宿等方面享受同城待遇;三地的产业联合最终形成分别以旅行社、旅游交通、饭店为核心的战略联盟,也将促进珠海拱北口岸中旅、九洲集团等优势旅游企业的纵向、横向发展,加快三地的无障碍旅游区建设的步伐。

[1] 汪宇明.旅游合作与区域创新[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9,17.

F590

A

1005-5800(2011)04(b)-184-02

中山社科联规划项目(No.201011)和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青年基金项目(No. 409YJ07)。

黄英(1977-),女,湖南长沙人,硕士,讲师,主要从事生态旅游,旅游规划研究;龙良富(1978-),男,四川泸州人,硕士,讲师,主要从事旅游规划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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